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doc
2024年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通风安全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对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的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分为通风设备和检测仪器两个部分,其管理要求分别列明。
第四条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的采购、安装、使用、维修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通风设备管理第六条通风设备包括主通风机、副通风机、风门及其他相关设备。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通风设备的状态良好,正常运行,具备足够的通风能力,保证矿井内的瓦斯、尘埃等有害气体得到有效抽排。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通风设备的清单和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情况、维修情况等内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的故障、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做好通风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修或更换设备。
维修保养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通风设备的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三章检测仪器管理第十一条检测仪器主要包括瓦斯检测仪、尘埃检测仪、氧气检测仪等。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煤矿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含量得到及时检测和监控。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和型号的检测仪器,并建立相应的检测仪器的清单和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校验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检测仪器进行定期的校验和维修,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对于发现的故障、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检测仪器使用制度,明确使用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使用技能和操作规范。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3 本制度的执行者为矿井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通风系统设施的保护与管理2.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是矿井通风的基础,必须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
2.2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的巡检与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及时修复,避免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三、安全操作规程3.1 矿工在进行通风相关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不得违反。
3.2 矿工在操作通风设备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3 矿工在进行通风管道清理维护时,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环境安全。
3.4 矿工在通风井口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因作业不当而引发事故。
四、应急措施4.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4.2 应急措施包括:启动备用通风系统、疏散矿工、报警通知等。
4.3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5.1 矿工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5.2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矿工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
5.3 矿工对于通风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有相关的技能培训。
六、监管与违规处罚6.1 矿井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监管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罚。
6.3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擅自操作通风设备、破坏通风设施等。
七、责任追究与奖励制度7.1 对于因未按本制度执行而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对于在通风系统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到此结束。
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范文1.引言煤矿通风安全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运营的基础条件之一。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本文就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煤矿通风安全管理水平。
2.煤矿通风安全装备管理2.1 通风风机管理2.1.1 通风风机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工作正常。
2.1.2 定期对通风风机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零件。
2.1.3 通风风机使用年限到期或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更换或修理。
2.2 通风门管理2.2.1 通风门的开启与关闭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并保持通风门在工作状态。
2.2.2 通风门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密封性能良好,以免漏风、渗风现象。
2.3 通风管道管理2.3.1 定期检查通风管道的连接情况,确保不漏风、渗风。
2.3.2 对通风管道进行防腐蚀处理,定期涂抹保护材料。
2.3.3 通风管道内部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堵塞物,确保畅通。
3.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3.1 温度监测仪器管理3.1.1 温度监测仪器应每季度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3.1.2 温度监测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3.2 氧气浓度监测仪器管理3.2.1 氧气浓度监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避免测量偏差。
3.2.2 氧气浓度监测仪器应每季度维护保养,以确保其工作正常。
3.3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管理3.3.1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应每半年进行校准,确定其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3.3.2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应每季度进行维护保养。
4.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4.1 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的执行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配合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监督。
4.2 定期对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3 进行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矿生产的发展,加强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以下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我矿设备管理制度。
经矿委会审议同意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科、队等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和各级行政领导。
第三条:各使用设备、仪器、仪表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管理措施。
第二章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第四条:机运科是矿机电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各生产单位的设备调配工作,矿内任何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配设备,必须经机电工程师处备案,同时作好登记和档案转移工作。
2、负责各生产单位机电设备的统计、管理、调度、备案。
3、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年限及有关技术资料,安排大、中型设备及关键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日常维修。
4、对外调剂设备必须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对设备的性能、使用范围等进行认定,的确不用或闲置设备,提出不再使用的依据。
5、设备因各种原因需外调经矿长同意,也必须由机电工程师处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6、会同财会室、供销科办理有关设备的让售,根据设备原值、使用年限、净值、及设备的现有状况,负责办好让售的财务手续。
7、会同财会科负责设备的残值回收和利用。
第五条:机电工程师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主管全矿机电设备,对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矿行政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3、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月份生产计划提出生产设备的购置计划,编报计划的依据是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使用年限、数量等,在的确不能满足生产的情况下,编制采购计划。
并会同矿长审核计划。
4、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帐、卡、物及图纸、技术资料归档的管理。
作到帐、卡、物相符,图纸资料清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无缺、随时为设备的运行、检修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
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第一章自救器管理制度第一条自救器储存在大库房,要求自救器上架编号存放,发放凭自救器证;无故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并要建立发放台帐和管理台帐。
第二条通风队人员对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至少一月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和称重检查。
做好记录台帐,对不合格自救器坚决报废处理严禁使用。
第三条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佩戴自救器,否则不许入井。
第四条自救器要实行专人专用,要特别注意保管和爱护。
第五条自救器配备数量为所有入井人数的1.2倍。
第二章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第一条通风仪器仪表配备标准一、通风仪器仪表配备、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器仪表必须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第二条使用单位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配备标准一、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配备人员:未安装车载式甲烷断电仪的入井车辆;未安装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掘进机梭车、运煤车、铲车等移动电器设备。
二、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配备人员:入井矿领导、采掘区队长、班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焊工、排水工、工程技术人员。
三、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配备人员: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管理人员、安监员、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入井时还须携带光干涉甲烷检测器。
四、其他通风仪器仪表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规定配备。
第三条通风仪器仪表使用及报废一、各类新到的便携式报警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必须先充电、放电 3~5 次后,方可投入使用。
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仪器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充电器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充电时要及时处理。
回收时,要及时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要严格检查其完好状态,对损坏的仪器仪表、使用人员的姓名及单位要记录清楚。
二、在井下或其他易爆环境工作中,仪器仪表出现故障,严禁现场打开进行维修。
更换催化元件后的仪器仪表必须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作业安全。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随意操作。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通风设备管理1. 矿井通风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记录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2. 矿井通风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通风设备安装、维修和更换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
三、通风计划编制与执行1. 矿井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通风计划,明确通风所需的参数、人员配备等。
2. 通风计划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并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执行通风计划时,必须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通风参数。
4. 通风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通风参数,必须及时向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通风检测与监控1. 矿井必须配备通风检测与监控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2. 通风检测和监控必须定期进行,检测频次和监控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检测和监控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日期、检测值、监控情况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4. 通风检测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五、作业现场通风管理1. 在矿井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保证通风畅通。
3. 作业现场通风设备的设置和调整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由非专业人员随意操作。
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通风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应急处理措施1. 矿井必须制定通风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当发生通风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及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七、责任和处罚1. 矿井管理者必须对通风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对管理不力造成的事故和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范本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保管、维修和保养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相关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保管、维修和保养。
2. 保管、维修和保养工作由专业保管人员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中涉及的仪器仪表主要包括通风系统监测仪器、温湿度计、漏电检测仪等。
二、保管管理1. 专人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保管工作,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盘点并记录。
2. 每个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都应有专门的编号,并和设备清单相对应,以便管理。
3.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保管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等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
4.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仪器仪表的运行状态,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三、维修管理1. 凡是发现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存在故障或损坏,应立即上报维修部门,并停止使用。
2. 维修部门应及时派专人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应认真记录维修情况、维修用时和材料消耗等。
3.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仪器仪表的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四、保养管理1.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保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
2. 保养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保养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并记录保养过程和结果。
3. 定期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或更换。
五、报废管理1.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达到使用年限或发生无法修复的故障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处理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废手续。
3. 报废物品应进行分类处理,设立相应的存放区域,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培训教育1. 全体使用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仪器仪表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方法。
2. 定期组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绩效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安全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装备的管理规定
1. 监测队负责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拆除的日常工作;
2. 安全装备的安全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 建立安全装备台帐、集中管理;
4. 建立安全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验;
5. 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 井下装备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凡发生装备被损坏的追究当班班(队)长责任,对需要经常移挪的装备,只许采、掘班(队)长在瓦检员和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移挪,严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装备停用后,由监测队回收待用;
7. 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钻研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规定
1. 监测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
2.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
3. 编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年度送检计划;
4. 在架使用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
5. 监测队负责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
三、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范围
1. 便携仪的配备范围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通风和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
2. 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
四、发放地点
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安全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
五、维修管理
1. 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管理发放工作;
2. 各单位要对使用安全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爱护安全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3. 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其它要求
1. 各单位对需要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后报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