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促进充分就业的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就业“十四五”开创新局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就业“十四五”开创新局■ 刘燕斌量求职者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是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服务业快速发展,新产业、新模式不断涌现,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增强,有效带动了就业增加。
2016-2019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均超过1300万人,2020年截至11月份新增就业已达1099万人。
2016年至2020年11月份,新增就业累计6477万人,超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的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的目标。
就业结构逐步改善。
就业结构改善有利于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从产业分布看,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从2015年的28.3︰29.3︰42.4,转变为2019年的25.1︰27.5︰47.4。
一产就业比重明显下降,二产稳中有降,三产增加5个百分点,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城乡分布看,城镇就业人口占比持续上升,从2015年的52.2%上升至2019年的57.1%,城镇就业人口达4.42亿人。
从经济类型看,私营单位就业比重明显上升,占比从2015年60.9%上升到2019年的70.2%,私营单位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市场化就业程度进一步上升。
就业质量持续提升。
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契合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乎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工资收入看,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90501元和53604元,与2016年相比分别年均增长9.9%和7.9%。
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从2015年的3359元增加到2019年4427元,年均增长7.15%。
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
从社会保险看,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分别超过13亿人和近10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待遇实现了“十六连增”,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申论热点: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一、我国就业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到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亿多人,比年末增加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
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
到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国际化趋势,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就业前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等十分迫切。
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需要对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
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六是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就业率增长却并不同步。
主要有四大因素抑制了高经济增长带动高就业。
这四大因素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就业总规模的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减弱;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使就业岗位减少;一些人找不到工作,有些岗位却没人去做,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
简述就业政策的内容

简述就业政策的内容
就业政策是指政府对就业状况的政策指导,它是由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规和政策统筹,组成的一系列就业措施。
它既是政府对就业状况的指导,也是政府行政实施的政策,它以就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制定就业促进政策,为就业者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
就业政策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就业。
政府要加大对就业服务机构的支持,改善就业环境,开展就业培训和就业实习,促进劳动力转移,保障社会保险及就业保障,鼓励就业创业,减轻就业负担,改善就业服务体系,推广就业担保和就业创业投资等方式促进就业。
二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政府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能力,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
三是促进就业和收入分配。
政府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实施劳动保护制度,加强就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就业促进政策,改善就业环境,实施就业支持性政策,发展灵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
四是加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
政府要加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扩大就业服务网络,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改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咨询服务,引导就业群体获得就业机会,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劳动就业与就业促进制度

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较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产业政策 (二)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财政政策 (三)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金融政策 (四)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税收政策 (五)实行统筹就业政策 1.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政策;2.实行区域统筹就业政策;3. 实行群体统筹的就业政策。 (六)实行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 (七)实行失业保险就业促进政策
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展人力资源 市场方面的职责 (二)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三)规范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 训
(一)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总方针 (二)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 训方面的职责 (三)企业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 职责 (四)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在加强职业教 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 (五)建立职业资格制度
我国职业介绍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1.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的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量的 开办资金; (3)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职业介绍机构的批准和登记 职业介绍实行行政许可证制度。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 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3.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 4.职业介绍机构的禁止行为 5.其他有关规定
维护公平就业
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 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 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 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 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 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问答

劳动 者 就业 ,不 因 民族 、种 族 、性别 、宗教 信仰等不 同而受歧
视。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会 常 务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次会议 通 过 ,由 2 0 0 7年 8月
额信贷等扶持 。
问 :传 染 病 病 原 携 带 者 的 就 业
有何 规定 ?
3 0日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7 ( ) 号公 布 ,自 2 0 0 8年 1月 1 E t 起 施 行 ,共 九 章 6 9条 。 第 一 章 总 则 , 共 1 0条 ,包 括 本 法 的立 法 目的 和
业促进 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把扩
大 就业 放 在 经 济 礼 会 发 展 的突 出位 置 ,实 施 积 极 的就 业 政 策 ,坚 持 劳
动者 自主择 业 、市 场 调 节 就 业 、政
( 三) 安 置 残 疾 人 员 达 到 规 定
记等 事 务 ; ( 六 )其 他公 共 就业 服务 。 公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应 当不 断 提
等 内 容 。 第 七 章 监 督 检 查 ,共 3
鉴定 、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 险等 的补贴 ,小额贷款担保 基金和微利
项 目的小 额 担 保 贷 款贴 息 ,以及 扶 持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等 。就 业 专 项 资金
答 :根据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就
业 促进 法》 第 三 十 五 条规 定 ,县 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 建 立 健 全公 共就 业 服 务 体 系 ,设 立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 为 劳动 者免 费 提供 下列 服 务 : ( 一 ) 就业 政策 法 规咨 询 ;
和 管 理 ,共 1 2条 ,包 括 全 方 位 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第六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中,应当简化审核、登记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提供便利。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一、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就业促进法是国家在就业政策方面的一项重要法律,从总体上规范了就业市场的运行方式,建立健全了就业政策体系,以促进就业增长,保障就业者合法权益,推动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1、建立就业服务体系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多种安排形式,就业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发布就业和招聘信息,向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职业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支持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流动。
2、规范就业服务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对就业服务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管,规范机构的服务行为,防止就业服务机构从中牟取暴利,维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国家注重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动能力提升,支持企业提供优质的就业和职业培训课程,使劳动者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3、促进就业增长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实施有力的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支持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就业者参与社会保险等制度,支持就业者参加培训,改善就业环境,使更多的人得到更为充分的就业机会。
4、维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健全就业政策法规,对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予以有效的保障,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就业者的劳动权益,并对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使就业者能够在就业保护的环境中安全发展。
关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关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如今,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促进就业,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和探讨相关政策。
首先,教育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加大对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力。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和实践平台,让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实际工作环境,提前适应工作需求。
其次,鼓励创业也是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
创业是就业的重要渠道,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提供贷款、减免税收等支持措施,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和风险。
同时,政府还可建立创业孵化器和创业训练营,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帮助。
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发展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
政府可以加大对这些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身其中。
同时,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更多人提供就业机会。
此外,灵活就业也是促进就业的一种方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许多新型就业形式逐渐出现,如自由职业、远程办公、共享经济等。
政府可以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改善,保障灵活就业者的权益和福利,鼓励和规范这些新兴就业模式,为更多人提供更灵活的就业机会。
最后,促进地区间的经济均衡也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许多地区就业机会相对不足。
政府可以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投资力度,引导资金和产业资源的流向。
通过调整税费政策、降低企业用地和用电成本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前往这些地区,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区间的经济均衡。
综上所述,促进就业需要政府在多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
从教育、创业扶持、发展新兴产业、灵活就业、地区间的经济均衡等多个角度入手,政府可以为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保障,推动就业形势的积极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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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人员。另外,提高了营业税和增
值税的起征点。
2.促进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发展的
财税政策。我国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
大就业的主要方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餐
饮、商贸流通、旅游等行业。重点是开发
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农村流通基础设
促进就业的宏观思路。并基于供给和
需求两个角度提出财税政策促进就业
的具体措施。
关t谓:财税政策充分就业劳动力
供给劳动力需求
.∑I、业一直是民生热词,而从2008年
口1F上半年开始的金融风暴更加剧了
,J yb就业的严峻形势。全球经济的萧条
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业的发展,出口业通常
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业的萧条必然带来
专项资金还未建立,也没有专门的就业培
训资金;对低保和失业保障的投入只能在
短期内保障就业困难群体的生活。对他们
就业并没有很大帮助。
(二)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优惠范围
过窄
我国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多针对
下岗失业人员。如对于失业人员创办的中
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给予税
收优惠:职业培训方面也更倾向于下岗失
我国现行促进充分就业的
财税政策评价及其完善一熊昕安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430072)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
内窖摘要:就业问题是我国政府一直
致力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财政的宏
观经济职能和税收的杠杠作用决定了
财政和税收必然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
重要手段。本文分析评价了我国促进
充分就业的财税政策。提出财税政策
人员的企业给予直接税收优惠等,对于间
接扩大就业需求,如以产业政策为导向运
用财税政策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等能
万方数据够长期吸纳劳动力的企业则不够重视。
我国促进充分就业的财税政
策完善建议
(一)我国促进充分就业的财税政策
改革思路
1.扩大财政就业支出,优化财政支出
结构。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
段,对促进就业有重要作用。据测算,财
人才培养工程。国家财政每年投入20亿加
强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同时对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
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
补贴。
(二)针对劳动力需求的财税政策
1.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财
税政策。我国进行国企改革之后。大量下
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便成为了一个社
会问题。为此,2002年颁布《中共中央关
大批失业人员。伴随而来的还有高校毕业生
的就业难题。财税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
重要工具。对我国就业问题的解决有很大作
用,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
我国现行促进充分就业的财
税政策
(一)针对劳动力供给的财税政策
在劳动供给总量方面.我国一直实行
计划生育,近年来虽然并没有征收计划生
育调节税,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允许托
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对于城镇新增劳动
力还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注较少,具体
措施缺失。
(三)直接优惠措施多而间接优惠措
施少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以税率和税额
式优惠的直接优惠为主,分散且临时性
强.对于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延期纳税
等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就业的问接优惠使
用不多。
对于财税政策促进就业的措施也多为
直接扩大就业需求。如针对吸纳下岗失业
建立转移支付体系,并尽快建立横向转移
支付制度。
3.发挥税收就业导向作用。优化劳动
需求结构。近年来。我国学者证明了“奥
肯定律”在我国的失灵以及就业增长弹性
的下降。由此可见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
就业的增长。税收更应该注重发挥就业导
向作用。并且配套整个国家的产业政策,优
政支出每增长1%。可使劳动力就业量增长
5.5%。扩大财政就业支出,增加对就业的
扶持力度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必然选择。同
时,还要注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
政对就业的支持力度。如继续加大对基础
设施的投资,增加对就业困难群体的财政
补贴,增加对教育培训的财政扶持力度等。
2.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事权
和财权的统一。我国就业存在区域性矛
儿补助费和独生子女费税前扣除,并且对
超出计划生育的家庭处以罚金,近年来惩
罚力度有加大的趋势。
在劳动力素质方面。我国加大对各种
教育的财政投入。义务教育方面,新义务
教育法规定通过财政投入实施义务教育不
收学杂费,提高教师待遇。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展开;职业教育和职业
培训方面,近年来我国提出了国家技能型
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应该加大转移支
付力度。目前我国转移支付主要是税收返
还,占转移支付总额比重的1/3以上,而
且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是按照来源地规
则设计的。不利于地区间经济差距的减
小,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还未建立。因此,我
国应尽快建立规范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
移支付制度。以人1:3规模和构成、人均’
GDP和人均财政收入等因素为评估基准
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o在2002—2006年问,财政部、国
税总局、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一系
列补充通知,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就业促进法》也有关于促进再就业的
内容。形成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
措施体系。包括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
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的税费优惠。对
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
者服务。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
中小企业收费和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
派财物。
对我国现行促进充分就业财
税政策的评价
(一)财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投入仍
然不足,尤其是地方财政对就业的投入过
少。目前,财政对城镇失业人员资金投入
的重点仍然在低保和失业保障方面,就业
施建设和物流企业。以及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的特定服务型企业实行财税优惠;
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
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国家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安排资金,支持服务业
发展。
78青生时代(原名《商业经济研究》)2009年15期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中
央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应当根
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国
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税收政策,
鼓励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捐赠;国家通
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
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
改造项目,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