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服务管理站
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上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简报(第二期)(总第二期)上虞市新居民事务局2010年2月2日强化基础优化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召开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2月1日,我市召开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泉标作重要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居民事务局局长阮建明主持会议,公安局副局长、新居民事务局常务副局长徐军作工作报告,市委办副主任裘建勇、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王金尧出席会议。
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八个“一站式”服务大厅所在乡镇(街道、新区)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陈泉标指出,2009年是我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转型之年、改革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乡镇(街道、新区)的共同努力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的成绩较为理想,得到了省、绍兴市的充分肯定。
对此,他向在座的部门和乡镇(街道、新区)分管领导表示感谢。
陈泉标同时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工作配合还不够紧密,乡镇(街道、新区)新居民事务所工作人员尚未完全到位,专管员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升,乡镇(街道、新区)对村(居委、社区)新居民信息登记稽查考核尚未全面实施,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他要求,要把狠抓基层基础作为新年度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着力推动体制机制的顺畅运行。
陈泉标最后强调,新居民服务管理各级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
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真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行例会制度。
新居民事务局要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如何更好地指导乡镇(街道、新区)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梳理相关政策,归类整理分散的政策条文,研究制订出台一些操作性、指导性较强的待遇政策。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为民服务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站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1.为民服务站是由政府部门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其设置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为民服务站设立在人口较集中、交通便利、服务对象较多的地方,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府服务。
3.为民服务站设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民服务站、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
三、服务内容3.基层治理:开展社区治安巡逻、文明引导、环境整治等基层治理工作。
4.窗口单位驻点:安排相关窗口单位驻点,提供更多服务。
四、人员配置1.综合服务人员:负责为民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政务服务人员: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的办事指导和问题解答。
4.保安人员:负责为民服务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5.其他必要岗位人员:如清洁人员、维修人员等。
6.窗口单位驻点人员:相关窗口单位安排驻点人员提供更多服务。
五、工作制度1.值班制度:为民服务站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2.员工培训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
3.服务标准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服务标准,明确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确保服务质量。
4.工作记录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制度,记录办事情况、问题和意见等,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5.安全保卫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服务站的安全稳定。
六、监督管理1.监督部门:为民服务站的监督管理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相应的监督部门。
2.监测评估:为民服务站应接受定期的监测评估,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3.投诉处理: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市、区县人民政府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对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可以更好地提高服务站的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府服务,促进社区基层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为民服务站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居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居民服务中心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居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居民服务中心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服务中心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4. 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第六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服务中心主任:(1)主持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2)领导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服务中心的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
(4)负责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 服务中心副主任:(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 服务中心办公室:(1)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服务中心的文件收发、归档、保密等工作。
(3)负责服务中心的宣传教育工作。
4. 各业务部门:(1)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居民需求,为服务中心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居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1. 居民基本事务服务: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2. 社会保障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新居民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新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居民,是指在本地居住、工作、学习超过一定期限,未取得本地户籍的人员。
第三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正公开;(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以人为本、和谐共处;(四)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社区服务站承担。
第五条社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新居民的登记、核查、信息更新等工作;(二)负责新居民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三)负责新居民的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工作;(四)负责新居民的权益保障、矛盾调解、纠纷处理等工作;(五)负责新居民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六)负责新居民的文明创建、社会公益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社区服务站设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与信息管理第七条新居民入住社区后,应当向社区服务站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二)居住证明;(三)就业证明;(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社区服务站对登记的新居民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社区服务站建立新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新居民信息,并定期进行核查。
第十条新居民信息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一条社区服务站为新居民提供以下服务:(一)政策咨询:解答新居民关于户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问题;(二)业务办理:协助新居民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等手续;(三)法律援助:为需要法律援助的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四)心理辅导:为有需要的新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五)就业创业:协助新居民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创业指导;(六)社会保障:协助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七)文明创建:组织开展新居民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新居民文明素质;(八)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新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进社区凝聚力。
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模版(二篇)

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模版社区便民服务站是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服务机构之一,其职责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居民的需求,并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职责,包括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居民关系、解决居民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
一、提供公共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站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社区公告发布等。
在咨询服务方面,服务站应设有专业人员,以解答居民的疑问、提供指导和帮助。
在公共设施维护方面,服务站应定期检查公共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及时修复故障。
另外,服务站还应承担社区公告的发布任务,传达社区重要信息、政策、活动等,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协调居民关系社区便民服务站还应承担协调居民关系的重要职责。
此项职责的核心在于解决因居民之间的矛盾和不和而引发的冲突。
服务站可以设立一个问题解决专区,居民可以将问题向该专区反映,并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协助解决问题。
在协助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服务站应尽可能地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问题的公正解决,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和谐与互信。
三、解决居民问题社区便民服务站还需要承担解决居民问题的重要职责。
居民问题的种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服务站应派遣专业人员对居民的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服务站应将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居民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四、推动社区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站应承担推动社区发展的职责,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服务来促进社区的发展。
这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社区环境的改善、社区资源的整合等方面。
服务站可以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如社区康体活动、文艺演出、知识讲座等,以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此外,服务站还应积极参与社区环境的改善工作,如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处理生活垃圾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新居民管理制度

新居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居民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居民是指从外地迁入本地,或者从异地户口迁入本地的人员。
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失独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等。
第三条新居民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序、便民原则,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新居民与居民的和谐共处。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新居民管理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完善新居民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新居民管理工作应当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结合,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增强新居民的参与感和融合感。
第二章新居民服务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为新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
第七条新居民应当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教育权利,地方政府应当保障新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利,提供必要的资助和支持。
第八条新居民应当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医疗保健权利,地方政府应当为新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其基本的医疗需求。
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新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第三章新居民管理第十条新居民在迁入本地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
第十一条新居民在本地居住期间,应当遵守本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新居民应当主动遵守当地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新居民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居民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新居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新居民,地方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拒不遵守新居民管理制度的人员,地方政府可采取限制其社会活动、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
2024年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2篇)

2024年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____年社区便民服务站职责社区便民服务站作为社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提供便民服务、改善社区居住环境、促进社区居民健康等职责。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____年的社区便民服务站将进一步完善职责,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下是____年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总结约____字。
一、提供便民服务1. 信息咨询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政府政策、办事流程、社会福利等信息咨询服务,并及时更新信息资源,提供电子化查询服务,方便居民随时了解社区动态和政府政策。
2. 公共设施维护: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灯、绿化、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修缮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确保社区环境整洁、有序。
3. 快递代收代发:提供快递代收、代发服务,方便居民在工作时间不便接收快递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收取快递并且代发快递,为居民提供便利。
4. 物业管理支持: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小区的安全巡逻、环境整治、车辆管理等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5. 生活服务支持:提供家政服务、洗衣服务、修鞋服务等日常生活服务,方便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和需求。
6.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文化节庆、志愿者活动、健身活动等,增进社区居民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二、改善社区居住环境1. 环境绿化:负责社区绿化工作,包括栽植花草树木、整理绿化带、维护绿化景观等,提升社区的生态环境和居住质量。
2. 垃圾分类与处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指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提供相关垃圾分类设施,同时负责社区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社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3. 治安巡逻:加强对社区治安的巡逻和管理,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社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4.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组织培训社区居民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建立应急预案,协助社区居民进行灾害预防和灾后恢复工作。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投诉处置、服务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村(社区)便民服务站VilIage/communityPubIicServiceStation设在村(社区)所辖空间范围内为企业群众提供集中受理并代办帮办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综合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服务站”。
3.2申办人AppIicant到“服务站”办理有关事项的个人或单位代理人员。
3.3代办员Agent为申办人代办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
4基本要求4.1应按照“自愿、无偿、规范、便捷、贴心”的原则,为群众提供服务,满足村(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4.2应依托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服务类别齐全、规范化的便民服务。
4.3可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推行“政务服务+邮政、金融、产业”等创新服务。
4.4应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5服务事项5.1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a)困难救助;b)抚恤优待;c)婚育服务;d)社会保障;。
)就业创业;f)规划建设;g)证明服务。
5.2动态管理应建立健全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
5.3服务指南5.3.1应制定便民服务(代办)工作指南,明确服务(代办)项目、服务(代办)形式、服务(代办)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等。
5.3.2应符合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中事项服务指南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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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点为新居民员工提供居住证办理、计生服务、劳动保障、法律维权服务、教育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帮助新居民妥善解决劳动纠纷、办理证照、居住生活、子女生活、治安维护等方面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