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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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附件8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指南项目)申报指南教务处目录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本科生科研基金申请指南 (3)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射线束技术与材料改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本科生科研基金申请指南 (6)系统科学学院本科生科研基金申请指南 (9)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本科生科研基金申请指南北京师范大学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是直属北京师范大学的科研单位,其前身是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

该研究院同时还是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麦戈文脑科学研究院、脑与认知科学教育部网上合作中心、北京市应用心理重点实验室等多个重要的研究基地的依托单位。

研究院围绕学习、发展与脑的可塑性这一研究主题,探索各种认知功能(如:语言认知、数学认知、社会认知等)的脑机制,为我国儿童、青少年的认知发展及科学学习,各种认知及精神障碍的矫正提供科学基础,培养和造就从事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的高水平人才。

为加强本科生的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对科研的热情和兴趣,也给那些对认知神经科学这一领域有兴趣的学生提供深入了解和学习锻炼的机会。

研究院(实验室)特设立本科生科研基金指南项目,资助我校在校的本科生来本研究院(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由本研究院(实验室)的教师作为项目导师,具体指导项目实施。

一、制定原则本基金指南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瞄准目前认知神经科学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着眼其理论和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鼓励对认知神经科学这一领域有着浓厚兴趣的心理学科、生命学科、信息学科、教育学科、数学学科、物理学科等学科的本科生申请项目;●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开展本研究院(实验室)研究领域内的研究。

二、资助经费额度我院(实验室)本科生科研基金原则上每项资助1000~2000元。

每年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5项。

申请者在申请书上应对经费的支出计划做出科学和详细的预算。

三、申请条件和办法1.申请人资格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及成员应为我校在校2014级、2015级本科生,学有余力、成绩优良、学有专长,每个项目组一般为2-3人,鼓励跨专业、跨院系合作申请。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模板】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模板】
**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项目负责人
所在院系及专业
手机
项目组成员
所在院系及专业
手机
所在院系及专业
手机
所在院系及专业
手机
导师姓名
所在院系
手机/电话
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按时完成 □ 延期完成 □ 可能无法完成□
项目进展及下一期进展、已完成的工作等):
注:此表可延长。
2.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措施:
3.项目经费使用明细:
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事由
4.项目阶段性成果(含发表、待发表及未发表):
5.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组成员签名:
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对项目研究工作的意见、建议: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学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学科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科研单位及个人以学校名义或利用学校资源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督促检查和结项验收等。

第二章纵向项目第四条纵向项目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科研规划部门立项批准,并列入其科研规划,经费由政府财政资助的研究项目,即国家及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省教育厅和常州市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规划项目。

纵向项目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省高校产业化研究项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常州市社会科学项目等。

第五条项目申报1.申报受理时间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所在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报送科技产业处。

3.科技产业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统一报送。

第六条项目实施及中期检查1.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学校科技产业处接到立项通知后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经费到账后科技产业处对项目进行编号,发放科研经费本,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领取。

2.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后,须填写《****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部门有专门开题报告的除外)。

科技产业处按《项目任务书》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的内容为:项目进展是否按项目申请书中预定计划、课题设计进行;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预期水准;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以确保高校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经费使用的透明性。

2. 经费申请与审批2.1 高校科研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经费申请,详细说明研究项目的目标、内容、预算和所需经费。

申请应经过科研部门初审后,提交给高校的科研资助机构进行审批。

2.2 科研资助机构应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创新性和预期成果等因素,进行经费申请的评估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2.3 经费审批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

3. 经费使用与监管3.1 经费使用应按照科研项目的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或超支。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或使用经费超额,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3.2 经费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3 经费使用情况应进行实时监管和记录,高校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系统,确保经费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经费验收与结算4.1 科研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应书面向科研资助机构提交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和账务资料。

4.2 科研资助机构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预算和计划。

4.3 验收合格后,科研资助机构应及时完成经费结算,将剩余经费进行清退或用于其他科研项目。

5. 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5.1 对于违反经费管理办法的行为,高校应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经费追回和纪律处分。

5.2 高校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 附则6.1 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6.2 如对本文档内容有任何疑义或需要解释的,可向高校的科研资助机构咨询。

6.3 高校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与本文档不一致的,以本文档为准。

以上为《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公正分配,促进高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科学研究是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教育科研基金作为推动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本文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一、关于基金管理的定义和意义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内部建立的用于管理科研基金的一系列规定和操作方法。

基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保证科研经费的合规使用,促进科研项目的开展,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

二、基金管理的主体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主体应由专门设立的科研部门负责,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管理经验。

科研部门应设立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术权威组成,负责制定基金使用和审批的政策与规定。

三、基金来源和分配教育科研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外部捐赠和科研项目获得的资金。

基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据教师的科研项目需求、学校的科研发展方向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四、基金使用的范围学校教育科研基金应用于支持科研项目开展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设备购置、实验材料和劳动力的费用、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等。

同时,基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学校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

五、基金使用的程序基金的使用程序应规范且透明,包括项目申报、审批、拨款、执行和结算等环节。

项目申报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科研价值、可行性和预期成果等因素,审批环节应严格按照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六、基金使用的监督机制为保证基金的有效利用,需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研究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此外,学校还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确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七、基金管理的激励机制为了激发教师参与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学校应建立基金管理的激励机制。

例如,设立项目成果奖励、学术荣誉称号和学术交流机会等奖励措施,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最新版)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XX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人才培养,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XX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包括计划项目和自筹项目。

第二章经费来源和资助额度第三条每年由学校从科研事业费划出20万元以上作为计划项目科研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节余经费累积进入科研发展基金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计划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招标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重点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一般项目最高不超过6000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000元。

以上资助经费均含后续向上一级别项目申报相关费用。

第五条鼓励学院从发展基金中划出资金用做科研发展基金,作为校级自筹科研项目(以下称自筹项目),自筹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结题要求按照一般项目执行,每个学院自筹项目每年不超过5个。

自筹项目不纳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范畴。

第三章资助范围和条件第六条校级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公开竞争,择优资助。

第七条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第八条招标项目:学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技术问题,结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目标,就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招标项目,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创新性、紧迫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发展性原则,选定招标科研项目,设定具体研究内容、目标和成果,向全校公开招标。

此类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校在岗教师。

第九条重点项目: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技术问题而开展的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申报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预研课题;有重大应用前景和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能提供有益的决策咨询作用的研究。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一、前言。

高校科研基金是支持高校教师和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资金,是推动科研创新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高校科研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期更好地发挥科研基金的作用,促进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1. 突出科研导向。

科研基金的使用应当紧密围绕学校的科研方向和重点,突出科研导向,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2. 合理使用资金。

科研基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的需求进行,避免浪费和滥用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加强管理监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基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三、申报和评审。

1. 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研究方案等,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

(2)申报时间为每年的某个具体时段,逾期不予受理。

2. 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定,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按照评审结果进行资金拨付。

四、使用管理。

1. 资金使用。

(1)科研基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2)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建立台账和档案,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2. 绩效评估。

(1)科研项目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对项目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绩效评估结果应当作为下一年度科研基金资助的重要依据。

五、资金管理。

1. 资金监管。

(1)学校应当建立科研基金的专门账户,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公开透明。

(1)科研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应当定期公布科研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科研成果,提高科研基金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结语。

高校科研基金的实施方案是对科研基金使用和管理的重要规范和指导,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科研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科研基金的有效利用,推动科研水平的提升,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师教育科研基金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支持方式,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直接关系到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包括目标、内容和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标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研究能力,促进教育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资金来源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捐赠等。

政府拨款应依据教育科研项目的优先级和重要性进行分配,而社会捐赠和企事业单位捐赠则要建立透明、公正的申请和审批机制。

四、申请条件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申请条件应具有一定的要求,如必须持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科研背景和实践经验等。

同时,应鼓励教师团队联合申请,以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五、申请程序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申请程序应包括申请书的撰写、项目计划的编制、评审专家的评审和答辩等环节。

在申请过程中,要重视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并注重激励创新和研究问题的实际意义。

六、评审和筛选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评审和筛选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申请者在评审中有机会展示科研项目的价值和创新之处。

评审专家应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和学术水平,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和评估。

七、资金管理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资金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审计,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确保教育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八、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是保证科研项目实施顺利的重要环节。

中期检查旨在了解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研究方向;终期评估则是对项目成果和效益进行评价,为后续科研项目提供经验和参考。

九、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教师教育科研基金的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应得到充分的重视和保护。

在研究过程中,要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并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以激励教师的科研热情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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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一、宗旨
为激发教育学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素养,培养学生发现、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于资助学部学生开展教育学科领域的实践研究。

二、资助范围
1.本基金用于资助教育学部学生开展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

2.资助对象包括教育学部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鼓励本科一年级学生参加。

3.本着鼓励合作、加强学科交叉的原则,基金主要资助团队合作的项目,原则上不支持以个人名义申报科研基金。

4.鉴于时间、精力的限制,本科生在当学期如已申报获得国家、北京市或学校资助的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则不再参加学部科研基金的评选。

三、资助额度和使用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由教育学部提供专项经费设立。

2.对每项研究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在1000-5000元之间,重点课题可以适当增加资助额度。

资助课题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种类型。

3.立项后拨付50%资金,通过中期审查合格后拨付剩下的50%资金。

未按计划完成课题将追回所有已拨付资金。

4.基金使用过程由学部财务负责管理。

课题负责人提出经费支出计划,经指导教师批准,交学部科研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5.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资料、实验材料、测试、上机、调研等科研业务费,可用于劳务等人员经费。

如与上述开支范围不符的经费,需在项目执行计划中做出预算,经学部审批通过后按照计划执行。

四、申请和评审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表》,由学部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

2.申请项目的数量以1项为限,申请资助项目的执行时间以一年为限(部分项目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3.学部将针对本科生、研究生的情况,分别对提交的申报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

4.学部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向全体学生公开。

评审结果公示并经主管副部长审批后正式立项。

五、项目执行
1.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始阶段做好研究工作计划,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并进行论证后方可开始研究。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人应提交研究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等资料,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的记录或日志、经费使用记录等,并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3.在课题申报成功的第二学期,学部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审查,检查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同时促进各课题小组间的交流和学习。

4.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应提交研究工作结题报告,指导教师批改审阅并撰写评语。

5.在整个项目指导过程,指导教师应本着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加强对学生项目执行的指导与管理,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六、成果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

项目完成时学生除完成结题报告外,还应按《项目申请书》中所述,向学部提交相应的成果形式,如论文、调查报告等。

填写《结题报告》时,应附有应用前景评价及必要的说明文档。

还应提交各类原始资料,如调查报告的问卷、调查的原始数据、实验记录及实验数据。

学生还应认真整理所取得的成果,通过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形式将成果公开或转化。

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发表论文一般由导师做通讯作者。

2.项目成果公开发表时,论文首页下方应标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七、基金实施的相关政策
1.申请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基金成功,并通过中期审查和结题审查的项目小组成员,在评选学部学术奖学金时,可优先申请。

2.指导教师工作核计相应的工作量。

八、安全措施与安全教育
1.各个班级和每位指导教师都应加强安全教育,在实验室、机房等学生从事研究工作的场所中张贴安全制度规范。

教师应经常提醒学生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时应及时向学部、院所及学校保卫部门等报告。

2.学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外出时注意人身安全。

学生因科研需要,离校24小时以上者,应征得导师和学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如离校作业时不应1人单独行动,其行动计划应征得导师批准。

九、其他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教育学部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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