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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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并发布本指南。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继续深化实施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升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抓住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化等科技带来的新能源汽车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超前部署研发下一代技术;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大规模产业化发展。

本专项重点围绕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电动汽车智能化、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等6个创新链(技术方向)部署38个重点研究任务。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首批在6个技术方向启动19个项目。

1.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1.1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基础前沿类)研究内容:探索锂离子电池极限能量密度及其实现途径,研究新型高性能储锂电极及其反应机制、低成本合成和应用技术;研究材料的结构演化机制和性能改善策略。

探索动力电池新体系,研究关键电极材料及其反应过程、反应动力学、性能演变等基础科学问题。

研究电池极化模型和仿真设计方法;发展电极微结构和电极表界面的原位表征方法;研究新型高性能隔膜和电解液;开展电池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问题的相关基础研究。

考核指标:新型锂离子电池样品能量密度≥400Wh/kg,新体系电池样品能量密度≥500Wh/kg。

支持年限:2016年1月-2020年12月拟支持项目数:2项1.2高比能量锂离子电池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发高容量/高电压正极材料、碳/合金类高容量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发展基于模型的极片/电池设计技术、新型制造技术、工艺及装备等;开展高比能量锂离子电池热失控机理和防范机制、均一性和寿命的影响因素及工程化改善技术研究,开发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实现装车应用。

2016年中国汽车政策

2016年中国汽车政策

2016年中国汽车政策
2016年,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和改善环境
的政策。

其中包括:
1. 新能源汽车政策,中国政府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
包括补贴政策、免征购置税等措施,以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 污染排放标准,中国加强了对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推动汽
车企业加快更新技术,以符合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减少空气污染。

3. 车辆限行政策,为了应对城市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一
些大城市实施了车辆限行政策,限制特定车辆在特定时间段进入城区。

4. 汽车消费税政策,中国政府根据排放标准对汽车征收不同的
消费税,鼓励汽车企业生产更环保的车型。

总的来说,2016年的中国汽车政策主要着眼于促进新能源汽车
发展、减少污染排放、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以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63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63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6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泰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标准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充电服务网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推广目标1.2016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合计450辆以上,其中客车150辆、专用车20辆、乘用车280辆。

2.统筹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建设各类充电桩400个以上(其中直流充电桩150个以上,交流充电桩250个以上),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3.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占当年新增及更换公交车的50%以上,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推广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的50%以上。

三、工作举措(一)扩大推广领域和范围。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产品标准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是消费者。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

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1。

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基本条件是:(一)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

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产品标准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是消费者。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

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1。

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基本条件是:(一)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

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公示清单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公示清单

2016YFB0101700 轻量化纯电动轿车集成开发技术 2016YFB0101800 2016YFB0101900 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与互联 互通技术 安全可控、能源互联、开放互通的 智能充电网研究与应用示范
2016YFB0100800 高功率密度电机控制器 2016YFB0100900 2016YFB0101000 2016YFB0101100 智能电动汽车的感知、决策与控制 关键基础问题研究 电动汽车智能辅助驾驶关键技术研 究与产品开发 电动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研发及 产业化
2016YFB0101200 燃料电池基础材料与过程机理研究 2016YFB0101300 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 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化开发
高比能量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与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集成应用 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 高比能量动力锂离子电池开发与产 业化技术攻关 高温车用 SiC 器件及系统的基础理 论与评测方法研究 高功率密度车用逆变器产品平台开 发及产业化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14 15 16 17 18 19
项目编号 2016YFB0101400
项目名称 插电 / 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构型与 动态控制方法研究
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清华大学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负责人 张俊智 张彤 张宁 季方胜 徐石明 于德翔

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历程

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历程

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历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初期发展阶段(2009年前):新能源汽车行业起步较晚,起初主要以政策推动为主,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购车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以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

2. 快速发展阶段(2010-2015年):2010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

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始逐渐兴起,不仅有传统汽车企业转型,如比亚迪、长城等,也有新兴的纯电动汽车企业兴起,如特斯拉。

同时,整车产业、电池产业、充电桩产业等配套产业也开始逐渐形成。

3. 规模扩大阶段(2016-2020年):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点任务,如提高技术水平、促进市场推广等。

在此期间,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了快速增长,2018年销量突破100万辆。

同时,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升级,续航里程逐渐增加,充电基础设施逐步健全。

4. 深耕细作阶段(2021年至今):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了深耕细作的阶段。

政府政策逐步从单纯的扶持政策转向更加综合的产业政策,重点关注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

同时,新能源汽车企业也在加强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加速推进电池技术、智能网联等核心技术的突破。

此外,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也在逐步加大,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在加速推进。

总的来说,新能源汽车行业经历了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规模扩大阶段和深耕细作阶段,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空间及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

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空间及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

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目前我国对新能源车的定义不统一,在广义上的新能源,主要是指能够替代传统汽车用的汽油和柴油的燃料。

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中,对新能源汽车有关定义作出了规定。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非常规的车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天然气(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汽油(EG)、甲醇、二甲醚之外的燃料。

国家已经大面积推广使用的燃料乙醇汽车和国家在山西等地示范运行的煤基甲醇汽车不在此列。

二、新能源汽车的类型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对新能源汽车有关定义,新能源汽车包括五大类型:(一)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二)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三)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四)氢发动机汽车;(五)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

三、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2014年新能源汽车生产78499辆,销售74763辆,比上年分别增长3.5倍和3.2倍。

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8605辆和45048辆,比上年分别增长2.4倍和2.1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894辆和29715辆,比上年分别增长8.1倍和8.8倍。

伴随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加大,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步升温。

2015年1-11月,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27.92万辆,同比增长4倍。

2015年1-10月我国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达11.06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乘用车累计销量达68373辆和46685辆。

图表2014-2015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月度销量走势数据来源: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四、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结构2014年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是在情理之中的,因为纵观2014年国家推出的各项关于汽车的政策法规,唯有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最有利于汽车产业发展的,收效也是最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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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以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汽车整车制造为重点推动汽车工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面临的形势。

汽车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历经“十五”“十一五”期间的高位增长后,“十二五”期间进入中低速发展的新常态。

2015年,在全国经济增速放缓、限购限行以及小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刺激政策频出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全省汽车整车产销量实现57.8万辆(其中新能源客车产销量2.1万辆),同比增长4.5%;专用汽车产销量近8万辆,与上年产销量基本持平;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预计超过2600亿元,同比增长17%以上。

市场竞争加剧,产销增速调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加速,传统汽车技术与电气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并重将成为未来的发展态势。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我省汽车产业区位优势、局部产业基础优势、要素成本优势将更加凸显,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后劲将进一步增强。

(二)基本思路。

以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汽车整车和专用汽车制造为重点,加快全国重要的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建设,推动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

坚持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路径,突出大客车、小(微)客车、专用车发展方向,重点实施25个项目,提升郑州百万汽车制造基地质量,推进新能源汽车三个整车制造基地、三个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建设,构建良好的汽车市场环境,形成一批整车制造和配套产业知名品牌,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

(三)工作目标。

2016年,汽车整车产销量力争突破60万辆,增长7%左右;专用汽车产销量力争突破9万辆,增长12%左右;新能源客车产销量2.8万辆,增长80%以上;汽车整车产能超过180万辆,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以上。

二、汽车产业工作重点(一)加快推进郑汴百万辆汽车基地建设。

以郑州、开封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宇通客车公司、郑州日产公司、海马轿车公司、东风日产公司、奇瑞汽车公司、少林客车公司等整车项目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开发市场销量大的新车型,将我省打造成为辐射华中、华北和西北的汽车研发制造基地。

以宇通客车公司和少林客车公司为依托,进一步巩固大中型客车在国内市场的龙头地位,逐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和扩大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的研发水平和产能规模。

积极推进与东风集团、一汽集团、海马集团、奇瑞集团等骨干企业集团战略合作,大力承接汽车产能转移,以中高级乘用车为突破口,发展中高级轿车、SU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MPV(多功能乘用车)、皮卡等车型,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条。

重点推进东风日产郑州工厂年产20万辆乘用车产能扩建、奇瑞汽车年产20万台微型汽车和10万台轻型货车等项目建设。

(二)巩固提升专用汽车产业竞争优势。

围绕实现专用汽车强省发展目标,坚持扩能与提质并重,巩固提升专用汽车产业竞争优势。

以中集华骏公司、三门峡骏通公司、中集凌宇公司、郑州红宇公司、南阳二机公司、森源重工公司、宇通重工公司、中原特车公司、河南新飞公司、新乡高远公司等为依托,重点发展冷藏保温车、道路施工和维护管理专用汽车、油田装备专用汽车、重型自卸车、起重举升类专用汽车、环卫特种车辆、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专用汽车、特殊应急需要专用汽车等产品。

鼓励和引导轻量化、节能型、智能型专用汽车以及环卫、物流、市政类等新能源专用汽车快速发展。

重点推进郑州红宇年产1500辆罐式车、森源重工年产1000辆全液压混凝土高压泵车和1000辆多功能抑尘车、河南奔马年产5万辆轻型货车综合性能实验室等项目建设。

以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公司为重点,推进专用汽车底盘基地建设,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继续争取专用汽车生产资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现有产品质量和品级。

(三)积极提升零部件集群优势和特色优势。

以发展关键总成及零部件为突破,以提高零部件企业本地配套能力为重点,加快零部件集群建设。

在抢占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适应全球化采购的发展要求,不断提升零部件国际化水平。

继续推进“一园六基地”建设,一是依托郑州经济技术、中牟汽车、开封汴西、郑州国际物流、荥阳市等产业集聚区,强化骨干汽车整车企业的带动作用,推进郑汴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

重点推进汽车灯具、车架、空调控制器、液力缓速器比例电磁阀、车身控制器、车身及其附件等项目建设。

二是以风神轮胎公司、中原内配公司、瑞庆发动机公司、中轴集团、新航集团、河南万向公司、许昌远东公司、西峡水泵公司、西峡排气管公司、淅川减振器公司、鹤壁天海公司等企业为重点,推进焦作轮胎、气缸套、发动机、凸轮轴、车轮,许昌汽车传动轴,南阳汽车水泵、进排气歧管、减振器,新乡汽车转向器、滤清器、空调、制动器,鹤壁汽车电子,安阳汽车铸造件等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

重点推进鹤壁天海年产400万套国际高端出口电线束、许昌远东年产400万套等速传动轴及配套产品、三门峡戴卡年产400万只铝合金轻量化轮毂等项目建设。

2016年,规模以上零部件企业营业收入力争超过1700亿元。

(四)加强对关键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支持。

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择优培育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

鼓励重点企业开发高技术含量、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

支持客车、乘用车、载货汽车、专用汽车的整车设计开发能力及平台建设,加强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电子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及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技术研发。

对重点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可按有关规定优先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

推进汽车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

依托优势企业,试点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重点(一)着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着力抓好宇通3万辆新能源客车基地、少林汽车1万辆新能源客车项目、郑州日产2万辆多功能乘用车项目建设,巩固和提升新能源客车市场占有率。

以森源重工公司、宇通重工公司、新乡新能公司为依托,重点发展电动专用汽车,形成5万辆新能源专用车生产规模。

抓住国家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调整机遇,推动三门峡速达公司、森源重工公司等有条件的企业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尽快形成10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

深入落实我省与和谐集团、富士康集团、腾讯集团的“互联网+智能电动汽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二)支持重点企业突破动力电池等关键技术。

巩固和提升动力电池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

以中航锂电公司、环宇集团、金龙集团、科隆集团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发挥我省电池及材料的产业特色和集群优势,进一步加强动力电池、隔膜、正负极材料、成组电池等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7研究所、南阳防爆集团、南阳新普公司、天海电器公司、三门峡速达公司、新航集团、西峡水泵公司、洛阳凯迈公司等企业为重点,促进驱动电机、电控、电动转向器、电动空调、电子水泵、超级电容器的研发和应用。

重点推进中航锂电(洛阳)产业园三期年产15亿瓦时动力电池和电源模块建设项目、焦作多氟多年产3亿安时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和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锂动电源年产4亿安时锂离子电池升级项目、河南奔马年产15000套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项目、森源重工年产10万套电池智能管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建设。

(三)加快推广应用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示范,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在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扩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范围,在市政、电力、邮政等领域开展电动专用汽车示范运营,在旅游景区、港区、工业园区开展场地电动专用汽车示范运营。

加快推广普及节能汽车,促进各类先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探索众筹等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现有的场地和设施,加快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电等设施建设,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需求。

2016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新增2850辆,新乡市新增1160辆,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8万辆(按新能源标准车型折算)。

(四)促进低速电动车规范健康发展。

在国家尚没有制定低速电动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研究出台促进低速电动车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低速电动车规范运营机制。

积极探索开展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管理有关工作,不断完善产品技术标准,促进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研究扩大优质低速电动车消费的具体政策,加大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市场的推广力度。

做好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有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2016年,低速电动车产销量力争突破12万辆。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

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统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土地、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各地根据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做好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年底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和出口信贷额度,支持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支持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新发或增发股票、发行企业债券、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

同时,研究制定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应政策措施,支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市场。

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研发、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汽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实施项目带动。

2016年,省级突出抓好25个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

实行项目分工服务负责制,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召开项目推进评比会,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加快实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技术改造,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

(四)鼓励合作重组。

加强同国内外优势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鼓励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支持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实现同类企业、上下游企业间的战略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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