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U(麻醉恢复室)出入室标准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一)收治范围: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
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 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7、其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8、其他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 进一步治疗的情形、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三、患者在麻醉复苏室交接流程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及流程一、转出标准:1. 复苏室Steward 苏醒评分达4 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
2. 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和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 以上。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 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送ICU继续监测治疗;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 PaCO2 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 高于70mmH,或SPQ高于95%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 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 20%并循环稳定30min 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pacu病人转入转出标准

PACU病人转入、转出标准PACU病人转入标准1、术后无须转入重症病房,但又不适宜或无法在手术间内即刻拔除气管插管的全身麻醉的病人。
2、手术后生命体征不平稳,需短暂观察的病人。
3、无须转人重症病房,但存在重要器官系统功能问题,手术后体温过低,需进一步处理和短暂观察的病人。
4、接受椎管内麻醉及神经阻滞等麻醉术后,呼吸循环系统不稳定,或麻醉作用未消除或未达到安全平面以下,需继续严密监护治疗的病人。
5、术后神经、精神状况尚不稳定的病人。
6、术后短期内不能很好合作的小儿病人。
PACU病人转出标准1、病情极不稳定者转入重症病房。
2、严格执行气管导管拔除指征,气管导管拔除后30分钟以上才能转出。
3、神经系统:麻醉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
4、呼吸系统:呼吸平稳,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咳嗽反射恢复,血氧饱和度≥95%5、循环系统:血压、心率变化在术前的20%以内,ECG无明显改变。
6、无明显低体温,体温大于36cC。
7、椎管内麻醉平面下降至T10以下。
8、患者Steward评分≥4分。
附:Steward评分(满分6分,≥4分可以出室)┌────────┬─────────────────────┐││完全清醒2分;││清醒程度│对刺激有反应1分;│││对刺激无反应。
分。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2分;不用支持可以维持呼吸││呼吸道通畅程度││││道通畅1分;呼吸道需要予以支持0分。
│├────────┼─────────────────────┤││肢体能作有意识的活动2分;││肢体活动度│肢体无意识活动1分;│││肢体无活动。
分。
│└────────┴─────────────────────┘。
麻醉病人出手术室的标准

麻醉手术后病人出手术室标准摘要:随手术结束,麻醉也告停止,医生面临术后病人转送去向问题,患者转送去向取决于麻醉医生(或有上级医师参与)对手术麻醉期间病人总体情况和当时情况的正确研判,确定病人是否可以离开手术室及具体去向,如送返普通住院病房、病房术后重症监护室、麻醉后恢复室(PACU)或加强监护病房(ICU)。
手术结束,麻醉医师应依据自己(或有上级医师参与)对麻醉手术期间病人总体情况的正确判断,并参考麻醉前评估、手术结束时病人实际状态,特别是患者当时呼吸、循环、意识水平等要素的观察结果,迅速对病人能否离开手术室及其去向(如送返病科普通病房、病科术后监护室、PACU或ICU等作出客观、正确的决断,以确保麻醉手术后病人安全度过麻醉恢复期。
一、麻醉后病人恢复情况评定手术结束后,麻醉医生除了应集中对呼吸、循环、肌张力和神志方面进行评定外,还应结合不同麻醉方法的特点而有所侧重,尤其应高度关注有否严重麻醉并发症。
(一)全麻病人恢复情况(包括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或静-吸复合麻醉患者):手术结束,病人拔除气管导管前和/或停止吸入、静脉注射麻醉药后,麻醉医生可通过计分法详细评定病人麻醉后恢复程度和恢复质量。
对恢复缓慢或恢复不满意者,应进行必要的治疗,如拮抗肌松残余作用,拮抗苯二氮卓类及阿片类药物残留作用,面罩供氧,或继续呼吸支持等。
麻醉恢复情况可参照Aldret护理评分标准,对麻醉恢复期病人进行评估,以了解当时病情,作为病人转出手术室的重要参考依据。
观察项目共五项,每一项划分3个不同等级,根据观察结果分别给予2分、1分和0分。
恢复情况好者满分10分,恢复差者最低0分,为患者安全计,≤5分患者一般应暂留在手术室内观察,或转送PACU/ICU,不得直接转送普通病房。
附:Aldret护理评分:①活动力:四肢均能活动——积2分;仅能活动两个肢体——积1分;四肢均不能活动——积0分。
②呼吸:能作深呼吸和有效咳嗽——积2分;呼吸受限或有呼吸暂停——积1分;无自主呼吸——积0分。
麻醉恢复室(PACU)转入、转出标准

麻醉恢复室(PACU)转入、转出标准一、麻醉恢复室(PACU)转入标准凡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尚未恢复正常的全身麻醉(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各种神经阻滞麻醉平面高于T,、膈神经阻滞、曾给予镇静药致意识恢复不满意等,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者;术中发生严重意外及并发症的病人,须转入PACU继续治疗和观察。
二、麻醉恢复室(PACU)转出标准1、住院病人1)一般情况:具有定向力,能领会简单的指令;肌肉张力恢复正常,无紧急的麻醉并发症或外科并发症(如气道水肿、神经系统损害、出血、恶心呕吐等)。
2)心血管系统:血压、心率、心律与术前相似,或稳定至少30分钟,血容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呼吸系统:通气功能正常,无气道阻塞表现(如喘鸣、舌后坠等),呼吸频率在10~30次/分钟之间;呼吸道通畅,保护性吞咽、咳嗽反射恢复,不需要放置口咽通气管或鼻咽通气管;能自行咳嗽、排除呼吸道分泌物;PaCO2能保持在正常范围内;面罩吸氧后PaOz不低于10.7kPa (80mmHg),SpO2不低于95%。
4)控制疼痛:凡术后在麻醉恢复室内用过镇静药、镇痛药的病人,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以上,方可转出麻醉恢复室。
5)肾功能:尿量大于30ml∕h°6)阻滞麻醉的病人:在满足呼吸、循环稳定,麻醉平面低于T6或最后一次麻醉用药时间超过一小时等条件后,可转出麻醉恢复室。
椎管内麻醉末次给药后四小时下肢仍不能恢复感觉和运动者,应进行神经系统检查,以明确是否有脊髓损伤。
若用过镇静药者,待药物作用高峰期过后再转回病房。
7)对麻醉恢复室病人恢复程度的判定:通过对病人肢体活动能力、呼吸、循环、痛觉或神志、末梢颜色等客观指标的评分,正确判定术后病人麻醉恢复程度,并以此作为病人转出麻醉恢复室的依据。
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全麻病人评分满10分,可转入病房;而对因皮肤颜色较深难以判断的病人,总分达8分时也可转回病房。
评分标准如下:活动力:无自动、或在指令下不能抬头或活动肢体,为0分;能自动或在指令下活动两个肢体和有限制地抬头活动,为1分;能自动或在指令下活动四肢和抬头,为2分。
医务人员《麻醉复苏室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 7&双方核对无误后,填写交接记录、签名!
❖ 8&患者在恢复室监护期间,生命体征出现异常情 况,经过外科医生及麻醉医师积极处理治疗,生 命体征还难以维持平稳,则与中心ICU联系,及 时将患者护送至中心ICU,由麻醉医师、外科医 师和护士共同运送!
❖ 7&全身麻醉患者steward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 者可离开PACU!
Steward苏醒评分表
病人情况 1、清醒程度
完全清醒 对刺激有反应 对刺激无反应 2、呼吸通畅程度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 可自主维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道需予以支持 3、肢体活动程度 肢体能作有意识的活动 肢体无意识活动 肢体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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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守工作岗位,因工作需离开恢复室者,应向 上级医师汇报并向恢复室护士交代去向及联系方 式!
四、麻醉恢复室护士岗位职责
(1)麻醉恢复室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下,承担恢复室护理 工作!
(2)做好呼吸、脉搏、心电图、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监 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生对症处理!
(3)密切观察和处理呼吸道问题,掌握吸痰技术、观察病 人的意识活动,术后出血等情况!
呼吸、循环,及时记录!
二、麻醉复苏室转出标准与流程
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
麻醉恢复室(PACU)管理制度

麻醉恢复室(PACU)管理制度
一、麻醉PACU入室标准
1、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病人,
2、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
二、麻醉 PACU 出室标准
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见表1)>4分或Aldrete评分(表2)不低于9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三、麻醉PACU交接班制度
1、病人入PACU时,由麻醉医生、巡回护士护送,二者承担麻醉复苏期间的管理。
并在麻醉恢复记录单上签字。
2、将病人转运至病房时,麻醉医生、巡回护士应与手术者及病房护士进行血压、血氧饱和度、药品、物品、血液制品的交接及核对,并实施交接签字。
3、患者复苏时间超过1小时,麻醉医生、巡回护士应将患者护送至ICU进一步观察治疗。
四、麻醉PACU气管导管拔管指征
1、神志恢复,循环系统功能稳定,肌松残留作用消失。
2、呼吸恢复良好,咳嗽,吞咽反射存在。
3、呼吸频率:成人14—20次/分,潮气量基本恢复到术前水平,双肺呼吸音无异常,脱离呼吸机无缺氧现象。
4、呼唤病人有反应:睁眼、皱眉、张口、摇头、举手等。
5、必要时查血气分析综合判断。
要求SpO2(吸空气时)达95%以上及PaCO235-45mmHg。
PACU转出标准

麻醉医生必须护送至PACU当面交接班
气管导管拔管指证
? (1).PaO2或SpO2正常。 ? (2).呼吸方式正常。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
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转出标准
?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 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 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
?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肌松拮抗剂
1、新斯的明有禁忌:心率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机械性肠梗阻,妊娠等。 伍用的阿托品也有禁忌。
2、布瑞亭(舒更葡糖钠),对苄异喹啉类肌松无效 罗库溴铵、维库溴铵
Steward 评分
分 清醒程度
值
呼吸道通畅程度
完全苏醒 2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
对刺激有反
呼吸支持可保持呼吸道
1
应
通畅
——生命体征虽稳定,但仍需进行有创监测(如中心静脉压、挠动脉测压等),且麻醉处于较 深状态需加强护理的病人;
? Ⅳ级——生命体征明显紊乱(如低血压,心律失常等)和/或受麻醉药残余作用影响较明显,必须严 密监测和治疗的病人。
? Ⅰ~Ⅱ级病人可送回普通病房,对于Ⅲ级病人普通病房难以满足其监测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的要求 ,Ⅳ级病人切勿送原病房。
麻醉复苏室(恢复室)PACU规章制度

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一.麻醉后恢复室的工作规范(一)概述麻醉后恢复室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的病室。
全麻病人,硬膜外平面在T5以上以及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均需送麻醉恢复室观察治疗。
一般白天开放,急诊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可转重症监护室()继续治疗。
恢复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麻醉科医师和护士负责,麻醉科医师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是否转送普通病房或的指征。
(二)工作内容1、定期进行药品和物资和监护仪设备的检查,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病人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推入苏醒室,共同交接。
3、病人由手术室转往恢复室的过程中,麻醉科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
4、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
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血氧饱合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输液或输血;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机扶助或控制呼吸。
5、麻醉科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如下内容。
(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等。
(2)麻醉用药。
包括术前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况,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转出计划。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恢复情况作出评价,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并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7、恢复室病人管理内容(1)所有病人必须监测、、、2,特殊病人监测体温。
(2)观察意识状态。
(3)观察呼吸、颜面与口唇颜色,保持呼吸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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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U(麻醉恢复室)出入室标准
(一)、入室标准
1.所有全麻后病人,麻醉后患者没有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肉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未拔除者,均应送至PACU。
2.椎管内麻醉后术毕麻醉平面在T5以上病人。
3.发生各种麻醉意外情况,病情不稳定,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的患者。
(二)、离室标准:当病人按PACU评分标准满10分时,便可出恢复室回病房。
(见附:PACU评分标准)
(三)、入室流程
1.入室前麻醉住院医生电话联系PACU预约床位,PACU的注册护士予以安排。
2.病人需在麻醉住院医生陪同下进入PACU。
3.每个病人需给予连续的ECG、SaO2、Bp和Respiration的监测,根据病人不同的年龄设置合适的参数。
4.病人入室后立即给予护理评估,评估应包括区域麻醉的阻滞平面及患者的基础体温。
5.评估和再评估需参照PACU的政策指南,所有评估内容在护理记录单上予以记录。
注:因本院条件有限,加上病人不多。
恢复室就放在手术室内进行。
其观察与记录均按恢复室进行。
附:PACU(麻醉恢复室)评分标准
一、活动力
0:无自动或在指令下抬头或活动肢体。
1:能自动或在指令下活动上下肢体和有限制地抬头活动。
2:能自动或在指令下活动四肢和抬头。
二、呼吸
0:呼吸暂停,需要辅助呼吸或进行呼吸器治疗。
1:呼吸困难或呼吸受限制,但有浅而慢的自主呼吸,需要用口咽通气道。
2:能做深呼吸和有效咳嗽,呼吸频率和深度正常。
三、循环、
0:非高血压病人而血压过度升高,或血压下降,低于麻醉前50mmHg。
1:血压下降低于麻醉前20~50mmHg。
2:血压和脉搏稳定,血压比麻醉前低,但不到20mmHg(收缩压不低于90mmHg)。
四、神经状态
0:没有应答或仅对痛刺激有反应。
1:对交谈有反应,但很容易再昏昏入睡。
2:处于醒觉和警觉状态,能辨认时间、地点和人。
五、肤色
0:发绀或发灰。
1:苍白。
2:红润。
注:若皮肤颜色难以作为判断标准,可以用8分计分法。
当病人满10分时,便可出恢复室回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