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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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简短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简短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差错的管理,规范工作差错的追责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差错,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过失导致的工作失误、工作不力、工作质量问题等,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差错追责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工作差错进行分类、定级,明确追责标准和程序,确保工作差错得到及时纠正,防止类似差错再次发生。

第二章工作差错的认定与分类第五条工作差错的认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和业务要求等。

第六条工作差错分为一般差错、重大差错和特别重大差错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一般差错: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二)重大差错: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三)特别重大差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三章追责方式与程序第七条追责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追责程序如下:(一)发生工作差错的员工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差错影响;(二)上级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差错等级;(三)对认定的一般差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犯错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四)对认定的重大差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犯错员工进行追责;(五)对认定的特别重大差错,应当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结果对犯错员工进行追责。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九条员工对追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追责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申诉人;第十一条员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总经理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质量事故管理规定办法

质量事故管理规定办法

质量事故管理规定办法一、背景质量事故是指在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导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事故风险,制定了本《质量事故管理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运输、使用产品的企事业单位,旨在规范和管理质量事故的发生、报告、处置等各个环节,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责任与义务1. 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质量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指导和检查下级单位的质量事故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

2. 下级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下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事故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质量事故的监测和处理工作,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和评估工作。

3. 相关人员的责任与义务相关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线员工等。

他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质量事故的严重性,严格按照相关工序操作规程执行,及时上报异常情况,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置和调查,并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四、质量事故报告程序质量事故报告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发现质量事故发现质量事故后,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继续发生。

2. 组织调查负责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包括确定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等,并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3. 编制报告调查完毕后,专业人员应当编制质量事故报告,详细说明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等,并提出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

4.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将质量事故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按照要求将报告复制给相关单位。

五、质量事故处置措施1. 伤亡事故的处置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质量事故,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同时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是一项特别紧要的工作。

这些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因此,企业必需建立完善的管理规定,严格遵从规定,并适时有效地处理相关责任事件,确保企业的持续进展和稳定运营。

本文将针对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进行认真阐述。

一、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公司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由于人为因素、设备故障、管理不善等原因所引起的事故事件。

这些事件可能对人员健康、生产设备和环境造成重点的负面影响,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为了有效地防备公司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企业的管理规定中必需明确相关责任的划分、处理程序和惩罚力度。

实在规定如下:1.相关责任的划分首先,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和相互责任。

企业领导应当对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负最后责任。

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应当对早期预警、事故调查、处理和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对本职工作负责,必需对本身所属的环节质量安全负责。

2.处理程序当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当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气力适时处置。

同时,要成立由企业高管领导的应急处置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处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紧急救援:立刻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处置,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2)组织事故调查:成立由专家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分析,查找事故的根本原因,确保事故不再发生;(3)适时通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公司内部适时公布事故情况和处置措施,引起广泛关注,防范化解社会及公司内部风险;(4)责任追究: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严厉的追责,一经发觉,无论职务高处与低处,都将严格追究责任,予以相应的惩罚。

3. 惩罚力度为了提高企业对质量安全事故的重视和警醒性,削减事故的发生,对于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企业应当实行切实有效的惩罚措施。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XXXX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减少质量损失,根据《XXXXXXXX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和《XXXX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承包商质量事故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问题或不合格造成损失以及在国家、省(市、自治区)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管理,包括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等。

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质量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列项见附件1)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特别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的质量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的质量事故;国家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集团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同类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停工5日及以上、返工工作量超过30%及以上、工期延误3%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三)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经省(市)、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因各单位质量原因发生退货赔偿或产生纠纷,涉及产品或服务价值达30万元及以上的;造成工程停工3日及以上5日以下、返工工作量超过10%及以上小于30%、工期延误1%及以上低于3%的质量事故。

(四)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停工3日以下、返工工作量10%以下、工期延误1%以下的质量事故。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论职位大小、岗位高低、责任轻重,都不得违反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门是本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轻微事故则可由公司进行处理和解决,不在本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之内。

第五条公司对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不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事故,保障现场安全。

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事故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第二章追究责任第八条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首先由公司安全部门对事故进行勘查和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第九条公司安全部门对确认的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对于轻微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警示措施进行教育和警示;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可以采取停职、降职等措施进行惩戒;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可以采取降职、解聘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安全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建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部门对于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岗位、部门,进行全面审查和整改,必要时对相关组织进行改组或解散。

第十二条对于故意破坏公司安全设施、故意泄露保密信息、故意妨碍工作安排等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配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意识,确保能够熟练地应对各种安全事故情况。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汇总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为安全事故管理和预防提供数据支持。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事故管理”包含对生产安全伤亡事故、险性事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管理。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险性事件是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是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预防、消除和整改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划分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

2023年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2023年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2023年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参与生产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的工作目标是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危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规定的管理体系包括:领导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安全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等。

第二章领导责任制度第五条公司管理层必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是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要成立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生产安全工作。

第七条生产安全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免。

第八条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九条公司领导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各级员工充分认识到生产安全的重要性,落实安全责任。

第十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召开生产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要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保每个员工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备的安全操作、事故应急处理、消防知识等。

第十四条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演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质量。

第四章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制定风险评估与控制计划。

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并排除潜在的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质量安全事故可能会发生,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质量安全,维护企业形象,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2. 事故报告2.1 事故定义:本制度所指的事故是指对产品质量、员工生命安全或企业财产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事件。

2.2 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事故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3. 事故调查3.1 调查组成:由安全管理部门指派专业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3.2 调查过程:调查小组应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进行现场勘察和目击证人的询问,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3.3 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应撰写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4. 处理措施4.1 及时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例如停产整顿、责令整改等。

4.2 处理记录:对于每起事故的处理措施,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方通报和落实。

5. 责任追究5.1 责任界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涉及的责任人进行责任界定,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5.2 处理措施:对涉事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严肃性。

6. 监督与改进6.1 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

6.2 改进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企业质量和安全。

根据本制度的要求,企业应确保员工理解并按照制度执行,以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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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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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
事件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规范化的管理,加强质量安
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监督与管理,
强化责任事件控制措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
围,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
体员工。

2、责任事件
责任事件是指由于未能严格履行岗位职
责,责任心不强,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或者不
良影响的事件。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2.1、质量安全事故:员工因为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的事件。

2.2、工作失职:因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失职,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事件。

2.3、行政事件: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员工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

2.4、其它事件:其它对公司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形象损害的行为。

3、事件责任的认定
3.1、责任认定的原则:事实求是,公平、公正。

3.2、不同类型的责任事件由相关的调查部
门负责责任认定:质量事故由技术科负责,质检科协助;工作失职由人事科负责;行政事件由人事科负责,总务科协助;其它事件由相关部门负责。

(注:调查部门的负责人领导组织调查工作;事件发生部门不参与本部门调查)
3.3、发生责任事件后,责任部门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相关情况(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并由相关的调查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责任认定工作。

3.4、调查部门应在两日内做好相关的责任认定及处罚决定。

(重大责任事件调查不能超过一周)
4、责任处罚
4.1、处罚的类型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效益奖金;行政
处罚分为留职查看、降职、辞退。

4.2、责任事件的处罚,由调查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与过程界定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根据事件发生部门员工的隶属关系确定其领导责任。

4.3、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责任部门要进行经济处罚,具体金额参照经济损失的5%——10%执行;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5%,并予以留职察看处分。

4.4、发生一般的质量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责任部门的经济处罚金额参照经济损失的15%——50%执行;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5%——15%,并予以留职察看处分。

4.5、年内出现两次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领导予以降职处分;出现两次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领导予以辞退处分。

4.6、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质量事故处罚尺度处理;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况给予罚款50——200元/次,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4.7、行政事件的处罚,根据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4.8、泄露公司机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或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行贿受贿、谋取私利的责任人予以辞职处分。

4.9、对于突发的质量安全、财产与人身安全、环保等责任事件隐瞒不报,经查实对隐瞒的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次,同时对事件的责
任人和单位仍按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责任部门领导的先进评选及年终效益奖金。

4.10、调查部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责任认定与处罚决定,根据情况酌情对调查负责人进行100——500元/次处罚。

5、责任处罚管理程序
5.1调查部门对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详细的分析、调查。

根据以上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罚决定。

并把处罚决定通知责任部门,调查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处罚单》。

5.2责任部门针对事故造成的后果、损失,分析原因,提出合理预防及整改措施,并由调查部门及时的跟踪调查其整改成效。

5.3分管副总与总经理分别对事件进行评
审,并签署意见。

5.4调查部门根据《处罚单》的处罚金额填写《缴款单》,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由财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5《处罚单》由人事科留档管理;《缴款单》由财务科留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后附《处罚单》、《交款单》样本)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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