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外协产品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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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文(4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文(4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外协件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协件,是指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的零部件或成品。

第四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外协件符合公司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原则第五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平的原则。

对所有外协件进行一视同仁的质量检验,不偏向某一供应商或委托方。

(二)科学、准确的原则。

根据外协件的性质和要求,确保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流程科学和准确。

(三)及时的原则。

及时对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和反馈,确保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四)全面完整的原则。

对外协件进行全面、完整的质量检验,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第三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外协件。

将外协件在到达公司之后进行接收,同时记录外协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批次、数量、供应商等。

(二)外观检验。

对外协件的外观进行检验,包括表面是否有磨损、裂纹、氧化等缺陷。

(三)尺寸检验。

对外协件的尺寸进行检验,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方面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四)功能检验。

对外协件的功能进行检验,包括使用外协件进行实际操作,检测外协件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五)材料检验。

对外协件的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材料的成分、硬度、密度等性质是否符合要求。

(六)其他检验。

根据外协件的具体要求和公司的规定,进行其他必要的检验。

(七)记录和评估。

对外协件的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并进行评估。

第四章外协件质量检验的责任和权限第七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对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外协件质量检验的实施。

(二)制定外协件质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三)对外协件质量检验的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四)与供应商和委托方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质量问题。

第八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员负责具体的质量检验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

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规程

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规程

外购、外协件抽检检验规程减速机进货抽样检验规程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减速机进厂抽样检验规程:1、减速机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货方提供的。

2、减速器进厂时,必须将配套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一并提供给公司质检员验对合格有效,方可入库验收。

3、减速机抽样比例为全检,执行标准MT/T681-1997。

4、除本公司检测项目,其余以出厂检验报告为据。

5、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⑴外观质量(表面光洁、油漆均匀、装配螺栓紧固完整)。

⑵输出轴和输入轴的轴径、长度和键槽尺寸。

⑶啮合性能测试:应整体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咬合间隙不可过大。

⑷安装部位尺寸、形状和配合精度。

6、检测方法:⑴目测外观质量。

⑵用千分尺、卡尺、深度尺等计量器具检测输出轴和输入轴的轴径尺寸、键槽尺寸。

⑶用手转动输入轴进行啮合性能测试,应整体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咬合间隙不可过大。

⑷用卡尺、深度尺测量安装部位定位键,联接螺孔中心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

7、判定原则:⑴关键尺寸配合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⑵转动不灵活有卡滞现象,由供应部门联系供货方处理解决,解除不了,判不合格退货。

⑶安装部位尺寸、形状不合格无法安装判不合格。

⑷在减速机组装试车中发现异常噪声、温升过高、漏油等,判不合格,及时更换及索赔。

偶合器进货抽样检验规程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偶合器进厂抽样检验规程:1、偶合器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货方提供的。

2、偶合器进厂时,必须将配套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一并提供给公司质检员验对合格有效,方可入库验收。

3、偶合器抽样比例为全检,执行标准MT208-1995、MT/T100-1995。

4、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⑴外观质量—目测偶合器表面光洁、油漆均匀、配套件齐全。

⑵输入、输出端轴孔及键槽尺寸用内径量表对输出、输入轴、孔径测量,技术要求按标准,测量时应交叉测量不同位置,以保证圆度、花键孔可用标准花键轴插入测试。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零部件外购外协检验规范

零部件外购外协检验规范

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外购外协件、在制品、成品抽样检验规定Q/XXX442-2006代替Q/XXX442-200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施抽样检验的条件,抽样检验的适用范围,以及抽样检验的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外购外协件、在制品、成品等质量策划阶段确定抽样系统和检验活动中实施抽样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Q/XXX380 机电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3 术语检验文件:规定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计划的文件,如:检验细则、检验项目一览表、检验规程,包括订货合同中的检验规定等。

4 实施抽样检验的条件只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是稳定的,从一批产品中抽查的样品才能真正代表这批产品的质量水平,判断才能正确。

所以产品质量不稳定时不能采用抽样检验方案的。

检验文件应规定接收质量限(AQL)及检验抽样水平(IL)。

5 抽样检验适用的具体范围5.1 为确保产品质量,以下检验对象暂不实施本标准的抽样检验方案。

5.1.1 高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高压元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出厂检验采用全数检验。

5.1.2 万能式断路器成品出厂检验采用全数检验。

5.1.3 批量N≤25的外购外协件应采用全数检验。

5.1.4 所有产品零部件的关键件关键项目、安全件安全项目采用全数检查;但破坏性试验项目,其抽样数一般按3只/批抽取,并应全部合格。

5.1.5 原材料、外购元(器)件等标准中已规定的检验(验收)方法,按其规定的方法执行。

5.1.6 其它技术文件明确规定的检验方法。

5.2 抽样检验方法适用于以下连续批的检验,抽样计划按GB/T2828.1规定。

汽车厂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抽样管理办法

汽车厂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抽样管理办法

汽车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抽样管理办法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我公司外协件入库抽样检验的具体实施办法,以达到科学管理、精心制造的目的。

2、实施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众泰控股集团XXX汽车责任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对多有外协件配套件的抽样,但不包括油类辅助材料等。

3、实施内容
中国众泰控股集团XXX汽车责任有限公司XXX分公司的外协配套件产品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标准、钣金件及总成;二是底盘件、内外饰件、电器等主要零部件及总成。

3.1正常情况下按《中华人命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828.1-2003/ISO2859-1:1999抽样
规定执行。

3.1.1标准件钣金件采用GB/T2828.1-2003/ISO2859 -1:1999抽样规定中样本量字码采
用一般检验水平Ⅲ执行
样本量字码(一般检验水平Ⅲ)
3.1.2底盘件、内外饰件、电器等汽车零部件及总成采用《中华人命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828.1 -2003/ISO2859 -1:1999抽样规定中样本量字码采用特殊标准水平S-4执行
样本量字码(特殊标准水平S-4)
抽样数量对照表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限(AQL)
注:保安件的重要参数接收判定值AC=0,重要件接收质量限AQL2.5。

一般件接收质量限AQ14,见RX6400整车零部件重要度分类规定。

3.2 整车试装件按批量大小决定抽样检验规定
3.3若在第一次抽样检验中被判定不接收,则加倍抽样检验;若加倍抽样检验后再次出现被判定不接收,则判定整批不合格。

4附录:
《配套产品入库检验记录单》
《质量品质检验书》
配套产品入库检验记录单单据编号。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

1目的为了加强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保证其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适用于本全公司所有配套件进厂检验。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制定并提供外购(外协)件技术要求、图纸等检验要求。

3.2质管部检验员负责按要求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检验。

3.3采购部负责提供外购件的3C认证证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报告等资料。

3.4采购员负责外购(外协)件的报检工作。

4 内容4.1采购员在物资进厂后及时填写《采购物资报检单》报检验员检验,由检验员填写《物资进厂检验记录》。

生产部仓库保管员在外购(外协)件入库时,需核对产品的数量及其检验结论。

4.2物资首次样品检验按《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进行,正常物资检验按相应物资检验指导书执行。

指导书包括:《车辆关健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等。

4.3外购件检验抽样的频率、检验项目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4.4外协件检验按技术部提供的有关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按20%进行抽样,1并填写《零部件检验记录》,必要时进行全数检验4.5仓库保管员依据合格检验单,办理外购(外协)件入库手续4.6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检验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采购部,由采购部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车辆关键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6质量记录《采购物资报告单》《质量信息反馈单》《零(部)件检验记录》《物资进厂检验记录》2。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对于扩散产品、定点生产的大批量零件和一些大型关键零件,应组织技术、检验、质量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和选点,综合分析后确定合作点。

未经挑选、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外购件检验所不予受理。

3、如需更改外购产品(包括零件)的技术要求,应事先获得技术部门的书面同意,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更改要求。

如果外包工厂无法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协调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或合作工厂的生产性质和设备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合作条件,则应重新选择该点。

4、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的协调应符合图纸和工艺的要求,并应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本市中间工序协调规定办理手续。

合作零件返回工厂后,应办理送检手续。

验收合格后,在工序单上加盖检验员资格章,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外包协议、合同、技术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分发给财务、审计、监督检查部门;据此进行财务结算和质量验收,接受工厂审计和监督,处理合同纠纷。

验收付款:外协件验收以入厂验收为主,为有效的提高质量根据实际情况亦可辅之于下列措施:1、批量较大的外协件,根据协作厂的生产进度,可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派员在协作厂抽验质量。

2、重大产品、大型关键件可派员在协作厂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配合抽查。

3、普通铸件、焊接件可安排在协作厂验收;如有特殊要求的铸件,包括高强度铸件,按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查项目协作入厂检查;上述验收方式如加工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须由协作厂负责处理。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2)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2)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入厂检验。

1、凡在生产上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购进时,必须经质管部门的质量检验人员作入库检验,对受控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须专职检验人员作入库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入库,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2、当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购进时,由供应部门提出报检,原材料、元器件必须提供合格证或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配套产品购进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并说明其质量水平是否与配套产品质量水平相适应。

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单签字合格后验收入库;对属安标管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供货方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防爆检验合格证、安标证、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检验报告等”证有效件。

3、购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按规定办理检验,合格者予以验收入库,不合格者填写不良品通知单,交供应或采购部门办理退货或办理代用手续。

4、对于既无标准又无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检验人员应拒绝接受检验,直至提供或相应标准,方给予检验。

5、已检验合格并验收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半成品配套产品应做好妥善存放、保管,要摆放整齐,防止磕碰划伤。

二、机械加工质量检验1、检验员应按分担的检验范围,每班上班后以较快的速度,对每台机床生产工作加工出的第一个零件,认真进行检验,首件检验时,做到“三对照”即对照工艺、对照工装与加工出的零件相比较。

2、首件检验时,发现不符合图样、工艺规程要求的项目,应及时通知生产工人找出原因,以便及时改进。

3、首件检验时在确认达到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经检验确认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检验员的标志。

4、对检验不合格的零件应交操作者及时返修,修后再次检验。

三、机械加工完工质量检验1、明确完工检验的任务与要求,认真执行技术标准或完工检验工艺,完工检验是零件加工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应严格按技术标准、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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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锅炉用外购件、外协件的采购、检验、入库和发放的质量控制工作。

2.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蒸汽/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标记及移植管理工作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
不合格品(项)控制工作程序
采购控制工作程序
3.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外购件、主机范围以外的外协件的报验、标识、保管、发放。

3.2生产处负责外协件的报验、保管、发放。

3.3全质办负责供方评定认可工作并建立供方档案及外购件、外协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3.4质检处外购外协检查员负责外购件、外协件的进货检验工作。

3.5理化室负责采购物资的理化检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外购件、外协件入厂验收
4.1.1外购件到货后由仓库保管员对产品的合格证、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检验做好记录,并开具“外购外协产品质量委托验收单”向质检处报验。

质检员应首先确认是否为合格供方产品,并核对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随机文件要齐全、准确,如资料不全或有虚假现象,质检员可拒绝验收。

4.1.2生产处采购外协件后由外协员开具《外购外协产品质量委托验收单》向质检处报验。

一般供方应有理化报告单,产品合格证及自检结果,特殊供方还应有特检所监检证书。

以上资料验证无误后对实物进行检验。

4.1.3首批(件)进货检验
首批(件)进货检验,必须对样品进行仔细的外观和尺寸检查,对外观质量合格的样品要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指标进行性能验收,以下几种情况都应进行首批(件)进货检验:
a.首批进货时
b.设计有较大变化时
c.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d.停产较长时间又恢复生产的产品等
4.1.4成批进货检验
4.1.4.1成批进货检验,可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检验方法,对于关键产品应进行全数检查;对于重要的产品可采取抽样检查;对于一般产品可以验看合格证书,必要时进行针对性的抽查。

4.1.4.2成批进货检验可以在货物入库前进行,也可派人到供方进行现场监造和验收,然后再让供方发货。

4.1.4.3需进行理化检验的由外协检查员开具“理化检验委托单”一起交理化进行试验和检验。

4.1.4.4需进行无损检测的由外协检查员开具“无损检测委托单”交探伤室进行无损检测。

4.1.4.5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开具“外购外协产品质量验收单”办理入库,并将相关的报告收集存档。

4.1.4.6不合格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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