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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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权利,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

第三条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合理、便民、便利。

第四条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照顾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院医疗服务的规范发展。

第二章医药费用结算第五条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标准及核算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医院应当按规定接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第七条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工作应当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第八条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完成,不得出现滞后、漏报等情况。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结算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费用结算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费用结算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社会统筹资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医疗机构经办收入等。

第十三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基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医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应当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参保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参保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医院应当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服务。

第五章 医疗保险 《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第五章  医疗保险  《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 一是工薪收入税(其中雇员与雇主各缴纳 50%)。
• 二是取代工薪收入税的私人保险费; • 三是就医的直接支付的部分费用; • 四是向雇主征收购财务税,主要用作支
付雇员长期疾病的费用; • 五是其他一些税收。
❖支付范围 :
• 一是医疗补助。包括疾病的治疗费、护理费、 药品费、住院费、休养费及病休补贴等。
• 基本统一型制度模式以德国为代表 • 分类对口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 • 特别限定型制度以美国为代表 3.此外,按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划分,有按服务项
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类型。
四、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
(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 医疗保险基金的含义:是通过法定或合同的形式,由参
保者(团体或个人)在确定的条件下,交付规定数量的保 险费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货币资金,用来支付参保者按照 保险条件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 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模式 1.政府全额负担,即由政府全额负担或基本负担基本医疗 保险费用。 2.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这主要适用于没有职业或者收入 很低的人群。 3. 政府、雇主(或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这是实行医疗社 会保险制度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办法。 4. 全额个人负担。有几种医疗保险一般由个人全额负 担:—是自由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二是互助医疗保险 等补充形式的医疗保险。
2.劳保医疗制度
含义:劳保医疗是劳动医疗保险的 简称。它是为保护职工健康,对其因 工负伤、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 享受由企业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助的一 种医疗保障制度。劳保医疗制度是我 国最早建立的医疗保障制度。
3.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的 主要弊端
(1)医疗社会保险资金筹措机制不健全 (2)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 在亚洲,日本于1922年颁布《健康保险法》, 1938年颁布《国民健康保险法》,1972年,建 立了老年医疗保健制度。

第五章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医疗保险待遇第四十五条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

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入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幼儿,自当年9月至次年8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的目录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公布的目录执行。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范围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制定公布的目录执行。

特殊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范围及其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范围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第四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享受前款规定待遇的参保人不享受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待遇。

享受本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待遇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此文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的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救助第八章社会福利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社会保障,是指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满足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风险发生时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和其他支持。

第三条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

第四条工人、职员、农民、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条国家应当维护和发展公共社会保障事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加社会保障事业。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向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七条具有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享有权利,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八条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全民参保。

第九条凡在国家规定的年龄、工龄和其他条件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并随经济和物价变动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发展,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帮助。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在失业服务机构登记,参加职业介绍和求职培训,按时申请并参加失业保险待遇审查。

第十五条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全套

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全套

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医院内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内患者包括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患者。

第三条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医疗费用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第四条医院医疗保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保险的范围第五条医院医疗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等。

第六条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患者的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

第七条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患者的挂号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第三章医疗保险的结算第八条医院内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医疗保险方案,具体费用以医院相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医院内患者在就诊时应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证件,否则医院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应按照规定与相关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结算,保证患者的权益。

第四章医疗保险的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十三条医院内患者应遵守医院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医院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第五章医疗保险的服务第十四条医院应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险服务,确保患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险服务。

第六章医疗保险的监督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医院医疗保险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患者及社会公众有权监督医院医疗保险的实施情况。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细则由医院相关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制定。

以上为医院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全套内容,希望医院能按规章制度落实医疗保险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内容

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内容

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推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医疗保险事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权益。

第四条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全民参保、基金共济、保障待遇、管理规范。

第五条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是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本规章制定。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标准第七条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全民,其中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农民工等。

第八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标准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城镇职工。

第九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标准是无固定工作单位、无工作收入或低收入者。

第十条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标准是从事农村务工的农民工。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参保单位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保障员工的基本医疗权益。

第三章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第十三条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原则。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比例由政府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征缴标准。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期限为每月缴纳,按月结算。

第十六条参保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基金,不得拖欠或少缴。

第十七条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逃避缴纳。

第十八条不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负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医疗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时,医疗保险基金提供的支付支持。

第二十条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携带有效的医疗保险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医疗保险管理第二十三条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

第五章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

5.预防保健费: 5.预防保健费: 预防保健费用的支出主要包括国家法定的疾病及生 育相关内容的成本费、管理费、劳务费以及由于 服务不当和不及时所引起的感染、后遗症、死亡 等情况的治疗费、赔偿费。
本章小结
•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含义、特征。 •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外国及我国具体 情况)。其总的原则是“以支定收,量入为出, 以支定收,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收支平衡, •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原则是:集中管理,收 集中管理, • 影响基金筹资的因素。 •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分配。
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模式: 1. 从筹集对象划分: 政府全额负担; 政府和个人负担; 政府、雇主(或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 雇主(或单位)个人分担; 个人全额负担;
2.从基金的积累状况划分: 2.从基金的积累状况划分: 统筹分摊式 (横向平衡) 统筹分摊式即现收现付式,主要以横向收付平衡原 则为依据,先测算出年内需支付的医疗保险费, 然后以支定收,将这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 摊到参加医疗保险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 当年支付。
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1. 企业深化改革给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带来了严峻 挑战。 2. 部分参保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给医疗保险筹资带来 了障碍; 3. 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障筹资的冲击。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模式的完善: 1. 加快医疗保障的法制建设; 2. 加大医疗保险改革的宣传力度; 3. 严格把好参保审核关; 4. 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征集的催款工作; 5.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节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基本依据 基本依据: 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一般以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为 依据,因而工资总额的准确界定直接关系到医疗 保险基金筹集的可靠性,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和发展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第一章: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与分类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保障居民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参保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医疗保险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医疗储蓄账户等几类。

第二章:中国现有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等多个层次,其中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方面,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也在逐步完善。

此外,大病保险为重大疾病患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第三章: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有限,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其次,参保者对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不足,对自己的保险权益不够了解。

最后,医疗保险政策的报销比例和支付方式也需要更加合理和公正。

第四章: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政府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作为重要任务之一。

改革的方向主要包括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和降低个人负担,改进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服务等。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以公平、可持续为基础的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居民在就医过程中的负担得到合理分担。

第五章: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挑战和机遇医疗保险制度发展面临一些挑战,如人口老龄化、就医需求的增加、医疗费用的快速上升等。

然而,也面临一些机遇,如信息技术的应用、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等。

通过加强政府监管,推动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提高医疗质量,可以有效解决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中的一些挑战。

第六章:国际医疗保险制度的借鉴与经验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可以借鉴一些国际经验,如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等。

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特色和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第七章:结语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完善的道路上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加强监管和规范,借鉴国际经验,相信可以建立起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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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为了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为了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 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原民政部、 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原民政部、 卫生部、财政部于2003年11月发布了《关于实施 月发布了《 卫生部、财政部于 年 月发布了 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和贫 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农村“五保户” 困农民家庭,实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 困农民家庭,实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 民政部门审核批准、 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体 制。医疗救助形式主要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 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 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或资助其参加当地合作医 各地建立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 疗。各地建立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其资金 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20世纪80年代改革 20世纪80年代改革 世纪80年代 1998年颁布了《 1998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城镇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 疗保险制度。
为明确责任, 为明确责任,避免统筹基金透支个人账 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 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 统筹基金: 用。 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医疗费用或门诊医 疗费用。 疗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依靠集体 力量在自愿和互济的原则下建立起来的一 种医疗互助组织。它的基本特点是, 种医疗互助组织。它的基本特点是,农民 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筹 集合作医疗基金。 集合作医疗基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 病时所需的医疗费用, 病时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组 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 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 (1)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障职工基 )坚持“低水平、广覆盖” 本医疗需求。 本医疗需求。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形成新的筹资机制。 形成新的筹资机制。 (3)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4)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加强 )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 (5)加强医疗机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 )加强医疗机构改革, 量和水平, 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量和水平, 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6)特殊人员的医疗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制 ) 度的衔接。 度的衔接。 2.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制度的发展方向 一是覆盖人群逐渐扩大,逐步实现“ 一是覆盖人群逐渐扩大,逐步实现“全 民医保”的目标; 民医保”的目标;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更好 地满足人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的需要。 地满足人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的需要。
第二节 医疗保险的筹集机制及支付
二、医疗社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医疗保险制度起源于欧洲。 医疗保险制度起源于欧洲。 早在古希腊、 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了专为贫民和军人治病的国家 公职医务人员。中世纪晚期, 公职医务人员。中世纪晚期,基督教会为贫困病人建立了慈 善医院,手工业者则自发成立了行会组织,会员定期缴纳会 善医院,手工业者则自发成立了行会组织, 行会筹资帮助生病的会员渡过难关。 费,行会筹资帮助生病的会员渡过难关。 1883年,德国政府颁布了《职工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 年 德国政府颁布了《职工疾病社会保险法》 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的诞生。 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的诞生。 世纪30年代开始 从20世纪 年代开始,以美国的《社会保障法》颁布为标志, 世纪 年代开始,以美国的《社会保障法》颁布为标志, 社会政策取得了重大进展。 社会保障” 社会政策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已成为社会奋斗目 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标,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这些发展对医疗社会保险产 生了重大影响。 生了重大影响。 1944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医疗服务建议》,呼吁各国政 年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医疗服务建议》 府对公民实行“综合的、普遍的健康保护” 府对公民实行“综合的、普遍的健康保护”,而医疗费用应 通过社会保险费或税收的形式定期集体筹集。 通过社会保险费或税收的形式定期集体筹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民族国家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民族国家兴起,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也得到了重视。 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也得到了重视。
我国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是随着 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是公费和劳保医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是公费和劳保医 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 疗建立和发展时期, 疗建立和发展时期,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实行的对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 实行的对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 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 年 月 国务院发布了《 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提出2007年在有 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 年在有 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 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 条件的省份选择 至3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试点, 年扩大试点, 疗保险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 年扩大试点 争取2009年试点 年试点 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 以上,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城市达到 以上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年共确定了79 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2007年共确定了 年共确定了 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参保范围;( ;(2)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参保范围;( ) 筹资水平;( ;(3)缴费和补助;( ;(4)费用支付; 筹资水平;( )缴费和补助;( )费用支付; ;(6) (5)服务管理;( )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等 )服务管理;( 的作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 年下半年开始 试点, 亿多未被任何医保制度覆盖的城镇非从 试点,2.4亿多未被任何医保制度覆盖的城镇非从 业居民,半年时间内就有4068万人参加了医保。 万人参加了医保。 业居民,半年时间内就有 万人参加了医保 目前这一惠及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制度正 在全国逐渐铺开。 在全国逐渐铺开。
第五章 医疗保险
第一节 概述
一、医疗社会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是指由国家立法, 医疗保险 :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 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 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 的医疗服务时, 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 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 险制度。 险制度。
三、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改革发展
改革的背景与历史沿革 1.我国传统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1)覆盖面窄。 )覆盖面窄。 (2)筹资、管理及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沉重。 )筹资、管理及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沉重。 (3)国家财政和单位包揽过多,缺乏对医疗机构和职工 )国家财政和单位包揽过多, 个人有效的制约机制。 个人有效的制约机制。 2.我国医疗社会保险改革探索 我国医疗社会保险改革探索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1981-1985年8月,主要是坚持“低水平、广覆 年 月 主要是坚持“低水平、 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 盖”,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1985年9月-1989年3月,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费 年 月 年 月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形成新的筹资机制。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形成新的筹资机制。 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1989-1994年,在原试行大病统筹意见的基础上 年 开始进行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点的城镇职工医 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医疗救助制度 1.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各地实行的医疗救助方式主要有: 各地实行的医疗救助方式主要有: (1)对救助对象部分医疗费用实行减免,一般是 )对救助对象部分医疗费用实行减免, 免收普通挂号费,减收检查费、 免收普通挂号费,减收检查费、一般性诊疗费和 床位费等; 床位费等; (2)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救助对象因患大病自 )建立医疗救助基金, 负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负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3)兴办各种医疗救助服务机构、“慈善医院”, )兴办各种医疗救助服务机构、 慈善医院” 对救助对象直接提供医疗服务; 对救助对象直接提供医疗服务; (4)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对救助对象发放一定金额的“医疗优惠券”, )对救助对象发放一定金额的“医疗优惠券” 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可以券代金; 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可以券代金; (6)通过临时救济以及发动社会力量等多种形式 ) 对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对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 年 月 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 国务院又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等部门《 年,国务院又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等部门《关 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自 此,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 期。 我国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是到2010年, 我国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是到 年 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以大病统筹为 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 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制度特征为: 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制度特征为 (1)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 )实行个人缴费、 合的筹资机制。 合的筹资机制。 补大”为主, 补小”结合。 (2)以“补大”为主,与“补小”结合。 ) (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 (4)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 ) 用账户。 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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