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docx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会遭受感染性病原体的职业暴露,例如接触感染者的体液、使用针具或其他医疗器械等。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并防止感染传播到患者或其他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1.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应向医务人员提供充分的培训,教育他们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以及正确清洁和消毒的方法。
医务人员应该经常洗手,并且在与感染者接触后立即更换手套。
此外,医疗机构应该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预防措施。
2.职业暴露处置:如果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感染性病原体的职业暴露,他们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首先,要清洗暴露部位,以减少病原体的数量。
然后,医务人员应该向负责此类事故处理的部门报告,并接受进一步的评估和处理。
根据暴露的类型和程度,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的检测和治疗。
3.上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积极的上报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及时报告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事件。
医务人员应该了解如何报告,包括向上级汇报和填写相应的报告表格。
上报信息应该包括暴露的时间、地点、病原体类型以及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等。
医疗机构应确保报告信息的保密性,以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上报。
4.知识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置的知识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培训课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建立在线平台或内部文档,提供相关指导和信息,方便医务人员随时查询和学习。
在制定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时,医疗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合作,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医务人员也应积极参与制度的执行,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健康,确保患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
一、感控管理科具体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监测工作。
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遵守下列处置原则
(一)当事人应立即紧急处理伤口,从近心端向远端尽可能挤出多的血液,在流动水下进行冲洗,用0.5%碘伏或75%乙醇进行消毒,同时上报主任或护士长(如为HIV暴露源应保密)。
(二)科主任或护士长需对暴露者情况进行核实,在局部处理的同时,逐项如实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的相关内容。
(三)尽快向感控管理科报告。
暴露者在感控管理科指导下,完成职业暴露登记手续。
(四)以尽快确定暴露源,若暴露源为HIV/AIDS的,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组织评估专家进行评估。
(五)通过评估需给予药物阻断的,填写药物申请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对暴露者开具检测通知单,进行本底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测。
(七)如为其他病原体职业暴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八)建立职业暴露者的健康档案,定期跟踪检测与评估,并随访咨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S].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防护指导原则》[S].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S].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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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制度
1.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利器伤后,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及时处理伤口并追溯暴露源情况,如果暴露源是血源性疾病传播患者则进入如下流程。
2.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根据“XX省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登记表”的内容现场对伤口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暴露级别。
3.评估完毕后,科主任、护士长对评估的结果及时记录在:①“XXX医院职业暴露报告表”,②“XX省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卡”上。
4.由护士长或指定的监控护士现场采集暴露者的血样,将血样和职业暴露报告表一起送往检验科,由检验科进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报告单粘贴在职业暴露报告表上,交暴露者所在科室负责人。
5.科室负责人和暴露者持检验结果和暴露源的检验报告以及职业暴露报告表到感染科接受咨询及治疗。
6.感染科必须是科主任和指定的监控医生负责咨询和指导,并填写专家会诊意见。
7.科室负责人督导执行会诊意见,相关费用由个人先垫付,治疗结束后,所有费用单据及资料交院感办,由院感办统一办理。
8.所产生的费用,每年汇总一次,财务科开支。
9.科室负责人、监控医生、护士、感染科和院感办人员不得泄露暴露者隐私。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职业暴露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由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为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分为锐器伤暴露和粘膜暴露两部分:一、粘膜暴露:被病人的血液和体液喷溅所致处置:用生理盐水反复充分冲洗被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锐器伤暴露: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黏膜损伤。
处置:1、伤口紧急处理(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部位的血;(2)用流动水充分冲洗;(3)安尔碘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三、报告:(1)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2)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格(见附表),并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院感科;(3)职业暴露评估委员(张士文副院长、外科主任李继忠、院感科韩宝爱、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王海萍、防保科安继奋)立即评估职业暴露严重程度并指导后续处理,应尽可能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4)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四、伤口评估: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视病人检查情况分类处理。
(1)病人为HBsAg(+)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不需注射疫苗HBIG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未注射过乙肝疫苗,应在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 (按0、1、6个月间隔)(2)病人为HCV抗原(+)受伤者HCV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3)病人为HIV抗体(+)受伤医务人员HIV抗体(-)经过评估后可立即服用预防用药并进行医学观察一年:刺伤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查HIV抗体。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一、前言医务人员是承担医疗工作的重要群体,在工作过程中会接触到各种可能存在危害的因素,经常处于工作环境中暴露于各种危险之下。
因此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对于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暴露报告制度1.报告内容:(1)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应包括暴露情况、暴露时间、暴露途径、暴露原因等相关信息。
(2) 报告应尽量详实,准确反映医务人员的暴露情况,以便对暴露事件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处理。
2.报告程序:(1) 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应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职业暴露报告流程,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及时报告,并及时得到处理。
3.保密原则:(1) 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报告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医务人员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2) 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报告不得被用于其他用途,确保医务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职业暴露处置制度1.处理流程:(1) 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应立即进行伤口处理,清洗伤口并使用适当的消毒药物进行消毒。
(2) 医务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报告职业暴露事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相关疾病的预防接种或治疗。
2.相关预防措施:(1) 对于暴露事件可能造成的传染病,医务人员应及时接种相应的预防疫苗,保护自己的健康。
(2) 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减少暴露风险。
3.心理疏导:(1) 对于发生职业暴露事件的医务人员,应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释放压力,保护心理健康。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心理疏导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医务人员进行心理援助。
四、总结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程序,才能更好地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持。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213)等法律、法规,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感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黏膜或者被含有可能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感染性疾病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1.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标准预防的概念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安全注射,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等。
3.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另外根据疾病传播途径的不同,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取空气隔离、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
(三)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注意防止被针头、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回帽,如需回帽只能用单手回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操作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利器盒满3/4应及时封闭。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6.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穿隔离衣或者围裙。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与追踪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与追踪制度
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管理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快捷、便利的职业暴露援助服务。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职业卫生防护制度,发生职业暴露后应按照《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报告及管理程序》进行处置。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报告应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流程进行报告。
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进行紧急局部处置后,应及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并按要求详细登记暴露原因及暴露物质情况等相关内容,以便医院感染管理科判断是否需要药物阻断。
4、夜间和节假日应报告总值班,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通知相关科室协助暴露者做好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置、检查和会诊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对医院的职业暴露情况进行分析、反馈。
6、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发生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后的追踪随访。
重点对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进行追踪检测。
7、暴露后追踪检测项目包括:HIV血清学检测、HBV血清学检测、HCV 血清学检测。
检测周期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如有伤口,应在伤口上端轻轻挤压,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
2、受伤部位清洗后,应用消毒液(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防渗透性能的敷料)被暴露的粘膜用盐水冲洗
3、进行登记,上报防保科,咨询,用药。
4、医护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必须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云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5、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有防渗透性的口罩,大面积飞溅时穿隔离衣或围裙。
6、医务人员手部皮肤破损,操作时戴双层手套。
进行侵袭性治疗护理时,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针头、刀片、缝合针刺伤或划伤。
7、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渗漏的利器盒子,禁止将作用后的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接触作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指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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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
职业暴露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由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为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分为锐器伤暴露和粘膜暴露两部分:
一、粘膜暴露:被病人的血液和体液喷溅所致
处置:用生理盐水反复充分冲洗被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锐器伤暴露: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黏膜损伤。
处置:1、伤口紧急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部位的血;
(2)用流动水充分冲洗;
(3)安尔碘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三、报告:
(1)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
科室负责人;
(2)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格(见附表),并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院感科;
(3)职业暴露评估委员(张士文副院长、外科主任李继忠、院感科韩宝爱、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王海萍、防保科安继奋)立即评估职业暴露严重程度并指导后续处理,应尽可能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
(4)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四、伤口评估:
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视病人检查情况分类处理。
(1)病人为HBsA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不需注射疫苗HBI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未注射过乙肝疫苗,应在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1、6个月间隔)
(2)病人为HCV抗原(+)
受伤者HCV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
(3)病人为HIV抗体(+)
受伤医务人员HIV抗体(-)经过评估后可立即服用预防用药并进行医学观察一年:刺伤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查HIV抗体。
A.首先须进行暴露级别(Exposure Code)的评估,分为1、2、3级。
2 1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2 2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2)
3 1或2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不明暴露源级别不明使用基本用药程
*PEP:HIV/AIDS的职业暴露后预防(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PEP)应包括急救、对暴露级别的评估、暴露源严重程度的评估、预防性用药的推荐处理方案、报告与保密。
注: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AZT (每次200mg,每日3次,或每次300mg,每日2次)+拉米夫定(每次150mg,每日2次),连续使用28d。
或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
2)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韦(800mg,tid,饭前1h及饭后2h服用),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
3)病人无血源性传染病,则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仅密切观察。
附:利器伤处理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