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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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北京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主编单位:武汉煤矿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煤炭工业部基建司试行日期:1985年9月1日北京1985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下负荷与供配电电压……………………………………第三章井下电力负荷计算…………………………………………第四章下井电缆……………………………………………………第一节下井电缆的回路数……………………………………第二节下井电缆类型…………………………………………第三节下井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第四节下井电缆截面…………………………………………第五章井下主变电所………………………………………………第一节硐室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二节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第六章采区供电……………………………………………………第一节采区变电所……………………………………………第二节移动变电站……………………………………………第三节采区低压网络…………………………………………第七章保护装置……………………………………………………第八章照明…………………………………………………………第一章总则本规定适用于年产煤炭30万吨以上(不包含30万吨/年)新建矿井的井下供电设计。

对于改建、扩建及建井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和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若与《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相抵触时,应按《煤矿安全规定》、《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必须遵循煤炭工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在保证供电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采用。

应积极采用业经试验鉴定,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设备选型,一般采用定型成套设备。

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电能损耗,节约电能。

第二章井下负荷与供配电电压下列负荷的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或两回以上线路供电,并引自不同的变压器母线段。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工作面电力负荷计算是选择变压器和移动变电站台数、容量的依据,也是配电网络计算的依据之一。

1、负荷统计按表1-1内容,把工作面的每一种负荷进行统计。

平均功率因数计算公式:eneeen eneeeepj PPP PPP++++++=...cos ...coscoscos212211ϕϕϕϕ加权平均效率计算公式:eneeen eneeeepj PPP PPP++++++=......2 12211ηηηη注:负荷统计表的设计参考北京博超公司的负荷统计表的设计2、负荷计算1)变压器需用容量b S 计算值为:pjexb PK S ϕcos ∑=()KVA2)单体支架各用电设备无一定顺序起动的一般机组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ex P P K max714.0286.03)自移式支架,各用电设备按一定顺序起动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ex P P K max6.04.0max P ——最大一台电动机功率,kw 。

二、高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1、按长时负荷电流选择电缆截面长时负荷电流计算方法:pjpj e xe gU k P I ηϕcos 3103⨯⋅=∑∑eP ——高压电缆所带的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x k ——需用系数;计算和选取方法同前。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e U ——高压电缆额定电压(V) V 10000、V 6000;pj ϕcos ——加权平均功率因数;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pj η——加权平均效率。

0.8-0.92、电缆截面的选择选择要求是:g y I KI ≥―> 长时最大允许负荷电流应满足: KI I g y≥,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电缆g I ——电缆的工作电流计算值,A ;y I ——环境温度为C o 25时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A ;K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不同环境温度下的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K3、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高压电缆截面jg j I n I A ⋅=j I ——经济电流密度; n ——同时工作电缆的根数。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定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定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定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定是煤矿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障井下电力的供应和使用安全。

在煤矿行业中,电力是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也是职工生产劳动密集的助力工具。

因此,合理的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种类及其选择根据煤矿采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井下电气设备的种类非常丰富,不仅包括常见的电动机、开关、电缆等设备,还包括人员定位系统、传感器、无线通信设备等。

在选择设备时,必须要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等因素。

其中,安全性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二、井下电力供应系统的设计井下电力供应系统是指煤矿井下的电力资源分配、输送和供应的一整套系统。

设计井下电力供应系统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电力需求量的计算。

要根据井下相关设备的电力需求量,结合煤层的实际情况和采矿方案,计算出井下电力总需求量。

2、电力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根据井下电力总需求量,确定变压器的容量,以及变压器的数量和分布。

3、井下电力线路的规划。

需要考虑线路的长度、截面积、绝缘材料等因素对于电缆的影响。

4、电气设备的配置。

需要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采矿方案,选择适用的电气设备,并且合理布置配置和路线,以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和稳定性。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维护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和稳定,需要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规定。

在安装阶段,必须遵守安装说明书和电气安装标准,保证设备的安装与运行符合标准。

在维护阶段,要根据设备的要求,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及早发现设备故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设备安全管理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煤矿电气设备管理的关键点。

在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中,主要涉及设备采购、入运、验收、监督检查、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多方面。

为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或更换老旧设备。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在发生意外等情况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应急处理。

煤矿采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煤矿采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煤矿采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前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供电安全,制定并贯彻可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集行业标准和实践经验于一体的煤矿采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煤矿采区供电系统相关负责人员,维修人员和作业人员。

电源系统配备1.煤矿采区主要应采用高压配电,其中变电站必须具备配备两台及以上的主变压器, 并分别采用“A、B”两个备用馈线供电,以防止单个馈线发生故障而导致采区停电。

2.煤矿应配有独立的矿用电源,导线应正确接地、套管牢固、不得长期接地或悬空。

3.采区应做好电缆桥架的设计与施工,并在电缆中心线及出入桥架口按要求设置接地熔丝保护装置。

4.为防止煤矿供电系统受到外界电气干扰,应在电站附近设置过滤器,滤除不同频率的电波干扰。

5.电源系统应配置完善的监控系统,包括电源过载、欠载、缺相、短路等故障的自动检测和报警功能。

供电设备维护管理1.定期进行电缆及设备检查,必要时进行温升测试,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修理。

2.设备维护和检修必须由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任何未经培训的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近距离接触供电设施。

3.设备的修理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修理规范进行,未经允许私自拆卸、更换设备元件者,一经查实必须严格处理。

4.对供电设备进行保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进行相应停电作业程序。

5.在导电介质中加封绝缘局部,必须按要求进行加封,并在加封完毕后做充分检查和实验。

6.对因供电故障造成煤矿生产停滞的,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应及时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和解答。

供电安全管理1.所有供电设施和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2.将笔直、耐磨、耐压损及抗导电性好的防护物料,裹包并固定在供电线束上,以减小电线束受毁伤或断线的可能性。

3.铁路、公路等其它工程设施跨越电缆时,必须有特定的施工方案、专人监护,确保强度、与线缆的保护和可靠。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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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05月21日发布 2007年12月01日实施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2007—05—21 发布 2007—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07,自 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

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

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电缆截面的选择选择要求是:KI y I g―> 长时最大允许负荷电流应满足:I yI gK ,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电缆I g ——电缆的工作电流计算值,A;I y ——环境温度为 25o C 时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A;K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不同环境温度下的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K电缆芯线最高允许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工作温度 /oC653、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高压电缆截面AjI gn I jI j ——经济电流密度;n ——同时工作电缆的根数。

经济电流密度选择表年最大利用负荷小时数/ h 经济电流密度 / A mm 21000~ 30003000~ 50005000 以上备注: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一班作为1000~3000h,两班作业为3000~ 5000h,三班作业为 5000h 以上。

经济截面是指按降低电能损耗、降低线路投资、节约有色金属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符合总经济利益的导体截面。

与经济截面相应的电流密度,叫做经济电流密度。

4、按热稳定校验电缆截面AI(3)t fmindCAmin ——电缆短路时热稳定要求的最小截面, mm2;I d(3)——三相最大稳态短路电流,A;计算方法:(3)SsI d3 U PSs ——变电所母线的短路容量,MVA;一般指地面变电所 6KV ,10KV 和井下中央变电所 6KV ,10KV 母线的短路容量,计算地面高低压短路电流时,以地面变电所 6KV , 10KV 母线为基准。

计算井下高低压短路电流时,以井下变电所 6KV , 10KV 母线为基准。

U p ——平均电压, KV;t f ——短路电流作用的假想时间;C ——电缆芯线热稳定系数。

铜芯高压电缆热稳定系数表额定电压 (kV)3~ 10 kV电缆中间有接头电缆中间无接头159对向单台或两台高压电动机供电的电缆,一般取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对向一个采区供电的电缆,应取采区最大电流;而对并列运行的电缆线路,则应按一路故障情况加以考虑。

煤矿采区供电设计

煤矿采区供电设计

煤矿采区供电设计煤矿采区供电设计是指针对煤矿开采过程中需要的电力供应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过程。

一个合理的煤矿采区供电设计方案应该能够满足煤矿采区各个区域的电力需求,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区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先,在进行煤矿采区供电设计时,需要对矿区的整体布局和现有的电力设施进行调查和勘察。

通过对矿区的电力负荷情况、用电设备、强电需求、用电能力等进行分析,综合考虑矿区的运行模式和用电特点,确定煤矿采区的供电能力和用电设备的配置。

其次,在煤矿采区供电设计中,需要考虑到矿区的主要设备和工艺过程对电力质量的要求。

根据矿区的用电特点,选择合适的供电设备,确定适当的电源电压和频率,确保供电系统能够满足矿区各个环节的用电要求,避免因为电压、电流波动等问题导致设备故障和生产事故的发生。

另外,在煤矿采区供电设计中,需要考虑到矿井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因素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例如,煤矿采区常常存在有害气体、水分、灰尘等环境污染物,这些都对供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需要选择防爆、防水、抗污染的供电设备,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此外,煤矿采区供电设计还需要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和容错能力。

煤矿采区作为一个连续作业的系统,对供电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因此,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合理的备份和冗余设计,保障供电系统在设备故障、线路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最后,在煤矿采区供电设计中,还需要考虑节能和环保因素。

煤矿的采矿过程需要大量的电力支持,因此,合理利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在供电系统中引入可再生能源等,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

综上所述,煤矿采区供电设计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用电需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电气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矿区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通过合理的设计,可以提高煤矿采区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实现煤矿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煤矿供电设计 (3)

煤矿供电设计 (3)

煤矿供电设计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煤矿的正常运营过程中,供电系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煤矿供电系统的设计不能只考虑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还需要考虑煤矿的特殊环境需求和电力消耗的特点。

本文将探讨煤矿供电系统的设计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煤矿供电设计原则可靠性煤矿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矿井地下环境中,电力故障可能导致严重的生命安全事故和生产中断。

因此,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采用双路供电系统,实现系统冗余备份,一路发生故障时可以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使用高可靠性的电力设备,如UPS系统、不间断电源等,以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在供电线路中加装保护设备,如断路器、短路保护器等,及时切断故障线路,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安全性煤矿供电系统的安全性是指保证供电过程中没有电气事故和火灾等安全隐患。

煤矿作为一个封闭的地下环境,存在着高温、高湿、易燃等特殊条件,所以供电系统的设计应具备以下特点:•使用耐高温、防潮、防爆的电气设备,以防止设备因温度过高或潮湿导致故障;•对供电线路进行绝缘和防水处理,提高线路的安全性;•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经济性煤矿供电系统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供电成本的控制和能源的合理利用。

煤矿是一个高能耗行业,因此供电系统的设计应注重降低用电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

以下是一些提高供电系统经济性的方法:•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力设备,减少能源损耗;•合理规划电力设备的布局,缩短供电线路的长度,减少线路损耗;•利用智能化系统进行能源管理,实时监控供电设备的状态和用电情况,实现能源的智能调度。

煤矿供电系统设计实施方案供电系统架构煤矿供电系统一般分为三级架构:变电站级、井口级和工作面级。

变电站级供电系统是将输电系统的高压电力转换为适用于井口级供电系统和工作面级供电系统的中压或低压电力,主要包括变电站和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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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417-200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of under the coal mine 2007—05—21发布 200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7—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O·3、2·0.5、2.0.6、2.0.9、4.1.1、4.2.1、4.2.9、5.1.3、5·1·4(4、5、6)、6.1.4、6.3.1(4)、7.1.1、7.1.2、7.1.3、7·1·4、7·1·5、7.2.1、7.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8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邮编:43006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建民 周秀隆 于新胜 刘兴晖 刘建平 马自玫 张焱 杨敢 李明 胡腾蛟 周桂华 杨晓明

目次 1总则 2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 3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 4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 4·1电缆类型选择 4·2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 4·3电缆截面选择 5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 5·1变电所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 5.2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 6采区供配电设计 6·1采区变电所设计 6·2移动变电站 6·3采区低压网络设计 7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 7·1电气设备及保护 7·2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8井下照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在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炭工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45Mt/a及以上新建矿井的井下供配电设计。 1.0.3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应从我国国情出发,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经实践检验成熟可靠的新设备、新器材,提高煤炭工业的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1.0.4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 2.0.1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 2下山采区排水泵: 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 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 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2.0.2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

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元轨运输换装设备; 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 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 6井下集中制冷站; 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 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 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2.0.3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由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直接供电。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其供电范围内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2.0.4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附近地面变电所供电。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区、下山采区、高产高效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盘)区供电时,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个回路,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该采(盘)区负荷的用电要求。

2.0。5井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2.0.6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2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的“三专”供电: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喷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应采用“三专”供电,备供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动力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其配电设备必须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在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2.0.7井下高压电源宜采用10kV或6kV。 2.0.8井下低压电源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下低压不应超过1140V; 2手持电气设备、固定照明宜采用127V。 2.0.9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 3.0.1井下电力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能够较精确计算出电动机功率的用电设备,直接取其计算功率; 2其他设备,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 3.O.2井下各种用电设备的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宜按表3.0.2的规定选用。 表3.0.2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 序号 名称 需要系数Kx 平均功率因数COSΦ 1 综采工作面 按式(3.0.3-2)计算 0.7 2 一般机采工作面 按式(3.0.3 3)计算 0.6~0.7 3 炮采工作面(缓倾斜煤层) 0.4~0.5 0.6 4 炮采工作面(急倾斜煤层) 0.5~0.6 0.7 5 非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 0.3~0.4 0.6 6 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 按式(3.0.3—2)计算 0.6~0.7

7 架线电机车整流 0.45~0.65 0.8~0.9 8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 0.8 0.8~0.85 9 运输机 0.6~0.7 0.7 10 井底车场(不包含主排水泵) 0.6~0.7 0.7 注:当有功率因数补偿时,按计算的功率因数。 3.0.3每个回采工作面的电力负荷,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采、综掘工作面需要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一般机采工作面需要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工作面的电力负荷视在功率(kV·A); ∑P。——工作面用电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cos中——工作面的电力负荷的平均功率因数,见表3.0.2; Kx——需要系数,见表3.0.2; Pa——最大一台(套)电动机功率(kW)。 3.0.4采区变电所的电力负荷,可按下式计算: 戈中Ks——本采区内各工作面的同时系数,见表3.0.4。 表3.0.4井下各级变电所的同时系数 序号 变电所名称 负荷情况 同时系数 1 采区变电所 供一个工作面 1.00

供两个工作面 0.90 供三个工作面 0.85 2 井下各级采区变电所① 0.80~0.90

注:①不包括由地面直接向采区供电的负荷,若为单采区或单盘区矿井,则同时系数取1。 3.o.5井下主变电所的电力负荷,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j——井下总计算负荷视在功率(kV.A); ∑S——除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直配的主排水泵及其他大型固定设备计算功率之外的井下各变电所计算负荷视在功率之和(kW);

∑PN——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直配的主排水泵及其他大型固定设备计算功率之和(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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