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渠道管理和考核办法2016
财产保险营销渠道构建探究

财产保险营销渠道构建探究财产保险营销渠道构建面临的问题:1. 渠道多样性:财产保险的销售渠道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银行、保险公司自营和互联网渠道等多种形式,渠道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各个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2. 渠道专业性:不同的财产保险销售渠道具有不同的专业特长,如保险代理人熟悉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保险经纪人擅长风险管理和保险定制,银行具有客户资源和网络铺设优势等。
如何在各个渠道之间进行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提升整体销售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 渠道依赖性: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仍然依赖传统的渠道模式,如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但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智能化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通过互联网获取财产保险产品,如何在新型渠道上进行布局和拓展,是财产保险公司亟需解决的问题。
1. 充分利用传统渠道优势:传统渠道的代理人和经纪人拥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和客户资源,是财产保险销售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对代理人和经纪人进行更加全面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专业素养和销售能力,增强其对公司的归属感,使其成为公司销售渠道的重要一环。
2. 加强渠道合作和协同:不同的渠道之间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和协同互补的方式,实现共赢。
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与银行、房地产开发商等合作,通过合作开发专属产品或提供专业服务,从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业绩。
3. 开拓互联网渠道: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渠道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和广泛覆盖的特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保险产品。
财产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在互联网上建立销售平台,提供在线投保和理赔等便捷服务,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电商平台的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共同发展。
4. 引入科技手段提升销售能力:通过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升财产保险的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利用大数据分析客户需求和风险状况,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提供在线咨询和理赔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渠道——营销中心《全国渠道业绩考核》管理办法2016年3月23日

营销中心《全国渠道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营销中心“渠道团队”业务执行及业绩完成情况、实现全国渠道销售任务目标,并对渠道管理部各级人员的业绩指标与业务执行内容进行规范。
基于以上目的,现特制定本《全国渠道业务考核》管理办法,望全国各渠道团队、与渠道各级责任人严格执行。
1、适用人员范围: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渠道副总经理、渠道总监、城市经理、经纪人管理经理;1.2各级被考核责任人当月15日前入职则从次月起实施考核,当月15日之后入职则从次次月起实施考核;2、考核措施细则说明: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对渠道团队制定分产权逸乐通卡年度经营计划月度签约分解指标。
由营销中心与渠道管理部对渠道团队各级责任人下达任务指标;各级人员签署《任务指标达成确认书》作为个人入职合同附件;经纪人管理经理城市经理渠道副总经理/渠道总监考核指标个人渠道销售业绩指标(100万元/人,含认筹、认购、签约整体业绩)所管辖城市内经纪人管理经理每月人均业绩大于等于100万元;(含认筹、认购、签约整体业绩)以月度销售任务完成率达到60%及以上为达标;排名范围每月进行全国人员排名,对排名在后10%且业绩低于100万的个人,列入考核名单,(若零业绩人员超出排名10%时,则按照B级及B级以上经纪人数量进行排名,取零业绩人员后10%进行考核);注:当月度个人签约业绩相同时,按照个人名下所属B级及B级以上经纪人数量总数多少进行排名;每月进行全国城市排名,对排名在后10%且人均签约业绩低于100万城市经理,列入考核名单,若(零业绩城市经理超出排名10%时,则按照城市所属B级及B级以上经纪人数量进行排名,取零业绩城市后10%进行考核);注:当月度城市人均签约业绩相同时,按照管辖城市所属B及B以上经纪人数量总数多少进行排名;月度销售任务完成率未达到60%则列入考核;月度考核措施第一个月全国排名后10%,予以警告并由上级领导予以培训整顿;全国城市排名后10%的城市经理予以警告并向渠道总监进行末位述职;连续一个月未完成指标人员予以警告;连续二个月全国排名后10%;1.试用期员工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2.转正员工认定为不胜任工作,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全国城市排名后10%的城市经理则进行降职;:连续二个月未到达指标人员则进行述职并下达整改指标;连续三个月————第三个月未完成人员,公司将进行相关处置;3、经纪公司与经纪人评级管理3.1对合作经纪公司与经纪人进行分级管理,共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级;A级为新合作、近一个月内有带看或有成交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B级为已合作,但一个月内未有带看或未有成交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C级为已合作,但连续两个月内未有带看或未有成交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D级为已合作,但连续三个月内未有带看或未有成交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3.2经纪人管理经理负责维护各自经纪人档案维护,政策宣导与产品培训,总部对所有经纪人每天按比例抽查真实性,政策应知应会,产品专业度,对于抽查不过关的情况,则对所负责经纪人管理经理与城市经理进行处罚;(具体执行细则另行发文)4、考核注意事项说明:4.1《任务指标达成确认书》按月度进行填写;4.2新入职考核人员在入职时直接签署《任务指标达成确认书》作为合同附件;4.3已入职考核员工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任务指标达成确认书》作为合同附件;4.4考核各项数据均以房否数据为准;5、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营销中心可根据各阶段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及补充说明;2016年3月23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绩效管理机制,有效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员工绩效水平,逐步规范系统各级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管理者与员工按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就工作目标达成共识,并进行衡量、评价、沟通、改进以及协助员工成功达成目标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挖掘员工潜能,持续推动提高员工能力素质,并通过将员工个人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结合的方式,实现员工个人绩效与公司整体绩效的共同提升。
第四条绩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
绩效管理体系是分解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绩效管理工作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开展。
(二)逐级分解原则。
绩效目标应自上而下逐级分解至各级经营单位和全体员工,确保工作目标有效落地。
(三)客观公正原则。
科学高效地实施考核评估,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反映员工真实工作绩效。
(四)员工参与原则。
被考核者可参与考核办法和评估标准的制定,并能及时获知自身绩效现状和考核结果。
(五)注重实效原则。
绩效管理应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注重实效、强化管控、关注发展,最终实现绩效改进与提升。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实施流程:(一)目标设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工作重点,确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其权重。
(二)过程监控。
定期开展绩效跟踪和阶段性评估,针对异常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
(三)考核评价。
依据绩效合同或有关考核标准,对员工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沟通反馈。
持续开展沟通反馈,使员工充分了解组织绩效要求和自身绩效现状,帮助员工实施改进提升。
(五)结果应用。
逐步拓宽绩效考核结果应用范围,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绩效管理权限坚持统一法人、授权管理、逐级负责、越级审核的原则,各级管理者负责权限内员工的绩效管理。
第七条各级机构领导班子是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批本级公司绩效管理政策和相关规定,监督、指导本级公司绩效管理执行机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审核、确认直管范围内有关人员的绩效合同和考核结果。
财产保险营销渠道构建探究

财产保险营销渠道构建探究财产保险是指针对财产所可能遭受的损失而进行的保险业务,一般包括房屋保险、汽车保险、财产综合保险等多种形式。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财产保险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如何构建有效的营销渠道,满足市场需求,成为当前财产保险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线上渠道1. 保险公司官网保险公司官网是保险产品的主要展示平台之一,通过对保险产品的详细介绍和在线报价等服务,能够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此外,保险公司官网还可以建立在线理赔服务,方便客户随时随地提交理赔申请。
2. 搜索引擎营销通过搜索引擎优化(SEO)和搜索引擎广告(SEM)等手段,可以将保险产品放在用户搜素结果靠前的位置展示,提高品牌曝光率和转化率。
3. 社交媒体营销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等推广保险产品,通过定期发布相关保险知识、案例和产品介绍等内容,吸引潜在客户关注和了解企业和产品,提高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
1.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财产保险营销的主要渠道之一,代理人能够直接面对客户,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通过深入调研客户需求和风险状况,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增强客户满意度,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2. 银行保险通过与银行合作,将保险产品植入银行产品销售流程中,利用银行渠道的广泛覆盖和客户资源,提高保险产品销售量。
3. 直销渠道通过电话或上门拜访,直接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针对客户的具体需求和风险情况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提高销售转化率。
三、总体建议1. 多渠道并行财产保险营销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实施,如线上渠道、代理人、银行与直销等,多渠道的并行可以使公司的营销效果最大化。
2. 注重客户体验客户体验是财产保险营销的重要一环,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可以帮助公司巩固客户忠诚度,增强品牌影响力。
3. 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可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业绩和品牌形象。
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财产保险管理制度一、财产保险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业务活动。
2. 风险管理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要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做好风险评估、风险定价和风险防范工作。
3. 独立性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保持独立自主的经营和管理,不受其他利益集团的影响。
4. 公平竞争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市场规律,进行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5. 诚实信用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保持诚实信用,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信誉和形象。
二、财产保险管理制度的内容1. 产品设计与研发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托科技创新和市场需求,进行财产保险产品的设计与研发,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在产品研发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和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2. 市场营销与销售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开发和销售管理体系,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和渠道管理措施,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促进财产保险产品的销售。
3. 保险合同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保险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和争议,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4. 索赔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索赔管理体系,包括索赔受理、审核、决定、理赔等全过程管理,提高索赔处理效率,简化索赔流程,加强核心技术和风险管理,控制索赔成本,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5.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危机应对预案,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功能,强化内部监管,保障财产保险业务的健康运营。
6. 客户投诉与服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与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加强客户投诉处理和回访工作,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意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论财产保险市场营销渠道管理

论财产保险市场营销渠道管理作者:周锐来源:《中国经贸》2017年第01期【摘要】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保险业实施市场化经营以来,保费规模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至2015年,国内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有了110家,其中中资44家,外资66家。
总体的保费规模至2015年2月已经达到1364亿元,同比增长15.7%。
财产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也从以前的直销、个人代理人、专兼业代理人、银邮渠道等发展到了电销、网销,但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价格战不仅让消费审美疲劳,也让保险公司承担着巨大的盈利压力。
作为占保险公司成本20%强的营销渠道无疑是突破口之一,如何提高营销渠道的稳定性和掌控力,降低营销渠道成本,创新渠道模式,获得比较竞争优势应是各个公司应该重点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财产保险;营销渠道;保险销售从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情况来看,保险销售渠道主要可分为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两大类。
直接营销渠道,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业务人员对外代表公司进行展业销售,直接面对客户,一般称为营销员。
间接营销渠道,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机构来销售保险产品。
目前主要包括经纪公司、专业代理公司、兼业代理公司、个人代理等。
一、直销渠道的管理策略首先是低价策略。
直销渠道因为大部分直接面对个人客户,其对保险的价格比较敏感,所以在产品的定价上应该提供公司所能给予的最低价格。
其次是产品策略。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个人客户比较关注的保险产品主要是车险、家财险、意外险等。
公司应该深入分析研究客户的类型、心理,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人的保险产品。
最后是要提供有特色的服务措施。
公司应细分客户层次,立足公司的经营目标,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没有提供其他特色增值服务,没有出险的客户反而享受不到公司的服务,这其实是一个悖论。
客户要认同公司,除了销售保险时的服务外,最主要的是客户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服务的过程,而只有出险的客户才能获得这个过程的服务。
2016年度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_601

当月绩效(元) 2000 3000 5000 7000 10000 15000 20000
例:当月FYC 大于等于2.1万,小于3.6万,当月绩效为3000元。其他 以此类推。
鼎鼎保险 鼎立天下
月度基薪、绩效工资考核示例(开业6个月后)
基薪
绩效工资
合计
鼎鼎保险 鼎立天下
PART 01 机构的定义 PART 02 机构负责人的定义 PART 03 机构负责人的收入构成 PART 04 考核标准、结果应用
01
鼎鼎保险 鼎立天下
机构的定义
•机构是指在工商注册的鼎鼎下属作业单位 (省分公司、城市公司、营业部)。
基本薪与继续率的考核关系
鼎鼎保险 鼎立天下
高于75%低于83%,按比例发放。低于75%,50%发 放。低于65%不予发放,免去所任职务。
鼎鼎保险 鼎立天下
月度绩效
月度绩效以直辖团队寿险业务的业绩为考核指标 直辖团队月均FYC ≥ 6万元,直接管理团队(省分-省分本部、省分-城市公司 、城市公司-营业部)FYC*10%,计入负责人月均FYC进行月度绩效考核。 月度绩效自然季季度通算,年度不通算。通算时按实际月数取平均数。
销售收入
基本法收入及销售佣金。
特别奖励:
指总裁室对年度在某一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负责 人或员工给予的奖励。
年度绩效兑现条件
➢ 省分公司2016年累计标保费≥150万元 ➢ 各分支机构年度内月平台标保费达到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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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保折算:10年以上 1:1 5年 1:0.5 趸交 1:0.1
鼎鼎保险 鼎立天下
新入职负责人享受6个月保护性月度绩效薪
财产保险公司销管条线部门设置、岗位编制

销管条线部门设置、岗位编制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为加强各分公司销售条线的管理力量, 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提高对机构建设、渠道拓展、团队发展和销售人员管理的能力, 便于总公司对口管理, 特制定销管条线部门设置、岗位编制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部门设置第一条各分公司成立销售与渠道管理部, 并在办公职场显著位置标明部门名称。
保费规模在5000万以下的分公司设立销售与渠道管理部后, 可以与业务管理部合署办公, 一套人员二个部名称。
第二章岗位编制第二条分公司销售与渠道管理部的岗位编制按照上年度保费规模和本年保费计划的平均值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销管条线岗位编制和人员配置表第三条销管岗位编制为部门经理、渠道管理岗、团队管理岗。
按照配置表人员编制2人以上的分公司可配置部门经理、渠道管理岗、团队管理岗;人员编制为2人的分公司, 销管经理可兼任另一岗位;人员编制少于2人的分公司, 渠道管理岗、团队管理岗可以一人兼多岗。
第四条总公司每年年初核定分公司当年销管条线岗位编制。
第五条分公司确有特殊情况, 不能按照岗位配置标准配置编制, 须上报总公司销售管理部/渠道部审批。
第三章人员配置第六条分公司销售与渠道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最多可设置一名部门班子人员(即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具体配置标准如下:部门班子人员配置表注:1.上表中的保费规模为本年的保费计划。
2、现有分公司部门班子不调整, 上表规定适用于制度下发后入职的部门班子人员。
第七条销管条线编制内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部门工作, 其他部门人员也不得兼任此岗位工作。
第八条销管条线人员入职必须满足相应岗位任职条件。
第九条各岗位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入职考试, 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分公司需要调整编制内销管条线人员必须报经总公司销售管理部/渠道部同意。
第四章各岗位任职条件第十一条销管经理任职条件1.最低学历与专业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 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行业及工作经验要求: 具有3年及以上保险行业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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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渠道管理和考核办法(2016版) 为贯彻落实总裁室提出的“一、二、三、八”战略工程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渠道建设,提升渠道产能,明确渠道界限,严格渠道考核,结合2015年渠道建设实施情况,特制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渠道管理考核办法(2016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按照业务来源设定了经代渠道、车商渠道、银保渠道、综拓渠道、重客渠道等5个中介类渠道和直销渠道、电网销渠道、新兴渠道等3个非中介类渠道。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渠道界限进行业务归类,将业务回归真实来源,杜绝发生保费在渠道“窜门”现象。 第一章 渠道界限、定位、发展策略和目标客户 第一节 渠道界限 明确渠道业务界限,有利于清分业务来源;有利于对渠道业务品质进行甄别,从而选择优质渠道加强合作;有利于积累各渠道的真实数据,为今后业务分析、续保和政策配置提供数据支持。 第一条 经代渠道业务界限:通过中小型经纪公司、专业代理公司、车友俱乐部、检测线、车管所、二手车交易中心、修理厂及其他兼业代理机构(除银邮、车商渠道以外)以及个人代理人业务。 第二条 车商渠道业务界限:是指包括汽车制造商、4S店、特定品牌销售商等为中间商的销售渠道。合作对象包括汽车制造商、4S店、特定品牌销售商、汽贸公司。 第三条 银保渠道业务界限:通过银行、邮政储蓄、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的团单和个单业务。 第四条 综拓渠道业务界限:通过与寿险公司合作,利用其销售队伍向个人客户、中小企业客户代理销售的车险和非车险业务。 第五条 重客渠道业务界限:参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客户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电网销渠道的业务界限:以电话呼出、呼入为主要方式销售的保险业务;通过客户线上自助或业务员协助方式销售的保险业务。 第七条 直销渠道的业务界限:以直销方式向个人、企事业等单位销售的个单或团单业务。中介类渠道自身保险业务不能通过中介渠道出单的,归入直销渠道。 第八条 新兴渠道的业务界限:通过(现有销售渠道未介入的)其他行业或单位销售的业务以及公司创新领域的专属产品、创新业务及创新渠道等销售的业务。 第二节 渠道业务定位 第九条 经代渠道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拓展专业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重客渠道界限内的经纪公司除外)和专属兼业代理业务。通过渠道的专属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以适度的利润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积累客户,是公司业务规模和客户积累的重要贡献者。 第十条 车商渠道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拓展管理规范、品质和效益良好的汽车经销商以及特定品牌汽车4S店,同时兼顾车商自有资产业务。 以市场费用精准投入,客服部门的配套服务措施,追逐最大利润空间或零点利润,使公司急速扩大业务规模和形成盈利,并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源。 与车商组成服务联盟,提高公司车险客户的满意度,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第十一条 银保渠道的定位:依托专业渠道团队拓展银行、邮储、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的个人或团体客户的传统业务、新兴业务和专属产品业务;通过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满足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需求和自身安全需求;采取重点突破、技术支持、上下联动、专员对接的拓展模式,将银保渠道作为公司利润和积累客户的主要贡献者。 第十二条 综拓渠道的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通过寿险公司销售人员拓展传统业务或专属产品。提供寿险公司销售人员为其客户提供综合保险服务,以达到积累客户实现保费规模的快速增长。 第十三条 重客渠道的定位:依托销售团队拓展省级国资委所属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保险项目;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统括和招标项目、政府采购和系统性统保项目;特险项目;排名前10家经纪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业务;共保和临分业务。 提高公司对重要客户业务的销售能力、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健全公司重要客户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第十四条 电网销渠道的定位:电网销业务要通过有效地收集、筛选客户真实信息,主要依托公司电话营销中心直接销售产品,以及时有效沟通、迅捷配送、快捷理赔和优惠价格优势,提升特定客户群体的购买意愿及公司存量客户的续保意愿,扩大业务规模,积累有效和优质客户、宣传公司电销品牌; 网销业务以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官网、公众网络平台和移动平台线上销售公司产品,并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新产品,扩大网销保险规模和盈利能力。 第十五条 直销渠道定位:依托销售团队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销售车险、财产险和意健险等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公司积累客户,是公司价值客户的主要贡献者。 第十六条 新兴渠道的定位:公司新渠道、新业务的孵化者。 第三节 渠道发展策略 第十七条 鼓励销售团队根据自身渠道资源及专长特长建立专属渠道团队,选择最适合的渠道,集中精力、整合资源重点开拓和维护,提升销售产能和风险管理水平,减低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 第十八条 经代渠道的发展策略:实行渠道专属管理,建立差异化费用管理机制,通过对销售人员强化培训与集中管理,降低内部成本,提高合作渠道、团队及专员产能;结合渠道特点,实施渠道分类合作模式,通过价值导向,强化与优质渠道合作,实现公司与渠道双赢;拟根据合作渠道需求,设计专属产品,专属特色服务项目,避免价格竞争。 第十九条 车商渠道发展策略:根据合作车商的管理状况,车险盈利水平,代理保费规模、业务品质、佣金及赔付率状况建立车商分级管理机制,加大对优质车商的资源配置,控制劣质合作车商业务,形成良性的风险控制管理机制。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细分4S店、品牌车辆分销商、各层级经销商市场,根据细分市场客户的不同需求,与合作车商建立服务联盟,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形成车险客户服务网络。 开发汽车综合保障产品及特色服务功能的品牌车辆保险产品,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十条 银保渠道发展策略:紧密服务于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或提供专属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施分类合作的模式,分别制定金融机构主营业务的个人客户、对公客户的合作模式;利用差异化费用政策和差异化的服务,提高银保渠道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团队和专员的产能。 第二十一条 综拓渠道的发展策略:挖掘寿险营销员的高端客户,销售车险、家财险、意外健康险、财产险、责任险等产品,然后深度开发,提升销售产能和扩大保费规模;通过对现有客户的细分,深挖优质客户,扩大目标客户,提高客户信息真实性和续保率,逐步形成有特色的专属产品和服务,实现规模和效益同步发展;采取激励手段调动寿险管理者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 重客渠道的发展策略: (一)通过实施专属化的项目制销售团队的运作模式,发挥销售、核保、再保、服务的资源优势,为大型企业等重要客户提供个性化、技术性、专属服务,达到培育、积累核心客户,避免价格竞争的目的。 (二)建立完善的客户、项目的信息平台,根据客户价值等级实施分类、分层次、全方位的立体维护,提供不同层级的服务,降低直接拓展费用,提高客户忠诚度。 (三)根据经纪公司的类型和规模实施分类合作模式,积极与大型经纪公司合作,实行项目制团队的模式,为经纪公司股东及其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四)强化重客团队建设,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重客渠道业务的飞跃式发展。 第二十三条 电网销渠道发展策略: (一)加大媒体宣传,增强公司及产品的吸引力,提高呼入量;提升电销人员的沟通水平,提高促成效率;建立有效的客户真实信息收集渠道,提高客户信息质量;建立客户关系管理机制,提高客户重复购买次数;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提高销售人员支持其个人客户以电网销形式续保的积极性。 (二)组织公众网络平台销售我公司产品;组织其他服务网络代理销售我公司产品; (三)设计适合电、网销售的原创型新产品体系,并组织推广; (四)推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 (五)制定业务拓展的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产品产能和结构分析,推动产品的专属化,使产品与渠道相匹配。 第二十四条 直销渠道的发展策略:通过组织策划,以销售人员的技能培训、活动量管理、激励与差异化管理为手段,逐步完善直营销管理体制,提高团队产能与人均产能,保证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以客户分级管理工程为拓展为手段,提升销售人员非车险、团车及职团开拓和创新能力,积极培育重点客户,以特色的服务,积累客户; 进一步提升产品部门技术支持能力、公司再保能力、新产品研发能力;打造“高素质、高绩效、专业化和标准化”的销售团队及销售管理队伍,探索新型团体业务销售模式及销售管理方法,依托传统销售团队,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公司创造价值、积累客户。 第二十五条 新兴渠道的发展策略:通过现有销售渠道未介入的其他行业或单位销售的业务,以及公司在农业保险等创新领域的专属产品、创新业务及创新渠道销售的业务。 第四节 渠道拓展目标客户 第二十六条 经代渠道的目标客户:专业代理公司股东、自身业务的团体和个人客户;中小型经纪公司股东、自身业务及其团体和个人客户; 兼业代理机构(银邮和车商除外)的中小型团体及个人客户;有价值的车管所和特定品牌客户及其自身资产和员工业务;行业管理部门的新车共保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