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省奶站清理整顿和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18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187号](https://img.taocdn.com/s3/m/f44dcaf2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72.png)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187号2005年12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已成为消费热点之一。
当前,我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扰乱了保健食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做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工作目标(一)规范保健食品企业生产。
省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卫生许可证获证率达到 100%;凡检查发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行为的,一律要严肃查处。
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预警系统和危险性评估系统。
(二)加强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凡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
(三)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率达到100%;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疗效,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四)增强消费者保健食品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我省保健食品监管的相关法规和措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2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26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地各部门驻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下同)办事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江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通过清理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工作效能。
二、总体原则开展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要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从严从紧原则。
大幅度减少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数量,严格控制设立,严格规范运作。
(二)深化改革原则。
转变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等领域改革衔接,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三)分类施策原则。
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驻本省和驻外省、政府派驻和职能部门派驻的不同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应当立足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抓好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 、 ( ) 民政 府 , 县 区 人 省政 府各部 门 :
20 0 8年 9月 2 2日
根据工作 需要 和省政府领 导分工 变动情 况 , 经
九 江市市 长 景 德镇市市 长
宪
萍 放
陶武盛 江西 出入 境检验 检疫局局 长 毛 惠忠 省农业厅 厅长
陈卫 民 萍 乡市市 长 李安 泽
钟 志生 王 平
虞 国庆
李 利
省教育厅 厅长
省卫生厅 厅长
新 余市市 长
鹰 潭市市 长 赣 州市市 长 宜 春市市 长
文 红莲
黄 哗明
省人 口和计生委 主任
3 0省Biblioteka 府 办公厅文 件 江 西 省人 民政 府 办 公厅 关于 成 立江 西 省 婴 幼 儿奶 粉事 件 处置 工作 领 导 小组 的通 知
赣府厅 字[0 8 17号 2 0 ]6
各市 、 ( ) 民政 府 , 政府各部 门 : 县 区 人 省 为 加强 我 省婴 幼儿 奶粉 事 件处 置工 作 的组 织
领导 , 省政 府决定 成立江 西省婴幼 儿奶粉 事件处 置
20 0 8年 9月 2 1曰
陈东有
黄 林开
省委宣传 部常务 副部长
省监察厅 副厅长
姚 木根
辜 华荣
省发改委 主任
省财政厅 副厅长
工作领导 小组 。现将组成 人员名 单通知 如下 : 组 长: 吴新 雄 省 长
省 委常委 、 常务副 省长 副 省长 省 长助理 省 政府秘 书长
涂 勤华
王 泳
省经贸委 主任
省质量技 术监督 局局长 省食 品药 品监督 局局长 省环保局 局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赣府厅发[2010]91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9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90号),我省对1980年以来的369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有效141件;废止168件;宣布失效53件;修改7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2、决定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3、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4、关于修改《批转省邮电管理局、南昌铁路局、省军区司令部、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的报告>》等7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略)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注:以上文件中,有的文件部分内容已不合时宜,如《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政发[1980]217号)等,但由于其上位依据尚未修改等原因,暂予保留,待其上位依据修改后,再作修改。
附件2决定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赣府厅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6号2006年9月3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主要任务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自律,保障用药安全。
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严格审评审批,打击虚假申报行为;整顿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GPP)等有关规定,整治违法药品广告;提高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一)规范注册申报,严格审评审批,整顿药品研制环节。
1以药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和临床研究的真实性为主要内容,组织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近年来的注册申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依法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9•【字号】赣府厅字[2009]136号•【施行日期】200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7月9日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我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可证。对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乳制品的 , 要依 管。各级工商 、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流通和餐饮服
法 予 以查处 。
务环 节乳 制 品 、 乳食 品质 量 安 全 , 扩 大 抽检 范 含 要
加大 抽检频 次 , 现 问 题及 时通 报 质 监 部 门进 发 ( 严格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省工信委 围 , 五) 要会同省有关部门 ,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 行追 踪 。工商 部 门要 将 督 查乳 制 品经 营 者 各项 自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乳品质量安全工作 , 切实保 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 ̄ (OO ) , 2 l 版 》
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 加强对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审核把关 , 对不符合
一
步 加 强乳 品质 量 安 全 工 作 的通 知 》( 国办 发 条 件 的 , 一律 不予 发 放 生 产 许 可 证 ; 获证 企 业 重 对
乳 等有 关规 管。农 业部 门要加 强奶 畜生 产方式 转变 , 进奶 源 要依据 《 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 条例》 推
组 生产规模化 、 产业化、 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生鲜 定 , 织对 婴幼 儿配方 乳粉 生产 企业 推行 危害 分析
对达不 乳收购 、 运输 、 销售等全过程管理 , 以非企业 自建生 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核 ,
鲜 乳收 购站 和生 鲜乳运 输 车辆 为重点 , 对辖 区内生 到要求的企业 , 立即责令停业 、 限期整改 , 整改后仍 依法 吊销 生 产 许 可证 , 在 当地 主 并 鲜 乳收 购站 、 生鲜 乳运 输车 辆和奶 畜 饲料 生产 企业 达不 到要 求 的 , 等实 施 以 站 、 、 车 厂为 单 位 的抽 检 全 覆盖 。加大 对 要媒 体上 公告 。严 格落 实驻 厂监督 制度 , 各级 政府 奶畜规 模养 殖场 生鲜乳 的抽检 , 品生产 企业 对购 和质监部门要按照省食 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 食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农字[2008]93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08.09.23【实施日期】2008.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农字[2008]93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为保证我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奶站是奶牛养殖生产的延伸,也是销售、加工的起点,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极端重要。
长期以来,各地奶站的组织形式多样,管理方式复杂,监管主体不明确,多头混乱管理,经营良莠不齐,制度很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较大,亟待清理整顿和加强监管。
根据国务院要求和五部局的具体部署,将对我省奶站开展清理整顿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即行动,把奶站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这对保证生鲜奶和原料奶的质量安全,保护奶农的合法利益意义重大。
二、确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
二是摸清我省奶站的现状,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三是规范奶站经营秩序,提升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推动建立奶站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明确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彻底摸清底数。
各级政府的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奶站,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及时汇总上报。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
加强生鲜奶生产购销过程的监管,重点检查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将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 广 电 网络 公 司具 体 负责 有线 电视 数字 化 整
规划部 门要把有 线 数字 电视缆 线 建设 纳 人 市政 建 体转换 工作 的实施 , 要定 期 向省 有线 电视 数字化 工 设规划 , 对广播 电视光缆 下地管道 建设按 规定减 免 作 领导小组 及其 办公室 汇报进展情 况 。
彻 落实。
省 奶 站清 理 整 顿 和 监督 管 理 工作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纪 要
2 0 年 9月 2 08 7日, 省长 熊 盛文 主持 召开 省 副 会议 指 出 , 奶站 是 奶 牛养 殖 生产 的延 伸 , 是 也
奶 站清理整顿 和监督 管理工作 领导小 组会议 , 省政 销售 、 工 的起 点 , 强奶站 的监督管 理极其重 要 。 加 加
省政府 办公厅 文件
3 3
各 有关部 门要通力 协作 , 大力支持 。物价 部 门 规划费 、 市政配 套费 、 费等 , 建居 民小区应具 补偿 新
要适 时调整有 线数 字 电视服 务 收 费标 准 。税务 部 备直 接 开 通 数 字 电视 的 条 件 。广 播 电 视 部 门 和 6 0 办公 室要制定 实施 有 效管 理办 法 , 确保 数字 门要按 照 国家有 关规定 , 落实税 收优 惠政策 。信息 “ 1 ” 产业部 门要把 发展 数 字 电视 纳人 全省 信 息 化建 设 电视信号统一传送、 安全传输。 和 整体 发展规 划 , 重视 和支持 数字 电视 发展 。建设
在 中办 、 国办关 于婴幼儿 奶粉事 件处置工 作意见 上 国办 的通 知要求 , 认真贯 彻农业 部等六 部委关 于加
的重要批 示 , 听取 了省奶 站清理整 顿和监督 管理 工 强奶 站清 理整顿 和监督管 理视频会 议精 神 , 真贯 认
作领导小组 办公 室及 有关 部 门关 于 当前我 省 奶业 彻农 业部 孙政 才 部 长讲 话 精 神 , 真 贯彻 苏荣 书 认 生产和奶 站情况 以及 婴 幼儿 奶 粉事 件 发生 后 我 省 记 、 吴新雄 省长重 要批 示 精 神 , 照 中央 和省 里 的 按
( ) 四 为加 强对奶站 清 理整顿 和监督 管 理工 作
( ) 建、 一 新 于都 、 吉州 、 芦溪 、 乡五个 奶业 重 的领导 , 东 设立 了奶 站 的市 ( 、 , 比照 省 的做 县 区) 要 点县 , 要购置 生鲜 牛奶 质 量安 全 检验 检 测设 备 , 购 法 , 立 由 政 府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 业 ( 牧 兽 成 农 畜 置经费 以 当地 财政为 主 , 省财政 适 当补 助 。具体 补 医 )公 安 、 生 、 商 、 检 等 部 门负 责 人 为成 员 、 卫 工 质 具体 负 助办法 由省农业 厅 商省 财 政厅 提 出 意见 报 省政 府 的奶站 清理整顿 和监督 管理工作 领导机构 , 审定 。各设 区市也 要配 备 和 完善 相 应 的检 验检 测 责本辖 区奶站专 项整 治工作 。 设备 , 费用 由各设 区市 自行解决 。
江 西省 人 民政 府办 公厅 关 于 印发 省奶 站 清理 整顿 和 监督 管理 工作 领 导小 组会 议纪 要 的通 知
赣府厅 字[ 0 8 18号 20 ]7
各 市、 区) 民政 府 , 县( 人 省政 府各 部 门 :
20 0 8年 1 0月 6日
《 省奶 站 清理 整顿和监 督管A _ 作 领 导 小组会议 纪要》已经省 政府 同意 , 印发 给 你 们 , 认 真贯 - r - 现 请
奶站清理 整顿工作 的汇报 , 究部署 了下一 步全省 统一 部署 , 强部 门间 的协 调配 合 , 真开 展 奶站 研 加 认
奶 站清理整顿 和监督管理 工作 。现纪要 如下 :
专项 整治行 动 。通 过专项 整治 , 保奶站 收购 的鲜 确
省政 府办公厅 文件 奶质量 ; 确保 不 因处 理 “ 问题 奶 粉 ” 件造 成 奶 农 事
中 央企 业安 全 生产 监 督管 理暂 行办 法
行为 , 采取有效 措 施把 所 有奶 站 都纳 入 监 管范 围 , 体核发 办法 由省工商局 商省农业 厅研究 制订 。 并 明确 监管部 门和责 任 , 建立 和完善奶 站质量 监管 ( ) 三 对省 农 业 厅 提 出 的 扶 持 奶 业 发 展 的 问
的长效 机制 。同时要保 商 省 有 关 部 门在 调 查研 究 的基 础 业 的健 康发展 。 会 议研究 确定 了以下事项 : 上, 另行 专题报告 省政府 。
府 副秘 书长赵泽 华 , 农业 厅 厅 长毛 惠 忠 , 省 省质 量 多年 以来 , 全省 各地 奶 站 的组 织形 式 多样 , 理 方 管 技术监 督局副局 长李岱 , 省畜牧 兽 医局局 长黄 峰岩 式 复杂 , 监管 主体 不 明 , 制度很 不完善 , 在着 质量 存 以及省公 安厅 、 省卫 生 厅 、 省工 商 局等 部 门负 责 同 安 全隐患 , 亟待清 理整顿 和加强 监管 。 志参加 了会议 。会 议传 达 了苏荣 书记 、 新雄省 长 吴 会议要 求 , 各地 、 各有 关部 门要认真 贯彻 中办 、
部 门文件
( ) 二 在全 省 奶 站 专项 整治 行 动 期 间 , 律 不 一
1个奶 站 , 整治 在 的鲜奶 不能及 时收购 ; 确保不 因检测迟 缓造成奶 农 得 新设立 奶 站 。对 全 省现 有 的 1 要 待奶 站 整 改 送往奶 站 的鲜 奶发生 变质 。在 整治过 程 中 , 坚决 中存在严 重 问题 的 , 依法 收 回执 照 , 要 制止 在鲜 牛奶 中添加 三 聚氰胺 等有 害 化学 物质 的 到位后 , 再重新 核发 , 验收不合 格的 , 不予核发 。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