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修改(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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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司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进展,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凡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和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嘉奖管理一、嘉奖目的通过采纳嘉奖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动性,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嘉奖的形式(一)奖金:依照企业规定的获奖标准和标准进行嘉奖,依据不同的奖项予以相应的嘉奖金额。

(二)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奖杯等荣誉称号,表彰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优秀表现。

(三)物资嘉奖:发放企业购置的奖品或管理部门购置的奖品。

(四)提高岗位工资:依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加添岗位工资或嘉奖性津贴。

三、嘉奖的标准依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和贡献,对员工的嘉奖进行评估。

评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削减事故发生次数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订立及落实,对于订立出的认真应用的工作细则有显著贡献的。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质量的。

(四)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并有显著收益的。

(五)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的。

(六)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

(七)其它相关评估方面的考核。

四、嘉奖的程序(一)嘉奖申请:员工或其所在部门应当在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等范围内,完成厂安委会或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交办的任务,或取得显著成绩,由员工或其所在部门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嘉奖推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在部门或企业领导,对符合嘉奖标准的员工或群体做出嘉奖推举。

(三)嘉奖评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嘉奖推举情况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综合评比获奖者和荣誉称号。

(四)嘉奖公示:公示获奖员工和信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第三章惩罚管理一、惩罚目的通过采纳惩罚的方式,用严格管理和制度制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行为,削减因违规操作、疏于管理等原因引起的事故和损失。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是指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励和惩戒的制度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可以包括:(一)表彰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可以授予表彰奖。

(二)荣誉称号: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如“煤矿安全先进单位”、“煤矿安全优秀人员”等。

(三)奖金奖励: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金奖励。

(四)其他奖励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其他奖励方式。

第六条对于奖励的确定,应当经过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公示,有关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第七条奖励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发放,不能因故拖延或拒绝发放。

第三章惩戒第八条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受到相应的惩戒。

第九条惩戒的方式可以包括:(一)警告:对于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警告。

(二)罚款:对于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处以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或者发生重大事故的煤矿企业,应当责令停产整顿,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撤销许可证或执照: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可以撤销其矿山开采许可证或执照。

(五)刑事处罚: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于惩戒的确定,应当经过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公示,有关惩戒的依据、标准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惩戒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执行,不能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煤矿班组安全奖惩机制范本(3篇)

煤矿班组安全奖惩机制范本(3篇)

煤矿班组安全奖惩机制范本一、引言安全是煤矿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班组安全管理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

为了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的作用,落实安全责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煤矿班组安全奖惩机制。

本机制旨在通过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班组安全意识,推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奖励机制1. 安全生产奖励班组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或具有创新、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的,将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包括:(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表彰: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表现优异的班组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奖牌等物质奖励。

(2)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创新理念和有效措施的班组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及荣誉称号。

(3)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其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事迹。

2. 安全行为奖励班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表现出积极性和贡献的,将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包括:(1)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对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协助班组及时解决安全问题的个人进行奖励。

三、惩罚机制1. 安全违规惩罚班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1)违章操作处罚:对于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的班组成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安全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安全考核扣分:将安全考核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于安全违规行为者将扣除相应的绩效分数,影响奖金发放。

2. 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对于班组成员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或存在安全知识缺乏的情况,实施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等。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4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4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煤矿安全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违章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依据本单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奖惩相结合、宽严相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煤矿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煤矿安全工作方针和政策,全面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部门为煤矿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煤矿安全巡查小组为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煤矿工作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为煤矿工人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八条对于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提出有效建议、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集体奖:对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模范集体给以奖励,如奖金、奖状、奖杯等。

(二)先进个人奖:对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以奖励,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三)技能大赛奖励:对于在煤矿安全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给与奖励,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四)其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认可的突出贡献给以奖励。

第九条奖励的评选方法和标准由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

第十条奖励经颁发后,应及时公布在煤矿内部及相关媒体,加强宣传,树立榜样,在煤矿内部营造出安全文化。

第十一条对于煤矿安全工作中发生的积极救援、防止事故扩大等行为,应及时给予奖励,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安全警觉和责任心。

第十二条奖励的资金来源可以是煤矿安全工作专项资金预算,也可以是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奖励资金。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用活用好经济杠杆,依法治矿,从严治矿,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激发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在对我矿原“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的基础上,特制订烂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按照本《细则》行使检查权,制止和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和行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烂坝煤矿生产系统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生产系统的所有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防群治,每个职工都有权利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并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

第五条安全部门对违章职工的处理,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对认识态度好的违章者,可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对认识态度不好,屡教不改的违章者,按章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另究其责。

第六条对在生产中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及救护,进行安全技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章奖励细则第七条年度内被评为县级安全先进个人和安全模范个人者,矿上实行重奖。

第八条年度内被评为矿级安全先进个人和安全标兵者,矿上将进行奖励。

第九条无抓“三违”任务而查出“三违”,并主动汇报者,奖励其“三违”罚款的____%。

第十条发现事故征兆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____元。

第十一条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和效果者,奖励____元。

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作业规程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职工和各级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奖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科(队)正职奖励____元、副职奖励____元。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文一、奖励制度1. 优秀安全生产单位奖励为激励和表彰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我们设立了以下奖励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人员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煤矿单位进行表彰,予以奖励。

(2) 矿长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矿长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展示出杰出能力和卓越表现的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安全生产贡献奖为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和贡献于煤矿安全工作,我们设立了以下贡献奖励制度:(1) 安全文化建设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安全技术创新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人员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3) 素质教育推进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我们制定了如下追责制度:(1)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按照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分。

(2) 对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相关奖励资格。

(3) 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其工作合同。

2.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制度为确保人员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纪律,我们制定了如下处罚制度:(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解聘等。

(2) 对有关煤矿设施设备、防护设备的破坏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损失。

3. 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为建立较为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我们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生产记录和履职情况。

(2) 对违反安全纪律、发生意外事故的人员进行信用扣分,并在个人档案中予以记录。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煤矿安全奖罚制度(5篇)

煤矿安全奖罚制度(5篇)

煤矿安全奖罚制度一、矿务局、矿必须把安全工作做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指标,将安全指标逐级层层落实,签订年、季、月安全生产承包合同,按安全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罚。

二、安全奖励不能人人有份,搞平均主义,重点奖励区、队、班组对安全工作突出贡献的干部和工人。

三、煤矿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矿务局、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和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报,以及制止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抢救事故有功的;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六、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方案和名单,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审定,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罚款。

煤矿安全奖罚制度(2)煤矿安全是我国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奖罚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激励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严禁安全违法行为,并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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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修改(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修改一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及意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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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修改一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员工安全行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实现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市××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所属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市××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矿井的安全监管和考核。

第二章处罚标准
第一节安全管理
第四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1)矿井未及时更换和延期“四证一照”,造成证照过期失效继续组织生产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2)矿井被暂扣或吊销证照后继续组织生产的,处10000元以上罚款;(3)矿井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擅自生
产的,处10000元以上罚款;(4)矿井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履行审
批手续而未批先建,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建设“三边”现象的,处10000元以上罚款;(5)建设矿井未依法办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和竣工验收手续、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第五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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