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
法院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自担任法院书记员以来,我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勤于学习,提高自身素质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专业知识学习。
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了解各类案件特点,提高对案件的分析和处理能力。
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培训等方式,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
3. 业务技能提升。
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提高文档处理、档案管理、庭审记录等业务技能。
通过实际操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二、扎实工作,确保案件质量1. 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庭审记录、档案整理、文书送达等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2. 积极协助法官。
在法官指导下,参与案件审理、调查取证、执行等工作,为法官提供有力支持。
3. 落实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团结协作,共同进步1. 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
在工作中,与同事们保持密切联系,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2. 积极参加团队活动。
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3.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对部分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熟练,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2. 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在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有时存在拖延现象,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
法院书记员职位职责

法院书记员职位职责根据您提供的题目,我将按照一个职位职责的格式为您书写文章。
请您注意,正文内容与提交的题目相关,包括法院书记员职位的相关职责。
以下是我为您撰写的文章:法院书记员职位职责一、岗位简介法院书记员是法院系统中重要的职位之一。
作为法院工作团队的一员,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责任。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院书记员的职位职责,以便更好地了解该职位的相关工作内容。
二、法院书记员的职责1. 协助庭审作为法院书记员,他们要负责协助庭审工作。
这包括准备庭审文件和材料,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他们应根据律师或法官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案件的文书和法律依据。
同时,他们还需要记录庭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如证词和法官的指示,确保案件资料得以完备记录。
此外,他们还需要协助调度法庭内的各项工作,并与其他职员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2. 文书处理法院书记员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处理相关文书。
他们需要准确地起草各种法院文件,如传票、裁决书和调解书等。
在起草过程中,他们必须仔细审查案件材料,确保各项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
此外,他们还需要负责输入和维护法庭电子文档系统,以便日后查询和查阅。
3. 协助法官法院书记员通常会为法官提供秘书支持。
在法官需要的情况下,他们要协助准备法院会议和讨论的资料,为法官提供必要的支持。
他们还负责为法官处理和管理日常的行政工作,如安排会议、预订行程和处理文件等。
4. 管理庭审延期和案件安排法院书记员还承担庭审延期和案件安排的重要职责。
他们需要与各方律师和当事人沟通,协调庭审日期,以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他们还需注意案件的紧急性和重要性,妥善安排庭审日程,以保证法庭正常运转和公正审理。
5. 司法调研和学习作为法院书记员,他们还需要进行司法调研和学习,保持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的了解。
他们应积极参与培训和研讨会,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并为法院工作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三、总结法院书记员是法院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书记员

名词解释法院书记员: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庭审记录,并处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辅助事项的工作人员。
传票:是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诉讼活动的司法文书。
单独序列:是指书记员作为一个专门职业,独立建制,专门管理,实行与法官并行的运行机制。
司法礼仪: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与交流中遵循一定规范而形成的言行方式。
职业道德:也可以称为职业伦理,是指某种职业或专业的从业人员,在旅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
开庭公告: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换押票:在受理刑事讼诉案件后,将已由人民检察院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转换为人民法院羁押时,向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的司法文书。
送达回证: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送诉讼文书,如实记载送达文件、送达情况和送达结果的凭证性司法文书。
司法建议书: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就某一特定事项,主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简易性意见的司法文书。
简答题一、庭审记录的基本功能(意义、作用)⒈固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的陈诉和辩解及对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与证人、鉴定人的回答⒉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⒊固定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庭审时的具体言辞⒋庭审记录是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⒌第二审案件审理的基础⒍庭审记录是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二、刑事案件审结后书记员的工作⒈整理与装订案卷⒉移送上诉材料⒊刑事执行案件的移送⒋归档三、书记员的职责⒈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⒉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⒊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⒋整理、装订、移交、归档案卷材料⒌完成领导或审判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四、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体现)⒈书记员具有专门的职责⒉书记员工作要求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⒊书记员具有专门的编制五、书记员工作的意义⒈书记员笔录制作是法庭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⒉书记员工作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⒊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⒋书记员在合议庭内部起监督、制约作用六、合议庭评议原则(规则)⒈发言顺序限定规则⒉心证展示规则⒊过半数决定规则⒋表决效力延续规则七、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⒈爱岗敬业⒉求真务实⒊公正清廉⒋保守秘密⒌注重礼仪⒍团结协作八、书记员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⒈笔录和常用文书制作的技能⒉速记和速录技能⒊计算机操作技能九、民事案件庭审前准备阶段主要工作⒈诉讼保全申请⒉答辩状、证据的送达⒊调查取证⒋安排法庭文书制作一、罚款决定书二、鉴定委托书三、司法建议书。
法院书记员个人年终总结5篇

法院书记员个人年终总结5篇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要把相关的年终总结写好,大家可以认真对待平时写年终总结的机会,这样可以更好的认识自己,网作者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院书记员个人年终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院书记员个人年终总结篇1我是参加年公务员考试考取到xx市人民法院的,我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够到法院来工作。
对于我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也是多年学习之后的最佳工作,我倍加珍惜。
来到法院工作已经三年多了,我渐渐地熟悉了新环境,认识了新同事,开始了新工作。
初进入法院工作时,对法院的工作不是很了解,以为自己考取了公务员,就过上了上班喝喝茶水、看看报纸的惬意生活,由于没有摆正思想,做好角色的转换,在刚刚开始工作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些手足无措,甚至对在工作中受到委屈与误解很是不理解,甚至产生了厌烦思想。
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
肩负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重任的人民法院,一直承载着党和人民的厚望,被赋予了神圣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法院的干警不是高高在上的“大爷,而是为民解忧的公仆。
法院干警是个神圣的职业,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法院工作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定纷止争,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我所从事的书记员工作,它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书记员职责履行的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只有坚持真心实意为民,真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坚持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想方设法为群众排解纠纷,竭尽全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唯有如此,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广大群众衷心拥护。
在工作期间,我也时常能感受到来自同事们的关心与照顾。
书记员

委任制 聘任制
聘用制 速录员
也称书记员或书记官,是审判员(法官)的必经阶段,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一般在司法机构从事内务和 司法辅助工作,纳入公务员考试;
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 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不占用任何编制。
人民法院书记员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最高职级配备为: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 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处级。 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部分书记员的职级配备可以略高于本条第四、五款的规 定。
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解除聘任合同: (一)女性书记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任制书记员对人民法院解除聘任关系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提起仲裁。
聘任制书记员可以辞去被聘职务或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人民法院。
聘任制书记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聘任制书记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年终考评个人总结8篇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年终考评个人总结8篇篇1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的工作和学习已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法院担任聘用制书记员一职,通过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下面,我将对自己一年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便更好地发扬成绩、弥补不足。
一、政治思想方面作为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我深知政治思想的重要性。
因此,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事,积极参与法院的各项活动。
同时,我还利用业余时间阅读相关政治理论书籍和文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业务工作方面在业务工作方面,我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首先,我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自己的业务知识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
其次,我在工作中注重细节和流程,确保每一份文书都能够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校对,避免出现任何差错。
同时,我还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耐心细致。
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我始终保持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和相关部门。
三、学习提升方面作为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
因此,我始终注重学习提升,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首先,我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其次,我还注重向身边的老同志和同事学习,汲取他们的宝贵经验和教训。
此外,我还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视野。
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不断努力和学习提升,我在业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例如,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有时会显得不够冷静和从容;在与人沟通交流时有时会过于直接或委婉不够得体等。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精选7篇)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精选7篇)法院书记员工作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1一、加强业务学习。
我于XX年10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
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
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
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提高自身修养。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法院书记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院书记员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聘用制书记员。
第三条书记员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案件记录、档案管理、庭审服务等工作,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书记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案件记录,准确、及时地完成庭审笔录、会议记录等文字材料;(二)协助法官整理卷宗、归档,确保案件材料完整、齐全;(三)负责案件信息录入、查询、统计等工作;(四)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书记员工作分工:(一)按照部门工作安排,明确个人职责,确保工作质量;(二)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工作分工。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书记员应具备以下素质:(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法律知识;(三)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七条书记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二)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案件信息;(三)着装规范,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四)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书记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
第九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谈话提醒,并限期改进。
第十条书记员晋升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晋升名额。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一条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书记员因工作需要,可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现行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
①基层人民法院,设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②中级人民法院,设于地、市、自治州;③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④最高人民法院,设于首都北京。
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在基层人民法院设若干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不是一个审级。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下而上排列,上下级之间是审级关系,即审判监督关系。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大多数案件都是划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基层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法院系统中最低的一级法院,不仅数量多,而且遍布各个基层行政区域,当事人的住所地、争议财产所在地、纠纷发生地,一般都处在特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之内,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既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一是重大涉外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解释,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二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①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事件由作为专门法院的海事法院管辖。
我国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②专利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又包括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专利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纠纷案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专利民事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大连、青岛、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③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在管辖上也比照涉外民事案件处理。
④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但高级人民法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什么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在实践中,首先各地一般都以诉讼标的额大小为标准,具体数额则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的情况作出规定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来改为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一类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另一类是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很少,其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审判中适用法律时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批复,并审理因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而提出上诉的案件。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级别的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只能是一审终审。
法院的书记员具体要做什么?1.法庭记录2.联系当事人3.送达文书4.订卷扎卷5.帮法官联系当事人调解6.填写一些文书等等在庭审中,书记员主要是做笔录,也可以说庭审记录。
有的地方规定书记员在开庭前要宣布审判人员入庭,宣读法庭纪律。
然后审判员宣布开庭后,要负责记录由法官主导的庭审内容,其内容和一楼所列的差不多。
估计开始的时候记录都记不下来,感觉跟不上,熟练了就好了。
关键是要和主审法官配合好,尤其是针对法官归纳的案件焦点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准确,详细(不是说全一字不拉的,主要观点都得有记录),与该焦点无关的发言基本不用记录。
在审判中书记员不能讲话。
庭审中书记员一般是不说话的最后就是让当事人过来签笔录然后有的可以约下次开庭时间记录法院有正规的模板、大概这样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书记员谢周培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
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侯传。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原告姓名等项?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
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李仁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一姓名等项被告一:肖鹏,男,1986年1月13号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号。
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被告二:晓哲,男,1984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号。
是被继承人肖立的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审:本案由审判长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
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
被告二:我已经知道了。
审判长:原稿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一:不申请回避。
被告二:不要。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原告:宣读起诉书(内容略记)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撤消法院宣告被继承人肖立死亡的判决;2、判令120平米房屋一套由原告肖亮、古画5副由被告肖鹏继承;3、存款23万元由原告肖亮、被告肖鹏共同继承;4、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被告一: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被告二: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1、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肖哲系肖立的二哥的儿子;2、本院第x号民事判决书证实:肖立失踪6年时间,2002年经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请,本院查实后宣告肖立死亡;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肖立死亡证明》,证实:肖明于2003年因车祸死亡;4、某医院证明,证实: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故;5、遗嘱2份证实:2001年肖立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1份,遗嘱内容为“古画5副由长子继承,房屋一套由次子继承”;2004年2月10日接法律要求代书遗嘱1份,该遗嘱内容“古画2副、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
另外我申请证人肖梁、肖梁出庭作证。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被告一: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财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
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应由其继承。
被告二: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审:传证人肖梁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证人:肖梁,男,1956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尤溪县。
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
审:证人陈诉证言?证人:内容略记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原:没有被一:没有被二:没有审:证人退庭。
审:传证人肖梁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证人:肖梁,男,1962年8月3日出生,住尤溪县。
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审:证人陈诉证言?证人:内容略记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原:没有。
被一:没有。
被二:没有。
审:证人退庭。
审: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交法庭?被告一: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二: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辨认。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他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肖明的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
被继承人肖立2000年离家后下落不明,经申请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
原告肖亮于2004年4月证实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死,并立有两份代书遗嘱和自书医嘱,肖明于2003年死于车祸。
请求法院撤消宣告死亡的判决、判令120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肖亮继承、古画5副由被告肖鹏继承、存款23万元由被告肖亮和被告肖鹏共同继承、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
原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被告一: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遗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
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的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副和存款5万元应由其继承。
被告一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被告二: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和存款5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被告二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原告: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一: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二:没有新的意见。
审:法庭辨认结束,有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原告:按诉讼请求。
被一:由法院依法判决。
被二: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不同意。
被告一:不同意。
被告二:不同意。
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
审:现在宣布休庭30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