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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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重复保险分摊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重复保险分摊

• 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 代位追偿的取得由两种方式: 法定方式,约定方式 —《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 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取得是采用法定方式… – 为保证保险人履行代位追偿权,法律规定被保 险人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被保险人不得擅 自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协助保险人向 第三者追偿)
• 代位追偿的对象及其限制:
代位追偿案例 【案情简介】 黄先生新买了一辆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保险。该车 在某健身场所停放期间,由于正在施工中的一座塔吊倒 塌,致使轿车被毁。对于该项损失,一方面属于保险责 任,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另一方面由于施工队 在塔吊的安装过程中存在过失,也应承担轿车的损失责 任。那么,黄先生是否能够从两方面全部获得赔偿呢? 【评析意见】 就本案而言,该公司有权选择究竟是向保险人索赔还是 向施工队索赔。如果先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支付赔 款之后在保险赔偿金额内取得向施工队代位求偿的权利, 该公司就丧失了就已获保险赔偿部分的损失向施工队索 赔的权利,只能请求未获保险赔偿部分;如果先向施工 队索赔,再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将在保险赔款中扣除 该公司已经从施工队获得的赔偿。总之,该公司获得的 赔偿不能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
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 什么叫重复保险? • 重复保险: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 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 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 – – – 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可保利益 同一保险期间 同一保险危险 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 险价值
• 重复保险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却 是存在的
•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 委付(abandonment): •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活被保 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 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 为

保险实务-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实务-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的限制性规定
• 损失补偿原则对补偿量的规定体现为三个“为
限”:
• (1)经济补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贬值标的出险
时)
• (2)以保险金额为限(标的出险时升值) • (3)以保险利益为限(出险前卖出部分) • 上述三者不一致时,以最低者为限
(一)损失补偿的限制性规定
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 金额为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 的市场价为7万元,保险人只赔 偿7万元。
案例分析
李某将所住房屋和家庭财产分别向甲乙两个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时房屋市场价值5万元,保险金额5万元;家庭财产价值 10万元,保险金额6万元。保险期间因失火房屋全部烧毁,家 庭财产也遭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 ①理赔时房屋市场价值跌至4万,保险公司赔多少? ②理赔时房屋市场价值涨至6万,保险公司赔多少?
公司重复保险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 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
(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重复保险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损失,被保
险人就会同时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索赔, 其索赔金额就可能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被保 险人就可以能获得额外利益。
•这就违背了损失补偿原则,因此必须对被保险人进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 代位原则 •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一)代位原则
• 1、代位原则的含义 • 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 依法取得向对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 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保险标的所有权。
2、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
庭财产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再保险起见李 某家中失火,家庭财产遭受不同程度损失,试问:
• (1)当约定绝对免赔率为5%时,实际遭受损失

保险实务-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实务-损失补偿原则

• 按顺转责任制,甲公司赔偿金额10元,乙公司赔
偿6万元。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保 额:
甲公司 2万
乙公司 8万
丙公司 10万
损 失: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万
赔 款:
甲公司:2万 乙公司:3万 丙公司:0万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 例如,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向甲乙两家保险公
司为同一财产分别投保10万元和12万元,甲公司 先出单,乙公司后出单,被保险财产实际损失16 万元。
2.比例赔偿方式
某保户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 发 生保险事故损失12万元,出险时财产的实际价值为 20万元,其赔偿金额为:
= 9万
案例分析
1、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2400万元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价值为4000万元,若发生全 部损失,则保险人赔偿2400万元;若发生部分损失, 损失金额为3000万元,则按比例计算的赔偿金额为?
• 合理费用为施救费用与诉讼费用; • 其他费用是指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
支付的受损保险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等费用。
(三)损失赔偿的方式
• 财产损失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 • 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
照实际损失赔偿。
• 该赔偿方式比较简便,但不够准确,适用于家庭
财产保险。其计算公式为:
• (1)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
金额
• (2)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
金额
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
王某拥有10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
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6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
家中失火,当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时,则保险公司

三级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损失补偿原则

三级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损失补偿原则

三级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损失补偿原则导语:损失补偿原则指当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其从保险人处所能获得的赔偿只能以其实际损失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1、代位求偿原则(1)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2)代位求偿原则的主要内容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含义(2)必须具备的条件(3)分摊方式①比例责任分摊方式②限额责任分摊方式③顺序责任分摊方式(三)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1、现金赔付2、修理3、更换4、重置。

适用于不动产保险。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1、定值保险2、重置成本保险3、施救费用的赔偿。

另行计算,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4、人身保险(五)限度保险人在运用补偿原则时,应掌握几个限度:经济补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此外,补偿原则还有分摊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委付原则等派生原则。

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超额赔偿,因此采用顺序、限责和分摊等原则。

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委付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立,其条件是: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

因为委付包含着全额赔偿和转移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义务双重内容,所以必须在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才能适用。

2、委付必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要求。

被保险人要求委付必须是针对推定全损的保险标的全部,如推定全损的一艘船舶、一批货物,不得仅就保险标的的一部分申请委付,对另一部分不适用委付。

如果同一保险单上载有若干种保险标的,其中之一产生委付原因时,则该种保险标的适用委付。

4、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4、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本节目录一、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二、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四、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权原则和重复保险原则(一)代位权原则广义上的代位权包括两种:一种是权利代位,即代位追偿权,另一种是物上代位权,即接受委付权。

代位追偿原则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2、代位追偿产生的条件3、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的权益范围4、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的方式5、代位追偿的对象及其限制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补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我国《保险法》第44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坚持代为追偿原则首先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

因为,损失补偿原则要求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得超过其遭受的损害,而当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造成时,被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也有权对造成损害的第三者请求赔偿。

由于被保险人同时拥有两方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被保险人行使请求权的结果,将使其就同一保险标的的损害获得双重的或者多于保险标的实际损害的补偿,这不符合损失补偿的原则。

所以在被保险人取得保险赔偿后,应当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

其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致害人应对受害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致害人因受害人享受保险赔偿而免除赔偿责任,这不仅使得致害人通过受害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而获益,而且损害保险人利益,这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

损失补偿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损失补偿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原则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重复保险必需具备的条件:•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期间•同一保险危险•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大于标的实际价值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即各保险人按其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摊保险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 损失金额×承保比例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承保比例=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我国《保险法》第56条: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某人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9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损失6万元,由于保险合同约定采用保额比例责任制分摊,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A. 3万2万1万B. 2.4万 2.4 万 1.2万C. 1万2万3万D. 6万0万0万【练习】A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即以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而应负的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赔偿比例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赔偿比例=所有保险人的赔偿限额的总和某人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9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损失6万元,由于保险合同约定采用限额责任制分摊,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A. 3万2万1万B. 2.4万 2.4 万 1.2万C. 1万2万3万D. 6万0万0万【练习】B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即由先出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只有在承保的标的损失超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的部分。

第9讲,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9讲,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三节损失补偿原则大纲要求: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派生的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代位原则的含义、种类,代位求偿权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求偿权的行使,物上代位权的含义、物上代位权产生的两种主要情形;分摊原则。

重点: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含义及应用难点:代位求偿、物上代位、委付的概念知识点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有损失有补偿,损失多少补多少;知识点二: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范围: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通常以损失发生时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最高赔偿额则以保险金额为限。

合理费用主要是指施救费用和诉讼支出。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保险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等费用。

方式:现金赔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知识点三:损失补偿原则的适用从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来看,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合同,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而人身保险合同,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保险业务,属于定额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知识点四: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考点)(一)代位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者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1.代位求偿权:(1)代位求偿权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代位求偿权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权为损害填补原则所必需,仅适用于各类财产保险。

(2)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①保险标的的损害发生必须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引起。

②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

第4章保险原则4-损失赔偿及派生原则

第4章保险原则4-损失赔偿及派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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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损失补偿原则的条件-3个
2.履行赔偿责任的限度-3个 3.损失赔偿计算方式 1)第一损失-家庭财产保险 2)比例计算 不定值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火灾险等 3)定值保险计算
4.人身保险特例-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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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损失补偿的 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 二、重复保险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
权利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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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保险公司仍需赔偿吗?
孟某驾驶机动车将学生常某撞伤。经交警大队 认定,孟某负全部责任。常某住院治疗后,因孟 某拒不支付医疗费,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孟某 赔偿全部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2.55万元。 因常某所在学校为其向丰县财产保险公司办理了 “团体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常某得到孟某的赔 偿后,又起诉保险公司。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一、概述 二、赔偿方式
(一)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 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 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 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 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1.体现了保险的宗旨? 2.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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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例
1.定值保险赔偿方式
3.人身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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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值保险赔偿方式
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 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 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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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保险赔款= 保险金额 X 损失程度% 提问:1.有什么缺点? 2.实际操作中,常用于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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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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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代位追偿的限制
1)对求偿对象的限制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 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 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 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2)基于不可抗力的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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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是某公司的电焊工,一天他在该公 司作业时由于疏忽引燃了窗户上的窗帘,造 成了火灾,导致该厂房内的两台设备损坏, 维修费用价值5万元,由于本公司已经为设备 购买了火灾险,因此,该公司老总自行决定 免除张平的赔偿责任,并写下了承诺书,然 后,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请问: 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为什么?

保 额:
甲公司 2万
乙公司 8万
丙公司 10万
损 失:
5万
赔 款:
(顺序责任分摊式)
甲公司:2万 乙公司:3万
丙公司:0万
课堂巩固案例计算
张某为自己的价值12万的车先后向甲、乙、 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投保的保额分 别为:甲公司2万、乙公司10万、丙公司12万, 在保险期间内,张某驾车发生车祸,车辆损 失了6万元。分别按重复保险的三种不同损失 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式、限额责任分摊 式、顺序责任分摊式,计算各保险人应承担 多少赔偿金额?
(4)代位求偿时法律对被保险人 的要求
1.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之前,被保险人豁 免了第三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也无权向 保险人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 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 利,该行为无效。
(4)代位求偿时法律对被保险人 的要求
(1) 含义:
分摊原则又称为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
险事故,被保险人向数家保险公司索赔
时,其损失须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
使被保险人所得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
际损失额。
(2) 适用条件——重复保险
60万元 甲保险人
投保人
(标的价值 100万元)
40万元 乙保险人
50万元
丙保险人
(4) 分摊方式 比例责任分摊式 (4) 分摊方式
限额责任分摊式
顺序责任分摊式
1)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损失金额 100% 各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总 和
2)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 损失金额 100% 各保险人的赔偿限额的 总和
3)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按投保人在每家保险公司投保日期的先后顺序赔偿。
对保险标的 进行修复或 施救的费用 将超过保险 价值
保险标的 失踪达一 定时间保 险人按照 全损处理
2.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委付 委付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 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全数赔付的行为。 赔款 被保险人 保险人 标的
(二) 分摊原则
课前提问
之前我们学了哪四个保险的基本原则? 最后一个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最后一个基本原则的目的是什么? 最后一个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思考: 很多保险公司的在职人员会说,保险的基本 原则是六个,不止四个,为什么呢?多出来 的是哪两个?
六、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派生原则
代 位 原 则
2. 物上代位原则
(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义
物上代位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或 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在按保险金额全数赔 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对保险标的作推定
全损的处理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委付取得
1.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推定全损
1 2 3
保险标的遭受 保险事故尚未 达到完全损毁 或完全灭失的 状态,但实际 全损已不可避 免
损 失:
甲公司 2万 5万
乙公司 8万
丙公司 10万
独立赔偿限额:甲公司 2万 赔 款:
+
乙公司 5万
+
丙公司 = 5万
12万
(限额责任分摊式)
2万 10 甲公司:= 12万 × 5万 = 万 12 5万 25 乙公司:= 12万 × 5万 = 万 12
丙公司:= 12万 × 5万 =
5万
25 12
分 摊 原 则
(一) 代位原则 代位即取代他人的地位。保险代位指的是 保险人取代了 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求偿权或 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代位原则
1.代位求偿—–权利代位
2.物上代位—–标的所有权代位
(权利、义务)
1. 代位求偿(又称代位追偿)
(1)含义:
在汽车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 责任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 人支付保险赔款后,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 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6)代位求偿权限
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中仅享有被保险人对 第三者可以享有的权益,但不能超过保险人 赔付的金额。
a.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赔付金额
金额全归保险人 b.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赔付金额 金额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张平是某公司的电焊工,一天他在该公 司作业时由于疏忽引燃了窗户上的窗帘,造 成了火灾,导致该厂房内的两台设备损坏, 维修费用价值5万元,由于本公司已经为设备 购买了火灾险,保险公司扣除20%的绝对免 赔后赔偿了4万元后,然后保险公司通过诉讼 的方式得到了张平的5万元赔款,请问这5万 元赔款应如何分摊?
重复保险含义: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 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 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的保险 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 总和超过了保险价值。
(3)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
a、同一保险标的 b、同一保险利益 c、同一保险危险 d、保险人与保险合同为复数,且保险金额 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e、保险期限有重叠
3.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 代位请求权的,保险人可相应扣减保险赔 偿金。
4.被保险人不仅不得弃权或因过失而侵害保 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同时还负有协助保险 人向第三者追偿的义务。
(5)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与限制
对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的损失 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它可以是法人, 也可以是自然人。 限制: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 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追偿权,除非他们故 意造成保险事故的发生。 注意:代位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2)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
保险标的的损害发生必须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引
起(醉酒、超载、车体故障
×)
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被 保险人自动放弃索赔 ×)
保险人须已先行赔付保险金(赔偿前 × )
(3)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时间
根据我国及国外保险法的规定:代位求 偿权的行使应以保险人的赔付为先决条件, 即保险人在没有赔付以前无权行使代位求偿 权,只有在赔付之后才可享有代位求偿权。 一般保险公司在支付赔款时,都要求被保险 人签具“收款及权益转让书”。
总结
1.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有两个
——代为原则和分摊原则 2. 代为原则分为代位求偿和物上代位 重点是: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 3. 分摊原则 重点是:重复保险认定和分摊方式的赔偿款 计算
案例 张某为自己的价值10万的车向三家保险公司投保: 保 额:甲公司
2万
乙公司 丙公司 + + 10万 = 8万
20万


失: 5万
款:
2万 甲公司:= 20万 × 5万 = 0.5万
20万 × 5万 = 2万
(比例责任分摊式) 乙公司:= 8万
10万 丙公司:= 20万 × 5万 = 2.5万
保 额:
思考 下列哪些是重复保险: 1、小张为自己的车在A车险公司投保了车损综 合险;与此同时,又在B车险公司投保了第 三者责任险。 2、小王将一辆价值100万元的宝马车同时向两 家保险公司投保车损综合险,保险金额分别 为100万元和80万元。 3、陈先生于2006年8月在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 损综合险1年,2007年10月其又在Y保险公司 车投保了车损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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