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水电安装班组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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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劳务补充合同发包单位:重庆华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府新天地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周荣身份证号: 510229************(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1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印府.新天地

2、工程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梵净山东路

1-1、工程内容

1、水、电安装图纸以及变更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以下工程内容:

①、污水系统、给水系统(室内预留取水点,不含消防)。图纸设计强电系统管道预埋、穿线、灯具安装(不含消防及应急照明)。弱电系统预埋(不含穿线)。防雷及接地系统等安装施工图范围内标示的内容(不含各系统预埋件安装及洞口预留;建筑、结构施工图标设的预留洞口、预埋件由土建专业单位施工,但乙方应及时检查监督);建筑、结构施工图标设的与各系统相关的土建部分由土建专业单位施工;

②、雨水、空调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及空调洞预留;弱电预埋管(箱体、盒)和预埋件安装;

2、乙方提供耗材,具体包含(钉子、扎丝、封口胶、焊条、油漆)及水电安装所需机具和工具,其它材料均由甲方采购进场。

1-2、承包范围

从基础垫层至屋面以上构筑物最高部位、室内、室外墙体附设部位:污水做进至室外第一个污水检查井;雨水及空调水做至塔楼外围雨水沟(检查井);给水由楼层水表井内水表后做至室内第一个取水点;强电图纸内普通照明的全部安装(不含室内照明系统);电缆由专变常电、备电低压配电柜引至各配电箱柜进线端(不含风机及防火卷帘门的预留预埋及穿线等);强弱电的桥架安装(不含消防桥架、公用桥架、高压桥架);全部防雷接地安装内容;水、电施工图标设的全部预留洞和预埋管(箱体、盒)、预埋件等(不含业主单位外包安装系统)。必须积极配合其它单位施工。第2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 2016年1月13日已开工

竣工日期: 2017年8月30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以建设单位节点时间为准)

2-2、安装工程进度按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安排,不得影响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否则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3、乙方必须在约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开工前三日

内乙方必须根据合同工期及项目部施工计划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4、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不答复或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2-5、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6、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不影响施工的除外)及开工条件。

2)雨、雪天气停水、停电不能施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

3)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必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三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时,视为不同意顺延工期。

2-7、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确认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及工程设计和变更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3-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59;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与该工程相关的其它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标准图集;

7、中间验收标准应高于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以合同约定的评定标准为准。

3-3、验收程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及工程设计和变更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位: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才能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限定的时间内返修或返工后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由乙方承担返修或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4条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4-1、承包方式

清包人工及耗材、加工机械设备、工器具。

4-2、承包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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