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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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产品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市场销售疲软的困难条件下,焦炭价格连续下滑,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产品质量的优劣是产品参加与竞争进入市场的关键因素。
为保证我厂质量方针的贯彻实施,达到产品的质量批批合格,从根本上解决质量问题。
我们必需建立质量体系,完善质量唯体系,着眼于建立稳定的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过程,从生产的全过程来保证产品的质量。
利用必要的手段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监督、考核,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循序订正。
细致执行1S09002标准,改进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质量限制措施。
特制定以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全厂各单位调动全体职工比照管理实施细则各条款,细致实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的质量。
其次章质量支配1、由销售部将市场所需产品等级,质量要求及支配销售量报技术部,并刚好反馈市场信息。
2、技术部依据我厂生产工艺要求,既要保证焦炭质量,又要满意局、矿生产用气,结合生产成本,制定生产建议支配。
3、原料部依据建议支配供应所需配比的煤样,质检中心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胶质层试验。
4、技术部出方案,质检部用几种方案实施进行铁箱试验,对协作煤的质量指标进行全面分析。
5、由工程师组织技术部、质检中心、原料部、原料库、焦炉车间、洗煤车间、分析建议支配,的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6、原料部依据确定的工艺方案对所需煤质组织进煤,严禁不合格煤入厂,原料库有权拒收任何不合格的入库煤。
7、原料库、受煤、配煤、焦炉等依据确定的方案实施前期批量试验。
8、要求配煤头一天把配煤仓,煤塔的原方案煤种尽量用完,用变更方案后的煤种上仓,前期试验是协作煤以一天的用量,一个结焦周期时间进行试验。
9、质检中心对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对生产出的焦炭刚好分析,化验,刚好反馈信息。
10、工程师、技术部、质检中心开会分析订正确定投入正常生产。
11、方案确定后整个试验过程中各单位必需步调一样,严格按新方案实施生产操作,否则对不刚好执行推诿单位罚款50-100元。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机关: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号:辽人防发[2009]2号发布日期:2009-2-24 生效日期:2009-2-24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人防办: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行为,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现将《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行为,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属行政管理职能,是指由省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机构对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的监督行为。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委托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委托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
省、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承担受监人防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监督,监督检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安装质量。
第五条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受监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二、检查受监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防护设备和材料生产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范围;三、对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业务指导;四、负责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五、负责全省人防工程专用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六、参与省内人防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七、掌握人防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告;八、承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赋予的其他任务。
酒店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制度(草案)一、酒店质量督导小组结构如下:质检组长:总经理质检副组长:副总经理质检组员: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行政办主任、值班经理、培训主管、各部门第一负责人2、质检人员工作态度:耐心、细致、严肃、认真、公正、高效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运作方式:1、质检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质检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对酒店各部门进行服务质量全面监督和检查。
2、酒店全体员工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劳动纪律、服务质量、清洁卫生、考勤、规章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均属于质检范围。
质检组有权开具质检奖、惩通知单,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质检结束后,质检结果经质检组员汇总整理后分发相关部门,各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必须立即整改或提出处理意见,于整改要求时间内将结果反馈行政部,由质检组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检。
如部门未及时反馈结果或不予整改、处理、重复出现同一问题,酒店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4、质检组每隔一天对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做出质检报告发送至总经理邮箱。
5、质检组每月统计一次质检奖惩情况,并将具体奖励、惩罚方案呈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4、质检体系:酒店实行三级督导体系,即综合大联检、质检组质检、部门质检1、综合大联检代表总经理行使检查督导职权,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服务程序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
由总经理牵头,带领整个质检小组对酒店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每半个月一次。
2、质检组日常质检,质检组组员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服务程序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
此级别检查为质检组不定时巡视酒店各营业场所及公共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开具整改通知单,每两天向总经理呈送一份质检报告。
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4、5、操作规程与实施细则:(1)质检依据1、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2、各部门工作程序及标准;3、酒店各岗位职责;4、星级饭店评定标准。
产品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产品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市场销售疲软的困难条件下,焦炭价格连续下滑,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产品质量的优劣是产品参与与竞争进入市场的关键因素。
为保证我厂质量方针的贯彻实施,达到产品的质量批批合格,从根本上解决质量问题。
我们必须建立质量体系,完善质量唯体系,着眼于建立稳定的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过程,从生产的全过程来保证产品的质量。
利用必要的手段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监督、考核,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循序纠正。
认真执行iso标准,改进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全厂各单位调动全体职工对照管理实施细则各条款,认真实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二章质量计划1、由销售部将市场所须要产品等级,质量建议及计划销售量报技术部,并及时意见反馈市场信息。
2、技术部根据我厂生产工艺建议,既必须确保焦炭质量,又必须满足用户局、矿生产用气,融合生产成本,制订生产建议计划。
3、原料部根据建议计划提供更多所须要韧度的煤样,质检中心对其展开全面分析,包含胶质层试验。
4、技术部出来方案,质检部用几种方案实行展开铁箱试验,对协调煤的质量指标展开全面分析。
5、由工程师非政府技术部、质检中心、原料部、原料库、焦炉车间、焦化车间、分析建议计划,的确制订具体内容的实施方案。
6、原料部根据确认的工艺方案对所须要煤质非政府进煤,不得不合格煤入厂,原料库有权退还任何不合格的入库煤。
7、原料库、受到煤、制砂、焦炉等根据确认的方案实行前期批量试验。
8、建议分体式煤头一天把分体式煤仓,煤塔的原方案煤种尽量用回去,用发生改变方案后的煤种上仓,前期试验就是协调煤以一天的用量,一个结焦周期时间展开试验。
9、质检中心对试验的全过程展开监督全面落实,对生产出来的焦炭及时分析,化验,及时意见反馈信息。
10、工程师、技术部、质检中心开会讨论分析制止确认资金投入正常生产。
11、方案确认后整个试验过程中各单位必须步调一致,严苛按崭新方案实行生产操作方式,否则对不能及时继续执行扯皮单位罚款50-元。
最新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1)双吊点应当采用4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2)单吊点至少采用2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3)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中,不应当采用平衡滑轮。
C4. 3. 4. 2 主起升机构钢丝绳
检查是否选用性能不低于GB 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规定的钢丝绳。
C4. 1 一般要求
(1)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检查磨损、变形、缺损情况,并且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外,对吊具、钢丝绳、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足本规则C4.2〜C4.4的要求;
(2)检查小车轨道和升降、横移导轨是否无明显松动和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明显缺陷;
(3)以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可以采用安全离合器的方式来达到超载保护功能。
C5. 4. 2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对起重量限制器,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 ~ 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是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环链葫芦作为起升机构使用时,审查其出厂合格证明和型式试验证书。
C5.4.3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检查是否设置起重量限制器,是否未被短接。
C5.6抗风防滑装置(适用于露天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械)
(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抗风防滑装置,并且符合GB6067.1中9.4.1的要求;
(2)进行动作试验,检査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动作;
(2)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当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或者电动葫芦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7•【文号】国质检质[2003]246号•【施行日期】2003.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03年8月7日国质检质[2003]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伪技术、防伪技术产品及防伪鉴别装置(含仪器设备)的研制、生产、使用,应当遵守《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产品防伪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防伪办)承担全国产品防伪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起草全国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参与防伪技术产品标准制、修订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承担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实施工作;(四)负责防伪技术评审机构和防伪检测机构的资格确认,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五)负责防伪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的注册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六)负责境外防伪技术与防伪技术产品在境内使用的注册登记管理;(七)参与组织防伪技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八)负责管理全国产品防伪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信息发布;(九)协调处理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防伪技术评审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宜;(十)对防伪行业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十一)处理与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有关的其他事宜。
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
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一、概述二、产品质量责任1.生产者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2.经营者要承担销售产品的质量责任,确保销售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3.消费者要享受产品质量合格的权益,有权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4.政府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落实监督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产品质量监管1.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2.完善产品抽检制度,加大对关键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
3.对发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进行查处和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4.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产品质量投诉。
四、产品质量标准1.国家和行业有关部门要制订和修订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的要求。
2.加强对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加强对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追溯和处理。
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1.国家质检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检验抽查。
2.经营者要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法律要求,接受国家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3.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质检部门要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包括责令停产、下架、召回等。
六、产品质量纠纷解决1.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生产者、经营者投诉,也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
2.相关部门要依法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及时调查并解决纠纷。
3.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产品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七、法律责任1.生产者、经营者在违法生产、销售产品或者提供虚假产品质量信息等行为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政府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吊销许可证等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牙膏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膏产品⽣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号:国质检⾷监函[2006]686号颁布⽇期:2006-08-23执⾏⽇期:2006-08-2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加强⽛膏产品的质量管理,从⽣产源头严把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膏产品实施市场准⼊制度。
为此,总局制定了《⽛膏产品⽣产许可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积极做好⽛膏产品⽣产许可证发证⼯作。
本实施细则⾃印发之⽇起实施。
附件:⽛膏产品⽣产许可实施细则⼀、⽛膏产品⽣产许可总则1 ⽬的及适⽤范围1.1 为了做好⽛膏产品⽣产许可管理⼯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中华⼈民共和国⾷品卫⽣法》、《中华⼈民共和国⼯业产品⽣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民共和国⼯业产品⽣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于⽛膏产品,即为执⾏ GB 8372-2001标准的⽛膏。
尚未纳⼊本实施细则的其他产品,增补时另⾏规定。
2 ⼯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管理⽛膏产品⽣产许可证⼯作。
2.2 全国⼯业产品⽣产许可证审查中⼼(以下简称审查中⼼)是国家质检总局⽛膏产品⽣产许可管理⼯作的办事机构。
2.3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产品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膏产品企业⽣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审查⼈员培训、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作。
⽛膏产品审查机构设在中国⼝腔清洁护理⽤品⼯业协会和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
中国⼝腔清洁护理⽤品⼯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外⼤街⼄22号邮政编码:100833联系电话:010-68396613;010-68396621传真:010-68396664电⼦邮件:cocia@126.com⽹址:www.cocia.org联系⼈:相建强⾼元琴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路227号邮政编码:210029联系电话:025-86538058;025-86517944传真:025-86538058电⼦邮件:walele210@163.com⽹址:www.jszj.net.cn联系⼈:汪东华张晓强2.4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负责⽛膏产品发证检验、强制检验、与企业的检验能⼒⽐对及相应的质量安全评价⼯作,企业可将所有样品送⾄任意⼀个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2008年修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1.09•【文号】国质检食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2008年1月9日国质检食监[200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001年8月16日批准的《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餐具洗涤剂产品,适用本实施细则。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餐具洗涤剂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餐具洗涤剂产品。
质检部绩效考核细则
质检部绩效考核细则质检部绩效考核细则质检部绩效考核办法一、目的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质检工作者的绩效考核的实施。
三、职责与权限1.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批准以及出现争议状况的最终裁决;2.人资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过程的监督、呈报;3.质检部:负责本办法的奖惩申请提出、考核分数统计与通报的提出;四、考核条例(一)处罚细则1.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玩游戏、看报纸杂志、听MP3等)扣5分2.不爱护团队,与部门或相关同事协调不顺畅,配合不佳,对待错误不主动承认和改善扣5分3.未依据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标准等要求进行检验,检验未按照要求填写检验记录或检验记录不真实扣10分4.不合格品未跟催及时处理、标示隔离不清。
发现重大异常质量问题未按照要求开具书面《产品质量异常情况表》上报,私自隐瞒事实扣10分5.没有落实PDCA管理工作,“三张表”不能及时准确完成扣10分6.“5S”工作不到位扣10分7.上级交办事情不能及时完成到位扣10分8.未按照要求进行首巡、巡检、终检,未能达到关键件错漏检率为零、一般件错检率≤2‰ 扣15分9.其他(视实际情况论处)(二)奖励细则1.爱护团队,工作态度积极,经常帮助其他同事或新进员工,主动提出本人及他人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足,避免不良品发生者加5分2.及时发现重大品质问题或隐患并提出者加5分3.能积极主动教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品,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加5分4.长期以来对工作任劳任怨,竭尽所能的去完成各项任务者加10分5.一个月下来从未出现错误,工作质量优良且能提前完成任务者加10分6.自发地向上级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品质成本,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者加15分7.其它优异成绩值得表彰者加15分五、绩效工资计算细则1. 质检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它,基本工资及其它按公司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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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实施细则
质检是在行政人事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对酒店员工、财、物实施全面质量监督检查。
根据《酒店奖惩制度》对酒店全体员工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劳动纪律、服务质量、清洁卫生、考勤、规章制度、工作落实、财产管理情况等方面实施全面质量检查,并有权当场开具奖惩通知单。
1、对酒店各部门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安全保障消防工作进行监督。
2、每月对酒店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工作质检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3、每周对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4、各部门对员工的管理及奖惩必须严格公正,不得欺上瞒下,严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
经质检部门调查了解有以上行为者,报酒店办公室应受加倍处罚。
5、接受酒店办公室的监督和领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临时任务。
6、不定时巡视酒店各营业场所及公共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反馈,以便于整改
一、质检部岗位职责
1、负责对酒店服务质量的全面检查、控制,记录检查情况,综合各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考核资料。
2、听取收集客人对酒店服务质量的反映,调查、分析、检查客人投诉的处理及发生的原因,定期编写报表。
3、负责作好酒店的重大质检工作,并做好总结汇报,跟查落实情况。
二、质检部巡查制度
为了让酒店高层管理者更好的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现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人员与基层员工的联系并更多地了解客人的意见,以便改善管理和服务。
每周综合巡查时间、人员安排如下:
1、每周一下午2:30,酒店会同各部门质检人员对客房、餐饮、前厅、厨房、七碗茶、康乐部、各部门办公室、公共区域、员工宿舍进行综合性检查;
2、巡查时将对各部门员工的服务技能、仪容仪表、区域卫生等进行随机抽查,
客房部抽查2至3间房,餐饮部宴会厅、包间2至3间,前台随机抽查,对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等进行随机检查,对各操作间、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员工仪容仪表等进行检查;员工宿舍的检查将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进行
3、巡查过程中各陪同检查人员须全程跟随,并做好记录,每次巡查完后,各部门应及时总结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质检部对问题进行汇总总结与各部门经理沟通协商,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巡查中各部门好的做法、好人好事将予表扬和推广,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对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4、在巡查中发现酒店设施设备有故障,未及时申报维修或申报后未在限期内维修恢复的,员工有违规、野蛮操作的行为和现象,将追究其部门责任并开出相应处罚通知,因故造成客人投诉的情况出现,酒店将做出严肃处理。
5、每周一质检部将每周巡查时所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在酒店每周例会上做详细汇报。
检查督导
1、检查督导的依据
①、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②、各部门工作程序及标准;
③、酒店各岗位职责及《酒店奖惩条例》。
2、检查督导的范围
①、酒店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规范(仪容仪表、劳动纪律、微笑、问好等);
②、服务及卫生质量;
③、设备维护保养,机房;
④、安全、消防、节能;
⑤、总仓和各部门的二级仓库;
⑥、各部门办公区域
⑦、酒店外围的卫生、物品摆放与设置(酒店管辖范围区域)
⑧、员工宿舍
⑨、厨房
检查督导方法
1、日常检查形式
①、每日巡查各部门(选择一个侧重点);
②、每周对各部门集中抽查一遍;
③、每周质检情况在酒店管理例会上通报。
④、在日常工作日中采取不定时、不定岗、及查及纠的抽查巡视进行。
2、专项检查形式
①、围绕检查专项,如: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程序、卫生状况、设备完效率等,每日进行督导检查;
②、专项检查后,写出专项检查记录。
日常巡视检查程序
1、每日检查按时间、部门、情况等内容填写检查记录表;
2、检查程序
①、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按每天侧重一个重点进行,每日巡查若干部门,次数不限;
②、每日做好检查记录,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③、检查分一线、二线部门,但重点不同(一线部门为直接面对顾客服务、二线为不直接面对顾客的部门);
④、采取全日制检查巡视方法,每日一表。
3、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①、发现员工(含管理人员)在服务、设备设施、劳动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现场纠正,并记清所在岗位、时间、姓名、原因和处理意见;
②、根据问题程度和性质填写过失单或罚款单;
③、罚款单和过失单由员工本人签字。
下发质检通报程序
1、材料汇总
每周末将一周质检记录汇总分析,按存在问题、分类、分部门归纳,以表格的形
式统计,连同问题分析写出“一周质检通报”。
2、填写通报并下发
①、填写质检通报,内容包括时间、部门、当事人、存在问题;
②、以表格形式打印出来,经酒店领导审核无误后下发到各部门;
③、各部门接到“通报”后在规定时间按《酒店奖惩条例》将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上报行政人事部
④、由责任部门按问题、整改时间,落实到位,质检部进行复查。
3、奖惩报告
①、每日根据检查结果,对违纪人员视情况轻重按酒店《酒店奖惩条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注明奖罚金额及原因;
②、每月底将当月奖励单与过失单汇总后报酒店总经理;
③、对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称号的经酒店总经理审批后,按酒店规定进行奖励。
【量化考核工作】
1、材料汇总
①、根据每日检查记录表和每周质检通报,每月底汇总分析;
②、将各部门表扬奖励、违纪处罚次数、金额等情况进行统计。
三、处罚程序
1、质检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酒店所有部门的营业场所、办公室、所有员工按照《员工守册》、酒店规章制度、服务标准进行检查监督。
2、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或不符合《员工守册》及酒店规章制度的行为和现象有直接处罚权。
3、一般情况下,质检员发现轻微违规现象,将当场指出,违规员工或部门须服从并在短时间内改正,特殊情况时,不超过两个工作日进行改正。
4、质检员在工作中对违规问题将给出书面的《质检情况流转单》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给出整改时间,并由当事双方签字认可。
5、在整改期过后,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将送交行政人事办公室进行重处。
6、酒店质检单、重大事故质检通知书及处罚单均向总经理通报并签字认可,一般质检通知单.处罚单由质检部主管签字认可,财务部配合执行。
四、奖励程序
株洲金锦海悦酒店
200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