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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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两人,规模较大的街(镇乡)配备两至三人,各中小学校配备一名报账员。各学校(单位)校长(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报账员在校长(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学校(单位)的财务活动,并向教育局校财局管服务中心或街(镇乡)财务核算点报账。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各学校(单位)应成立预算编审小组,按照区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的编制口径,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预算。学校(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确保落实和管理好各项资金。
第七条预算编制原则:各学校(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预算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学校(单位)的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建等专项拨款、按政策规定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及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单位)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来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业务需要和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学校(单位)的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和基建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一经确定,中途一般不予调整。当年确需增列预算项目的,需经区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严禁透支,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九条预算执行:各学校(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区分资金的使用用途,全面落实财政国库收付管理体制。学校(单位)资金必须做到收缴分离,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照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要求办理资金结算。
第十条各学校(单位)负责人应当每月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每学期应向教师会(或“教代会”、“职代会”)通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含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杂费、学费、其他事业收入等)、
勤工俭学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学校后勤服务项目承包经营收入、房屋资产出租收入等)。
第十二条学校(单位)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严禁搭车收费,严禁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乱收费。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不得使用自制票据,严格做好收据的购买、领用和核销工作。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单位)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收取的学费(杂费)等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所有收入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当月内不办理经费上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学校(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局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单位)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学校后勤服务项目承包经营收入,零星杂项收入,接受捐赠和赞助收入,代收代管费等所有收入,都必须纳入学校(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处室、年级、班级、个人一律不准收取任何经费。
第十五条非义务教育学校所收学生的教材费、资料费及其他代管经费,每学期必须将收费明细项目及标准报区物价局、区教育局计财科审查备案,学期结束后必须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及时结算有关费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学校代管经费应在学生自愿情况下由服务方收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代管经费。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六条各学校(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定具体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学校(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根据真实、有效的凭据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预算数或分配数列报事业支出。严禁用预算外资金投资房地产、从事股票、期货等交易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的开支。学校公用经费实行限额管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1、日常公用支出占公用经费收入比例必须保证70%。其中:教师培训费不得低于5%,劳务费不得高于2%,年节福利费不得高于5%,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2%,交通(小车、租车)费不超过2%。
2、专项公用支出占公用经费收入比例必须保证30%。其中:专用设备仪器购置费(教学仪器、仪表、电器设备、机电设备、标本、音乐器材、体育设备、图书等)不得低于15%。专用设备仪器购置由电教仪器站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集中采购,配送各中小学。各中小学按配送单办理财务收支和固定资产的变更与
调整。
第十八条学校(单位)出差费的管理。单位人员出差支出是指单位公派外出办事、进行业务学习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支出。
1.交通费:交通费的报销标准分别为:省内: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小车),自驾车(含摩托车)不予报销;省外:如乘坐火车或轮船,则按硬座车和三等舱标准报销;如乘坐飞机,则按经济舱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如果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票。
2.住宿费:若出差区外需要住宿而组织单位不安排住宿的,学校按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凭票报销;若组织单位安排住宿的,则以组织单位开具的发票报销。
3.伙食费:出差超过半天,若组织单位不安排伙食的,单位则给予伙食费补助,标准为:区内街(镇乡)15元/人.天;区外30元/人.天;若组织单位安排伙食的,则参照上述标准凭发票报销。
4.凡绕道到达目的地的,因绕道而增加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学校(单位)大宗物品购置,校舍维修、装璜等大型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3000元以上,初级中学在5000元以上,高中(局属学校单位)在10000元以上的,要经学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由教代会(职代会)表决通过并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后才能执行;会计人员必须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第二十条学校(单位)津补贴的支出管理。各学校(单位)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加班费、毕业年级补课费和劳务费等津补贴的发放;学校(单位)津补贴的发放必须符合中小学绩效工资政策的规定,严禁用单位预算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发放个人津补贴。
第二十一条学校(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变更报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结算、审计等程序,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公示,严格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严禁超预算建设,对超预算的工程款,由学校负债偿还,并按当年新增债务,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控制工程以外的费用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单位)采购的物品必须制定采购的审批程序,对采购金额较大、品种较多的物品所取得的原始票据应附有明细,不得接受无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车辆维修等),年初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时,填制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经区教育局同意后由
政府采购部门办理采购。对拒不履行手续而被处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教育系统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各学校(单位)必须按照区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制订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加强对学校(单位)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国有财产,如发生侵占国有财产的行为,学校(单位)应及时制止,并向区教育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学校(单位)由总务处(后勤处)归口对实物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国资办有关要求对本单位财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新增的基建项目竣工或采购项目完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没有办理决算的基建项目,应估价入账,待决算后再作调整。各学校(单位)每年暑假要对实物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盘点结果与会计总账核对,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各学校(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纳入“湖北省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二十六条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特别是土地、房屋、车辆及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必须报区教育局或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任何学校(单位)都不得将固定资产擅自以任何理由进行变卖或出借。对长期闲置资产,经区教育局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在中小学校之间调剂使用。学校(单位)的各类资产不得抵押、担保。
第二十七条学校(单位)撤销、合并,资产交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发生固定资产的出租、出让收入,全额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拖欠。
第六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学校(单位)应根据各项负债的性质分别进行管理,及时清理借入款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区教育局、街(镇乡)教育总支对所属学校(单位)的负债要建立台账,每年与各单位核对一次,学校(单位)对负债应制定具体的化解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偿还。2010年后任何学校(单位)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举新债运行。要将负债管理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的内容,对于擅自举新债的学校和校长在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和校长当年的评先资格,并扣发校长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离任时发
现新增债务的,追扣其任期内三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按计划积极偿还债务的学校,教育局将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第七章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单位)应按照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妥善管理会计资料。学校(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装订成册,并整理立卷,在会计年度终了以后,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
第三十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和离职。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八章财务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及时了解学校(单位)各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街(镇乡)要加强对所属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二条各学校(单位)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3-5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2人(教师代表必须民主推选产生)。理财小组每学期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审核,对审核后的的凭证加盖“审核”专用章,并将审核结果向教代会(职代会)及全体教职工公布或在公示栏内公示,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学校(单位)的财务人员应对本单位财务活动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规的收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公布的财务管理规定中,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今后国家如出台新的财务管理办法,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此规定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Financial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应制定规范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表。学校负责人对本学校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举办者只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撤回、抽逃、 挪用、非法占有和支配。 三、民办学校必须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日常资金收付,学校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基本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或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四、民办学校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五、民办学校收取费用时,必须向缴费者出具财政收费票据。 六、民办学校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或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年度净收益的2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七、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学校规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聘任具有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会计。其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还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民办学校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必须从依法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中,委托专业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学校会计人员或代理会计人员必须按月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运行状况。 八、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手续,杜绝以领代报、白条列支、损失浪费、私分公款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由财务人员审核,在校长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之后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九、民办学校的财务活动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一是民办学校开设基本账户后必须及时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在大额支取或者支取频繁时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质询。二是要积极配合审批机关组织的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十、民办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必须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在次年3月 份前准备好下列资料:1 、财务人员上岗资格证明;2 、收费许可证;3 、会计帐簿(总账、现金及银行日记账,收支及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银行借款明细帐、有在建工程的单位的基建总账及明细账等);4 、当年会计凭证(记账凭证);5 、当年12 月银行对账单;6 、当年会计年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预决算);7 、学校章程。以便于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 十一、审批机关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混乱的民办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或罚款; 对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5篇
财务管理制度范文15篇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财务收支和费用报销行为,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支出管理 1、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坚持先批准、后开支的原则,采购大宗物品及其它非经常性大额支出(指水费、话费、保险费等之外的支出),各科室先提出支出计划,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对未经批准的,财务人员不得予以借款或报销开支。 2、单位日常经费开支,一律由主任签字审批,予以报销。凡属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方面的开支,一律实行申请报批制度。所有单项支出100元以上的项目,都要事先填写《审批单》,按程序分别报批。各项支出要注明事由,并由申请支出科室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报主任签批。 3、每周五集中签字报销,无正当理由当月不报销的票据,不再予以报销。 4、单位持有现金原则上不超过**元,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5、一次性大额开支须报经党组会议研究批准。 6、综合科每月初将上个月的经费开支情况,分类、分项、分科室或单位明细列表,并呈报主任审阅。 二、经费资金管理
1、严肃结算纪律。不违规和超标准使用现金结算,凡支票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除制度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外,其余一律使用票据结算,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同意。 2、严格资金管理。单位一切资金的收付均应纳入财务统一管理、核算,其它科室不得经管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 3、借款签批管理。财务借款须报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严禁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出差,由出纳人员开具借款单。借款单据必须注明借款用途、数额、借款及归还时间,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逾期不还的,从本人工资中分期扣除。财务科要及时清理借据,当月不能结清的,应及时将借据入账,不准白条抵库,月末现金余额要符合规定要求。 4、严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用途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确保专款及时到位,不出问题。 三、财产物资管理 1、全办财产实行统一管理,综合科参与管理与调度全办的实物资产。 2、各科室购置财产物资,需先提出书面申请,综合科从资金角度提出意见,报主任审查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及处置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综合科及时核销,并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4、加强财产管理,明晰产权关系,做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统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和规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5、对审计、财务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解决。 四、合同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学校财务制度管理规定3篇
学校财务制度管理规定3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学校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
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 第六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八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 1、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坏账核算采用直接核销法。 5、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6、固定资产分房屋、维修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四大类核算,对应的折旧年限分别为20年、5年、4年和3-5年,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7、无形资产(主要指土地)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按受益期摊销。 8、收入的确认原则:当商品交易完成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9、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及各项明细分类账。 10、采用统一的经营统计表核算经营业绩,要求格式统一、口
径统一填报时间统一,勾稽关系正确。 第二条凭证账册资料管理制度 1、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开票单位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不得有涂改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为20年。 2、核算会计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记帐要帐目清楚、日清 月结、如实反映,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法。凭证、账册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查阅原始凭证、账册应由专人列册登记,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期限为20年。 3 、会计主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和负责检查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收据、发票等,领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加盖注销戳记,妥善保存,不得销毁。 4、会计报表要保证报表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决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及会计报表附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附件)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 条 根据我市教育局 年 月 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 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 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
校领导。 、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
国际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国际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开发区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勤俭办学的方针,有效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和各种经济活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为把我校建成一所全国一流的国际学校提供物质保障。 一、预算管理 1.预算的编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的年度预算指标,结合国际学校的具体情况,预算由总务主任和会计人员共同拟定,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把预算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预算计划要经校行政会通过。 2.预算的执行:预算确定后,学校各项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把合理的安排变为现实,以取得预期的效果。财务室按规定时间编制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合理调度资金的使用。对计划外急需经费,应通过学校研究后调剂解决。会计人员要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年度决算: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年度结算,学校按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在决算中要认真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收入、支出管理情况,总结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作好准备。 二、资金管理 1.收入:预算内的收入,应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办理,预算外的收入,要严格执行物价局有关文件,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合理收费,合法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和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准在财务部门之外私设“小金库”。否则,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其后果自负。以现金交纳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全部
解交银行,未经银行同意,不得以收坐支。 2.支出:对学校的一切开支,都必须在预算项目内,经过校长审核后方能支出。在保证教职工的工资及有关政策性规定的福利补贴外,对经费如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业务费等必须严格管理,使用前,使用部门应有预算请示报告,经校长批准才能支出,要尽可能压缩在预算内。特殊情况确有必要超过预算在可行的情况下,可酌情解决。按规定严格分清预算内外资金。分别立帐,分别核算。在使用中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银行的结算。银行帐户支票不得外借、转让和套用。对经济往来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按规定处理,防止造成积压和拖欠等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主义集体购买物资的审批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问题。 2.总务主任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过校长审批后,总务主任核实后方能实施。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校领导集体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3.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进修学习,必须经校长批准。未经批准或与本职专业不对口的进修学习,其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出差回来后应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销帐手续。 4.采购人员购买设备、仪器、办公用品或其他物资,应按规定使用支票,少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New general version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 m model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 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 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 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
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科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 定 中心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1、规范财务管理,关键在校长。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透明,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对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负责。 2、规范经费收支预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园)根据学校收入情况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中心学校批准。计划的制定要确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力度,坚持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计划,须书面向中心学校
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 3、坚持钱、账分开管理,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校长不得留存单位现金,不得单独一人公费开支。 4、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开支5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审账小组审核通过,千元以上必须书面报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开支使用。 5、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续齐全。招待费、交通费报销票据的附注说明必须清晰、真实、完整(同时附招待费、交通费支出登记表)。招待费支出控制在经费总支出的2﹪以内,一般教学活动半天以内原则上不得招待开支,不得借期终(中)考试、结束会、加班等名义进行会餐。 6、各校(园)确因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周边商店、饭店、菜店等购物、用餐需及时由指定人员(或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报账前需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对外欠账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
如因此次报账超支,需书面报中心学校财务室,以备下次中心学校合理安排。 8、代管经费据实收取,按期结清,代管经费收支情况在每期民主生活会上向全体教师予以公示,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9、每学期结束时,各校(园)审帐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布。每学期中心学校对辖属各小学、幼儿园进行财务审查。 10、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规范使用好学校经费,每学期不留欠债。严格控制学校不合理开支,谁举债谁负责。因学校经费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严,造成经费赤字过大,中心学校将书面报请区教育局处理。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完整篇.doc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
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1 第三章财务计划管理┄┄┄┄┄┄┄┄┄┄┄┄┄┄┄┄ 7 第四章资金管理┄┄┄┄┄┄┄┄┄┄┄┄┄┄┄┄┄┄ 9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12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及印刷品管理┄┄┄┄┄┄┄┄┄┄┄ 14 第七章费用开支管理┄┄┄┄┄┄┄┄┄┄┄┄┄┄┄┄ 15 第八章财务开支的控制及审批权限┄┄┄┄┄┄┄┄┄┄ 20 第九章物资采购管理┄┄┄┄┄┄┄┄┄┄┄┄┄┄┄┄ 24 第十章合同管理┄┄┄┄┄┄┄┄┄┄┄┄┄┄┄┄┄┄ 26 第十一章关于处理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规定┄┄┄┄┄┄ 27 第十二章财务部单据流程规范┄┄┄┄┄┄┄┄┄┄┄┄ 44 第十三章财务工作交接及其档案管理┄┄┄┄┄┄┄┄┄ 50 第十四章附则┄┄┄┄┄┄┄┄┄┄┄┄┄┄┄┄┄┄┄┄53 相关补充规定: 关于明确收款过程当中的几个特殊问题的通知┄┄┄┄┄┄ 54 采购部物资采购发票管理的暂行办法┄┄┄┄┄┄┄┄┄┄ 56 关于明确物流单据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58 财务部单据流程变动通知┄┄┄┄┄┄┄┄┄┄┄┄┄┄┄ 6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改制先行、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力求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使全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总纲,适用于全体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经必要的程序讨论通过后,自年月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触部分同时废止。本制度由董事长签署转发总经理执行,并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第二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制 第五条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财务体制实行:越级任免、双线考核;垂直管理、分级运作;账款分管、相互监控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机制。 第六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组织架构图 财务经理 (一)、改制期间财务组织架构图 (二)各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经理)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财务经理(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