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监理守则一、关于监理人第一条:监理人必须严守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二条:监理人须与承包人模范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并且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
第三条: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来实施对工程的监理,既要保护发包人利益,又要公正、合理的对待承包人。
第四条:监理人须廉洁勤业,不得接受除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第五条:监理人须严守秘密,对所了解的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技术情报,除经授权外不得泄露。
第六条:监理人必须观点鲜明,对其认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遭发包人否决时,亦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其理由,并阐明否决可能引起的后果。
对发包人的某些决定认为不妥时,则应主动向发包人阐明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监理人及其成员不得经营或参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或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八条:监理人必须光明磊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不得伤害、诽谤、诬陷其他发包人单位。
第九条:•监理人须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其监理业务开展情况,不得谎言欺骗发包人,或故意掩饰工作中的失误。
二、关于监理工程师:第十条:监理人员须守法、公正、清廉、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以严谨的作风和服务的观念,热情为工程项目服务。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各自的业务,对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程序,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验收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应认真理解与熟悉,并正确操作。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同时,尚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支持设计、施工及科研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实行优化,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须清正廉明,不得私自在施工、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兼职或收取贿赂,或有徇私舞弊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发包人或施工单位的业务情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6表格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表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承包[ ]技案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承包[ ]进度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3 施工用图计划报告(承包[ ]图计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4 资金流计划申报表(承包[ ]资金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5 施工分包申报表(承包[ ]分包号)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2、本表中的分包工作金额=合同单价X分包工程量CB06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承包[ ]机构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查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承包人份。
CB07 原材料/中间产品报验单(承包[ ]报验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8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承包[ ]设备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9 工程预付款申请单(承包[ ]工预付号)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0 工程材料预付款报审表(承包[ ]材预付号)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承包[ ]放样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核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2 联合测量通知单(承包[ ]联测号)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3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承包[ ]测量号)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承包[ ]合开工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承包[ ]分开工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表格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表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承包[ ]技案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代机构份CB02 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承包[ ]进度号)代机构份。
CB03 施工用图计划报告(承包[ ]图计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4 资金流计划申报表(承包[ ]资金号)构份、发包人份。
CB05 施工分包申报表(承包[ ]分包号)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2、本表中的分包工作金额=合同单价X分包工程量CB06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承包[ ]机构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CB07 原材料/中间产品报验单(承包[ ]报验号)CB08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承包[ ]设备号)CB09 工程预付款申请单(承包[ ]工预付号)发包人份。
CB10 工程材料预付款报审表(承包[ ]材预付号)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承包[ ]放样号)CB12 联合测量通知单(承包[ ]联测号)CB13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承包[ ]测量号)CB14 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承包[ ]合开工号)设代机构份。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C B15(承包[ ]分开工号)代机构份。
CB15附件1 工程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合同名称:合同编号:CB15附件2 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合同名称:合同编号:CB16 工程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承包[ ]设采号)监理机构份。
CB17 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承包[ ]开仓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代机构份。
CB18 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承包[ ]质报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代机构份。
(承包[ ]缺陷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2、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承包[ ]缺陷号)CB21 事故报告单(承包[ ]事故号)CB22 暂停施工报审表(承包[ ]暂停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发包人份。
DLT5111-201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表格

重要部位(工序)施工质量中间检查联合检验合格(开工、仓)证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施工质量中间检查合格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中间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承建单位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签后报送业主一份,返回承建单位一份,留作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土石方明挖工程重要部位爆破孔检查表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 检查、检测项目和标准按边坡开挖、地基基础、洞石开挖等不同要求执行。
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地基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登记评定时备查。
水土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申报表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完成预审后报业主一份,送设计代表机构一份,返回承建单位一份,作为验收工作准备依据。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竣工面施工质量联合检验签证表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联合检验完成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基础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
水土建筑物岩石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证书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完成验收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相应分离,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其他七份由监理机构分送相关单位备存。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 检查、检测项目和标准按边坡开挖、地基基础、洞室开挖等不同要求执行。
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地基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登记评定时备查。
锚喷支护作业申报(审签)单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 在计划作业前 天,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
审签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为相应部位锚喷支护施工开工依据,以及作为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锚杆(束)钻孔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注: 孔深误差“ ”表示超神、“ ”表示欠深;孔向偏差指垂直方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活动,适用于国家规划、费用由国家或资本在政府官方指导下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中外合资、合作或独资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等各类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为目标,听从施工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按照合同、设计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和检验。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遵循职业道德准则,独立公正、及时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保护监理工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坚持科学监理、文明监理、全面监理的原则,树立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标准。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行使监督检查、技术咨询、协调沟通等职能,有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建设秩序。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支持施工单位的技术创新,促进工程施工技术的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质量。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并且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部门,具有一定数量和素质的监理人员,组成监理机构或部门的组织结构应当合理,职责明确。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分工和配合机制,确保施工监理工作有序运行。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引进和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监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监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水电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⑴本细则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2)SDJ212—4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技术规范》。
3)SDJ57—85《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
4)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5)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6)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
7)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⑵本细则适用于水工隧洞及洞室工程的开挖、支护、灌浆等工程项目。
水工隧洞永久混凝土衬砌工程及灌浆工程监理,还应依据和结合《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⑴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测量施测21天前,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
3)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
⑵隧洞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以下成果和资料。
1)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
2)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控制网连接图。
3)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
4)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5)技术总结报告。
⑶隧洞工程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开挖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
4)劳动力、材料和设备(包括辅助工程设备与设施)配置计划。
5)开挖爆破技术和方法。
6)支护施工方法和措施。
7)出渣和弃渣措施。
8)灌浆施工措施。
9)通风、散烟和除尘措施。
10)供电、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
11)通风、供水与排水措施。
12)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13)可能遇到的特殊地层开挖和其他特殊施工方法。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1.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和规定,对水利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符合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
2. 监理单位要对水利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合理的施工进度,以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4.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确保整改到位。
5. 监理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进行现场检测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
6. 监理单位要与施工单位沟通并协调相关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供应、设备调试和工程进度等,确保水利工程顺利进行。
7.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施工人员的防护设施使用、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等,确保工地安全。
8.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和废水等的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9. 监理单位要及时记录和报告水利工程的施工情况,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通报工程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为建设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10. 监理单位要进行施工单位的考核和评价,根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表现,及时给予奖励或处罚,保证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11. 监理单位要对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提供支持和协助,并组织专业人员对竣工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核,确认施工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
12. 监理单位要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支持,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和有效维护。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 员
▪ 监理单位
▪ 监理机构
▪ 监理人员
3.1 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的规 定
▪ 1. 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工程建设当事人各方合法利益。
▪ 2. 不得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的承包人、设备 和材料供货人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 得是这些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合伙经营者。
▪ 3. 禁止转让、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不得聘 用无监理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
序 监理文件名称 条 文 号
阶段
编制人
1 监理大纲 2.0.12 监理招标阶段 监理人 (投标人)
批准 监理部位
性质 规划性文件
2 监理规划 2.0.13 签订监理 总监理 监理单位 指导性文件
合同后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实施细则 2.0.14
实施阶段
监理 工程师
总监理 工程师
操作性文件
4 书面形式 2.0.16 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传、电报、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 4. 禁止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监理业务 。
3.2 监理机构
▪ 监理机构是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监理单位应于合同签订10日内将监理机 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任命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总监调整,监理单位应征 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总监应书面通知建 设单位和承包单位。(GB)
▪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 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 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项目监理工作的操作性 文件。
➢ 以上三个阶段性文件的具体内容、深度、作用和编制 的时间是不同的。监理大纲好比是“可研报告”,监 理规划是工程的“初步设计”,监理实施细则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