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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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1.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项目施工方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保障施工人员听取安全教育和培训。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实施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施工的流程和步骤,合理安排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定期检查维修设备:水上项目施工需要使用各种设备和器材,如船只、浮筒等。

应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4.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在安排水上项目施工时,应尽量选择天气状况良好的时段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对施工造成影响。

如遇到恶劣天气,要及时停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确保施工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施工人员在进行水上项目施工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救生衣、安全带、防滑鞋等,以确保他们在施工中的安全。

6.加强现场监督:项目施工方应派出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7.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项目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教育内容包括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规程、急救方法等。

8.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方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及时予以处理和纠正,并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9.配备专业人员:在水上项目施工中,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对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非常重要。

只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和培训,配备专业人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要求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要求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要求一、水上作业前的准备1.进行水上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2.水上作业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区域的勘察和测量、水下地形和水流的了解等,以便制定出合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3.水上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作业区域的清洁和安全。

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水上作业时需要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救生衣、防滑鞋等,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在进行水下作业时,必须配备合适的潜水设备和潜水器材,并保证其工作正常,实行严格的潜水安全管理。

3.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搭建安全稳定的脚手架、使用安全带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对于需要进行焊接、切割等火源作业的情况,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紧急情况处理1.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2.在紧急情况下,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其他安全要求1.严禁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水上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畅通。

2.在作业现场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3.加强对水上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综上所述,水上作业施工安全要求涵盖了从准备阶段到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旨在确保水上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只有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安全要求,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一、为确保施工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水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1.凡从事水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了解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中服从指挥,切不可违章冒险作业;2.凡从事水上做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凡临边临水作业一定要穿好救生衣;3.施工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严禁擅自移动:4.严禁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设置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告示牌;5.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如因涨落潮或施工需要挪动时应随移随捆牢,避免造成失误,发生落水伤人事故:6.水上施工一定要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布置电路,严禁违章用电;7.夜间施工严禁一人上班作业,严禁上班时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避免发生落水事故;8.要时刻掌握天气、水文预报,遇有大风、洪水来临时要及时做好安全防汛准备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二、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2. 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

3.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钉防滑条,跳板的一端应捆绑固定。

4.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5.参观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每人都应穿好救生衣,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1.在有雨季、洪汛影响的江河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项目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防洪防汛预案,并随时做防洪措施。

2.施工前应与当地的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预报业务,要求其部门定时,随时提供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根据预报的情况,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灾害。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基本规定1.1、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航政管理〔海事〕部门取得联系,与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1.2、施工船舶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1.3、所有船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船舶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熟悉船舶各类信号的意义并能正确发布各类信号;熟悉并掌握应急部署和应急工器具的使用.1.4、船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服务薄和任职##书.1.5、施工前应对作业区内水上、水下地形与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电力路线、通信电缆、光缆、各类管道、构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单位,并联系处理解决.1.6、施工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白日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黑色锚球一个,在不通航一侧悬挂黑色十字架一个;夜间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白色环照灯一盏,在不通航一侧悬挂红色环照灯一盏.1.7、陆地排泥场围堰与退水口修筑必须稳固、不透水,并在整个施工期间设专人进行巡视、维护.水上抛泥区水深应满足是船舶航行、卸泥、掉头需要,防治船舶搁浅.1.8、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线〔含潜管〕的头、尾级每间隔50m位置应显示白色环照灯一盏.1.9、自航式挖泥船作业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还应:白日悬挂圆球、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夜间设置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1.10、拖轮拖带泥驳作业时,应分别在拖轮、泥驳规定位置显示号灯和在航标志.1.11、施工船舶应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抢险器材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使之处于合用状态;船队应编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部署表,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并按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在船体适合部位明示X贴警示标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图.1.12、跨航道进行施工作业应得到航政管理部门统一,并采用水下潜管方式敷设排泥管线;施工中随时注意过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时应请航政部门进行水下交通管制.1.13、同一施工区内有两艘以上挖泥船同时作业时.船体、管线彼此应保持住足够的安全距离.1.14、沿海和近海施工作业,应联系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随时掌握风浪、潮涌、暴雨、浓雾的动向,提前采取防X措施;风力大于6级或者浪高大于1.0m时,非自航船应住手作业,就地避雨;暴雨、浓雾天气应住手机动船作业.1.15、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船上配置功率足够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保持其④⑤⑥⑦⑧技术状态良好.②机舱内严禁带入火种,排气管等高温区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无安全监护条件下,不应在船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③施工船舶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与台阶周围的护栏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坚固,并设有防滑条;各类缆绳应保持完好、清洁.④备用发机电组、应急空压机、应急水泵、应急出口、应急电瓶等应处于完好状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船舶轮机日志;一旦发现问题应与时报告、处理.⑤冬季施工应注意设备保温,需要时柴油机应加注防冻液,或者打开蒸汽管进出阀对循环油柜的润滑油进行加温;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与台阶要增加防滑设施,与时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防滑鞋,,并配有辅助船舶协同作业.⑥夏季施工应注意防暑降温,保持机舱通风设施良好;高温天气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厚底鞋,以防烫伤;应检查船上避雷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预防雷击蓦地袭击.⑦台风季节应提前了解、查看、落实避风港或者避风锚地,并保持机动船舶与锚具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水上管线必须用不小于¢22mm的钢丝绳串联固定.⑧严禁船员作业时间喝酒,同时禁止船员酒后水上作业.⑨废弃物品〔污油、棉纱、生活垃圾等〕不应随意抛弃,应放入制定的容器内,定期处置.2、排泥管线架设2.1、陆地排泥管线架设管基应稳固、平顺,管件连接应紧固、密闭、保证施工时不漏泥浆.2.2、坡面架设排泥管线应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应在坡面自由滚动运输管线.2.3、排泥管线跨〔穿〕越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要道时,应事先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干进行管线架设;管线架设不应损坏原有设施的功能和耐久性.2.4、水上管线宜采用陆上组装、分段下水连接或者直接在船舷侧组装下水的连接方式.2.5、水上管线与挖泥船连接时,机动船应根据流速、流向谨慎操作,避免紧急停车造成物品碰撞、人员落水等不良事故发生.2.6、水陆接头连接应搭设固定排架或者抛设固定锚缆或者构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于30°,水上管与陆地管质检用大于¢22mm的钢丝绳连接锁定,让防风浪袭击或者船舶碰撞时脱开.2.7、船体与浮管、浮管与水陆接头与岸管的连接那个应坚固无泄漏,以免造成管线脱开、浮筒〔体〕窜位、翻转造成事故.3、施工设备调遣3.1、船舶封舱与加班以上设备固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全船各舱室门窗应不变形,水密胶条完好,门窗把手、锁具灵便而不松动,舱内所有可挪移物品应集中摆放并加以固定.②甲板与舱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应全部封堵,需要时用玻璃胶加固;外露的玻璃应用木板封固,舱室的通气孔、排气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紧.③所有通向川外的管线如海底阀、排水阀、各舱室贯通通阀、吸泥管截止阀等应全部关闭.④铰刀〔链斗〕桥架应用专用保险缆固定,桥架前端用工字钢横担并于船体焊接固定,抓〔铲〕斗船的抓〔铲〕斗应落架固定.⑤甲板上所有可活动的机械、工器具、材料应按要求进行锁定和固定.⑥甲板上带有自动抛锚扒杆时,应将两抛锚扒杆收回用抱箍和钢丝绳固定在专用立柱上,并在两抛锚扒杆间用钢丝绳横向拉紧.⑦需要放倒定位桩时,放桩后应将两定位桩用抱箍固定在桩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桩,应将定位桩提升至规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销,固定定位桩与提升油缸,如定位桩与其抱箍间隙较大,应用斜木塞牢.⑧甲板吊吊钩应微力收紧,并用钢丝绳与甲板连接固定.⑨两横移锚应收至桥架横移滑轮下方备用,其中一只应做好途中抛锚准备.3.2、船舶管线编队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拖航时的阻力最小.②船队编组长度和宽度,应小于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和宽度;高度不应超过跨河建造物的净空高度.③吊拖航行应将最大、最坚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间具有一定距离;绑拖航行时,船舶之间应出绑系坚固.④单列浮筒〔体〕管线,应用大于¢22mm钢丝绳穿连系牢加固;两列或者三列〔最多三列〕管线同时被拖时,应在单列纵向系牢加固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收拢联结,以增强被拖管线的整体性.⑤被拖带的浮筒〔体〕管线应完好、无破损,迎水侧管口应用盲板封堵,以减少阻力.⑥被拖浮筒〔体〕管线的首尾两端应各设一盏环照白炽灯,在末端设一组菱形号型,号灯、号型的高度应高出管线1.5m.3.3、施工船舶拖航调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船舶完成封舱后,应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航行安全检验和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适航签证.②启航前,要前面查验船舶悬挂在航号型、号灯、通信设施和备用电源;熟悉沿途航道、码头、船闸、桥梁、过江电缆等调查资料,确认准备工作完成和航行路线选择无误时才干准予启航.③启航后,应随时掌握沿途水文、气象、风力、风向、流速、潮汐等变化情况,与时调整航速、航向或者采取停靠避险措施,航行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内河避碰规则》或者《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④自航船舶应在规定的适航区域温和象条件下进行航行,条件不具备时,应才用拖轮拖航或者半潜驳、货轮运送方式实施水上调遣.⑤拖航期间,内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应有其他船员;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应留有任何船员.⑥航行期间,船队应定时与陆地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通报途中情况,以便随时取得指令与援助.3.4、施工船舶使用半潜驳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待装驳船舶应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别进行放桩、封舱、加固等作业准备.②随船管线应按照潜驳货物平面布置图进行拆分、编组、绑扎排放.③装驳时,应按照装驳计划确定的进驳顺序,挨次将设备拖带进驳,并将每次进驳的设备进行暂时性固定.④各设备进驳后,由半潜驳专业人员对所有船舶、管线进行支撑、绑扎、焊接等稳固工作.⑤半潜驳卸驳时,应按照船舶、管线进驳顺序的反向进行.船舶出驳后,应组织拖轮将水上设备直接拖带到目的地或者停靠码头泊系待命.3.5、设备陆上转移时应满足下要求:①挖泥船或者挖泥船的部件和分量应符合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②陆上转移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③挖泥船的拆卸和组装工作应按照像应的拆装规X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和吊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4、疏浚施工4.1、挖泥船进场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挖泥船进场前,应了解沿途航道与水面、水下障航物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安排熟悉水域情况的机动船引航.②自航式挖泥船或者有拖轮拖带挖泥船进场时,应缓慢行驶进入施工区域,拖轮的连接缆绳应坚固可靠;行进中做好船舶避让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时,应在船舶完全挺稳后在抛定位锚或者下定位桩.③挖泥船在流速较大的水域就位时,宜采用逆水缓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桩前应测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桩最大允许深度时,应采取分段缓降方式进行落桩定位.4.2挖泥船开工前应做下列安全检查:①检查全船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对机械运转部位进行全面润滑,保持各机械和部件运转灵便;锚缆、横移缆、提升缆、拖带缆应完好、无破损.②检查各控制杆是否都处在空档〞位置,按钮是否处于住手工作位置,仪表显示是否处于起始位置.③检查各柴油机与连接件紧固、转动情况,开车前1~2圈无特殊重感,才可启动操作.④检查冷却系统、柴油机机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齿轮箱与液压油箱油位、蓄电池电位、报警系统中位等是否处于正确和正常状态.⑤检查水、陆排泥管线与街头不为的连接是否可靠、坚固,排泥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⑥从开挖区到卸泥区之间自航或者拖船船舶应上、下水各试航一次,格式应测量水深,了解水清和过往船只情况与避让方式.⑦检查抓〔铲〕斗船摆布舷压载水舱是否按规定注入足够的压载水,以防止吊机〔外臂〕旋转时造成船体过度倾斜.⑧修船或者停工时间较长,恢复生产时应安排整船与各机〔含甲板机械〕的空车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h,保证整船各机械、各部件施工时运转正常.4.3、绞吸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开机时,当主机达到合泵转速要求时,方可按下合泵按钮进行合泵操作,合泵后应缓慢提高主机庄甦,直至达到泥泵正常工作压力;主机转速超过800r/min以上时,不应实施合〔脱〕泵操作.②施工中如遇泥泵、绞刀等工作压力仪表显示不正常时,应即将降低主机转速至脱泵,检查分析原因并处置后,在重新进行合泵操作.③横移锚缆位于通航航道内时,应加强对过往船只的观察,需要时应放松缆绳让航,防止缆绳对过往船只造成兜底或者挂住推进器.④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边地垅固定摆布横移缆作业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视.⑤沿海地区需候潮作业时,施工间隙宜下单桩并收紧锚缆等候,禁止下双桩或者绞刀头着地.4.4耙吸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开机前,检查并清除耙吸管、绞车、吊架、波浪补偿器等活动部位的障碍物,开机后,听从控制台驾驶员的指挥,准确无误地将耙头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产.②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当挖槽与流向有交角时应尽量使用上有一舷的泥耙,下耙前应慢车下放,调正船位.③发现船体失控有压耙危(wei)险时,应即将提升耙头钢缆,使之垂直水面或者定耙平水,并注意与船舷的局里;待船体平稳后在〔下耙〕进行挖泥施工.④卸泥时,在开启泥门前应测试水深,水深值应大于挖泥船卸泥后泥门能正常关闭时的水深值,否则应另选深槽卸泥.4.5、抓斗〔铲斗〕式挖泥船常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在泥驳停稳、缆绳泊系完成后才干进行抓〔铲〕斗作业.②抓〔铲〕斗作业间转区下禁止行人走动;船机收紧或者放松各种缆绳要由专人指挥,任何人不应站立于钢缆或者锚链之上或者紧靠滚筒或者缆桩;操作人员要集中注意力,松缆时不宜蓦地刹车,严防钢缆、链条崩断伤人.③施工中因等驳、移锚等暂停作业时,抓〔铲〕斗不应长期悬在半空,应将抓〔铲〕斗落地并锁住开合、升降、旋转等机构,需要时通知主机人员停车.④空驳装载时,抓〔铲〕斗不宜过高,开斗不宜过大,防止因泥团石块下坠力过大损坏泥门、泥门链条或者泥浆石块飞溅伤人.⑤作业人员系缆、解缆时,严禁脚踏两船作业,防止蓦地失足落水.⑥船、驳甲板上的泥浆应随时冲洗,以防人员滑倒.4.6、机动作业船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①作业人员应穿戴救生衣、工作鞋.②起吊或者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不应使用按规定应报废的钢丝绳.③作业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断丝头扎手、身体各部位被卷入启锚绞盘等事故发生.④工作人员应与承重钢丝绳保持一定距离,防止钢丝绳崩断而导致人员受伤.4.7、硬质土方疏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才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随时观察绞刀或者斗轮的切削压力和横移绞车的拉力,当实际压力、拉力超过设备最大允许值时,应与时调整〔减小〕开挖厚度和放慢横移速度.②采用耙吸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耙头〔高压水枪〕实际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③采用挖斗或者铲斗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设备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者铲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④采取链斗式挖泥船开挖硬质土时,应根据设备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链的转动速度和船舶前移〔横〕速度.4.8、采用潜管输泥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潜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确保管线无泄漏现象.②潜管在航道内敷设或者拆除前应提前联系航政部门,与时发布禁航或者通航公告;敷设或者拆除时应由适航的拖轮与锚艇进行作业,并申请航政部门在航道上、下游进行水上交通管制.③潜管端点站与管线固定锚应悬吊红、白色醒目锚飘,并加强对锚位的瞭望观察,发现锚位挪移较大时,应与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锚位.④施工中应加强对潜管段水域过往船只的瞭望,发现险情时,应与时发出警报信号,同时提升绞刀开始吹清水准备停机,以防不测.⑤潜管在易淤区域作业时,应定期实施起浮作业,以避免潜管被淤埋无法起浮而造成财产损失.4.9、长距离接力输泥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长距离接力输泥管线安装必须坚固、密封,穿行路线不影响水陆交通.②接力输泥施工应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先后泵之间应设专人随时监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压力值,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重大事故.③接力泵进、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时,应在泵前、泵后适当位置安装止回阀,防止蓦地停机泥浆回流对泵造成冲击,引起事故.5、吹填施工5.1、吹填造地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初始吹填,排泥管口离围堰内坡脚不应小于10m,并尽可能远离退水口.②吹填区内排泥管线延伸高程应高于设计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线离原是地面大于2m时应筑土堤管基或者搭设管架,管架应稳定、坚固.③吹填区围堰应设专人昼夜巡视、维护,发现渗漏、溃塌等现象与时报告和处理,在人畜时常通行的区域,围堰的临水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④退水口外水域应设置栏污屏,减少和防止退水对下游关联水体的污染.5.2、围堰内吹填筑堤〔於背〕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新堤吹填应确保围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据不同图纸控制在0.5~1.5m,并采用间隙吹填方式,见习时间根据土质排水性能和固结情况确定.②吹填时管线应顺堤布置,需要时可敷设吹填支管;对有防渗要求的围堰,应在堰体内侧铺设防渗土工膜,并在围堰外围开挖截渗沟,以防渗水外溢危与周围农田与房屋.③排泥管口或者喷口位置里围堰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免危与围堰安全.5.3、建造物周围才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发现有危与建造物和人员安全迹象时,应即将住手吹填,并与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妥善处理.6、水下爆破作业6.1、水下爆破作业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6.2、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申报,并按时发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6.3、爆破工作船与其辅助船舶,应按规定悬挂特殊信号〔灯号〕.6.4、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进行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作业安全.6.5、进行水下爆破作业前,除按GB6722中的施工准备要求作相应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①准备救生设备.②检查爆破工作船技术性能.③爆破器材的水上运输和贮存.④危(wei)险区的船舶、设备、管线与临水建造物的安全防护措施.⑤水域危(wei)险边界上警示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的设置.⑥检查水域中遗留的爆炸物和水体带电情况.6.6、爆破作业船上的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无关人员不应登上爆破作业船.6.7、爆破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爆区的地质、地形、水文、流速、流态、风浪和环境安全等情况布置爆破作业.6.8、水下爆破应使用防水的和经防水处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区的爆破器材,应具有足够的抗压性能,或者采取有效的抗压措施;用于流速较大区的起爆器材还应有足够的抗拉性能,或者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抗水和抗压试验,起爆器材还应进行抗拉试验.6.9、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或者加工船内制作.②起爆药包,只可由爆破员搬运;搬运起爆药包上下船或者跨船舷时,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运送起爆药包时,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③现场运输爆破器材和起爆药包,应专船装运;用机动船装运时,应采取严格的防电、防振、防火、防水、隔潮与隔热等措施.6.10、水下爆破作业时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①水下爆破严禁才用火花起爆.②装药与爆破时,潜水员与爆破工不应携带对讲 机或者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③用电力和导爆管起爆网络时,每一个起爆药包内安放的雷管数不宜少于2发,并宜连成两套网路或者复式网路同时起爆.④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含主线连接线〕应采用有足够强度且防水性和柔韧性良好的绝缘胶质线,起爆主路线呈松弛状态扎系在伸缩性小的主绳上,水中不应有接头.⑤在水流较大、较深的爆破区放电炮连线时,应将连线接头架离水面,以免漏电造成电流不足而导致瞎炮.⑥不宜用铝〔或者铁〕芯线作水下起爆网路的导线.⑦起爆药包使用非电导爆管雷管与导爆索起爆时,应做好端头防水工作,导爆索搭接长度应大于0.3m.⑧导爆索起爆网路应在主爆线上加系浮标,使其悬吊,应避免导爆索网路沉入水底造成网路交叉,破坏起爆网路.⑨起爆前,应将爆破施工船舶撤离至安全地点.⑩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爆破安全警戒.6.11、水下钻孔爆破时,除遵守第8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水下钻孔位置应准确测定,时常校核;孔口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②用金属或者塑料筒加工程防水药筒盛装非抗水的散装炸药时,应在药面采取隔.热措施,才可用沥青和石蜡封口.③水下钻孔爆破,应采取隔绝电源和防止错位等安全措施,才可边钻孔边装药.④钻孔装药时应拉稳药包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不应从管口或者孔口直接向孔内投掷药包,不应强行冲压卡塞的钻孔药包;用护孔管装药时,每装入一节药包,应提升一次护孔管,待该孔装药完毕,护孔管提离药包顶面后,才准填入填塞物.⑤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装药时,各段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起爆药包的导线应标记清除,防止错接.⑥提升套管〔含护孔管〕应注意保护药包引出线,移船时应注意保护起爆网路,在急流区,对孔口段的导线应加以保护.6.12、水下裸露药包爆破,除遵守第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水下裸露药包〔含加重物〕应有足够的分量能顺利自沉,药包表面应包裹良好,防止与礁石〔或者被爆破物〕碰撞、磨擦.②捆扎药包和连接加重物,应在平整的地面或者木质的船舱板上进行,并应捆扎牢实.③在施工现场,已加工好的裸露药包,可暂时存放在爆破危(wei)险区外的专用船上或者陆地上,并派专人看守,但不应过夜存放.④投药船应用稳定性和质量好的船只,工作舱内和船壳外表不应有尖锐的突出物.⑤在投药船的作业舱内,不应存放任何带电物品.⑥药包投放应使用绳、缆、杆牵引,不应直接牵引起爆网路.⑦在急流河段爆破时,投药船应由定位船或者有固定端的缆绳牵引,定位船的位置应设标控制,防止走锚移位.⑧投药船离开投放药包的地点后,应反复检查船底和船舵、推进器、装药设备等是否挂有药包或者缠有网路线.⑨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药包.严禁拖曳和撞击,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药包飘出水面不应起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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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水下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水上水下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水上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一、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由于本项施工在水上作业,水下最深处达到15米,为确保施工安全据此确定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实现“五无”(“五无”即无死亡,无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安全生产无事故),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二、安全保证体系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项目组织结构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担任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并在项目部内部配备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管理水平的专职安技干部,各生产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编制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项目部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学习,施工队再组织各个班组及操作人员学习。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新上岗的人员和换岗人员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结合施工进度,对全体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各种各层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采取一切可预防的措施,坚决杜绝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1)项目部领导人的安全责任制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检查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

②从组织管理方面指挥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相应的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③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全体安全人员会议,分析工程过程中的安全动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难题,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一、前期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1.预先进行详细的水下勘测和水文地质勘查,了解水下工程施工区域的水下地形和地质情况,为安全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2.确定施工范围,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工艺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所减少。

3.评估施工环境,确定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如浮筒、防护栏杆、安全带等。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策划、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

2.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围挡等,确保施工现场的明确边界和安全区域。

3.使用安全、可靠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经过检测和维护。

4.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式,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安全绳索等。

5.对涉及高度作业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固定绳索等。

6.对危险作业区域进行合理的隔离,如使用浮筒围堰、设置警示标志等,以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7.进行水上实施作业时,确保船只和浮筒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船只驾驶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和经验。

8.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工具的使用情况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紧急事故和救援处置技术措施1.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演练和模拟救援,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和自救能力。

2.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应急预案制定。

3.实施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划定安全区域、设立救援通道,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撤离。

4.组织人员接受急救技能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和技巧。

5.配备合适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如救生艇、救生圈等,以便及时救援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

总结起来,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需要在前期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及紧急事故和救援处置阶段都得到充分的考虑和实施。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水上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作业顺利进行。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一、为确保施工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水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1.凡从事水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了解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中服从指挥,切不可违章冒险作业;2.凡从事水上做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凡临边临水作业一定要穿好救生衣;3.施工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严禁擅自移动:4.严禁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设置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告示牌;5.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如因涨落潮或施工需要挪动时应随移随捆牢,避免造成失误,发生落水伤人事故:6.水上施工一定要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布置电路,严禁违章用电;7.夜间施工严禁一人上班作业,严禁上班时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避免发生落水事故;8.要时刻掌握天气、水文预报,遇有大风、洪水来临时要及时做好安全防汛准备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二、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2. 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

3.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钉防滑条,跳板的一端应捆绑固定。

4.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5.参观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每人都应穿好救生衣,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1.在有雨季、洪汛影响的江河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项目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防洪防汛预案,并随时做防洪措施。

2.施工前应与当地的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预报业务,要求其部门定时,随时提供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根据预报的情况,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灾害。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珠海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改造工程之辅线及配套公园工程A、B段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03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本次水上水下施工范围为珠海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改造工程之辅线及配套公园工程辅线A段道路外红线工程I、标段,位于十字门中央商务区东侧,为南北走向,北与湾仔旅游码头相接,南至横琴大桥北侧桥下引道,本段堤岸长3543.83m,桩号K0+000~K3+543.83,起点坐标为(991269.578,396455.564),终点坐标为(994095.613,398218.573)。

辅线B段道路外红线工程位于现状鸿景花园小区东侧,为南北走向,北与中富船厂相接,南至回归广场,本段堤岸长614.9m,桩号K4+554.2385+169.138,起点坐标为(994999.158,398613.438,终点坐标为(995569.390,398407.138)。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原堤岸拆除、堤岸软基处理、抛填块石、钢筋混凝土堤岸、景观工程计划工期:2014年4月1日~2015年6月1日。

(一)施工条件1、水上环境根据原有岸线布置及陆域地形、水深等条件,A段和B段堤岸工程范围大部分水深不到2米,辅线A段打桩施工段和栈桥位置于十字门水域浅海区,栈桥伸出旧堤约25米至61米,辅线B段抛石施工范围自堤顶前沿线向外侧最大延伸10.6m,水域范围需自堤顶前沿线向外侧延伸约60m;施工水域附近过往船舶航路明确,施工水域范围紧邻堤岸,基本不占用航道水域,A、B段大规模供应石料、砂,频繁进出对正常航行有一定影响;航道通航最繁忙时段主要集中上午9点至下午4点。

2、水下障碍物水下主要障碍物为历年修建护岸遗留下来的块石、混凝土块、坍塌护岸。

二、水上水下总体施工方案(一)施工条件分析本标段施工环境相对复杂,运河通航船舶多,具体分析各种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如下:1、水上环境影响运河上通行船舶数量多,对水上机械施工影响很大,水上机械施工作业主要包括原堤岸拆除、堤岸软基处理、抛填块石、水上管桩、水下砼浇筑和疏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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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981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
措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
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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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
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水上、水下
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特指定水上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

水上安全技术措施
1. 工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申报办理有关许
可证书,并办理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

2. 未取得有效《许可证》的,或未获得港
监许可的,不得擅自施工作业。

3. 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作业人员、潜水员进行水上或水下施工安全措施(书面)交底。

4. 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船员在船期间饮酒。

5. 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必须服从所在项目部的管理和指挥,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或安全生产会议,落实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安排可靠的船舶避风锚地和停靠地点。

6. 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雾天,超过船舶抗风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7. 必须按有关规定配置或租用水上交通船,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有船员适认证书,并指
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求生设备,严禁超员、超载航行。

8. 严禁在施工船舶摆动缆、牵牛缆近区作业,严禁无关人员在上述区域逗留。

9. 施工作业者应按港监确定的安全要求和防污染措施进行作业,并接受港监的监督检查。

10. 实施施工作业的船舶、设施需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施工作业者在施工作业期间应按港监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须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设置有关标志或配备警戒船。

在现场作业船舶或警戒船上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施工期间指派专人警戒,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

11. 施工作业者应及时清除其逗留在施工
作业水域的碍航物体。

12. 严禁施工作业者随意倾倒废弃物。

13. 划定与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作业区必须报经港监局或当地港监核准、公告;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设施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区。

施工作业者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区的范围。

14. 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作业者应及时向港监理提交涉及通航安全的竣工报告。

中港一航局天津港集装箱码头
三期工程(陆域回填)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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