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发展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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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评级发展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我国信用评级发展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我国信用评级发展的现状与对策探讨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信用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

发达国家的信用市场发展较早,已建立了完善的个人信用等级制度,资信评估,咨询机构和信用信息网,便于信用机构快速全面地评估借款人还贷的可能性和意愿;具备相关的完备的法律法规,使得整个信用交易顺畅地进行。

信用评级行业经过百年来的发展,在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协助政府进行金融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目前经济活动中诸多信用缺失现象严重,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日益增多,制约了信用功能的发挥,从而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和经济活力,恶化了市场信用环境和市场秩序,直接影响到市场体系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

因此,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和发展社会信用体系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资信评级的功能和作用。

资信评级(Credit Rating)是审核证据,并以一种有序的方式记录特性(来自于从特定因素相关的证据)判断的业务。

由于资信评级是对经济活动中的借贷信用行为的可靠性和安全程度进行独立客观的分析,并提供有关信用风险程度的信息,因而有助于投资者(授信人)判断某一固定收入的投资发生损失的相对可能性。

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是(1)改善信息不对称,防范并降低投资信用风险,协助优化决策和提高证券发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协助政府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有效预防金融风险。

(3)防范国际交易(投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适应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资信评级行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当前中国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蜕变而来的,信用体系还未完全建立,信用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信用基础比较薄弱。

因此建立健全个人、企业和政府信用机构组成的信用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约有50家左右,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资信评级、贷款项目评级、企业资信评级、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债券资信评级、保险及证券公司评级等。

对发展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调查与思考

对发展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调查与思考

异地结算 中多采用委托 收款 、 收承付和汇兑 等支付 托 方式 。企业 对这些业务 已经熟稔于心 , 知道如何操作 , 如何尽 可能避免风险 以及 风险 出现 时如何进行处 理 。
国 内贸易特点 , 以将 国内信 用证 的交单议付 期约定 可
得 更短 , 3 5 。又如 , “ 算办法 ” 如 ~天 按 结 规定 : 买方银 行 对卖方 银行议 付信 用证项 的 回复 时 间一 般是 5 个
21年 , 0 农业银行某分行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实现 1 了“ 的突破 , 零” 在信用证开立和 贸易融资等方面取得 了长足进 展 ,实 现 了贸易融资产 品 的多元化 。截 至 21 年 1 01 0月末 , 累计开立 国 内信用 证 l 4笔 , 累计金 额为 2 7 元 ,接收 国内信用证 9笔 ,累计 金额 为 . 亿 4
用证结算办法》 U P 0( 与 C 50跟单信用证统 一惯例 国际
商会第 50号 出版 物》 0 中的规定除个别期 限有所 区别
外 , 内容相 差无几 。一笔 国内信 用证 结算业务需 基本
经过六个 主要环节 , 即买方 申请 开证 , 买方银 行开立
信用 证 , 方银行 通知 、 卖 转递 、 保兑信用 证 , 方银行 卖 议付 、 、 付款 承兑信用证 项下的汇票和/ 或单据并索 汇 , 买方 银行偿 付或付款 , 买方赎单 提货 。这与 国内现行
率。
40 万元 ;办理国 内信用证项下 的贸易融资 81 53 40万
元, 锁定人 民币定期存 款 2 0 余 万元 , 00 实现 国际业 务
中间业务 收入 5 余 万元 ,拓宽 了中间业务 收入的新 0
渠道 。
自 21 0 0年度 开始 ,上级行基 于国内信用证产 品 和服 务配套 日益齐全的形势 , 开始 为客 户解 决从结算

浅析新版信用证下的发展状况及思路

浅析新版信用证下的发展状况及思路

浅析新版信用证下的发展状况及思路作者:史济世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2期摘要:由于交易双方的地域差异、信任问题等原因,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会倾向于请具有较高公信力的银行,确保卖方及时进行货物的交付,降低交易的风险。

信用证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

发展至今,信用证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并且有效的解决了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分担问题。

本文主要对新版信用证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其未来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新版信用证发展状况发展思路国内信用证是国内贸易中重要的兼具支付结算和贸易融资功能的结算工具,2009年以来,随着国内贸易蓬勃发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呈井喷式发展态势,2011年国内证开证量突破万亿大关,2013年开证金额突破2万亿元。

随着银行和贸易双方对国内信用证的广泛使用,1997年版《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旧规)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已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及行业需求,2016年新版《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新规”),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结合国际信用证的相关管理规定,对1997版的办法进行了一系列修订,新规的实行给银行和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

本文主要对新版信用证的作用、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银行对新版信用证的应用和管理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促进新版信用证应用的进一步推广。

一、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是银行出具的付款保证文件。

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于凭借单据向受益人进行付款。

信用证在曾经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曾经在国际上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

当前,国内信用证结算,仿效国际信用证结算,为国内的企业贸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支付结算方式及融资便利,丰富了银行的结算融资产品,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利润和收入空间。

在各大行纷纷加强这一结算工具之时,一部新的2016年《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也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在5月公布,从2016年10月8日开始实施。

国内信用证及议付产品介绍

国内信用证及议付产品介绍

国内证与银票的比较
• 不同点: 4、流转方式不同
银票:通过背书方式进行流通转让,常常是脱离银行在外 部运作的,容易被伪造、变造、克隆。
国内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在银行系 统内流转,有效避免被篡改变造的风险,保证收款的安全。
国内证与银票的比较
• 不同点: 5、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国内信用证业务的现状
1、虽有10多年的的发展历史,但却不为大多数企业和银行 所接受。------系统内使用、不可转让、同期票据类结算 工具的广泛使用。
2、2007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对银行支 付结算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内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3、2011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紧张, 银票贴现价格飙升(10%),国内证因银行消化渠道多样 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2013年全国国内证开证金额突破2
低于20%的保证金。 6、最终收取款项的方式:委托收款
国内证与银票的比较
• 不同点: 1、依据、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银票:《票据法》,“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 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国内证: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要素较多,除当事人 名称、账号、金额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详细描述,以 及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
银票: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票后, 只要审核背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金额不能 修改,不能部分背书转让。
国内证:开证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 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付款期限分为即期和延期。条 款可以修改(包括金额) 即期付款:开证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相符单据五个工作日 内付款。没有到期日概念,随到随付。 延期付款:货物发运日后某一天付款。

关于我国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中国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业是在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一种重要金融服务,对于提升金融体系监管能力、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信用评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为此,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进行一些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目前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

在我国,信用评级机构较少且规模较小,导致市场竞争程度不高,对市场的供给能力、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制约。

建议政府加大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更多的机构进入市场,提升市场的竞争力。

同时,加强对新进入市场的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诚信行为和评级质量,提高市场信用评级的整体水平。

其次,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透明度也需要加强。

信用评级机构应该独立自主进行评级工作,避免与任何有利益关系的方面产生利益冲突,确保评级结果客观中立。

此外,评级机构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透明度,让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评级机构的评级过程和方法,增加对评级结果的信任度。

政府可以通过合规审查、信息披露等手段来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提高其独立性和透明度。

再次,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多数采用跟踪评价的方式进行监管,即对评级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建议政府在监管中加强预测性监管,通过提前介入评级过程,检查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和流程是否合规、科学。

同时,加强对评级机构评级能力的考核和评估,定期进行评级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测评,提高评级质量。

最后,要推动信用评级业的发展,需要提升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培训体系、提供相关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式,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评级机构的专业水平。

此外,加大对信用评级科技的投入,推动评级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其建议

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其建议

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其建议——以肇庆市为实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非现金结算业务方式、结算工具日益齐全。

1997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在一定程度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

为针对国内信用证业务发展的现状、特点及困难,笔者对肇庆市各商业银行的国内信用证业务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肇庆市国内信用证发展情况目前,肇庆辖区部分商业银行尚未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只有工、农、中、建等四家国有银行可以开办该业务,其中有业务发生的只有工行和中行两家银行。

据统计,2009年肇庆全辖共发生国内信用证业务约130笔,交易金额约18亿元。

由于国内信用证业务要求的人员素质较高,业务操作较一般的结算业务要求严格,对大部分银行来说,信用证只是国际结算部门的事情,处理国内结算的人员,绝大多数并不熟悉信用证的操作。

同时,肇庆属于省内次发达城市,有开办该项业务需求的企业较少,各行在开办要求也较高。

因此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这方面具体业务的实操经验和遇到的问题。

二、国内信用证优势(一)保障贸易双方利益。

国内贸易双方可以通过“单证相符”的条款进行约束,由银行进行单证的审核,并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将得到保障。

(二)优化买方资金使用率。

买方可以利用在开证银行的授信额度,来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提取货物,用销售收入来支付国内信用证款项,不占用买方的自有资金,优化了资金使用效率。

(三)畅通卖方融资渠道。

卖方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有紧急资金需求,可以向通知行提出议付申请,通知行将按照当期人民币贴现利率办理融资,即扣除未到合同期限的资金利息,将货款提前支付给卖方,而该贴现利率低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从而卖方可以少支付资金成本。

三、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一)手续繁杂,结算需时长,综合成本高。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规定,一笔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一般需经过六个主要环节,即买方申请开证,买方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银行通知、转递、保兑信用证,卖方银行议付、付款、承兑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或单据并索汇,买方银行偿付或付款,买方赎单提货。

论信用证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改进建议

论信用证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改进建议

论信用证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改进建议朱琳本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口处【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银行传统的支付结算服务已经难以满足企业与国际接轨的高度要求。

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在一些企业的贸易往来中,对使用人民币信用证结算的需求越来越多。

国内人民币信用证可以为交易提供更大的保障,并有利于企业进行融资进而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通过与国际接轨,也可以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往来业务中的公信力。

本文通过对国内信用证的概念的阐述和将国内与国际信用证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来说明信用证业务目前的发展状况并提出相应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国内信用证发展状况建议一、国内信用证概述1.国内信用证概念。

根据UCp600第二条则定义:信用证意指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的一项约定,该约定不可撤销并由此相当于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付款的明确承诺。

相符提示意指与信用证条款。

本惯例中所适用的规定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相一致的提示。

此定义明确强调了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同时在学界首次提出“相符提示”,既体现了信用证单据审核的严格性,又规定了其的明确性,从而增强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2.国内信用证与国外信用证的异同。

2.1国内信用证与国外信用证的相同点。

(1)概念的一致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本办法所称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前款规定的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本办法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

与前文所指的UC。

600标准下的信用证基本的内涵是一致的,都是一种付款保证。

(2)涉及相同的基本当事人。

国内信用证和国际信用证都必须有四个基本当事人,即①开证申请人,②开证行,买方银行,③受益人,④)通知行。

(3)一致的审核单据原则。

银行在对信用证进行审核时,其审核标准都符合以下原则:单证表面相符原则;单证严格相符原则;单据一致原则;合理谨慎原则。

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贸易活动的日益频繁,信用证结算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在国内市场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信用证结算以其独特的银行信用保障机制,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对于促进国内贸易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的不足,国内信用证结算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信用证欺诈、操作风险、资金占用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信用证结算的效率,也制约了国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文章首先回顾了国内信用证结算的发展历程,梳理了当前信用证结算的主要模式和流程。

接着,通过案例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揭示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操作流程等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信用证结算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国内信用证结算现状的理解,也有助于推动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进而促进国内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论也可为其他领域的金融结算和风险管理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二、国内信用证结算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国内信用证结算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和融资工具,已逐渐在企业和银行间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结算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国内信用证进行结算,使得信用证结算规模逐年增长。

这一趋势不仅反映了市场主体对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认可,也体现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结算流程逐步规范化。

为了提升信用证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和机构不断完善国内信用证结算的流程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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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实 践 与 探 索INTELLIGENCE
························国内信用证发展的现状及建议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王 禹 李 妍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曾推出国内信用证作为国内结算方式,但由于不合适当时国内信用和经济发展环境,这种结算方式始终没有发展起来。

1989年4月我国制定实施了《银行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没有做被规定为结算工具,至此“寿终正寝”。

1997年8月,《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开始实施,我国再次推出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

但《结算办法》生效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内信用证仍然没被重视起来。

近几年,一些国内企业和银行开始使用国内信用证作为国内贸易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业务获得了一定发展。

2001年,招商银行于将国内信用证与网上银行相结合,首创网上(电开)国内信用证,将国内信用证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替代品应用于企业供应链的支付结算,其安全、快捷、高效的特点得到许多大型企业的认可。

至2004年,招商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金额已近百亿元,取得了国内信用证市场的领先优势。

中国银行利用自己在国际信用证业务方面的擅长,将国际信用证的原理引入到国内贸易结算,得到了国内三资企业的青睐,交易量逐年大幅增长。

据报道,2004年头三季度,中行潍坊分行就累计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四亿多元,在当地形成了一定竞争优势。

中国银行与招商银行的运作推动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但该业务一直在各银行本行系统内循环,即开证行、通知行和议付行等相关银行均为该行分支机构,与其他银行没有业务联系,没有形成联行动作。

银行业在进行业务操作时的各自为政,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使用国内信用证的企业依然很少,不能形成规模市场。

加强国内信用证的法律地位虽然我国早已制定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国内信用证的立法仍仅停留在部门规章这一层次,没有法律甚至行政法规明确涉及国内信用证业务,也没有任何相关的司法解释,远远不能满足国内信用证当事各方的需要。

为推动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顺利发展,本文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规范的行政法规对国内信用证业务作出规范,并对该法规进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发生国内信用证纠纷时,我国关于信用证业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减少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用风险为规避风险,银行业可作如下安排:一是由人民银行牵头,聚集相关的业务专家,修改、完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让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有个有力的支撑基础。

二是相关商业银行之间可相互签订业务合作协定。

国内信用证的业务涉及面广,开证行、通知行以及议付行等应密切配合,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尤其是在产生业务纠纷后各行采取的处理原则、立场应一致,以利工作协调。

三是银行应当做好本地区市场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企业的资产情况、信誉情况、结算量及结算方式的喜好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底数,细化市场。

对本地区的市场情况应进行分类排队,锁定目标市场。

短期内各行可在本系统内选择优质的授信客户进行试办,发现间题,积累经验,逐步扩大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影响。

四是各行可结合本系统的特点,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框架内制定适合本系统的操作办法,便于业务经办人员遵照执行。

五是要举办信用证业务培训班,培训企业的贸易人员和财务人员,使企业了解并学会使用国内信用证。

完善国内信用证相关货运单据的物权凭证制度
货运单据的物权凭证制度对信用证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正是由于国际贸易中的货运单据可以作为物权凭证,所以国际信用证业务才能逐步发展出不同业务品种,以及不同方式的信用证项下的融资工具。

由于国内贸易中的货运单据很少具有物权凭证,导致国内信用证法律制度中缺少了货运的单据的物权凭证制度,国内信用证业务的业务品种较少,所能提供的融资工具也十分有限。

明显缺少对客户的吸引力。

为此需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建立货运单据的物权凭证制度。

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我国目前关于运输单据的法律制度,货运单据的物权凭证制度可以与现行的货运单据制度同时存在,这样,银行就可以国内信用证业务中要求客户提交具有物权凭证效力的货运单据。

改进国内信用证的有关规定《结算办法》应吸收UCP600中的合理规定,进行较大的修改。

同时,新的国内信用证法律或法规应对一些具体问题,如信用证欺诈问题、议付的定义问题、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等,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规定并予以明确。

对于国内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对受益人的追索权问题,应当留给当事人自行约定。

此外,应考虑引入国际贸易中采用的议付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制度(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部分银行开立议付信用证时,同时开立议付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受益人申请议付时,由议付行通过对该汇票的贴现进行议付)。

受益人得到国内信用证的同时将获得开证行开立的汇票,其性质与银行承兑汇票无异。

这样,就可以解决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融资功能与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功能的差距问题。

由于国内信用证对交易安全的保障程度要高于银行承兑汇票,如果国内信用证的融资功能也同样达到了银行承兑们票的水平,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国内信用证业务将得到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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