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_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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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0.10
•【字号】穗府[2009]50号
•【施行日期】2009.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穗府〔2009〕5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建科函〔2009〕271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09〕105号)的要求,现对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沙面街道、龙津街道、洪桥街道、流花街道、赤岗街道、南华西街道、五山街道、天河南街道、三元里街道、棠景街道、黄埔街道、沙头街道、新华街道、南沙街道、萝岗街道、荔城街道等16个街道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进行统计。

本次统计工作经公开招标,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大学和深圳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联合体共同承担,请各有关单位对承担调查单位的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现场调查等有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与协助,并做好相关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日。

广州市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doc-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doc-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支持和保障我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取得实效,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30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和学院自筹建设资金。

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强校工程”相关工作,包括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品牌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实践基地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和自选项目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科学分配,公开公平;分类资助,创优扶特;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学院专项资金主管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报学院批准执行,“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指导计划与财务处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具体工作,提出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和具体使用计划。

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资助、中期检查、成果验收及绩效自评工作。

按规定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

第五条计划与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审核专项资金年度总体安排计划,参与确定专项资金项目具体使用计划,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程序拨付资金,组织实施资金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专项资金主管职能部门做好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工作。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和项目使用计划;负责按时完成本部门规划项目的项目库入库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项目执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等工作。

确保合规、有效、及时和合理地使用专项资金。

(完整版)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16版)

(完整版)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16版)

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14版)目录I项目摘要表Ii评估概要1评估依据1.1评估内容1.2评估依据2基本情况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2.2项目简况2.3项目所需能源概况2.4项目所在地有关情况3建设方案节能评估3.1工艺方案节能评估3.2项目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3.3主要用能工艺、设备节能评估3.4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节能评估3.5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节能评估3.6本章评估小结4节能措施评估4.1能评前节能技术措施综述4.2能评阶段节能措施评估4.3节能措施效果评估4.4节能管理方案评估4.5本章评估小结5能源利用状况核算及能效水平评估5.1能评前能源利用状况5.2能评后能源利用状况5.3能效水平评估5.4本章评估小结6能源消费影响评估6.1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评估6.2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评估6.3本章评估小结7结论8附录、附件内容8.1附录8.2附件附件:1.指标优化对比表(样表)2.建设方案对比表(样表)3.节能措施效果表(样表)I项目摘要表摘要表中项目有关指标应为能评后数据,对比指标、参考指标等数据应在报告中提供明确来源及依据。

Ii评估概要简单说明节能评估工作过程,能评前后项目用能工艺、设备等的主要变化情况等。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评估工作简况简要说明评估委托情况,以及工作过程、现场调研情况等。

(2)指标优化情况主要包括能评前后项目主要能效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所需能源的种类、数量等得对比及变化情况。

格式内容见附件1。

(3)建设方案调整情况主要包括能评前后项目主要用能工艺的对比及变化情况,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变化情况等。

格式内容见附件2。

(4)主要技能措施及节能效果列表表述项目主要节能措施及效果,包括能评前和能评阶段节能措施。

格式见附件3。

1 评估依据基本要求:评估范围应覆盖项目建设全部内容。

评估依据应全面、真实、准确。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协议或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表等,应注意其适用性和时效性,进行分析后引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穗发改资环[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穗发改资环〔2014〕16号)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粤府管〔2013〕16号文)(附件2)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工作方案》(附件1)。

请对照工作方案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尽快开展本系统(地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我委近期对全市公共机构名录进行了全面整理核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将以此为基础开展,各单位可向我委咨询本部门下属机构名单,2013年度统计报表报送时间延后至2月25日前。

电子表格可在我委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1. 广州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工作方案2.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2月18日附件1广州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粤府管〔2013〕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提高能耗统计分析水平,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要求和制度,将全市各类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统计工作范围,明确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和工作责任,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打好基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穗发改资环[2012]77号【发布部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8.06【实施日期】2012.08.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穗发改资环〔2012〕77号)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附件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目录前言一、现实基础(一)主要成绩1、管理体系逐步完善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3、落后产能加速淘汰4、能源结构更趋合理5、重点领域有序推进6、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二)存在问题111、节能认识尚未到位2、配套政策不够完善3、市场作用尚未发挥4、能力建设相对滞后5、节能产业培育不足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机遇1、节能工作的国际国内环境已经形成2、节能与转型升级相互促进的格局开始显现3、节能的支撑条件逐步优化(二)面临挑战1、传统高耗能发展模式的惯性短期内难以扭转2、工业领域节能难度进一步加大3、消费升级对节能目标实现构成新的挑战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四、主要任务(一)主要工作1、全面推进工业节能2、着力推动建筑节能3、深入开展交通节能4、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5、有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6、努力抓好农村节能7、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8、切实加强资源综合利用9、加快培育节能与新能源产业(二)重点工程1、重点企业节能工程2、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工程3、绿色公交工程4、节能社区示范工程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6、绿色建筑示范工程7、绿色机关工程8、分布式能源推广工程9、节能产品推广工程10、节能监测与服务工程五、保障措施(一)理顺体制机制(二)健全法规政策(三)创新管理手段(四)加大节能投入(五)完善支撑体系(六)深化国际合作(七)开展节能宣传前言资源节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12.0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现将《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在本网站登出。

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政编码510080),电子邮箱:*****************,传真020-********。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及其管理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节能应当坚持宏观调控、政策激励、市场运作、技术推进和企业为主、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能耗下降指标、重点节能工程等节能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五条本省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将能耗降低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省人民政府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用能单位。

上一级人民政府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广州《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3.1 一般规定.................................................................................................................................... 4 3.2 专业索引.................................................................................................................................... 4 3.3 绿色建筑策划与设计流程...................................................................................................... 17 4 安全耐久......................................................................................................................................................23 Ⅰ 基本设计要求...................................................................................................................................... 23 建筑设计..............................................................................................

(完整)节能评估报告编写指南(最新)

(完整)节能评估报告编写指南(最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最新)国家节能中心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前言第一章编制说明第一节评估目的和意义第二节评估依据第三节评估范围和内容第四节评估工作程序第二章项目概况介绍第一节项目建设单位概况第二节项目建设方案第三节项目用能情况第三章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第一节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第二节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第一节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第二节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第三节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节能评估第四节主要耗能设备节能评估第五节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节能评估第六节本章评估小结第五章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第一节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评估第二节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评估第三节能效水平分析评估第四节本章评估小结第六章节能措施评估第一节项目节能措施概述第二节单项节能工程第三节节能措施效果评估第四节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第五节本章评估小结第七章存在问题及建议第八章结论一、指南概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能评办法》),本指南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节能评估工作”)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结论的形成和评估文件的编制等进行了说明,为节能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二、术语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生产系统,是指生产产品所确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装置和设备组成的完整体系。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也称辅助生产系统,是指为生产系统服务的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供电、机修、供水、供气、供热、制冷、仪修、照明、库房和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及设施.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即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用能单位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产品产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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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州市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
区域摘要表(表1)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节能评估区域界定
第二节节能评估依据
第三节节能评估原则和目的
第四节节能评估内容和重点
第二章区域产业和能源概况及发展规划
第一节区域基本情况及产业发展现状
第二节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三节区域能源供应情况
第四节区域能源发展规划(主要涉及区域
能源
供应发展规划、内部能源项目建设规划、内部供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
第三章区域能源“双控”目标及用能情况预测
第一节区域能源“双控”指标确定(区域所在区节能主管部门核定或下达,应包括该区域的能源消费强度和用能总量、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第二节区域能源使用情况(包括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能源品种消费情况,主要用能企业(至少需包含年耗能3000 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名单及
能耗情况等)
第三节区域用能情况预测(2020 年情况预测,以及中长期情况预测)
第四节区域在建或拟建重点项目情况(需明确投产时间和预计能源消费情况)
第四章区域能效指标
第一节区域主要行业经济(产值、工业增加值等)能效指标评价
第二节区域主要行业物理(工序、设备、产品、建筑面积、用能人员等)能效指标评价
第三节区域主要企业(既有、在建和拟建)能效(包括经济能效指标和物理能效指标)分析
第四节区域拟设立的能效指标限额值(针对今后新引入项目,可以是产值、工业增加值能效,或者行业能效标准,可参照《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 年版)》中产值能耗相应标准)
第五章区域用能管控
第一节区域内高耗能行业情况
第二节区域内节能管控行业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的项目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应包括高耗能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 吨以上的项目以及其他该区域不适宜建设的高耗能行业项目)
第三节区域内用能审批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能效准入审核制度、项目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流程、项目公示制度等)
第四节区域用能事中事后监管(应包括项目节能验收、事中事后监察检查、违法违规的惩罚措施等)
第五节区域内相关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建设内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及建设计划等)
第六章区域节能措施
第一节区域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包括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制度、能耗监测预警机制、奖惩机制等)
第二节区域节能技术推广制度(包括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新能源应用推广、节能奖励、能效领跑者等)
第三节公共区域和基础设施节能措施(包括区域集中供热供冷项目、区域内交通优化、废弃物循环利用、公共照明等)
第七章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结论
第二节建议
附件:
1、区域地理位置图、现状图、总平面图等
2、区域内节能管控行业负面清单信息表
3、区域内能效指标限额值
2)
区域概况
上年度区域主
区域表1
4、区域各行业经济能效指标汇总表
5、区域各行业物理能效(工序、设备、产
品)
指标汇总
表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表
区域摘要

区域名

区域建设(管理)

报告编制单

区域控制性详

规划性

区域建设需

区域现

区域产业规

主要能源指标

能源消费总量
单位GDP 能耗
工业增加值能

主要能源指标

能源消费总量
联系人/电

联系人/电

区域所

□新编

□修
编行政

□新

□改

□扩

位置、面积、基础设施、能源供应、现有产
业、经
济指标等)
(规划产业种类、目标、建设需求
等)
计量单位
万kWh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万

吨标准煤/万

计量单位
万kWh
吨标准煤
指标

指标





表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项目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
目能源利用效率):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真实有效。

2.本项目不属于区域能评确定的负面清单范围。

3.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且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4.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电耗、水耗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准入标准(没有准入标准的,执行限额标准或地方能效指南)。

5.本项目达产后总用能量控制在吨标准煤(等价值/当量值)以内。

6.本项目达产后主要能效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应不大于(计量单位)。

7.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

8.本项目新增变压器容量为,新增变压器型号为。

9.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10.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

企业(盖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区域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意见:
(签章)年月日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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