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21新版)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21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896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21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控股的输变电(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机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第五条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浙江省消防条例(2021修正)-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浙江省消防条例(2021修正)正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二、增加一款,作为第八条第二款:“省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全省统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将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可以结合行业管理实际,根据全省统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
”三、将第九条第一项修改为:“(一)确定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
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三)加强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推进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
2021年安全监理方案(范本) 2

安全监理方案欧阳光明(2021.03.07)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OO七年六月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的组成部分,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
二、安全监理目标依据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达成的安全目标制定。
通过控制施工方案,人、物、作业等环节,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全监理依据(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等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8、《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9、《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二)合同条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有关施工安全协议文件(三)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规范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6.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四)施工组织设计(五)其它相关资料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统筹配置安全监理人员)2、熟悉项目特征资料、项目建设条件、有关施工承包单位资料3、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规范标准4、分析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5、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单独编制)7、配备安全监理的检测工具和有关安全管理资料文本(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1、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协助其签订安全协议书;2、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新)

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项目监理部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一、工程概述 (2)(一)编制目的 (2)(二)编制依据 (2)(三)专业工程概况 (2)二、专业工程特点 (3)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 (4)四、监理工作流程 (4)五、监理工作要点 (4)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8)(一)监理工作方法 (8)(二)监理工作措施 (9)七、其他 (1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述(一)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2008(2013);2、《XX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3、《XX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6、施工单位报送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专业工程概况专业工程范围:一级管控:1.现浇水池水箱(如消防用水、生活用水、中水、雨水、污水、化粪池等)面积XX㎡;2.现浇结构空腔(如不上人或无开窗的阁楼层、汽车坡道起坡处四周封闭空间等)面积XX㎡;3.箱涵管井(如隔油池、窨井、存在内部作业的管道、涵洞管廊、电缆井、新旧管井交接处、成型后的雨污水井等)面积XX㎡;4.人防工程(如通风井、送风井、防爆井、集气室等)面积XX㎡。
二级管控:1.全敞口井道(如集水井、污废水收集井、地下室电梯井井坑等)2.狭小空间(如地下室剪力墙与基坑护壁间距少于800mm的空间、吊顶、有单独检修门的水表井或强电井、地下室下沉部位的抽水清淤等);3.成品设备(如屋顶水箱、烟道、风管等);4.市政附属管道(如施工中的市政雨污水管井、沟槽等);5.机电设备(水泵房、设备间、配电室等)。
浙江省消防条例(2021修正)

浙江省消防条例(2021修正)【发文字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5【实施日期】2021.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消防条例(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职责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宣传教育培训第五章消防组织和灭火救援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相关系统、行业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开发区(园区)设立的管理机构,依照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甘肃省消防条例(2021年)

甘肃省消防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甘肃省消防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消防条例》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消防条例(2010年5月27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消防组织第五章灭火救援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消防工作的发展需要增加投入,保障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予以协助。
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水上、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人和设备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通过制定、实施和监督使用电气设备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电气工程监理单位或专业人员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第六条监理单位或专业人员在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与项目经理、安全员、电气工程师等进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责任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委托电气工程监理单位或电气工程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
第九条电气工程监理单位或电气工程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安全监理细则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气工程监理单位或电气工程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巡查、随机抽查等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报告,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电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测和试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临时用电设备台账,记录每台设备的参数、购买日期和检验情况等信息。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临时用电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五条电气工程监理单位或电气工程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和电气工程监理单位或电气工程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供水管网工程(供水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供水管网工程(供水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管网工程(供水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2021年5月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表工程名称:***供水管网工程(供水改造工程)编号: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编制依据 (1)三、施工安全特点 (1)四、安全监理工作和控制要点 (1)(一)土石方工程 (1)(二)施工用电 (2)(三)设备及物资存放 (3)五、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4)(一)监理安全生产监理控制体系 (4)(二)安全生产监理措施 (4)(三)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5)(四)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6)六、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 (7)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供水管网工程(供水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
二、编制依据1、工程合同文件、监理规划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6、《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版三、施工安全特点1、工程施工管道安装较多且分散,2、作业面内存在较多复杂的地形。
四、安全监理工作和控制要点(一)土石方工程1、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理工作(1)承建单位在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安全和健康。
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
(2)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在对道路及山坡进行开挖时,若发现有有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向监理及业主单位反映情况并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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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51
2021版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1 页 2021版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一前言 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水平,以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工程生产施工、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第一总监办监理的合同段为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1、02两个合同段,其中01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2+115.000~K23+095.141,全长980.141m,包括一站两区间,即起点~王府井北站区间、王府井北站、王府井北站~王府井站区间,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集团;02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095.141~K23+374.4,全长279.259m,北起
说明: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 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2 页 王府井大街与东单三条交叉路口,向南下穿地铁一号线王府井站,止于东长安街与台基厂大街交叉口王~前区间暗挖盾构接收井,包括一座车站及区间暗挖段:王府井站(177m,PBA工法)、王~前暗挖区间不含盾构施工段(102.259m),施工单位为中铁隧道集团。 监理合同段 施工合同段 工程概况 工法 01 01 起点~王府井北站区间 暗挖法 王府井北站 暗挖法 王府井北站~王府井站区间 暗挖法 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3 页 02 王府井站 暗挖法 王府井站~前门站暗挖区间(含盾构井) 暗挖法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 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四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组织机构 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4 页 组长:李承国 副组长:吴雪芬、XXX\XXX 组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2、消防组的职责及其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消防队。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第一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第二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急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时应掌握的原则: l消防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l消防应急预案要有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施工时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等; 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5 页 l消防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l为了便于消防应急预案有效实施预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应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4、安全物资进场验证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消防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安全物资进行核查,核查其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等。 五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1.防火重点部位 A.仓库、变压器房、设备房; B.木材、氧气与乙炔瓶仓库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办公及生活区域; D.在发生火灾时,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2、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施等消防重点部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6 页 位进行巡查和安全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控制 按防火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木工间、仓库、氧气与乙炔瓶仓库、电工间等重点防火部位,高层脚手架上焊接等作业活动、氧气和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资的贮存、运输、标识、防护、配置的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每周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作区的施工前期围挡、场地、道路、消防设施准备,按规划堆放物料,有专人负责场地清理、道路维护保洁、设置安全标志,开展安全宣传,督促施工作业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7 页 人员做班后的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 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标准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具备卫生、安全、健康、文明的有关条件,杜绝火灾等恶劣事故发生。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1、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1)要求施工现场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要求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要求施工现场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要求施工现场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8 页 重点部位进行自查。 (8)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按规定对进出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严格盘问检查。 2.现场安全检查的类型及要求 (1)安全检查的类型主要包括: A、定期安全检查 a、每星期四由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成员由总监办安全工程师、驻地监理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针对发现问题、隐患向承包单位发整改通知,并抄送驻地监理,驻地监理督促整改; b、驻地负责人定期组织驻地监理和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作好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并将检查、复查情况报总监办。 B、经常性安全检查 a、总监办总监和安全工程师不定期到驻地办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9 页 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通知驻地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b、驻地安全监理员对所负责标段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c、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直接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查。 C、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总监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或责成施工单位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如:夏季防火;法定“五一”、“十一”“春节”重大节假日前等检查。 D、专项安全检查 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结合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施工部位、不同施工工艺和工程的重点、难点,组织施工单位或责成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驻地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防火防爆安全 | Fire And Explosion Safety 防火防爆
第 10 页 E、综合性安全检查 总监办组织对两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通知驻地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总监办备查。 F、配合本公司以及其他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A、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B、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C、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