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体系结构与内容

合集下载

第07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07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07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其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以下为第07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完整版介绍。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地位企业国有资产的法律地位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

我国创立了国有资产法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性质、范围和归属。

企业国有资产具有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经济自主权和自主创新权。

国家通过相关法律保障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益,促进国有企业和发展。

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保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是指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保护。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归国家所有。

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包括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

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是指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我国建立了以国资委为核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定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服务,推动国有企业的和发展。

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主要包括监督管理、监测评估、监察审计等方面。

四、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是指对不再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处理和利用。

国家建立了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律制度和程序,明确了处置方式、条件和程序等,防止滥用职权和资源浪费,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处置和有效利用。

企业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基础。

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企业国有资产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和服务,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如何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如何完善监管机制和加强监管能力等。

4 企业国有资产法

4 企业国有资产法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第六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范围
包括:①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②国有资产转让收入;③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④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资产一般可划分为三种,包括由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由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等组织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资源性国有资产。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原则
(1)按照国有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责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代表履行的原则,明确"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
4.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以股东权的行使方式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三、股东权的内容
主要包括:①公司股利的分配权;②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③股权的转让权;④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⑤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⑥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⑦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开请求权;⑧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权;⑨股东大会的提案权;⑩公司资料的查阅权;⑩股东诉权。
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考核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包括:①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②不得侵占、挪用企业资产;③不得超越职权或者违反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④不得有其他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2.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考核
(1)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是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两种具体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它对于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企业国有资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理解和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解释和实用指南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实际操作提供一些指导。

一、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目标企业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办、国家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企业所持有的资产。

其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保值增值、有效利用、科学经营和增加国家财富。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和方法1. 公平公正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严禁滥用职权、纵容腐败等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2. 集中统一原则:企业国有资产应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资产管理机关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3. 市场化运作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以市场化原则为导向,注重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

4. 监管协调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应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平稳运行。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准则和制度1. 资产评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公正、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

2. 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核查、监督和审计,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3. 资产增值制度: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式增加资产价值,提高企业竞争力。

4. 资产处置制度:对于存在严重亏损、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应及时采取合理处置措施,防止资产流失。

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问题与解决方案1. 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2. 加强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决策和监督能力。

3. 建立国有资产负债表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4. 推进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流转,提高配置效率和流动性。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是指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该法旨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以保值增值为目标,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运营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的价值。

2. 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企业享有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但不得侵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3.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独立性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

4.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公开透明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 国有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权。

2. 国有资产监督: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和增值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滥用。

3. 国有资产经营: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4. 国有资产处置:对再也不需要或者无效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

5.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对国有资产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1. 国务院:负责制定和颁布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领导和管理国有资产。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包括资产评估、监督、经营和处置等职责。

3. 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主体,负责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经营管理。

4.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权。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责任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2.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3.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是我国企业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主要规定了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监督、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资产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一些国有企业由于资产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流失、浪费、闲置等问题频发。

因此,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公开、公正、公平、有效、安全等要求。

这些原则为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2.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规定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包括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部门等。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管理、监督、评估和审计,确保国有企业的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

3.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规定了相关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国家和有关部门可以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4.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报告和公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资产管理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资产管理情况。

这些报告和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便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

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的意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它有助于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浪费、闲置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益。

另一方面,它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提高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

它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国有资产的归属、有效保护国有资产、规范企业的运作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该法律中,国有资产是指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以及国家持有的股权、无形资产等。

这些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不是任何一个个人或组织的所有。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国有资产的评估、转让、处置等具体事项,为国有资产的合理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该法律还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法定职责、合法权益和运营机制等具体内容。

国有企业应当遵循企业经营管理的规律,促进企业的效益增长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对于相关领域从业人员或者相关人员来说,需要了解并遵循该法律的规定,不仅能够满足国家法律的要求,还能够促进自身的事业发展。

为此,相关人员需要不断学习、熟悉和运用该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为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出台的一项法律。

该法对国有资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

一、国有资产归属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首先明确了国有资产的归属问题。

按照该法,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是国家的重要财富。

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同时保障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权,在保护全民利益的前提下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企业国有资产法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检查和评估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等。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明确,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制度、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的检查;对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检查等。

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原则。

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保护和规范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权。

对于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合理流转和价值实现。

结语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设,有利于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优秀文档

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优秀文档

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优秀文档《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一部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

该法的出台对于保护和发展国有资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本文将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重要内容和特点,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该法律的内涵和作用。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背景和意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境。

该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增值增效。

这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1. 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与分类《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即以国家名义出资或者控股的企业所持有的资产。

根据资产形态和使用方式的不同,企业国有资产被划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两大类别。

2. 国有资产的产权保护《企业国有资产法》强调了对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有资产产权。

同时,法律对于国有资产的征收、征用和财产转移等行为也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3.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职责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职责,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包括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配、国有资产经营者的选聘与考核等。

同时,该法也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权力和义务,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营。

4. 国有资产的流转与监管为了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流转,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的处置和转让程序,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同时,该法加强了对国有资产流转过程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流转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防范和解决资产流转中的风险和问题。

5. 国有资产的绩效评价和监督该法规定了对国有资产绩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强化了国有资产的经营者责任和绩效考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企业国有资产法概述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背景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主要有:(一)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二)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坚持改革方向,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迫切需要。

(三)贯彻执行物权法,要求我们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

(四)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的宪法精神的必然要求。

(五)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第二节国有企业立法的历史沿革(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列(三)公司法(四)企业国有资产法(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第三节、颁布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意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施行,对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确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和总体思路。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确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职责(四)《企业国有资产法》界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五)《企业国有资产法》严格了国有资产的监督第四节、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作用(一)明确国资委的出资人地位。

(二)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三)规定国企职工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四)对国企高管的高薪问题未作具体规定第五节、我国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之演变国有资产监管经历了20多年的探索,大致分成以下二个阶段:(一)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探索阶段1988-2002年,中央和地方分别寻找国有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出现了较典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1、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

2、一体两翼模式。

3、“五龙治水”模式。

通过多种模式探索,2002年国务院决定重建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国有资产监管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长期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等一系列重大原则。

这一举措促进国有资产监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至此,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2009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必将推动我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向更新的目标迈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客观上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适应市场经济为目标,政府不再单纯以行政命令干预企业的经营,而国有企业出于自身利益出发对于新制度的需要,成为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变迁的主要动力。

第六节、企业国有资产的立法精神和立法重点(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精神企业国有资产法总的立法精神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宪法,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重点在企业国有资产法总的立法精神指导下,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重点有四:1、维护国有资产权益;2、保障国有资产安全;3、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上述规定,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又与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相互衔接,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第二章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体系结构及其容第一节、企业国有企业法的体系结构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号,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资产法》共9章,77条,分别是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该法从1993年酝酿着手起草,风雨兼程走过了15个春秋,历尽艰险,终成正果。

被誉为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一部法律!第二节、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围(一)国有资产的概念及种类国有资产,是指全民所有亦即国家所有的财产,具体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形成的,或者接受的馈赠转成的、或者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国有资产分为三类:即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资源性国有资产。

1、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和权益。

经营性国有资产从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有:第一、金融性资产和非金融性资产。

第二、“三产”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主要功能是盈利性,一般要求其保值增值。

国家向企业出资后,只能以出资人而非所有人的身份对其出资企业进行监管,不能直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处分。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占有、使用并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通常包括:第一,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第二,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第三,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第四,接受捐赠转成的国有资产;第五,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行业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3、资源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具有开发价值的国有资源。

资源性国有资产主要包括:第一,矿藏;第二,水流;第三、海域;第四,土地;第五,森林;第六,山岭;第七,草原;第八,荒地;第九,滩涂;第十,野生动物资源;第十一,野生植物资源;第十二,国有人工资源;第十三,国家分配的其他资源。

(二)企业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亦即前述经营性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由此可知,企业国有资产,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目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企业国有资产又被称为所有者权益,具体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由有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

所有者权益主要有如下容构成:第一,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即所有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第二、依法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收益和损失;第三、留存收益。

是指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主要包括累计计提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围。

企业国有资产法只适用于经营性国有企业资产,不适用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

第三节、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目的企业国有资产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三:(一)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是企业国有资产立法的首要立法目的。

(二)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

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根本目的。

(三)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的终极价值目标。

前述加强国有资产保护,保障国有资产权益,巩固和发展国家有经济,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性作用,都是实现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这一目标的手段和途径。

第四节、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及其行使(一)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条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及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国资法的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宪法。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制度,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法秉承宪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模式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

1、国有资产所有权需要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代为行使。

2、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3、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主要方式。

4、履行出资人职责分级代表制。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五节、国家出资企业的围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这是根据国家出资方式不同以及国有资本所占企业全部财产比重的大小来界定的。

国家出资的企业主要有如下四种:(一)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设立的,企业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单独出资商品经济组织。

(二)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国家出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多数而使国有出资人成为控股股东的公司。

(四)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公司股份中包含国有股,但国有股未达到控股地位的公司,此处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应遵循的原则(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设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特设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所谓特设计机构通常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亦即国资委;所谓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指根据需要,授权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对某些行业、领域中的国有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国资委的定位1、国资委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2、国资委不同于政府行政机构。

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不属于政府行政机构,不纳入政府行政序列。

国资委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专门承担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责。

3、国资委不同于一般企业单位。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商品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举办或者由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