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职责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7•【字号】新政办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2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7日新宾满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农村地区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特别是“9?04”黑龙江七台河、“9?05”安徽安庆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查找弱项短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全力确保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确保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通过建立宣传教育、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监督问责“四个体系”,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地区“主战场”,重点预防秋收农忙时节,因用工量增加、农民集中出行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高发的问题。
同时,全面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违法载人等问题。
并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固化机制,待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转为常态化推进。
新时代 “一村一交通辅警”工作推进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自去年省委专项巡视以来,县委县政府明确将“一村一交通辅警”建设工程纳入“三年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作为今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也被列入县委专项督查。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 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镇 (区、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力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一)启动招录工作
.明确时间节点。根据8月份政府常务会相关要求,县公安局、各镇(区、街道)从现在起立即启动一村一交通 辅警招录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各镇(区、街道)及时通过网上渠道向社会发布招录信息,按照《市公安机关警务 辅助人员招录实施办法》,严格招聘程序,做好招录工作。各镇(区、街道)要参照当地辅警同等待遇落实好招录辅 警相关的人员工资、福利津贴以及服装采购等资金保障,其中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补贴,不足部分由各镇( 区、街道)补齐。各地要按照计划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并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招录条件详见附件1、2)
(二)规范运行模式
.明确职责任务。驻村交通辅警主要职责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社会治理网格中心、基层执法服务窗口单 位、行政村警务室、村委会等场所,与劝导员、网格员、护路员、农机协理员、保险营销员协同开展农村地区机动 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排查登记、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一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搜 集逃逸交通事故信息等交管基础工作,以及对轻微交通事故进行调解,为群众代办部分车驾管业务等交管服务。充 分运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APP,推动建立数据采集、隐患上报、精准指导、工作考核、宣传教育一体化运行 机制。(详见附件3)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

Honor depends on us to fight for with action.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责任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方案,明确责任,对国家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方案和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部署,指导、协调、督促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二)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相关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实行责任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配备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

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一、公路规划农村公路管理站首先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规划是公路建设的基础,包括进一步明确公路的发展方向、提高农村公路网络的完善程度、合理规划路线及布局、编制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等。
通过科学规划,使农村公路发展更加有序、高效。
二、公路建设公路建设是农村公路管理站的主要职责之一、管理站负责组织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安排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公路建设工作。
同时,还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确保公路建设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三、公路维护农村公路的日常维护也是管理站的重要职责。
管理站要定期巡查公路,发现道路损坏、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隐患时,及时组织修复。
当发生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时,管理站还需要组织应急抢修工作。
另外,管理站还要负责公路的清理、保洁、排水等工作,保持公路的通行状态和交通安全。
四、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站还要负责公路的管理工作,包括交通安全管理、车辆通行管理、收费站管理等。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站要及时处罚和取证,以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对于车辆通行管理,管理站要建立相关的车辆通行管理制度,确保道路资源的公平合理利用。
另外,管理站还要负责收费站的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公平和便捷。
五、公路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农村公路管理站还要负责推进公路信息化建设工作。
通过建立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公路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提高公路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同时,还要加强对公路设施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的故障和损坏。
综上所述,农村公路管理站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涵盖了公路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各个方面。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及时维护和优化管理,才能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筑府办函〔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43号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结合贵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包括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
第四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行业、本系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因履行职责义务或履行职责义务不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政府职责第五条市政府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将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年度考核。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精选6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十八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XX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镇政府分管领导李前锦任主任,派出所教导员杨强任副主任,田明贵、肖刚为专职负责人,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协管员。
XX 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分析各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整改,建立交通事故预防的长效机制,尽力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的“盲区”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认真分析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该村所辖路段的交通管理,各村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危险路段及时养护,维修的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做好所辖路段的清障工作,坚决杜绝在路面堆放杂物、晾晒农作物等有障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各村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要高度负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因不负责给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后果,镇要逐级追究责任。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对学校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__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逐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第一组长:___(党委书记)组长:___(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___(副镇长、分管交通)___(副书记、联系绮陌村)___(人大主席、联系打麻厂村)___(副镇长)___(镇武装部部长)__(镇财政分局局长) ___(镇派出所所长) ___(党政办主任)__(镇道路交通协管中队队长)___(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村建站站长) __(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___(镇国土所所长) ___(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__(安监站站长) ___(镇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由_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___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同时各村要成立相应2021年春节期间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联系领导任组长、包村干部、村“两委”组成人员为成员负责抓好春节期间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
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2021年1月1 日~3 月31 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组织发动与宣传工作。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毕府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2日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第三章部门职能职责第四章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第五章督导检查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和防范义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应当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应当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和本行业、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特制定浪洞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我镇现已设有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和交通管理员1人、各行政村均设有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已在基层农村道路上全面铺开并投入运行。
同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争取在2021年底前,把“两站两员”的建设和运转作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要务来抓,并解决村级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实际工作待遇和报酬。
二、组织机构成立浪洞镇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交通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公安、农业服务中心(农机)、交管站、安监站、各延伸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两委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在交管站,交管站站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实施内容(-)机构设置其人民政府已设立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机构性质为乡镇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设站长1名,管理员1名;各行政村村委会设立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每个村配置交通安全劝导员1人,人员由村居两委负责管理。
(-)建设标准L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有固定办公地点, 站内墙体上要有站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人员信息公开、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还要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有固定电话并安排有人值守。
2.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要设在村委会办公室,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有固定的值守备勤用房和明显标识,配备有劝导拦停装置、设备。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行政村村委会落实。
3.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和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均要有完善的工作台账,包括值班安排表、工作任务、日常工作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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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站工作职责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三、与辖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分析本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五、指导各村交管室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纸质和电子台账,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七、建立交管员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指导交管员、协管员和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收集交通违法证据,及时向公
安交警部门报告。
八、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
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十、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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