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后附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和休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考勤和休假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要求员工认真遵守本制度规定,按规定出勤工作,不擅自缺勤或迟到早退。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公司统一规定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30-9:00,下班打卡时间为下午17:30-18:00;(二)上班前15分钟内打卡属于正常出勤,超过15分钟打卡算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打卡算旷工;(三)下班后15分钟内打卡属于正常下班,超过15分钟打卡算早退;(四)外勤人员需在外勤期间按规定打卡,不得擅自不打卡或迟到早退。
第六条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缺勤、早退或迟到,否则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员工需要补签卡的,需在当天口头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补签卡。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九条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法定假日假期、探亲假和病假等休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假期,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假天数;(二)法定假日假期: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日假期,具体安排由公司公布;(三)探亲假:员工如有需要探亲事宜,可向公司申请探亲假,具体天数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给予;(四)病假:员工如因病需要请假,需提供病假证明,具体天数由公司根据医生说明批准。
第十条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法定假日假期、探亲假和病假等休假制度,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
第十一条公司保障员工的休假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合法休假。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照休假计划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休假期间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员工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违反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工资、停止升职等处罚措施。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员工正常出勤和休假的权益,同时有效管理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要求,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员工将依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每位员工应使用电子考勤卡或指纹识别等方式打卡,准确记录出勤时间。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下班时间下班。
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均视为一次缺勤,两次缺勤合计超过2小时将扣除当天出勤时间。
第七条员工应注意签到、签退的时间以及动作要准确。
签到时间为上班时刻的开始时间,签退时间为下班时刻的结束时间。
第八条部门主管对于迟到、早退和缺勤情况,应及时记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员工利用考勤系统的漏洞或故意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十条员工享有合理的休假权益,包括年假、调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事假、丧假等。
第十一条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休假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告知员工。
第十三条调休假由员工自行安排,并提前2天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调休假需获得上级主管的批准。
第十四条重大节假日、公司安排的集体休假期间,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参加集体休假。
第十五条员工在休假期间不能随意变更休假计划,变更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六条出现临时特殊情况导致无法休假的,员工应及时报备并与上级主管商议解决方法。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纪律处分制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八条员工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
第十九条纪律处分的程序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保障员工的申诉权。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和假期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考勤管理
2.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2 员工考勤采用电子打卡系统,员工每天上下班需按时打卡。
2.3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需提前向直属领导请假,并在事后补签考勤记录。
2.4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三、假期管理
3.1 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假期:
年休假: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时,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需提前向直属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
3.2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直属领导批准后交至人事部门备案。
3.3 假期期间,员工需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公司联系。
3.4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人事部门销假,并补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违规处理
4.1 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4.2 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
5.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5.2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管理员工出勤和休息时间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希望你喜欢。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篇1)行政部对于不同的部门及级别,会对假期进行一个常规的休假管理,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
一、考勤办法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方式2.打卡范围: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写内容:在规定打卡时间里,因公外出或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在通知主管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卡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4.公司将设立考勤员岗位,考勤员职责范围:①将当月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并与员工考勤卡查实。
②查实后,汇总填写《月度考勤报表》上交主管负责人。
③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审核。
④考勤员:葛美云二、作息时间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会计部除外)。
每天工作时间8-9小时,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中餐及午休时间。
2.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会计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两班员工分休制。
三、节假日安排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五天2.节假日具体安排办法按照两班员工分休制根据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1.一个月内允许请假2次,累计2小时。
2.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一小时以内(含)的,视作事假,不超过一小时(含)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者不足两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3.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不超过四小时(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事假,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工资额=(岗位工资/26)×事假天数②当月事假两天以上的(含),加扣发奖金=(当月奖金/26)×(事假天数-1)5.员工旷工,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旷工天数×2②当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6.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连续旷工一周或一年累计旷工两周的,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记录1.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2. 员工应按时打卡,未打卡视为缺勤。
3. 员工请假、加班、出差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五条考勤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六条迟到与早退1. 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 员工应按时下班,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第七条缺勤1. 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上班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八条法定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调休。
第九条年假1.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假;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带薪年假。
2. 员工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年假,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十条病假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事假1. 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事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考勤种类员工考勤分为正常考勤、迟到考勤、早退考勤、事假考勤、病假考勤、年假考勤等。
2.考勤时间办公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12:00至下午1:00为午休时间。
员工应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达公司。
3.考勤规定(1)正常考勤:在考勤时间内到达公司并按时离开,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
(2)迟到考勤:指员工未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达公司,逾时不超过30分钟。
(3)早退考勤:指员工提前离开公司,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事假考勤: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时,需要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获领导批准。
(5)病假考勤: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并由上级领导审批。
(6)年假考勤:员工经过一年工作后,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年假,需提前向领导提交申请并获批准。
4.考勤记录公司将设置一套考勤系统,员工需使用独有的考勤卡或指纹等设备进行打卡记录。
每日考勤记录将由考勤管理员进行统计和管理。
5.考勤处罚(1)迟到3次以上或早退3次以上者,将扣除相应薪资的1小时;(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除相应薪资的2小时;(3)未经批准的请假者,扣除相应薪资;(4)恶意迟到、早退或请假、旷工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二、休假管理1.年假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将获得一定天数的年假。
年假的具体天数由员工工作满年限决定。
员工需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门领导提交年假申请,并获得确认后方可休假。
2.事假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时,需提前提交事假申请并获得领导批准。
事假的天数应在合理范围内,过度请假将影响员工绩效。
事假期间工资将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相应扣除。
3.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
病假期间员工将获得基本工资。
4.婚假、产假和丧假婚假、产假和丧假需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交假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节假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可享受节假日休息,这些休息时间不计入休假和加班。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篇: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XX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合法的休假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员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指本公司在岗职工、聘用工和在岗聘用工。
第二章考勤第三条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标准如下:(一)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员工,其每周工作时数为40小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本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因通信生产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其每月的工作时数为167小时。
(三)营销、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一)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考核不低于20元;当月累计5次及以上,停发生产奖金。
从第6 次开始迟到、早退的累计时间,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调休换班、迟到或早退4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考核。
第五条员工有旷工行为的,停发旷工期间工资和当月生产奖金;3天及以上,停发当月工资和生产奖金,并按局奖惩条例给予处分。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严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时、如实做好考勤登记,当月考勤汇总经职工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七条考勤报表和台帐是员工基础管理的重要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各单位负责人为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考勤汇总表须在次月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局人事教育部,以备检查。
第三章请假第九条员工休假必须事先请假并经批准。
除因急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员工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请假之外,均应亲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自行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第十条员工请假,部门助理及以下员工由部门领导批准;部门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员工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2. 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
2.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效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下班,应向上级主管申请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包括刷脸、刷卡、输入工号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需确保考勤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30至13:00。
(3)迟到、早退的界定:超过规定签到时间30分钟内视为迟到,提前30分钟内离开视为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
(2)外出归来后,需及时向主管报告外出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天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2)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3次,将按未签到处理,扣除相应工资。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管理及考勤数据的汇总、分析。
(2)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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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酒店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为强化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正确考核员工出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酒店集团及本酒店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其履行劳动合同和对其进行考核、计薪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员工应自觉增强考勤意识,遵守考勤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3.内容:3.1考勤职责3.1.1各部门负责人职责:3.1.1.1部门总监/经理是所在部门执行考勤制度的负责人,对其所在部门的考勤负全面责任。
3.1.1.2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模范执行考勤制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按规定处理有关问题。
3.1.1.3重视考勤工作,加强考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在单位的考勤工作进行检查,表扬鼓励先进,批评教育后进,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1.1.4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员工的请假事宜。
3.1.2部门考勤员职责:3.1.2.1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登记和录入工作;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工作,并严守考勤信息。
考勤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理考勤工作。
3.1.2.2考勤员及时准确地履行考勤职责后可按酒店有关规定享受考勤员津贴。
3.1.2.3考勤员职责请详见《考勤员岗位职责》。
3.2考勤规定3.2.1工作时间:3.2.1.1考勤时间:每年的12月21日至次年的12月20日为一个考勤年度。
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20日为一个考勤月。
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变更的,按酒店届时发布的通知办理。
3.2.1.2根据运营需要,员工的工作时间(班次)及休息日,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安排,员工应遵照执行。
更改/调整工作时间,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3.2.1.3员工的工作时间由其所在岗位执行的工时制度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以所排班次的工作时间为准。
3.2.1.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临时有事外出,应事先征得部门主管、经理或总监的批准。
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
擅自离岗或私下调班,按旷工处理。
3.2.1.5员工外出培训或工作按每日8小时正常出勤计算。
3.2.1.6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带薪年休假、企业福利性休假和公假外,员工因其它原因连续或累计28日以上离岗或不能提供劳动的,酒店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安排替补人员或适当调整岗位分工。
因此,当员工返回酒店时,酒店可能需要视情况对其重新安排和分配工作岗位。
3.2.2考勤记录:3.2.2.1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酒店北门员工通道口刷卡签到/签退,并在部门签到本上签名,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如实记录上班及下班时间。
上、下班不进行刷卡记勤或不在签到本上签名记时的,将被视为旷工。
管理人员经批准可免去刷卡记勤和签到。
3.2.2.2让他人代刷卡及签名或代替他人刷卡及签名,是严重违纪行为。
将按《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2.3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3.2.3.1凡在规定的到岗时间,没有到考勤机扫描和部门处签到的按迟到计算;凡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已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到考勤机刷卡以及未经请假的按早退计算。
3.2.3.2漏打卡:忘记刷卡记勤的员工,一律按照迟到、早退或缺勤处理(因公事出外勤的除外)。
3.2.3.3员工当班或参加培训时无酒店认可的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将按《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2.3.4对未遵守考勤制度规定的员工,每月月末进行公示。
3.2.4旷工:3.2.4.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的时间超过30分钟,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30分钟之内视为迟到,而30分钟之外视为旷工;●在工作时间(班次)内无酒店认可的正当理由未到岗工作;●未按酒店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休假;●员工请假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已提出辞职,但未履行满30日通知期或尚未经酒店书面批准就擅离职守。
3.2.4.2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
除按《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将按旷工的时间(旷工不足1日的按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计算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3.2.4.3旷工连续3日或1年内累计5日者,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3.2.4.4因旷工行为给酒店造成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3.2.5加班、加点:3.2.5.1加班、加点安排●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
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应给予积极配合,服从安排。
●员工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员工无权自行决定加班、加点, 未经酒店允许、私自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加点。
●部门安排员工加班、加点,部门经理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所在大部总监批准。
所有加班记录由所在部门经理输入考勤系统。
●申报加班工资时,应填报《加班费审批表》并附上已批准的《加班申请表》。
●安排员工补休时,应填报《休假申请表》。
3.2.5.2加班工资与补休●在日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班工资。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综合计算周期为1年,除法定节假日享受加班工资外,全年合计超出标准工时的部分支付加班工资。
●在休息日工作的,应优先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
已享受补休的不再享受加班工资。
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
●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
若法定节假日适逢员工休息日,则应另行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
3.3休假管理3.3.1请假、批假、补假、续假:3.3.1.1员工休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规定,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申请休假,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填报《休假申请表》。
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适当时间休假。
酒店有权批准或否决员工提出的休假申请。
●员工提出3天以上的休假申请,部门必须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
●员工《休假申请表》经部门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部分休假应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婚假需提供结婚证明,丧假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等。
3.3.1.2批假权限因事出突然,不能在离岗休假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获得口头批准,并在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履行补假手续–补填《休假申请表》,经部门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否则,以旷工论处。
3.3.1.4续假员工请休各种假,一般不续假。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在假满前向准假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
如未接到批准续假的批复,应按原定时间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3.3.2事假:3.3.2.1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休假申请表》,呈报主管上级(部门经理或大部总监)。
主管上级(部门经理或大部总监)根据酒店经营情况,考虑是否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请事假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2.2半年内休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凡事先不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按旷工处理。
3.3.2.3员工被暂时停职进行违纪调查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以视同事假处理。
3.3.3病假:3.3.3.1员工申请可预知病假(门诊、择期手术等)必须履行完请假手续方可休假。
3.3.3.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应由本人最迟在班前1小时向本部门经理口头请假。
如因病情紧急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可在上班前1小时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通知本部门经理。
但都须于病假开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将视为旷工。
3.3.3.3除急诊外,员工应在医保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就医。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病休证明是申请病假的依据,但不具有批准的效力。
员工仍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即将门、急诊休假证明连同病历及处方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交酒店卫生部经理核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3.4因急诊在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就医的,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就医。
因急诊由非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病休证明的,批假不得超过2日。
3.3.3.5非医保定点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酒店不予认可。
伪造病假证明,将按《员工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3.3.6员工1年内累计休病假15个工作日以内的(含15日),属短期病假;1年内累计休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属长期病假。
3.3.3.7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
医疗期时限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3.3.3.8员工医疗期满后,如不能从事酒店安排的工作,酒店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3.3.9凡连续休病假15日以上或工伤停工留薪期者,需持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并经酒店卫生部核准后方可返回酒店工作。
3.3.3.10外出培训或工作的员工,须到培训或工作所在地酒店的医务室或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回到本酒店后要及时补填《休假申请表》并出示诊断证明,交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3.4法定节假日: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其中:新年,放假1天(公历1月1日);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公历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3.3.5公假:3.3.5.1员工的学龄前子女打预防针或卫生部统一规定的体检,持街道或有关的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每次可享受半天公假。
全年累积不超过3次。
3.3.5.2员工子女所在学校或幼儿园召开家长会,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每次可享受半天公假。
全年累积不超过2次。
3.3.5.3公假适逢休息日的不予另行补假。
因故未休的公假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任何补偿。
3.3.5.4其它公假按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行政公告执行。
3.3.6婚假:3.3.6.1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可于工作满半年后享受婚假。
3.3.6.2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员工初婚,可另增加7天的晚婚奖励假(再婚员工除外)。
3.3.6.3婚假申请婚假及晚婚奖励假应提前15日填写《休假申请表》,后附结婚证复印件,部门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6.4婚假及晚婚奖励假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期使用,逾期作废。
3.3.6.5若员工离职时仍未申请休婚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不享受任何补偿。
3.3.7丧假:3.3.7.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或子女)去世,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丧假。
3.3.7.2员工请丧假,应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由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或大部总监)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