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填写说明
济南市居民医保学校端申报流程与及软件使用说明

济南市居民医保学校端申报流程与及软件使用说明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本单位所在区医保办登记后,取得“济南城镇居民基层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本软件只适用于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用于人员的大量增加申报。
双击“济南城镇居民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建议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不改变目录等,安装到计算机。
完成后首次登陆,在桌面上点击以下图标:会出现以下界面:操作员口令默认为“888888”,可以进入后修改。
各单位首次使用本软件时,需要注册一次,界面如下:必须注意:这里的机构编号应当填写在区医保办登记时得到的10位编号,格式为“370100****”。
请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严格按照申报时填写的信息录入,一旦录入错误,会导致无法成功申报。
若在此处填写有误,需要将本软件通过“开始”-“所有程序”-“济南市城镇居民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卸载济南市城镇居民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完全卸载后,重新再安装本软件进行注册。
下面以“济南市趵突泉路小学”为例。
点击“注册”成功后正式进入本软件。
四中机构编号:3701001460 机构名称:济南市历城第四中学本软件共分9大模块,每个模块的功能请看界面上对应的注释。
建议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申报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将本软件下发到每个班主任老师手中,由班主任老师通过第一个模块“人员管理”单个录入本班的所有学生儿童。
(可以进行除“身份证号码”以外所有个人信息的修改)2、班主任老师录入完成后,通过第二个模块“查询参保人员”,将本班所有学生儿童数据以Excel表格文件(*.xls)导出。
报到本校的教务处进行汇总。
3、各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汇总各班上报的Excel表格文件(*.xls),通过第三个模块“批量增加参保人员”,利用其中的“数据导入”功能导入各班上报的Excel表格文件(*.xls)后,点击“保存”。
4、汇总完成后,各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复查。
对于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的学生儿童,由于身份证号码是申报时的人员唯一标示,本软件设定为不能进行修改,只能通过第四个模块“批量删除参保人员”,进行批量或单个人员的全部信息删除,然后重新录入。
济南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介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9%
2%
工伤保险
差别费率, 基准费率 0.2%-1.9% 1%
--
失业保险
0.5%
生育保险
1%
--
各种险种启动时间
险种 职工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启动时间 1986年10月 1986年10月 1998年1月 2000年12月 2002年12月
一、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十)暂停社会保险费申报及恢复
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所需材料: ——在职职工劳动合同; ——《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审核表》; ——《缴费单位增员表》; ——单位公章
三、社会保险费补缴
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5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35号主席令) 《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 《关于贯彻实施鲁人社发[2015]29号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济人 社发[2015]86号))
2016年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济人社发【2016】77号文件,2015年我市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82元,我市2016年缴费年 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 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五)所需材料
1.增员:•缴费单位增员表‣;•劳动合同‣等材料; 2.减员:•缴费单位减员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 明书‣等材料; 3.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的,以上材料由参 保单位留存备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信息采集人:(签章)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签章)填写说明:一、本表用碳素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误。
二、户籍具体地址、家庭住址应填写到街道、社区、楼号、单元号、房间号,暂住地址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暂住证的登记地址。
三、人员类别,共分为三类,参保人对应类别在所属情况□上划“√”:(一)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填写第1项;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就学且已取得学籍的入托儿童和在校学生,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可在完成城镇居民户籍登记后至下一个缴费期前的时间段内随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老年居民, 填写第2项;(三)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无职业、无收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填写第3项;(四)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在第1-3项对应类别所属情况□上划“√”;每项中具备多种情况可复选;(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载明的重度相应等级居民,在第1-3项对应类别所属情况□上划“√”;每项中具备多种情况可复选。
四、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应提供与自身人员类别相关的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暂住证(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无业证明等证明材料。
五、照片为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1张。
六、参保人的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参保当年的12月31日,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最新济南单位社保缴费流程

最新济南单位社保缴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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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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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最早记载如有涂改或未明确到月份的不予认可。最早记载注明“古历”出生年月
日的,一律换算成“公历”年月日,未注明“古历”
或只有“古历”出生年月的不能换算。
八、参加工作时间
缴费单位应根据档案中的原始资料如实填写参保人的参加工作时间。
原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
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通知》 (劳办险字[ 1992]15 号)文件规定: “参加工作时间是指
第九讲 <二> 《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填写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基础信息整理工作, 使参保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 《济南市缴费人员基
本信息填报表》 ,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效率,现对《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
中各项目的填写进行逐项说明。
一、姓名
要求如实填写参保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二、公民身份证号码
实际缴费时间填写。
2、2010 年 1 月 1 日前由省外转入我市或 2010 年 10 月 1 日前由省内其他地市转入我市企业
缴费的职工,当地早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建立个人帐户的,以 1996 年 1 月 1 日填写;当地晚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建立个人帐户的,以当地建立个人帐户的时间填写。
龄不作视同缴费年限对待。
已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
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
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7]28
号)
8、乡村医生工龄的认定
原乡村医生被招收、 顶替、 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后,
。
3、在原劳动部门办理了农民合同制招工手续的职工,选择“农民合同制”
济南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HR必备五险一金办事宝典】

济南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1、1寸免冠彩照8张;2、身份证复印件4张。
调入/续保:1、养老本原件;2、当年缴费凭证;3、医疗社会保障号。
1停缴1、正常减员,需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调动证明材料;2、退休减员,需携带:《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核定表》;3、在职职工死亡减员,需携带:《死亡证明》。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只补缴养老、医疗,之前有生育才能补生育。
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所需资料:1、企业补费申请;2、劳动合同。
2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1、身份证复印件;2、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调入转移手续。
停缴1、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可以补缴3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1、劳动合同;32、身份证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三联4、“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报销流程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10个工作日内。
4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社区管理准入证明》;3、《济南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基本情况核定表》;4、《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
办理流程各参保单位在本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在办理完减员及结清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养老处(退管科)进行缴费人员退休基本信息维护、录入工作,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续。
二、医疗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住院:(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5(2)出差、探亲等人员在外地(不含境外)因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在入院期间内已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病种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3)常驻外地的在职参保人员或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离开本市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手续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4)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定期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定期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人社办字[2012]19号【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5.24【实施日期】2012.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定期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办字〔2012〕1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办、人才服务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查统计工作,是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4号)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查报表制度,现就定期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全市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私营性质的服务企业。
二、统计内容(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见附件第一表);(二)人力资源服务业基本情况(见附件第二表)。
三、填报时间(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半年填报一次,每年的1月25日和7月25日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每半年填报一次,每年的1月25日和7月25日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部报市人才服务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个季度的统计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汇总后,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个季度的统计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济南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升级变换部分

济南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升级变换部分)一、在职增员功能位置: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申报—>增员申报,如图所示:功能说明:适用于单位新增人员操作步骤:1.点击“增员申报”功能后,点击“新增一行”。
如图所示:2.录入需要增员人员的基本信息,如果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提交即可。
(其中红色*项目是必填项,录入“身份证号码”后,需点击后面“放大镜”按钮出现人员信息后,点击“选择”按钮,才可继续操作)。
如新增职工属于我省户籍的,选择本地居民户口;如职工属于外省户籍的,应选择外地居民户口。
若港澳台人员有8100、8200、8300开头的居住证的,选择港澳台人员。
因我省已实现全省统筹省内流动不需转移,但跨省流动仍需转移,因此增员时需选择户口性质。
户口所在地要详细录入。
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收入如实填写。
如图所示:3.单位进行增员操作时,录入职工信息保存后,显示上传材料页面后,单位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核对提交页面。
与增员相关劳动合同、增员表等材料单位留存备查。
4.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
特别说明:1.若单位在新增员时,输入完身份证号码,点击后面放大镜按钮后,提示“未查询到身份证号码为【】的数据,请检查”,是因个人首次参保,直接手工录入下面信息即可。
2.批量增员功能和单个增员功能合二为一了,单位新增较多人员时,批量增员不再单独设置功能按钮,在“增员申报—导入报盘”中进行操作,单位可下载报盘,填写后导入报盘进行增员。
如图所示:2.1点击“导入报盘”,点击“下载报盘”,报盘下载后进行报盘信息填写(1、若不知晓报盘如何填写,可参照里面“示例”查看。
2、红色为必录项,部分项目应根据示例录入相应的代码值,不是直接录汉字。
如图所示:2.2报盘填写完毕后,点击“导入报盘”按钮,导入报盘文件(报盘文件格式必须是.xls格式)。
如图所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即可。
二、在职减员功能位置: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申报—>减员申报,如图所示:功能说明:适用于单位职工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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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二> 《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填写说明为进一步做好基础信息整理工作,使参保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效率,现对《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中各项目的填写进行逐项说明。
一、姓名要求如实填写参保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二、公民身份证号码要求如实填写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18位号码。
三、曾用名参保人有曾用名的,依据户口簿的“曾用名”栏填写,并提供户口薄相关复印件或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四、性别依据职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
注意事项:以上四项中,如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信息与身份证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相关信息。
五、户籍所在地依据参保人户口簿上的“住址”栏填写。
六、原用工形式本项目为五选一的必选项,要求缴费单位认真审核整理职工档案后选择填写。
1、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工身份的职工和军队转业干部选择“固定”(1995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前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选择“固定”)。
2、在原劳动部门办理了城镇合同制招工手续的职工,选择“城镇合同制”。
3、在原劳动部门办理了农民合同制招工手续的职工,选择“农民合同制”。
4、对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参保人,选择“其他”。
七、档案最早记载出生时间参保单位应依据档案中最早记载职工出生时间的原始材料填写。
政策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1999]32号)、《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原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劳社险字[1999]19号)等文件。
即:“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最早记载如有涂改或未明确到月份的不予认可。
最早记载注明“古历”出生年月日的,一律换算成“公历”年月日,未注明“古历”或只有“古历”出生年月的不能换算。
八、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单位应根据档案中的原始资料如实填写参保人的参加工作时间。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通知》(劳办险字[1992]15号)文件规定:“参加工作时间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或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1、对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按原劳动部门办理正常招工手续的时间填写。
2、对原上山下乡的参保人,以《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申请登记表》上组织批准上山下乡的时间为准填写。
政策依据:原山东省劳动局、省人事局《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85]鲁劳薪字第286号)、原山东省劳动局、省人事局《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86]鲁劳薪字第153号)等文件。
注意事项:对在知青点上招工、入伍、上学的,应有招工、应征入伍、组织推荐上学等手续;对下乡回城后招工的,应有回城手续,回城至招工安置期间按间断处理。
3、对原参军入伍的参保人,以《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上批准的时间为准填写参加工作时间。
政策依据:《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民[1988]安字19号)、《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等文件。
注意事项:城镇义务兵退伍、军转干部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超出一年的,超出时间按间断处理。
退出现役时间以《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为准。
4、国家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以派遣报到证上的时间,结合转正定级等相关材料填写参加工作时间。
政策依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1998]鲁人工函1号)文件。
其中1966至1969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按原人事部劳动部《关于1966至1969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3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当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补缴,不补缴的按间断处理。
若有改派的,按改派的时间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5、合同制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以原劳动部门招工信的时间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填写。
注意事项:招工或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按间断处理。
6、服务网点工龄认定以符合要求的《济南市新办集体企业在业人员登记表》中核准的时间为准。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省劳动厅等十一委厅局鲁劳发(1994)1号通知的通知》([1994]济劳字第48号)文件。
7、按月领取退役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到企业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其军龄不作视同缴费年限对待。
已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8、乡村医生工龄的认定原乡村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按其最后一次从事乡村医生的时间认定。
政策依据:原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的意见》(劳人薪字[1985]41号)、原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1986]5号)和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88]卫字第22号)。
注意事项:招收为国家正式职工后,未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不能认可乡村医生时间为连续工龄时间。
1988年1月1日以后从事乡村医生,需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并取得乡村医生证书的,才能承认其为乡村医生。
9、民办教师的工龄认定民办教师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包括民办教师被招收录用为集体单位职工后又成为国家职工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政策依据:原山东省劳动局《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88]鲁劳险字第258号)、原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鲁教法[1989]135号)注意事项:民办教师资格须经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10、其他情况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填写。
如有判刑、开除、除名和自动离职等情况,必须在“建立个人帐户前个人简历”中的“工作单位”栏加以注明。
九、首次参保时间缴费单位应根据缴费单位职工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时间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如实填写。
1、1987年7月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缴清了社会统筹金的,首次参保时间应填写1987年7月。
政策依据:关于公布《济南市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1987]63号文)2、1988年7月前参加工作的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缴清了社会统筹金的,首次参保时间应填写1988年7月。
政策依据:关于发布《济南市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1988]44号文)3、各类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以首次缴费的时间填写。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原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121号)4、外地企业转入我市的职工根据原转出地相关政策和参保情况填写。
5、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缴费的职工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以转入企业、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填写。
十、实际缴费起始时间实际缴费起始时间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后,职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1、我市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实行个人缴费的起始时间为1994年1月1日,晚于1994年1月缴费的以实际的缴费时间填写。
2、各类合同制职工按照规定应当自招工后开始缴费,因此合同制职工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
3、临时工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
4、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缴费的职工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按到企业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
5、外地企业转入我市企业缴费的,以当地实行实际缴费的时间或本人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填写。
注意事项:1994年1月1日实行个人缴费之前调动的,应有调令、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信等相关手续。
无任何调动手续的,企业或个人查找调动相关材料后确认。
1994年1月1日之后调动的,按原《山东省劳动局公安厅粮食局关于企业职工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发[1993]116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集体固定工转全民合同制的,按照鲁劳发[1993]116号文件第六条要求,转招前不再补缴。
十一、建立个人帐户时间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起始时间。
1、我市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的时间为1996年1月1日。
晚于建立个人帐户时间缴费的以实际缴费时间填写。
2、2010年1月1日前由省外转入我市或2010年10月1日前由省内其他地市转入我市企业缴费的职工,当地早于1996年1月1日建立个人帐户的,以1996年1月1日填写;当地晚于1996年1月1日建立个人帐户的,以当地建立个人帐户的时间填写。
2010年1月1日后由省外转入我市或2010年10月1日后由省内其他地市转入我市企业缴费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时间按实际填写。
3、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和军转干部以转入我市企业缴费的时间填写。
十二、是否统筹外转入是否外地转入为二选一的必选项,如果职工属于外地市或机关事业单位(不含章丘、长清、平阴、商河和济阳)转入我市企业缴费的职工应选择“是”,不属于的选择“否”。
十三、是否机关事业单位转入是否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为二选一的必选项,如果职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我市企业缴费的职工应选择“是”,否则选“否”。
十四、当地截止缴费时间统筹外转入的填写当地截止缴费时间,填写时按照职工在当地最后的缴费年月如实填写。
十五、转入时间以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转移单的时间填写(以转移单为准)。
十六、现专业技术职务职工属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选择,否则选择“无”。
注意事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省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
无上述材料只有证书的,还须提供评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七、女职工岗位此选项为二选一的必填项,填写时应根据女职工所从事的岗位选择管理岗位或工人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