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品认证技术要求(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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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执行标准,技术规范

家具执行标准,技术规范

家具执行标准,技术规范一、通用要求1、造型简洁美观做工精致、工艺先进,整体风格符合中国铁塔办公场地风格要求。

2、竞价企业应具有规范化生产、规模化工艺流程(包括裁料、烘烤、机械加工、防腐、检验等工序),有检验机构、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

3、木制件含水率小于9%。

所有木材必须经过干燥杀虫处理;产品受力部位用材斜纹不得超过20%;不得有死节。

4、所有油漆表面必须光亮、平整、饱满、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无磕碰、无划痕、无气孔、无斑点、无裂痕、且能经受100°c热物熨烫,无烫痕。

5、所有板材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达到E1级检验标准。

6、进口材料应出具该产品的采购证明。

7、油漆、胶料等化工材料必须使用环保型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8、竞价方须详细列明原材料产地或生产厂家、级别。

9、所有家具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在家具安装后,建设方将进行现场空气环境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供货方必须负责整改和重新检测的费用。

二、质量要求及规范:1、本项目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本项目应遵守有关的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有:1)参考或依据的成品产品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4893.1~4893.9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GB/T10357.1~10357.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2)参考或依据的成品产品行业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1951.2-94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2384-98木制写字桌QB/T1952.1-99软体家具沙发QB/T2280-1996转椅QB/T3644-1999漆艺家具QB/T2530-2001木制柜QB/T2531-2001厨房家具3)参考或依据的主要材料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GB4897-1992刨花板GB9846.1~12-1988胶合板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GB/T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如上述规范及规定不能覆盖全部的工作内容,则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及规定。

家具产品认证规则

家具产品认证规则

产品认证规则GZ-08-A/0001家具产品认证规则2019年07月15日发布2019年07月31日实施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前言本规则由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版权归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晖胡亚芹叶亚茹曲军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家具类产品的认证。

2.认证模式家具的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程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a.认证的申请b.产品型式检验c.初始工厂检查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e.获证后的监督f.复审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可在工厂检查时抽样。

3.认证申请按认证单元申请认证。

申请质量认证的家具应首先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家具所用的原材料需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和认证要求(如玻璃的 CCC 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产品描述)。

3.1认证单元划分家具的主要组成材料有:木材、人造板、皮革、纺织品、石材、金属材料、软体填充料等材料。

家具认证单元首先按主材质性状来划分认证单元:木质家具系列、软体家具系列、金属家具系列;然后按照家具的功用类别来划分认证单元,具体单元的划分见表 1。

不同的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表 1 家具环保认证单元划分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3.2.1申请资料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c.家具产品描述3.2.2证明资料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时)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c.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d.生产许可证(如有)e.其他需要的文件4.产品检查4.1样品4.1.1送样原则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从该申请认证的单元中选取具有代表性(能进行全部家具性能检验项目)样品,样品应由申请人在收到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的送样通知后 15 工作日内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ECC-1031EL-A/0)发布日期:2019-09-0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HJ 2547-20161.目的本规则适用于家具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按“初始工厂检查+型式检验+获证后的监督”模式进行。

型式检验:指申请认证产品应满足相关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测、文件审核、现场确认等验证方式。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申请3.2文件审查3.3初始工厂检查3.4型式检验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6获证后的监督4.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

不适用于厨柜及门产品。

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1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向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并在中国环境标志信息平台注册过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5.1.1申请单元划分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干产品型号,但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主要认证单元如下:表1认证单元5.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书;(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CCC证书复印件(仅限于国家规定目录中的产品);(4)生产者持有的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5)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不同时,需提供认证委托人与生产者的委托关系证明材料;(6)当生产者、生产企业不同时,需提供生产者与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关系证明材料;(7)环境守法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等);(8)在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多个型号时,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9)生产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相关管理文件;(10)各类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11)其他申请书附录所要求的资料。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技术要求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技术要求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技术要求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家具产品的质量和环保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期望。

在家具市场中,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因其独特的质感和高雅的外观,备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如何确保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质量和环保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质量和环保两个方面,对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认证技术要求进行探讨。

一、质量要求1.1 原材料选用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质量首先取决于原材料的选用。

合格的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应选用天然生长的硬木材料,如橡木、胡桃木、红木等,不得使用人工合成或含有毒害物质的材料。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木材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1.2 结构设计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结构设计应合理稳固,确保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关键部位的连接应采用合适的连接方式,如榫卯结构、螺丝固定等,并经过强度测试确保连接牢固。

家具的尺寸和比例应合理,确保舒适性和美观性的平衡。

1.3 表面处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表面处理对于产品的美观和耐用性非常重要。

表面处理应经过防腐、防潮、防虫处理,并采用无毒、环保的涂料进行上色。

相关标准要求家具的表面处理要平整光滑,没有明显的划痕和瑕疵。

二、环保要求2.1 材料环保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环保要求首先要求材料本身符合环保标准。

家具制造商在选择原材料时,应确保木材来源合法,不进行滥伐和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

同时,材料应不含有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等,以保证家具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2 生产工艺环保生产工艺环保对于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环保性也非常重要。

制造商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如水性涂料、热压工艺等,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生产过程应控制噪音和粉尘的产生,严格遵守相关排放标准,确保环境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规定限值。

2.3 产品环保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使用过程也需要符合环保要求。

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接触人体皮肤的部分材料应无毒、无刺激,不会导致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ECC-1031EL-A/0)发布日期:2019-09-0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HJ 2547-20161.目的本规则适用于家具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按“初始工厂检查+型式检验+获证后的监督”模式进行。

型式检验:指申请认证产品应满足相关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测、文件审核、现场确认等验证方式。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申请3.2文件审查3.3初始工厂检查3.4型式检验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6获证后的监督4.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

不适用于厨柜及门产品。

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1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向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并在中国环境标志信息平台注册过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5.1.1申请单元划分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干产品型号,但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主要认证单元如下:表1认证单元5.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书;(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CCC证书复印件(仅限于国家规定目录中的产品);(4)生产者持有的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5)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不同时,需提供认证委托人与生产者的委托关系证明材料;(6)当生产者、生产企业不同时,需提供生产者与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关系证明材料;(7)环境守法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等);(8)在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多个型号时,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9)生产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相关管理文件;(10)各类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11)其他申请书附录所要求的资料。

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实施规则目录1. 范围 (3)2. 认证模式 (3)3. 认证的基本环节... ...... (3)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4.1 申请单元的划分 (3)4.2 认证申请 (5)4.3 型式试验 (6)4.4 初始工厂检查.................................... (7)4.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8)4.6 获证后的监督 (9)5.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10)6. 费用 (11)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检所、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家具产品质检中心、香港兴利集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张永泽李隆平余争荣梁米加张淑艳郭洪智杨锡波陈润权王克娇陆梅张丽欣董永升王海龙1. 适用范围本实施通则适用于CQC 开展的家具产品 (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和软体家具)的质量环保认证。

本实施通则规定了各类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收费、附件等。

本实施通则应与《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一并使用。

2. 认证模式: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3. 认证的基本环节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的基本环节有: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申请单元的划分4.1.1 木家具产品按其使用场合划分申请单元,即:4.1.1.1 木制居室家具4.1.1.2 木制餐厨家具4.1.1.3 木制办公家具4.1.1.4 木制教学家具4.1.1.5 木制宾馆家具4.1.1.6 木制公共场所家具4.1.1.7 木制实验室家具4.1.1.8木制公寓家具4.1.1.9 其他木制家具4.1.2 金属(含钢木结构)家具产品按照产品的加工工艺类别划分申请单元 ,即:4.1.2.1 金属密集移动书架(包括手动和电动)4.1.2.2 钢制书柜、货柜(包括架)4.1.2.3 金属(玻璃)餐桌椅(包括茶几)4.1.2.4 钢制厨房家具4.1.2.5 金属办公家具(包括屏风)4.1.2.7 金属公共座椅4.1.2.8 校用金属公寓家具4.1.2.9 校用金属教室家具4.1.2.10 医疗床4.1.2.11 户外休闲金属家具4.1.2.12 其他钢制家具4.1.3 软体家具产品按照其种类划分申请单元,即:4.1.3.1 床垫4.1.3.2 沙发4.1.3.3 其它软体家具4.1.4 不同生产厂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导语:家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为我们提供舒适的生活空间,也对我们的生活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然而,由于家具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工艺不同,长期以来,一些家具制造商为了追求利润而忽视了环境保护和健康因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推出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以确保家具产品的环保性和健康性。

一、什么是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一项认证制度,旨在鼓励和规范家具制造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并提倡绿色、环保、健康的家具产品。

该认证规则包括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涵盖了家具产品的材料选择、生产过程、使用期限以及回收再利用等方面。

二、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标准要求1. 材料选择: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要求制造商在选择材料时应优先考虑环境友好型材料,如可再生资源材料和低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材料。

认证还要求制造商避免使用来自非法砍伐的木材和使用高度毒性的化学物质。

2. 生产过程:认证规则还对家具制造过程进行了严格的要求,要求制造商采用环保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如水性漆涂装、绿色能源使用和废料的分类处理等。

这些要求旨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 使用期限: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类还考虑到了家具产品的使用期限,要求制造商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以减少废旧家具对环境的影响。

制造商还需要提供产品的使用和保养说明,以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和维护家具。

4. 回收再利用:认证规则鼓励制造商在产品设计时考虑到家具的回收再利用,以减少废弃家具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制造商应提供家具拆解和回收利用方案,并积极参与家具回收和再利用行动。

三、对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我国家具行业走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一认证制度的推出,有助于促使制造商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健康因素,并对其产品进行全面改进。

家具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家具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家具行业产品质量标准1. 引言家具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产品质量对于企业的竞争力和消费者的满意度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旨在规范家具行业的各个环节,保障产品的安全、耐用和环保。

2. 原材料选择标准家具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

在原材料选择方面,应遵循以下标准:2.1 原材料的安全性要求:家具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标准,不含有有害物质,不产生污染。

2.2 原材料的环保性要求:应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如甲醛超标、有害气体释放等。

2.3 质量合格证明: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和质量。

3. 家具设计和制造标准家具设计和制造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家具设计和制造过程,需要遵循以下标准:3.1 结构稳定性:家具的结构必须稳定牢固,能够承受常规使用和负荷。

其中,重要关键连接部分应采用可靠的结构设计和制造工艺,以确保家具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3.2 使用寿命:家具的使用寿命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以保证消费者能够长期地使用和享受家具的功能。

3.3 尺寸标准:家具的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以便使家具能够与其他家具或家居环境相协调,便于使用和摆放。

3.4 表面处理:家具的表面处理应均匀、光滑,颜色鲜艳且不易褪色。

同时,还应注意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涂料和清漆。

3.5 使用说明书:家具应配备使用说明书,详细介绍家具的使用和保养方法,教导用户正确使用家具。

4. 家具安全标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家具安全标准应具备以下要求:4.1 防滑要求:家具的脚垫和接触地面的部分应具备一定的抗滑性,以防止家具在使用过程中滑动。

4.2 边缘处理:家具的尖锐部位和边缘部分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3 儿童安全要求:儿童家具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尺寸合适、无尖锐边角、无有害物质等要求,以保障儿童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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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产品认证技术要求(doc 12页)环境产品技术要求HBC 22 —200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家具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Furnitures2004― 05 ― 31 批准 2004― 05 ―3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BC22―2004前言本技术要求制定的目的是要减少家具的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特别强调减少对环境有害物质的使用及家具的可回收性。

本技术要求参照北欧白天鹅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制定。

本技术要求对家具使用的木材、木质板材、金属、塑料、涂料(油漆)、胶、填料、纺织品和玻璃提出了要求。

本技术要求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最小化以及包装和随家具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提出了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环境产品技术要求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家具HBC22―2004 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Furnitures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室内家具与配件,包括可移动的、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产品,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以及室内用的门。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

本技术要求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要求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3452.1-92 色漆和清漆铅含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ISO 11469:2000塑料——通用定义与塑料产品标记HBC 12-2002 水性涂料HBC 17-2003 人造板及其制品HBC 18-2003 粘合剂HJBZ 30-2000 生态纺织品3基本要求3.1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3324-1995 和GB/T3325-1995等标准的要求;3.2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4技术内容4.1有关材料组成的信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05 —31 批准2004—05—31实施文件:——家具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完整的概述并详细说明:——所有材料的类型与重量;——木材、塑料和金属表面涂料(油漆)的类型与重量;——家具中使用的粘合剂的类型与重量。

提供的所有数据必须以克为单位。

必须给出各种材料占家具总重量的百分比,且至少为3套产品的平均值。

4.2对家具与配件的要求4.2.1对木材的要求对杀虫剂的要求:家具中不得含有经过杀真菌剂处理的木材,不得使用世界卫生组织所划分的IA类和IB类中的杀虫剂进行处理。

参见《The WHO recommended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 by hazard and guidelines to classification 2000-2002(WHO根据危害性和分类指南而制的杀虫剂分类建议2000-2002)》。

如果木材占总重量的10%以上,则产品中所用的木材不得来自受保护的天然林,不得使用珍贵树种,或通过FSC(可持续管理森林认证)认证。

零件如球形捏手和把手不包括在百分比的限制中。

4.2.2对木质板材的要求木质板材必须达到HBC 17-2003《人造板及其制品》相关的要求。

4.2.3对金属的要求a)对金属含量的要求:金属最大含量可以达到家具总重量的80%。

b)对可回收性的要求:家具中至少90%的金属必须是可回收的。

4.2.4对塑料的要求a)对塑料含量的要求:塑料最大含量可以达到家具总重量的40%。

b)对材料的要求:家具中不得使用含氯塑料;不得在塑料中添加含有铅、铬、镉、汞及其化合物、卤代有机化合物或邻苯二甲酸酯的任何物质。

c)对可回收性的要求:根据ISO 11469标准,50g以上的所有塑料部件必须带有可回收标志,且不得含有可能妨碍塑料回收的其它材料(如木材、金属)。

4.2.5对填料的要求a)在天然纤维的运输和储藏过程中,不得使用氯酚类(二氯酚、三氯酚、四氯酚、五氯酚)防腐剂。

b)婴儿用床垫填料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30ppm(2岁以下),其它床垫填料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100ppm。

c)填料中不得使用卤代阻燃剂。

d)在填料的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机氯漂白剂。

e)染料只可用于区别相同范围内不同密度的填充材料(如硬泡沫或软泡沫)。

f)不得使用可分解成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可致癌类的染料以及含铅、锡、镉、六价铬、汞及它们的化合物的染料。

g)填料生产过程中的废物至少90%必须回收。

h)只允许使用CO2作为聚氨酯发泡材料的发泡剂。

4.2.6对纺织品的要求a)如果纺织品占家具重量的1%以上,则家具中的纺织品必须达到HJBZ 30-2000《生态纺织品》的要求。

b)座椅用纺织品必须具有耐磨性,耐磨性相当于不多于两根线的缺口,家庭材料最少20000转,商务材料最少40000转。

c)座椅用纺织品的色牢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未经漂白或染色的天然纤维免除这些要求):耐水:大于等于4级耐干摩擦:大于等于5级耐湿摩擦:大于等于3级耐光:大于等于5级d)座椅用纺织品耐起球性应大于等于4级。

e)用天然纤维制成的可洗布料的尺寸变化必须小于0.5%。

f)对保养的要求:纺织品必须经得起水洗。

使用和保养说明书中必须包括洗涤说明。

4.2.7对玻璃的要求用于家具的玻璃必须易于更换。

4.2.8对材料的表面处理的要求a)木质材料使用的水性木器漆必须达到HBC12—2002《水性涂料》的要求。

b)产品中不得添加卤代有机粘合剂、卤代有机阻燃剂、邻苯二甲酸酯、可分解成致癌芳香胺偶氮类化合物以及含铅、锡、镉、六价铬、汞及它们的化合物的颜料和添加剂。

溶剂型涂料应满足下表要求项目限量值VOC注1光泽(60º)≥80,550g/L光泽(60º)<80,650 g/L苯注2不得人为添加苯,由原材料中带入的苯的含量应小于2000mg/kg。

甲苯、二甲苯注2、卤代烃不得人为添加卤代烃,由原材料中带入的甲苯和二甲苯的总含量应小于200000mg/kg,带入的卤代烃的总含量应小于20000mg/kg。

重金属不得人为添加铅、镉、六价铬、汞、项目限量值砷及其化合物,由原材料中带入的重金属的含量应小于500mg/kg。

游离异氰酸酯(TDI 或HDI)含量注3聚氨酯漆中游离异氰酸酯(TDI或HDI)含量应小于5000mg/kg。

注1:按产品规定的配比稀释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测定。

注2: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有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测定。

注3: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有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稀释后测定。

d)对家具中含量在1%以上的金属的表面处理的要求(小型金属部件如螺丝钉、铰链和插销等免除下列要求):-对组成物质的要求:表面处理剂涂料(油漆),必须是不属于致癌的、对生殖系统有害的、致突变的、有毒性的或过敏的。

-金属表面前处理剂或涂料(油漆)中不得添加卤代有机粘合剂、邻苯二甲酸酯、可分解成致癌芳香胺偶氮类化合物以及含铅、锡、镉、六价铬、汞及它们的化合物的颜料和添加剂。

-对涂层的要求:金属不得使用铬、镍、锡以及它们的化合物进行电镀(气体电镀除外)。

-不得使用卤代有机化合物去除油污或进行金属表面处理。

e)对塑料表面处理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塑料表面不用处理。

然而,由废塑料再生的塑料制成品的暴露部分可能需要进行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的药剂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对药剂组成物质的要求:用于塑料表面处理的药剂,必须是不属于致癌的、对生殖系统或遗传系统有害的、有毒性的或过敏的。

塑料涂料(油漆)或稀释剂不得添加卤代有机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可分解成致癌芳香胺偶氮化合物及含铅、锡、镉、六价铬、汞及其化合物的颜料和添加剂。

4.2.9对粘合剂的要求a)家具中用量在50g以上液体粘合剂必须达到HBC 18-2003《粘合剂》中的相关要求。

b)用于连接填料的粘合剂不得含有有机溶剂。

4.3对废物最小化的要求必须尽可能地减少和回收在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4.4包装禁止使用含氯的塑料包装材料。

企业应使用可再循环材料,并进行回收。

4.5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对不同材料的产品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清洁和维护的说明。

——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及所依据的检测标准。

——如果家具或配件需对其进行组装时,应有图示的组装说明。

——产品中所用材料的信息及如何有对环境有益的回收或处置方式的信息。

5检验方法5.1技术内容中对木质板材的规定采用HBC17-2003中的方法检验。

5.2填料和纺织品中氯酚类、重金属、甲醛释放量的规定按HJBZ 30-2002中确定的方法检验。

5.3技术内容中对粘合剂的规定采用HBC 18-2003中的方法检验。

5.4溶剂型涂料的检测a)产品中卤代烃、苯、甲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检测按附录A进行;b)产品中重金属含量的按GB/T 13452.1标准的方法进行检测;c)产品中游离VOC含量、TDI含量的按GB 18581标准的方法进行检测。

5.5涉及到以下化学品的要求:——木质板材中的粘合剂;——木质板材的涂料(油漆);——家具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它粘合剂;——金属及塑料的表面处理剂。

这些化学品应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化学信息清单。

5.6座椅和床垫生产商应填写附录C得声明。

附录A(标准的附录)卤代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A.1 试验材料及设备A.1.1试剂载气:高纯氮燃气:氢气,纯度>99.8%助燃气:空气二氯甲烷,分析纯1.1-二氯乙烷,分析纯1.2-二氯乙烷,分析纯1.1.1-三氯乙烷,分析纯1.1.2-三氯乙烷,分析纯四氯化碳,分析纯苯,分析纯甲苯,分析纯二甲苯(间、邻、对二甲苯混合物),分析纯乙酸丁酯,分析纯。

A.1.2仪器气相色谱仪:能满足分析条件6要求的任何型号的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色谱仪,对苯的检出限D≤1×10-9g/s;色谱柱:非极性毛细管色谱柱, 0.25mm×30m×0.25μm膜厚(如:HP-1,DB-1);进样器:能满足分析条件6要求的任何型号的顶空进样装置;顶空用样品瓶:20ml;一次性注射器,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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