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职责主要包括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改正、处罚违法行为等。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注重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影响。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内容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水利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效;(三)水利工程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六)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相关的方面。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程序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检查对象和范围;(二)组织检查,制定检查计划;(三)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可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四)发现问题,制作检查报告,督促整改;(五)复查,验收整改情况;(六)结果处理,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要求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注重以下要求:(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主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前发现、预警和排除安全隐患;(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协作与配合,实现监督的全过程;(五)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跟踪和效果评估,确保整改到位;(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依法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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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作者:————————————————————————————————日期:附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2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监督检查总体要求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并严格保守检查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原则;检查中要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着重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2.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
有关人员应对反映的情况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3.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一般包括: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制定与实施;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执行情况;4)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包括度汛方案、专项措施等;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管理;6)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管理;8)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9)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1 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引言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本导则旨在规范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监督检查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问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2)综合管理原则:统筹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制、经济、技术、教育和宣传等手段,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
(3)风险防控原则:重点关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
(4)科学决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方向,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监督检查的公开透明。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1.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准备监督检查(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水利工程建设的选址、规模、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3)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检查;(4)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的审核和审批;(5)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监督检查(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监督和检查;(2)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岗前培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3)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4)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5)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
3.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监督检查(1)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体验收和局部验收;(2)水利工程建设的设备验收和技术资料备案;(3)水利工程建设的运行管理规程和保养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备案;(4)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和使用情况;(5)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备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范本一、概述本导则旨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质量合格。
二、监督检查目标1. 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2. 发现和纠正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3. 推动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 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三、监督检查内容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包括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3. 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4.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是否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修;5. 施工单位是否做好临时用电和施工安全用电的管理;6. 施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做好相关的安全培训工作;7. 施工单位是否保持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和处理相关安全问题;8. 工地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和施工噪音控制;9. 施工单位是否做好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演练工作。
四、监督检查方法1. 定期监督检查: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进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2. 不定期监督检查:随机对施工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3. 现场随机检查:突击检查施工现场,针对性查找各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4. 文件审查:对施工单位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5. 面谈调查: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面谈,了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6. 数据分析: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监督检查记录1.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每次监督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2.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形成监督检查报告;3. 监督检查报告应当真实客观,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反馈。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前言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风险,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导则。
本导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程序,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操作指南,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性和高效性。
二、监督检查目标1. 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3. 预防和减少水利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4. 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发展。
三、监督检查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责任人员是否落实责任。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
6. 专业设备与工器具的安全性检查: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所使用的专业设备和工器具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和检修。
7. 施工材料质量检查: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 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合规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是否与国家标准相符,是否严格执行。
9. 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监督检查方法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培训与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并形成检查报告。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电子版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电子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依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一节责任分工
第二节人员配备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节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节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
第一节工程设计和审查
第二节施工组织和管理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节材料和设备质量
第五节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
第六节施工环境保护
第七节水利工程特殊安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
第一节审查备案
第二节现场检查
第三节报告和处罚
第四节考核和奖励
第六章附件
附件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附件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范本
附件三、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涉及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也有规定。
3:《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进行了详细规定。
4:《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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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
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
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
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
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三。
2.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
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培训制度等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9)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四。
2.5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等情况;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个体防护与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中有关救援设备、物资落实情况;
5)特种设备检验与维护状况;
6)消防设施等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五。
3 监督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3.1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3.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实施。
监督检查组成员一般由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人员、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
3.3 监督检查组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等。
3.4 监督检查组应在被监督检查单位或施工工地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介绍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听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
3.5 监督检查人员应查阅有关资料,针对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对重
点场所、关键部位实施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6 监督检查组应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3.7 监督检查组应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经监督检查组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组织单位。
3.8 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向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 附则
4.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单位应注意保存影像资料、重要检查记录、监督检查报告、整改意见以及整改情况反馈意见等有关文件。
4.2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续附表一:
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组组长(签字):
附表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2 施工管理措施(1)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2)人、车分流,道路畅通,设置限速标志。
场内运输机动车
辆不得超速、超载行驶或人货混载
(3)在建工程禁止住人
(4)集体宿舍符合要求,安全距离满足要求
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组组长(签字):
附件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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