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东华研…2012‟11号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经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东华大学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主题词:研究生培养学术成果奖励办法通知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6月4日印打字:李锐利校对:林琳—1—附件: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科学论文,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取得创新成果,形成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有关管理规定,经2011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东华研…2003‟8号)进行修订,新的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东华大学在学或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奖励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
2.学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2,000元。
①在国外版SSCI、SC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1,000元。
①在国外版E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②在国外版A&HC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400元。
①在CSSCI、CSCI(核心库)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②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引文数据库检索的按奖励金额高的认定。
如论文既被SCI检索又被EI检索,则按SCI认定。
5.获得多项学术成果,奖金可累计。
—2—三、受理时间每学期一次,时间为第10周。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适应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新形势要求,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如下: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材料学学科、挂靠环境工程学科的化学相关方向和挂靠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生命科学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要求之一;其余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3)要求之一。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收录或发表在国外正式科技期刊并被EI收录。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收录。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SSCI收录。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博士学位申请人若在非本学科认定的“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则该学术论文必须属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12月28日修订)∙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作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10-3-15∙点击次数:16639【大】【中】【小】(2008年5月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如下规定:博士研究生一、基本要求(一)理学、工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被SCI或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一)。
(二)管理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被SSCI、SCI、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SCI、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期刊目录见附件一)4.被CSSCI、ISTP收录3篇论文。
(三)法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在SSCI、A&H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论文;2.被C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论文。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且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
三、若博士生的学术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经导师在录用证明上签字认可并附版面费发票,可以进行论文送审、答辩。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以东华大学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硕士生的导师)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综述性文章不算)。
二、博士研究生1、攻读理学和工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质量要求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国外学术源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或被ISTP(科学技术会议索引)检索的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攻读“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史论类专业(方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也可在“史论类专业期刊目录”(参见附录一)中所列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2)数量要求必须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所列刊物或国外学术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为准且其论文必须是外语)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2篇。
累计发表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3篇。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一篇计,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以1/2篇计,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
如论文发表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收录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外的中文学术期刊上,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认定。
2、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干篇,积分数达到10分(参见附录二);其中一篇必须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并必须有一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且均要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的主要表现,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的发明、理论和见解,并据此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做到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选题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
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要求。
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3.论文撰写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论文中如引用他人的论点或数据资料,必须注明出处,引用合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时,要加注说明,否则将被视为剽窃行为。
凡引用他人文字资料超过250个字符而未注明出处者,可视为抄袭行为。
4.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意见,对社会发展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为3~4万字。
5、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是一篇(或由一组(3篇以上)论文组成一篇)系统的、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
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或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成果,应在学术上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表明作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
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6万字。
二、学位论文的内容格式1、封面和扉页:采用研究生部印制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答辩日期等内容。
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
东华大学管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东华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决定对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署名要求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导师)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的学术论文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
对于在国内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发表的论文以东华大学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学生署名第一或第二(但校内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署名第一)的,经学院认定后可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
二、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要求中不再对发表论文作硬性规定,但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学院对发表论文实施奖励政策,对在以下学院指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给予奖励:奖励额度见表1:三、博士研究生1、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且积分数至少达到10分(见表2)。
其中至少有1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至少有1篇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最多计2篇。
2、获得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5位、省部级三大奖且排名前3位视同SCI论文一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且排名前2位视同SCI论文一篇;3、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要求与博士研究生相同。
博士研究生在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其在博士期间的论文发表统计范围。
4、博士留学生在附件所列出的国际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可按积分表的第4类认定,但积分仍为3分。
四、其它本规定自2013级研究生起执行。
对以前各级研究生,由学院决定是否按本规定执行。
管理学院2014-03-21附件1:管理学院博士留学生发表论文可按第4类认定的学术期刊附件2: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一、基本架构由UT/DALLAS和FT两种目录组成。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XX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我校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作出如下规定,各学科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一、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要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全文收录的论文1篇或EI(检索类型为JA)全文收录的论文2篇;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就低减免1篇学术论文:在学科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获省级二等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项(持个人证书,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XX大学必须作为完成单位之一)、获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二,如博士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时,则第一发明人应为指导教师,XX大学必须作为第一专利权人,以知识产权首页“专利检索”查询结果为准)。
(2)发表3篇EI(检索类型为JA)或SCI全文收录的论文;(3)发表2篇SCI全文收录的论文;(4)发表1篇科学院SCI期刊分区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
二、自然科学类学术硕士研究生须在统计源期刊(不含增刊)、正式出版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社会科学类学术硕士研究生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正式出版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于发表学术论文不做要求。
三、研究生撰写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应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研究生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中博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一篇。
在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指导教师。
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XX大学。
四、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同时提交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有关检索证明材料,交学位办公室审查。
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对博士学位的评定主要是审核学位申请人是否“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对硕士学位的评定主要是审核学位申请人是否“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应该把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评定其是否达到上述学术水平和培养目标的必要条件之一。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我校对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规定如下:一、在攻读学位期间,博士研究生在“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1]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得少于2篇(其中会议论文不超过一篇)。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前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不含增刊)、正式出版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于发表文章不做要求。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减免1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项(持个人证书,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持个人证书)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
以上成果东北石油大学必须作为完成单位之一。
二、研究生撰写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应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研究生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其中博士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应至少有一篇。
在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指导教师。
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东北石油大学。
三、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同时提交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或有关检索证明材料,交学位管理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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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修订)
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2011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署名要求
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导师)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的学术论文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
对于在国内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发表的论文以东华大学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学生署名第一或第二(但校内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署名第一)的,经学院认定后可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非综述性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三、博士研究生
1.攻读理学和工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质量要求
在SSCI、SCI或EI国外学术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论文在线即认定为发表)。
攻读“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史论类专业(方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也可在“史论类外文专业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参见附录一)。
(2)数量要求
列入论文统计范围的学术期刊为SSCI、SCI、EI、CSSCI、CSCI源刊、《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国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以正式出版为准且其论文必须是外文)。
在以上所列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
如论文发表在上述要求范围外的学术期刊上,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认定。
2.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且积分数至少达到10分(参见附录二)。
其中至少有1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至少有1篇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1—
3.获得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5位、省部级三大奖且排名前3位视同SCI论文一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且排名前2位视同SCI论文一篇;有文号的新型专利和省部级的鉴定排在前2位的视同列入统计范围的论文一篇。
4.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要求与博士研究生相同。
博士研究生在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其在博士期间的论文发表统计范围。
四、学科检查标准
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研究制定高于上述规定数量质量的学科学术论文检查标准,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学校提倡学术论文质量为要,如果博士生在顶尖刊物发表高影响因子论文,则不受论文数量限制,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博士研究生质量要求论文中可增加国内SCI源刊,每个学科仅限两本,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五、检查方式
1.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应符合学科检查标准的质量和数量要求,但已发表论文至少1篇。
同时须提交:(1)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研究生论文发表审批表》。
(2)已录用论文的录用函原件、论文全文以及《研究生论文发表审批表》。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须待录用论文正式发表且达到学科检查标准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论文发表或录用的要求和检查方式,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3.未达要求者,研究生所在学院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或学位申请。
六、本规定自2012级研究生起执行。
对以前各级研究生,由学院决定是否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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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史论类外文专业期刊目录
1. History of Science
2. History and Technology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3.Technology and Culture
4.The Society for the History of Technology
5.The Textile Museum Journal
6.Bulletin du CIETA (Centre In ternational d’Etude des Textiles Anciens)
7.Textile History
8.染织α,京都
9.A&HCI(Art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收录的国外杂志
10.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11.Asian Social Science
12.Journal of Sung-Yuan Studies
13.Journal of Inner Asian Art and Archaeology
14.Orientations
附录二、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的对应积分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