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隐患排查制度
物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物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隐患排查治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评估、整改和管理的过程。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全面治理的原则,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二)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三)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五)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
第三章隐患评估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安全隐患的等级,并根据安全隐患的等级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隐患的评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物业管理企业自行评估;(二)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三)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章隐患整改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评估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整改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立即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二)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注意安全;(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或者加固;(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其他必要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和职责。
物业公司隐患排查

物业公司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保障物业公司运营安全和正常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工作,与及时整改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保持物业公司的规范管理和良好的形象。
为了更好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整理。
一、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制度物业公司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等。
制度应明确排查的周期,如每季度、半年度或全年度排查一次,并规定排查的重点,如电力设备、消防设施、排水系统、楼梯、通道等。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隐患排查的方式和方法,如巡查、检测、测试等。
二、认真组织隐患排查物业公司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可以组成专门的排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带领。
排查人员应做到客观、细致、全面,不漏一处。
在排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安全隐患、消防隐患、卫生隐患等。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1.消防设施:检查消防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遮挡或破损等。
2.电力设备:检查电力设备的可靠性、接地情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短路、漏电等问题,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复和整改。
3.楼梯、通道:检查楼梯、通道的防滑、扶手、照明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或堵塞等现象。
4.水、电、气管道:检查水管、电线、煤气管道等是否老化、漏水、漏电、泄气等,是否存在危险隐患。
5.环境卫生:检查垃圾处理、清洁卫生等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存在垃圾滞留、卫生死角等。
6.安全标识: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清晰可见,是否有遮挡或损坏等。
三、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和整改在隐患排查中,必然会发现一些问题和隐患。
物业公司要及时处理和整改这些问题,确保排查的效果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记录和反馈排查结果。
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优先级排序,按照优先级对隐患进行整改。
3.明确整改责任人,并设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物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物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隐患排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业隐患排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物业管理、业主参与、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工作。
领导组组成:组长: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物业工作人员、业主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第五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职责:(一)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三)组织排查治理结果的评估和验收;(四)定期组织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五)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六)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七)组织培训和宣传,提高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隐患排查内容与方法第六条隐患排查内容:(一)基础设施:小区内的房屋、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设施设备;(二)公共安全:小区内的消防、电梯、供暖、燃气、排水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行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四)自然灾害:可能对小区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等。
第七条隐患排查方法:(一)定期检查:按照工作计划,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二)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三)业主参与:鼓励业主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技术手段:利用检测、检验、监测等专业技术手段,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评估。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改第八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物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物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制度目的1.为了保障物业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居民、商家的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活动;2.为了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事故隐患;3.为了确保物业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等。
三、制度内容1.安全责任体系:(1)确定领导责任:公司高层领导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定期抽查隐患排查情况,并落实相关责任;(2)设立安全责任岗位:明确安全责任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岗位的责任到人;(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4)建立奖惩机制: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2.事故隐患排查措施:(1)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隐患排查计划;(2)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排查的时间、人员和内容,记录排查情况,做到有据可查;(3)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计划组织人员对物业设施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卫生清洁等进行全面排查;(4)及时整改隐患: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5)隐患整改验收: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3.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响应措施;(2)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4)事故报告和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进行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制度保障1.监督检查:内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2.奖惩机制:对隐患排查工作做得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3.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使员工掌握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和能力。
物业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物业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建立物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企业所有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第三条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1.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第五条隐患排查1. 物业企业应定期组织隐患排查,针对项目特点,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 鼓励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整改。
3. 对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期,应加强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隐患整改1.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进行验收。
3. 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尽快整改。
第七条隐患治理1. 物业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治理档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记录、分析和统计。
2. 对于已整改的隐患,应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整改效果。
3. 对于重复出现的隐患,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加强整改措施。
XX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公司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识别、评估、控制、消除和监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共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宣传;(三)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和检查;(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评估和验收;(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六)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告;(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三)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并及时消除隐患;(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五)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六)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宣传;(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覆盖公司所有生产活动,包括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施工改造、消防保卫等方面。
物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物业管理处负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3.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安全隐患排查1. 定期排查:物业管理处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电梯、配电室、地下室、楼梯间、公共区域等部位。
2. 重点部位排查:对消防设施、电梯、配电室等关键部位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排查。
3. 应急预案演练:物业管理处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专项排查:针对季节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物业管理处应组织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五、安全隐患治理1. 立即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2. 跟踪落实:物业管理处应跟踪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3. 整改验收: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由物业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六、监督与考核1. 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3.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物业管理处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物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物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小区内的物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管理的所有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
三、隐患排查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决策。
2.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
3. 维修人员、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等: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四、隐患排查内容1. 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电气设备、燃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状况。
2. 物业服务方面:主要包括物业服务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绿化、道路、排水、照明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3. 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情况,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
4. 疫情防控方面: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体温检测、消毒、隔离等。
五、隐患排查程序1. 定期排查: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主管、维修人员、保安人员、清洁人员等,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路线进行定期排查。
2.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情况,如季节变换、恶劣天气、大型活动等,组织开展专项排查。
3. 随机排查: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可随时对物业项目进行随机排查。
4. 上级检查:认真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六、隐患排查处理1. 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2. 对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 对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应急责任人、应急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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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隐患排查制度篇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1.1为建立公司安全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安全经营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经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职责3.1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安保部、物业部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门店经理、安保部、物业部报告。
3.3安保部、物业部负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安全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安保部、物业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处负责安全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保部及物业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安全隐患4.1安全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经营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安全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隐患的分类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4.2.1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5.1组织机构5.1.1公司成立安全督导考核委员会,分别由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
安全督导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后勤处,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各门店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经营专项督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1)安保部、物业部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a、每月各安保部、物业部以安全检查通报的形式将查出的安全隐患上报公司安保后勤处。
b、在书面通报中,通报隐患存在地点﹑安全隐患内容﹑整改措施等。
c、公司在进行的综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各分公司应存档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5.3.1各部门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应立即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对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分管总监或店总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公司、分公司应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给予隐患发现者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相关部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扣5-10分处罚。
篇二:隐患排查制度-1沙家浜风景区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为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景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止经营或使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相关部门自行限期排除;对于重大安全隐患,上报部门分管领导及安全物业部,经总经理会议讨论商讨解决措施,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三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安全事故,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自行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期限,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不得拖延。
第五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意见书》上所提出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物业部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各部门一线责任区域的负责人按照规定对所辖区域实行日查制度,每日检查完好的在检查表中打“√”,检查出问题的打“×”,存在隐患需按照上述要求列出整改措施,在检查表记录、签字。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实行周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带队对辖区各项设施、设备仔细检查,发现隐患认真记录,列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分管领导。
第七条各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前,公司将组织总经办、安全物业部、基建工程部,协同安监、质监、消防、卫监、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对景区进行全面检查。
第八条各部门将日查、周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安全物业部备案,并在部门例会上汇报。
篇三: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第十三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厂部、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副总经理和分管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五条总经理责任制: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5、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6、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7、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责任制: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安全员责任制:1、负责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2、定期检查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负责处理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综合部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及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小区各安全生产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所属员工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来自: 小龙文档网:物业隐患排查制度)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