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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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试卷(同名19378)

税收相关法律试卷(同名19378)

税收相关法律试卷(同名19378)一、单项选择题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该题针对“税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2、下列属于实体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的正确解释是()。

A.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B.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C.实体法、程序法权利义务均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D.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是指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该题针对“税法的适用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3、按照税法的效力,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

下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C.《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D.《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D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效力最高,其余选项均是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其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

【该题针对“税法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4、下列关于税收执法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A.税收执法检查的主体是税务机关B.税收执法检查具有控制和废止违规行为的功能C.税收执法检查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税收执法检查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税收执法检查属于事后监督,这就决定了税收执法检查不具有事前监督或事中监督所具有的控制和废止违规行为的功能,而只具有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的作用;选项C,税收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外部税收行政行为;选项D,税收执法检查的内容是外部税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执法文书的规范性。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张三是华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张三对外欠债10万元,该公司遂为张三提供担保。

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担保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决议B. 该担保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决议C. 该担保事项违反《公司法》规定D.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某地一慈善机构组织一台救灾扶贫公益捐助晚会,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

某企业在晚会上当场举牌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慈善机构与该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行为。

A. 单方法律B. 单务合同C. 实践性合同D. 诺成性合同E. 有偿性合同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

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B. 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 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D. 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4.(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2011年10月,浙江省某市国税局排查发现该市某铁合金厂金属分厂(下称“金属分厂”)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金属分厂厂长孙某通过各种关系,多次宴请稽查局副局长袁某及办案人员,向袁某送礼说情,并出资请其到上海等地游玩,还将一辆轿车借给袁某使用(后低价卖给袁某)。

2012年11月,袁某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即上报材料认定36份发票为虚开,后将其中5份虚开发票定性为善意取得,隐瞒其余31份虚开发票问题。

市国税局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疑点甚多,定性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理由不充分,需彻底清查,但袁某对补查工作既不研究,也不部署。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属于()。

A. 支配权B. 请求权C. 抗辩权D. 形成权2.(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体现了合同法基本原则中的()。

A. 公平原则B. 合同自由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公序良俗原则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 添附属于继受取得B.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结合或加工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从而引起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C.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因相互混杂或交融、难以识别或识别于经济上不合理,从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D. 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依加工所生成的新价值是否大于原物价值而定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作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教示制度的要求体现在()。

A.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等B.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C.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D. 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提出法律救济的法定方式E.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5.(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顾某、辛某、孔某、吴某、蒋某共同投资设立甲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从事环保装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

国家税务法规解读与实务应用

国家税务法规解读与实务应用

国家税务法规解读与实务应用一、引言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税法作为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国家税务法规的含义、作用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

二、国家税务法规的概念与特点1. 国家税务法规的含义国家税务法规是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税收相关法律和条例。

2. 国家税务法规的作用•治理功能:国家税务法规能够对纳税人和政府之间的权益关系进行调整和平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引导功能:国家税务法规能够引导纳税人合理履行纳税义务,并促使政府正确履行其征收职责。

•预防功能:国家税务法规能够预防纳税人逃避纳税责任和政府滥用权力等问题。

3. 国家税务法规的特点•强制性:国家税务法规对纳税人和政府都具有强制约束力,不得违反。

•可变性:国家税务法规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完善。

•专业性:国家税务法规是针对税收领域的专门法律,具有特定的技术性和专业性。

三、国家税务法规的分类1. 税收基本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这些法律规定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制度框架以及纳税义务等。

2. 税收实施细则例如《全国运输业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暂行规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等,这些细则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解析了税收政策在实际应用中的细节问题。

3. 税收行政规章例如《关于建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期间增值税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电信业普遍服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这些规章从行政管理层面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国家税务法规在实务应用中的重要性国家税务法规在实务应用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法规明确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规定了如何计算纳税基数和缴税金额,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2. 制定征管政策国家税务法规为税收征管部门提供了制定征管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基础,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征管职责。

税收相关法律课程标准王希颖

税收相关法律课程标准王希颖

《税收相关法律》课程标准课程代码:0221206(新码)适用专业:税务专业一、课程概述(一)课程性质《税收相关法律》这门课程属于税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

根据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过三年的学习,希望培养出的毕业生应基本具备以下能力:通晓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能够进行涉税事项分析与账务处理、办理纳税申报、进行企业税务规划与涉税风险防范等方面技能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高等技术应用型税务人才。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除了学习国家规定的一些基础课,提高作为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之外,核心任务就是学好专业课。

但专业课的学习不是孤立的,需要一些基础或背景知识做铺垫,《税收相关法律》这门课就起到这样的作用。

根据我们专业教师近些年来的教学经验,发现税务专业学生在学习税收专业知识时,对于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

虽然在大学一年级时也学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但那是作为提高大学生素质的一个方面来学的,而且是泛泛地包括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对于哪个专业的学生都适用,而对于与税务专业密切相关的一些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并没有侧重,学生在学习税收专业知识时会受到一些影响。

所以,《税收相关法律》就是了使税务专业学生在学习税务专业知识之前,对和税务知识密切相关的法律具备一些基本的了解,为学习专业知识和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我们认为这样的一门课在整个税务专业课程体系中处于基础的、起到拓展的、不可或缺的地位。

根据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于所培养的人才的定位,人才规格应为适应首都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文化素养,具备建账建制、账务处理、办理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能力的,能够从事税务代理、税务会计、税务咨询等业务的高等技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了会计证、税务证等从业资格证书,毕业后可以直接在各类企业中从事税务会计工作,也可以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助理人员,帮助收集整理工作底稿,协助其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涉税服务报告、涉税文书和审计报告,经过经验积累和历练,逐步胜任企业税务经理、税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高级岗位。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4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 下列法律原则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 公信原则B. 公序良俗原则C. 公示原则D. 等价有偿原则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假设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受理甲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

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程序中可撤销的行为有()。

A. 该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B. 该公司于2018年4月1日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无偿转让给他人C. 该公司于2018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D. 该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E. 该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承认与乙公司之间的不真实债务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甲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理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乙公司和丙公司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 公司分立的决议由甲公司董事会通过C. 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D. 甲公司应当自发出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某区工商局发布规定,凡本区烟酒批发企业,不得经营外地烟酒。

某企业从外地进货,被罚款2000元。

该企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该企业可以对区工商局发布的规定单独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B. 该企业对区工商局的罚款不服,既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起诉C. 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时,除以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外,也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D. 若该企业在对区工商局的罚款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5.(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税收相关法律整理

税收相关法律整理

行政法基本理论一、行政法的特征1、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数量多,具有多种法律渊源。

2、内容上:内容广泛,易于变动,有程序法和实体法。

二、法的渊源1、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订,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2、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订,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行政复议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4、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三、行政行为的效力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2、拘束力: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公定力:不论合法或违法,都推定为公法有效,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执行力:四、指定代理:由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

行政许可法一、行政许可的设定1、法律可以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

3、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用发布命令的方式设定,除临时性的以外,应及时提请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4、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许可,实施满1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提请本级人在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前提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二、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经国务院批准)2、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涉及一个行政机关的多个机构时)3、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也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涉及一级政府的多个部门时)。

办理时间不能超过45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15日。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doc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doc

2011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注册税务师考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海关总署)6.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7.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1.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二、民商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1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18.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232011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第2页-注册税务师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5.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6.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四、诉讼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的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机关规定》)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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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官民),民事法律关系(民民),刑事法律关系(国家与犯罪嫌疑人)。

5.8.9.第一章、法理基础(保障权利,规范义务)1. 法的特征: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 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 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规范作用。

4. 法律关系:人们之间形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宪政法律关系(国家),行政 6. 法律事实(导火索):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件 和行为。

事件: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7. 法的基本单位是法律规范,一个法律规范不等同于一个法条,法条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10. 法的效力体系:11. 公法:法无授权即禁止12. 法律保留原则:依法只能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

13. 《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免退补税属于绝对保留事项。

14. 税收法定原则: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15. 税收部门规章的立法权,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行使。

16. 立法程序:经过法律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17.只有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令文号的规范性文件,才是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部门规章。

18.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

19.法的适用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20.新法与旧法适用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21.上位法与下位法适用原则:(1)存在矛盾,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2.一般法于特别法适用原则:(1)存在矛盾,(2)同一效力等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3.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依法行政。

24.2014年党的十八届中全会专题讨论以法治国问题,是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

25.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是剑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6.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的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二章、行政法基础(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27.行政: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28.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法无明文规定的即禁止。

29.行政法特征:内容上:(1)研究对象的确定性,(2)内容的广泛性,(3)内容的相对易变动性,(4)包含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两种法律规范。

实体法规定实体性的权利和义务,程序法规定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应遵循的程序。

形式上:(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数量多。

30.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3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行政职权的赋予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2.行政合理性原则:(1)行政行为的作出应符合法律的目的,即正当性。

(2)行政主体在选择行政行为的方式、处理的力度时,应注意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即平衡性。

(3)(3)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客观实际,合乎情理,即情理性。

33.税务行政法律关系:(1)主体: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2)客体:税务行政相对人34.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1)参与权,(2)知情权,(3)监督权,(4)请求权,(5)受益权。

义务:(1)遵守税务行政法律、法规,服从合法的行政管理、命令。

(2)接受税务检查、监督。

(3)协助公务的义务。

35.税务行政行为的特征:(1)法律的执行性(有法律依据,是对法律的执行)(2)单方意志性(事前,不需相对人同意可直接作出行政行为)(3)效力公定性(事后,在没有被依法撤销之前,必须履行该行政行为)(4)一定的自由裁量性(5)强制性36.税务行政行为的种类:(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以反复适用)(2)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行为适用范围不同,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3)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是否可以由行政主体进行选择)(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能否主动实施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6)有利行政行为和不利行政行为第三章、税务行政许可38.行政许可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和监督原则。

39.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主观恶意以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的许可不受保护。

40.行政许可设定权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法律设定《行政许可法》所列事项范围内的各种行政许可。

(2)尚未制定法律的,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规章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期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5)除上述情形外,不得以其他文件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1.税务行政许可不能口头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42.税务行政许可审查以书面审查为原则,2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核查,下列情况应举行听证:(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

(2)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许可事项。

(3)税务机关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其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43.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44.获得行政许可的人如果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依法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许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许延续。

45.税务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1)责令限期改正(2)中止行政许可(3)撤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撤销,是对不正当行政行为的纠正,所以不构成行政违法,行政相对人对撤销决定不服的,享有复议申请权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6.申请人材料存在可以当场给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章、税务行政处罚47.《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处罚决定,陈述、申辩权利(听证)《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税、滞纳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加处罚款48.税务行政处罚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1.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2.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税务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税务所有权实施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超过2000元应交其主管税务局实施。

3.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

4.税务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过罚相当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监督、制约原则49.税务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3.暂时停止办理出口退税50.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

51.行政处罚主体:(1)行政机关,即县级以上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2.税务行政处罚主体: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2000元以下罚款53.税务行政处罚相对人权利:(1)知情权(2)陈述权和申辩权(3)申请听证权(3个工作日内申请):罚款金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20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达到1万元以上。

(4)拒绝不正当的检查和处罚权(5)其他法定权利54.共同管辖:谁先查处谁处罚55.税务行政处罚实施问题:(1)避免重复处罚(罚款)(2)减轻处罚和免予处罚:1.不能对不具由责任能力的相对人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予处罚。

2.在相对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下,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3)税务行政处罚时效问题: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税收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

补缴税款无期限。

(4)税务行政处罚中的行政裁量权问题56.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仅对公民(包括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

(1)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2)顺序和要求1.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税务检查证。

2.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简易程序告知可以口头告知,也可以用格式文书告知,口头告知应记录在卷。

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4.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5.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行政相对人,由其签收。

6.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

57.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检察人员只有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以将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并开付清单。

(3)告知查处违法行为时,必须及时以处罚主体的名义向当事人发出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4)当事人陈述申辩和税务机关的复核(5)审理(6)作出决定58.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提出申请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听证标准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2)税务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情况等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

59.当场收缴罚款:(1)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并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当场收缴要求的。

60.税收违法行为认定:(1)是否是税收违法行为责任主体。

(2)税收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3)是否存在违反税法规定,给国家造成损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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