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同名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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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一、考核范围1.1 考核对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包括: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必须经过考核,达到相应的职称或者技能水平,才能够担任相应的岗位。

1.2 考核内容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知识、职业素养、岗位技能等方面。

二、考核流程2.1 考核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考核机构,统一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组织。

2.2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紧急考核和计划考核。

紧急考核主要是针对突发事件或者需要现场考核的情况,而计划考核则是定期组织的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现场操作等不同形式。

2.3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被考核人员岗位的要求等。

考核标准应该具体、明确、公正、公正、科学。

2.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评估,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种情况。

考核结果应公示,对于考核不及格者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具体情况视情况而定。

三、职称认定3.1 职称级别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别按照国家要求设定,分为技术工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等。

3.2 认定方式职称认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岗位资格审查、科技成果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

其中,职业技能鉴定是职称认定的重要方式。

3.3 认定标准职称认定标准应该具有科学性、适应性和实际性等要求。

认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同时也要注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四、技能培训4.1 培训对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在职期间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应覆盖所有人员,培训内容应根据人员不同岗位进行量身定制。

4.2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线上培训等形式。

企业应该根据人员现实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培训计划。

4.3 培训效果培训效果主要体现为提高人员岗位素质和业务技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增进企业人才储备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等。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任职考核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任职考核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任职
考核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

“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除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最新版)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

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1)考核的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4 页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1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职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三类人员必须经过部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5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没有的不得参加招投标。

7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除应审查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严格审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情况,否则不得发包。

8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第 2 页共 4 页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返还其证书。

9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导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需要各类人才的支持,从设计到施工,每个环节都需要具备专业技能和扎实基础的人员。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企业也面临着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等方面的挑战。

为了提高企业的人才管理和运营水平,制定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优化人才管理,是必须的。

三类人员概述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包括: 1. 技术工人: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维修工人、机械设备操纵员等; 2. 中层干部:主管、监理、工程师等; 3. 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的经理、副经理、总监等。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力,是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力量。

技术工人的考核任职制度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 岗位技能要求:掌握岗位职责,具备相应技术操作能力,并能有效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 质量要求:做好质量检验,严格把控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应规定; - 业绩要求:认真执行施工任务,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做到人员利用率和施工效率提高。

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骨干和决策层的重要一环。

在中层干部考核任职制度中,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 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企业管理工作和项目实施,要做到在企业和项目管理中发挥其领导作用; - 带领团队:能够协调管理团队,对人员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并通过有效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业务素质: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等。

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层,是企业战略性决策层和重要职能部门的管理者。

考核任职制度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 战略规划:领导层能够制定合理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 资源管理:能够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企业运营的最大化利益; - 团队建设:能够有效地对下属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管理团队的协作力,确保发挥出企业管理团队的最大潜力。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指的是对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从而决定其在企业中的任职情况。

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将人员分为三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劳动者。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

一、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管理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负责组织协调、决策管理等工作,他们的工作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

以下是对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的具体要求:1.素质要求: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扎实的业务知识、较高的管理能力、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决策能力等。

2.业绩考核:考核管理人员的业绩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项目组织管理、人员协调管理等方面。

要求管理人员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上能够明智、稳定和有效地运用各种资源,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能力培养: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帮助他们适应和应对新的挑战和变化。

4.任职晋升:根据管理人员的绩效表现和能力水平,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提供晋升机会,给予管理人员更高级别的职位和更大的责任。

二、技术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技术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负责技术设计、施工方案制定、工艺控制等工作,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对技术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的具体要求:1.专业素质:技术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包括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2.技术能力:考核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主要包括设计能力、施工方案制定能力、工艺控制能力等。

要求技术人员在项目的技术方案制定和工艺控制上能够合理、科学地运用各种技术手段,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创新能力:建筑施工企业鼓励技术人员具备创新精神,能够不断研究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建筑工程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4.考核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技术人员的技术报告、技术方案、工艺控制记录等来评价其工作表现和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任职晋升。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第一部分: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建筑施工行业的不断进步,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公平、公正的考核任职制度,以保证员工的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对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第二部分:考核任职制度的内容一、制度目的与原则1. 目的: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考核任职制度,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激励员工的潜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 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激励导向、结果为导向。

二、考核任职分类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员工分为三类,分别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

每个类别的员工都有相应的考核标准和任职要求。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1. 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包括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等。

权重分配为30%。

2. 技术人员考核指标:包括专业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权重分配为40%。

3. 普通工人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安全质量等。

权重分配为30%。

四、考核周期和方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2月。

2. 考核方式:考核分为自评、互评和领导评定。

其中,自评权重为20%,互评权重为30%,领导评定权重为50%。

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将人员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升、不合格。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和奖惩的依据。

五、奖励和惩罚机制1. 奖励机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加薪、晋升和表彰等。

2. 惩罚机制: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扣薪、降级和警告等。

第三部分:考核实施和落地一、培训和宣传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将考核制度的相关内容介绍给全体员工,并进行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考核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二、考核过程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考核管理团队,负责考核过程的具体管理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和任职管理工作,确保企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即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普通劳务人员。

第三条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和任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

第四条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和任职工作应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相适应,有效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为三类人员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人员学习和成长。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职责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人员的不同级别和职务,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靠。

第九条企业应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制定详细的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措施,对绩效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对绩效不佳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或相应惩罚。

第三章任职制度第十一条任职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确定人员的职务和岗位等级的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细致的职务分类和岗位等级制度,明确每个职务和岗位的职责和权责,根据人员的工作经验、资历和绩效进行合理的职务和岗位任命。

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任职程序和评审标准,保证人员的任职过程透明、公开、公正。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任职条件和晋升通道,为优秀人员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评估人员的任职情况和绩效表现,及时调整和优化人员的任职安排和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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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同意,
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
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
产考核、发证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
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
定制定实施细则。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
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
范性文件;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
法;
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⑤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人;
⑤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能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⑦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⑧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贵任的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大事故。

(2)建筑施土企业项目负责人
a.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⑥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⑦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组织和仔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贵任制;
③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④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布;
⑤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⑦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管理的项目一年内未发生
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③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③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④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⑤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⑥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或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贵任的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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