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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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三类安全人员如何配置

ABC三类安全人员如何配置

ABC三类⼈员是什么ABC三类⼈员是什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又称安全员ABC证,分ABC三类:A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B证是项目负责人;C证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员A、B、C证主要是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的。

安全员A证、B证、C证三个证件的有效期都是三年。

A类⼈员,即企业主要负责⼈,指对本企业⽇常⽣产经营活动和安全⽣产⼯作全⾯负责、有⽣产经营决策权的⼈员,包括法定代表⼈、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安全总监等⼈员。

B类⼈员,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授权,负责建设⼯程项⽬管理的负责⼈等。

C类⼈员,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产管理⼯作的⼈员,包括企业安全⽣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及其⼯作⼈员和施⼯现场专职安全⽣产管理⼈员。

C类⼈员,即专职安全⽣产管理⼈员,还可分为机械(C1)、⼟建(C2)、综合(C3)三类。

机械类安管⼈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机械、桩⼯机械等安全⽣产管理⼯作;⼟建类安管⼈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机械、桩⼯机械等安全综合类:可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既可以从事起重机械、⼟⽯⽅机械、桩⼯机械等安全⽣产管理⼯作;也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机械、桩⼯机械等安全种证件考核都有着自己的侧重点:安全员A证考核更侧重对企业生产力的评估等方面;安全员B证考核更侧重项目生产的安全性以及高效性等方面;安全员C证考核更侧重人员具体施工过程的安全操作等方面。

安全员A证: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安全员B证:项目经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安全员C证:从事相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即20岁以上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所需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所需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及程序1.“三类人员”初次发证三年有效期内,应接受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站安排,接受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

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的企业,可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网站下载《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表》。

报名表由各建筑施工企业统一分类填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安监站报名,省直企业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科报名。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A、B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由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实施,C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实施。

A、B类人员由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发给江西省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证。

C类人员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发给江西省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证。

2. 申请延期考核的“三类人员”应在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填写《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考核申请表由企业统一报送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主管部门审核。

并附下列附件:(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江西省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证;(3)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3. 上述延期考核申请材料经省直有关厅、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交到省局。

注:网络申报时,上述申请表及(1)—(3)附件材料扫描件经网络上传后,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站核验。

经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合格后,再经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核核准后,统一将证书送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延期。

三类人员考核制度

三类人员考核制度

重庆四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渝【四】字(2008)003号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

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需哪些条件,证书延期需要报名并且参加考试资料知包括原三类人员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项目经理证等等,道也有的不需要这么多证件,延期申请报名和内首次申请报名同时进行,再教育大概在4月份开办地点及时间在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办事大厅上可容以查到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了,怎么样延期?在哪里办理,有什么手续?根据《建筑施工copy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经施工企业同意后,由施工企业向原颁发管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申请表可参照《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建质函〔2004〕189号)。

逾期未办理延期申请且有效期满的,“三类人员”原证书自动失效。

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几年?交通运输部文件交质监发〔2009〕757号第三章证书延期与变更第十六条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证书有效期满前,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

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延期申请按考核申请程序执行。

施工企业除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办理申请外,还应按规定向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4);(三)考核证书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本企业人员负有责任的,或因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本企业人员受到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需如实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四)原考核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我国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二、三类人员的定义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指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经验,担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员。

技术负责人不仅要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和问题,还需熟悉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能够制定应对措施,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具备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标准,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并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施工工种的人员,例如高处作业、电焊、爆破等。

由于特种作业的风险较大,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前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认证。

三、三类人员数量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施工企业有足够的人员资源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 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数量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5%。

例如,如果一个施工项目有100人,那么该企业至少需要1名技术负责人。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15%。

以上述例子为例,该企业至少需要15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由具体施工项目的特殊工种和施工规模决定。

在进行特种作业之前,施工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四、人员资质要求除了数量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还需要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三项岗位"人员含义“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这三类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例如:企业中设置的安环科、安环部的负责人就是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可分为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20 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考核不得收费。

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82 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5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5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依法履行职能,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本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四、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五、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部如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返还其证书。

七、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应主动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其决定是否收缴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

八、严禁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从事项目部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否则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____条予以处罚。

九、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于期满前____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的,应在市级以上公____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单位或所在单位变更名称等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申报指南考核事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或“A证”、“B证”、“C证”)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考核。

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

考核申报程序(流程)申报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明→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填写考核申请表→制作考核申报资料→所在企业意见→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核对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提出初审意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提出考核意见公示→考核合格核准公告→收集照片制作证书→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考核申报条件1、职业道德良好;2、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4、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申报材料要求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一式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4、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5、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6、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其中第2、3、4项资料应提交证书原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上述6项资料全部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最好正反面制作)。

7、《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初审情况汇总表》(用Excel格式生成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

考核时间、期限1、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时受理,于每季度第二个月25日前(遇节假日依次提前),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公示,于第三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的原件核对,随时受理随时核对返还原件;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核准结果公告,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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