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暂行规定通用版
2024年防硫化氢中毒规定

2024年防硫化氢中毒规定____年防硫化氢中毒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运输、生产及处理硫化氢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硫化氢中毒防控制度,制定硫化氢中毒应急预案,培训硫化氢中毒防控人员,提高硫化氢中毒防控能力。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硫化氢中毒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硫化氢中毒的防控措施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对硫化氢中毒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降低硫化氢的浓度。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监测硫化氢浓度的系统,定期对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确保硫化氢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为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具备应急避险的能力。
第八条在涉及硫化氢作业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配备告警设备,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发出警报。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工作,预防潜在的中毒风险。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开展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和处置。
第三章硫化氢中毒的应急处置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硫化氢中毒的应急预案,并将其报送至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急救用品和装备,培训专业急救人员,提高对硫化氢中毒人员的救护能力。
第十四条当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时,企事业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硫化氢中毒的救援人员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和被救援人员的安全。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硫化氢是一种高毒、易燃、爆炸性极强的气体,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油气田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发生,制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气田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硫化氢泄漏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向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硫化氢的作业环境和工作岗位,包括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由油气田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各部门按照规定做好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对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并确保下属员工按照规定执行。
第六条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硫化氢防护安全措施第七条严格执行硫化氢防护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所有设备和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确保硫化氢泄露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对存在泄露的地点进行及时修复。
第九条在存在硫化氢的环境中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并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包括呼吸防护器、防酸碱服装等。
第十条在硫化氢泄露前,要进行危险源排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包括检查设备、保养设备等。
第十一条确保硫化氢泄露应急处理措施得以即时启动,包括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通道等。
第四章硫化氢防护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硫化氢防护安全培训,了解硫化氢的危害性和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员工每年需要进行硫化氢防护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硫化氢防护安全检查与检测第十四条定期进行硫化氢防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当疑似或发生硫化氢泄露事故时,要及时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环境和员工的安全。
防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范本

防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涉及硫化氢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职业病防治法》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条安全责任:1.企事业单位负有对所属人员重大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责任。
2.涉及硫化氢作业的负责人应对其下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第五条工作人员的特殊职责:1.涉及硫化氢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变更或违规作业。
2.涉及硫化氢作业的人员应随身携带个人防护装备,并合理使用。
3.涉及硫化氢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
第二章硫化氢中毒的预防第六条作业许可制度:对于涉及硫化氢作业的作业环境,应建立作业许可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程。
1.作业许可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拥有相应的资质。
2.作业许可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作业许可人员应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硫化氢浓度在允许范围内。
4.作业许可人员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环境,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七条通风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涉及硫化氢作业场所应安装通风设备,确保空气流通,降低硫化氢浓度。
2.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如有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防毒面具的使用:1.进入涉及硫化氢作业环境的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2.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测,如有发现异常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个人防护装备的选用和使用:1.涉及硫化氢作业的人员应根据作业环境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2.个人防护装备应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如有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2024年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硫化氢中毒的防范和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硫化氢中毒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第四条所有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加强硫化氢中毒防治工作。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所有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第六条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硫化氢中毒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流程,配备必要的硫化氢检测设备。
第七条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应当对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第八条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应当对硫化氢的储存、使用和排放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九条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十条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应当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硫化氢中毒事故。
第三章监管与执法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硫化氢的生产、储存、使用和排放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录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或者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硫化氢中毒防治技术和方法的研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使用或接触硫化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造成的硫化氢中毒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有权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炼制高含硫原油的特点,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硫化氢中毒,消除硫化氢对职工的危害应从设计抓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第三条对生产、储运硫化氢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安装固定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并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其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应设置在50mg/m3。
硫化氢监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____%。
第四条生产、储运硫化氢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完善适用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防护器材,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m3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mg/m3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隔离式防毒用具,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毒用具时,应在滤毒罐表面注明适用物质。
第五条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硫化氢单位,要掌握本单位硫化氢的分布情况,建立硫化氢分布图,使单位职工人人掌握硫化氢的分布情况,并在危险点设置警示牌。
第六条公司职防部门应在含硫化氢的装置设置检测点,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及时反馈受检单位,对于硫化氢浓度超标点应立即查清原因并及时整改。
第七条开好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搞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含硫化氢的气体排放大气;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
第八条必须将生活污水系统与工业污水系统隔离,化验室、实验室等与工业污水系统相连的室内排水系统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止硫化氢窜入,发生中毒事故。
第九条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须定期组织检测与评价,对因原料、加工流程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防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范本

防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硫化氢的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职工培训1. 所有可能接触硫化氢的职工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硫化氢的危害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2. 新进职工应在入职前接受硫化氢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 硫化氢的性质、危害和暴露限值;b. 硫化氢中毒的症状和急救措施;c. 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d. 遇到硫化氢泄漏时的紧急处理方法。
四、作业管理1. 所有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必须进行事先评估和计划,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2. 作业前必须检查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并确保其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3.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措施。
4. 现场监测必须进行常规检测,确保硫化氢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5.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6. 作业完成后,必须对防护装备进行清洁和维护,并及时报告损坏或失效的情况。
五、应急措施1. 发生硫化氢泄漏或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2. 职工应根据培训掌握的知识和技能,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援措施,如使用呼吸器进行自救、迅速撤离危险区等。
3. 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 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六、监督检查1.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对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 防护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b. 硫化氢泄漏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c. 职工对硫化氢中毒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3. 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作业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防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范文

防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本管理规定制订。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硫化氢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矿井、化工厂、炼油厂、油田、沉船、排污站等地点。
第三条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硫化氢中毒的预防、监测、救援、处置等方面,适用于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并优先保护那些可能接触到硫化氢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硫化氢中毒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硫化氢中毒的预防第五条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硫化氢的存在和潜在风险。
标志上应当明确写有“硫化氢警示”字样,并配有相关图标以及警示语。
第六条工作场所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确保操作人员在接触硫化氢前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人员应当了解硫化氢的性质、危害、预防措施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
第七条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呼吸器、护目镜、手套等。
操作人员在接触硫化氢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体防护装备。
第八条工作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三章硫化氢中毒的监测第九条工作场所应当配备硫化氢监测仪器,并固定在易产生硫化氢的区域。
监测仪器应当能够精确检测出硫化氢的浓度,并在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发出警报。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接触硫化氢作业前,应当使用监测仪器对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
如发现浓度超过安全标准,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气象部门应与工作场所密切合作,及时提供气象数据,帮助工作场所预测硫化氢的扩散和浓度变化,为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第四章硫化氢中毒的救援第十二条工作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急救人员,并设立专门的急救室。
急救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急救。
第十三条硫化氢中毒发生时,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

《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MPCC 06.022—20071 目的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保障职工生命与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茂名石化范围内与进入上述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与人员。
3管理职责3.1 安全环保部门3.1.1 是职业安全卫生的归口管理部门。
3.1.2 二级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审批《接触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并检查监督接触硫化氢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3.1.3 二级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为所属单位配置各类防毒防护器材及设施。
3.2 技术质量部门使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实现密闭操作,空气中的硫化氢含量达到国家标准。
3.3 机动部门做好设备保护管理,防止含有硫化氢的介质泄漏。
3.4 职防部门3.4.1 负责按时对生产场所固定监测点的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填写《茂名石化职业病防治所检测报告》,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告安全环保部门。
3.4.2 负责对生产车间提出的临时硫化氢检测项目做好检测。
3.5 生产管理部门3.5.1 负责做好硫化氢回收处理工作,减少硫化氢的排放。
3.5.2 负责在由于生产条件变化,出现硫化氢超标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
3.6 生产车间3.6.1 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与外来施工人员的防止硫化氢中毒知识教育。
3.6.2 建立动态硫分布图,设置警示牌与风向标。
3.6.3 负责本单位防毒防护器材的管理与保护。
3.6.4 对接触硫化氢作业进行现场交底,落实生产与作业过程中接触硫化氢作业的安全措施。
3.7 消防中心气防站3.7.1做好防毒器材的保护与监督使用。
3.7.2 高硫化氢浓度下的施工作业现场监护。
3.8 施工单位3.8.1 制定并落实接触硫化氢作业的施工方案。
3.8.2 对接触硫化氢作业进行现场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主动联系生产车间进行安全措施的教育。
3.8.3 落实施工作业过程中接触硫化氢作业的安全措施。
4 管理内容4.1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务必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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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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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暂行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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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硫化氢中毒事故是指在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储运、销售、检维修等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中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公司、院。
第二章设计阶段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应包括对项目中硫化氢产生及危害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建议。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应采取减少硫化氢产生的工艺技术,选用抗硫化氢腐蚀的设备和材质。
第六条在装置和与之相关联的设备或管线设计时,应针对含硫介质或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的可能性,采取预防措施。
第七条在制定高含硫气田勘探开发方案或设计高含硫原油加工工艺及高含硫天然气净化、加工工艺时,应采取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技术措施。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
第八条工艺技术、操作条件或加工物料等发生改变,有可能导致生产作业现场硫化氢浓度超过标准时,生产部门应该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技术部门应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并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第九条对于酸性水汽提装置、硫化氢储罐、含硫污水处理设施、输送硫化氢或含硫污水的管线和机泵等设施,应制定切实可靠的防范硫化氢泄露的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
第十条含硫甲乙类油罐定期进出油、调合时,禁止在罐顶进行人工现场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和更换、拆检安全附件等作业。
第十一条在粗气油罐、轻质油罐和含有酸性气体等介质的设备进行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要佩戴适用的防毒器具,站在上风向,出作业人员外,必须有一个人专门进行现场监护。
第十二条对储存和运输含有硫化物的原油、液化气、汽油、柴油、渣油设施应定期进行腐蚀检测,防止油品中硫化物与金属反应生成硫化亚铁,发生自然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第十三条对于处理含硫介质的装置,在检维修前,要把设备、管线中各种物料清除干净,并进行气体置换,在气体采样检测符合要求时,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对储存加工高含硫原油的重点装置,如原油储罐、蒸馏装置、催化装置、焦化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硫磺装置等,应在原油罐切水处、地漏、隔油池、硫化氢贮罐等部位设置有醒目的硫化氢警示牌,标明硫化氢的毒理特性及防护要求。
储存加工高含硫天然气,也应在容易发生泄露的部位设置醒目的硫化氢警示牌,标明硫化氢的毒理特性及防护要求。
第十五条在含硫化氢的装置、设施、设备、管线区域附近进行作业,应对作业环境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并根据需要佩戴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非岗位人员,包括检验、计量等人员进入有可能泄露硫化氢构成中毒危险的装置或区域时,要得到岗位人员的许可,并在岗位人员的监护下方可以进入。
第四章含硫废物的排放
第十七条对含硫物质的排放应进行监控,严禁在含硫
化合物管线中排放可与硫化物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的物质。
第十八条含高浓度硫化氢的气体(如酸性气体等)必须经过焚烧或其他有效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九条高含硫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开排放,含硫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可与其他废水混合排放或处理。
第二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高浓度废硫酸、废碱液等有毒有害废液直接向污水系统排放。
第二十一条酸渣与碱渣不得混合排放,防止发生反应后造成硫化氢中毒事故。
第二十二条含硫酸渣池排放口应设置警示牌,排渣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防止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第二十三条在高含硫的隔油池、污水池处采样,检测分析人员应站在上风向,并应佩戴防毒面具。
第二十四条污水井检查及维护,需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进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
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应建立含酸废液贮罐台帐,在现场做明显标识,并定期检查。
报废的含酸储罐,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第五章检测与防护
第二十六条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超过10mg/m3时,操作人员进入装置区,必须使用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和佩戴正压自给型空气呼吸器。
第二十七条在硫化氢浓度可能超过10mg/m3的装置区应按照规定安装固定式硫化氢报警仪。
发现硫化氢超标报警时,应及时处理;情况严重时,应撤离现场人员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应根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特点,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和正压自给型空气呼吸器,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及维护,确保完好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所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的沟、池、容器等低洼处作业时,应使用必须的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
第三十条对于固定检测报警仪、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应进行定期校准及维护,确保检测仪完好。
第三十一条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岗位人员,应按要求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第六章培训与应急
第三十二条所有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人员,山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防止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试
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凡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演练。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指定完善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管理制度,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股份公司《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同时废止。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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