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3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员工如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四条参保标准1、社会保险各险种和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因社保基数和比例各地每年都会有所调整,具体按照各地社保局要求执行,参考标准(____年标准)如下:A、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B、医疗保险:单位基数=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C、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D、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不缴费;E、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不缴费;F、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
2、员工投保基数以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员工的合同工资确定。
低于公司所在地社保最低投保基数的,按最低投保基数计算;高于当地最低投保基数的,按实际合同工资投保,但最高不得高于当地最高投保基数。
第五条参保要求1、员工“五险一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公司综合部在员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在员工转正次月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五险一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综合部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的停保手续。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社会保险对象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对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社会保险费用1. 公司和员工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其中公司承担部分由公司统一代缴;-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公司统一代缴。
2. 公司在做好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管理的同时,严格把关社会保险费用的合规性,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公司将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及时足额缴纳至相关社会保险机构。
五、社会保险待遇1. 公司根据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协助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2. 公司将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并确保待遇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对于因工作关系引起的伤残、死亡等情况,公司将积极协助员工及其家属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及时足额发放相关待遇。
六、社会保险管理1. 公司建立健全员工社会保险档案,记录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待遇领取情况等,并妥善保管。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用的计算、缴纳及资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解答员工社会保险问题,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4. 公司各部门负责监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七、制度执行1. 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好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的及时缴纳和相关待遇的发放工作。
2. 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各部门经理要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3. 对于违反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社保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临时用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第三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员工实际需求,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养老保险2. 医疗保险3. 失业保险4. 工伤保险5. 生育保险第四条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缴费比例及基数由公司根据员工工资及当地规定确定。
第三章社会保险缴纳流程第五条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六条每月,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及缴费基数,计算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七条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社会保险待遇第八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以下社会保险待遇:1. 养老金待遇2. 医疗保险待遇3. 失业保险待遇4. 工伤保险待遇5. 生育保险待遇第五章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 社会保险登记信息2. 缴费记录3. 待遇权益记录第六章内部管理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社保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社保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条完善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将社保缴纳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注意,以上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
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
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____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____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全部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并搭配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执行。
2. 保险范围2.1 养老保险:依据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全部员工在职期间应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2 医疗保险:全部员工在职期间应参加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企业将为员工供应医疗保险基金垫付服务,员工在就医时可先向企业申请垫付。
2.3 工伤保险:全部员工在职期间应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员工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工伤,可向企业申请相关工伤保险赔偿。
2.4 失业保险:全部员工在职期间应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员工在失业时可向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2.5 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在职期间应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员工在产假期间可向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生育津贴。
3. 缴纳比例和基数3.1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由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及员工按规定共同缴纳。
3.2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比例由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全额缴纳,员工不需要个人缴纳。
3.3 缴纳基数是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档次进行确定,并适时调整。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将按月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4. 离职和退休处理4.1 员工离职时,应向企业管理部门提前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手续。
4.2 员工退休时,应向企业管理部门供应相关料子,并帮助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4.3 离职员工和退休员工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待遇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5. 社会保险资金管理5.1 企业应定时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定时向社会保险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5.2 企业应妥当保管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个人社会保险账户,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5.3 企业应搭配社会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如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刻采取矫正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管理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范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涉及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
1. 社会保险管理规定1.1 养老保险1.1.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1.1.2 员工入职后,应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养老保险的登记和缴纳手续。
1.1.3 员工应向公司提供真实的工作履历,保证养老保险的连续缴纳。
1.1.4 员工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或进行退保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2 医疗保险1.2.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
1.2.2 员工应及时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并提供真实的家庭成员信息。
1.2.3 员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就医凭证和报销材料。
1.2.4 员工离职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个人医疗保险或进行退保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3 失业保险1.3.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1.3.2 员工入职后,应办理失业保险的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3 员工离职后,若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办理方式和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
1.4 工伤保险1.4.1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1.4.2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事故调查材料。
1.4.3 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假治疗,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公积金管理规定2.1 个人缴存2.1.1 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将个人工资中规定比例的金额缴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1.2 员工入职后,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雇员。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受益人由保险合同指定。
第四条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及费率来确定。
第五条公司和雇员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人,并按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第六条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从雇员工资中直接扣缴,不得减免。
第七条为简化公司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的手续,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以及本市的社保政策,公司每月为雇员购买社保时相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数额作为缴纳基数。
第三章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第八条公司统一为雇员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雇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形式审查。
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向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条雇员当月应缴的个人社保费用采取预缴方式,即当月的社保费在发放上个月工资时从上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的制卡费由公司承担,补换卡费等工本费由雇员承担,收费标准以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雇员入职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报财务管理部门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无须雇员申请。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每月购买社保的人员名单,按权限审批后于每月15日前交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于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协助财务管理部门核实雇员个人资料。
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参保范围全部公司员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四条缴费比例和责任1.公司应依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及时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2.公司应承当雇主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定时足额缴纳。
3.公司应搭配相关部门进行社会保险费的查询和核准工作。
4.员工应定时足额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公司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确保其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具体福利待遇包含: 1. 养老保险:依据员工个人缴费情况和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2. 医疗保险:员工在医保范围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3. 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4. 失业保险:员工失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
5. 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员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的更改和停止1.员工如有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更改,应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由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员工离职、退休等情况下,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社会保险的停止手续,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三章职工福利管理第七条假期福利1.年假:员工依据工龄,享受相应的年假,并依照规定时间休假。
2.婚假:员工结婚,享受相应的婚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
3.陪产假:员工配偶分娩,享受相应的陪产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
4.产假:女员工分娩,享受相应产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
5.丧假:员工家属重点丧事,享受相应丧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节日福利1.公司将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予以员工带薪休假,并依据员工工龄和贡献发放相应的节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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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办理地点
汉中市社保部门。
三、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构成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根据员工应发工资执行,若应发工资低于汉中市最低缴费基数则按汉中市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若高于市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执行。
2、根据汉中市相关规定,员工将保险关系或公积金关系转入我公司后,我公司按员工现工资标准为其申请缴费基数,具体按上一条执行。
3、员工因兼职或由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法(重复)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入职时员工本人必须手写一份书面申明存入档案。
五、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费比例
具体缴费比率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用缴纳
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
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根据员工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到岗上班的时间,在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参保手续;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参保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根据汉中市社保中心规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必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七、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增员
(1)交纳社保办理所需个人材料:
方可将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2、社会保险减员(停保)
(1)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15日及以后的,视情况报减少。
员工在当年12月15日以前办理离职手续的,由员工承担公司给员工多缴纳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保险费。
(2)社保转出:要求转出社保的,须将接收证明及相关证件寄达公司社保确认人办理转出手续。
(3)员工因请长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
据员工离岗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因请长假或停职等原因在岗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原则上办理停保。
(4)对于所有离职人员,公司将予以停保处理。
3、员工调动:员工调动当月社保金额由调出公司交纳,次月开始由调入公司交纳。
4、公积金办理
(1)办理时间:由经办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间安排。
(2)转入:员工将住房公积金关系转入我公司时,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参照本规定第四、五条执行。
(3)住房公积金封存: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的,离职当月办封存;15日及以后的,视情况办封存。
(4)员工请长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参照社保办理规定执行。
5、经办人:公司指定专人作为社保及公积金经办人,负责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的日常事务。
6、处罚条例
(1)员工离职,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提前两周通知综合部,若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多缴社保的,由员工部门负责人追回为其多缴纳的费用,若不能追回,则由员工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费用。
(2)若社保经办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多缴或漏缴社保费的,追究社保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八、相关部门职责
1、综合部为本公司社会保险的管理部门,有以下职责:
(1)主要负责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制定;
(2)负责各类保险的办理;
(3)负责指导员工进行社会保险帐户的管理;
(4)负责各类保险的预算与统计;
(5)负责与财务部门对接及时缴纳各类保险费;
(6)负责社保年检的办理等。
2、公司财务人员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及代扣部门,有以下职责:
(1)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2)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员工参保情况,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3)配合综合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九、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解释权归综合部。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