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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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施

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施

xx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xx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020)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由西藏昌都市财政局以昌财建字(202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资金来源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护奖励)资金预算指标通知》(藏财经指(2019)58号),超投资部分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粗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0生化池、二沉池、马草坝泵站等;新建建(构)筑物有:综合处理车间(MBBR反应车间、中间提升泵房、巴士计量渠、加药间、生物除臭车间、换热间、配电室)、深度处理车间(含磁混凝土沉淀池、紫外消毒渠)等。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2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xxxx市马草坝。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要求近3年内曾顺利完成1个(含1个)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9:30至2020年4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略)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337.6
2023-05-3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7)房地产开发经营(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昌都市卡若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政策起草服务——结果公示
成都智纲会投资有 限公司
94.5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目标单位: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告时间:
2023-08-19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1.6
——结果公示
TOP2 2023 年扎曲花园市直保障性住房
\
小区消防维修工程监理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8-13 2023-08-04
(6)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卡若区夏通街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昌都市远达市政工 程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建城[2010]116号【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0.07.26【实施日期】2010.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建城[2010]11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现将2010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一)总体情况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及部分重点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38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5亿立方米/日。

西藏自治区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昌都地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开始调试运行,标志着我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

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达1929个,总设计能力约4900万立方米/日。

在655个设市城市中,已有579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51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9842万立方米/日。

其中,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353座,处理能力达4100万立方米/日。

本季度新增19个城市建成投运了污水处理厂。

目前全国仍有76个设市城市没有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其中近半数集中在黑龙江、吉林、广东三省。

全国已有808个县城(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单位)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45%;共建有污水处理厂867座,处理能力达1623万立方米/日。

(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5•【字号】广安府办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5日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污泥的产生、收贮、运输及处置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行为,预防和减少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是指负责处理城市、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站),不包括农村(乡、二级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本办法所称污泥,是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本办法所称污泥产生单位,是指依法运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是指依法从事污泥运输经营的单位;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是指依法从事污泥处理处置活动,使污泥达到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的单位;污泥其他接收单位,是指以调试自身污水处理设施(仅使用并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少量接收污泥的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新增19个城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住房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第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新增19个城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住房和
辖 市人 民政 府 建 设 主 管部 门应 当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定 ,对 本 行
规定指 出,工程质 量监督管理包括 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 强制性标准 的情况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 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 工程 实体质量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和质量检测等单位 的工程质 量行为 抽查主 要建筑 材料、建筑构 配件 的质量 对工程 竣工验 收进行监督 ;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 的调查处理 ;定期对本地 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 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主 依
管 网 建设 项 目落 实 与 进展 情 况 ;全 国城 镇 污 水 处理 管 理 信 息
系统 信 息 上 报 及 管理 情 况 。 ( 自 《国 建 设 报 》2 1 年 摘 中 0 0
O 9月 0 9日 )
日前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发布 《 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
程质量监 督管理规定 》,加 强房 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质量 的监督 ,规范住房和城 乡建 设主管部 门及工程质量 监督机 构 ( 以
通 报显 示 ,截 至今 年6 月底 ,全 国 设市城 市 、 县城 及部 分
重 点 建 制镇 ( 以下 简 称 “ 镇 ” ) 计 建成 城 镇 污水 处理 厂 城 累 2 8 座 ,污水 处 理 能力 达 到1 1 亿 立 方 米, 藏 自治 区第 一 座 39 .5 西
污 水 处理 厂 — — 昌都 地 区 污 水 处理 厂 已建 成 并 开 始 调 试 运
管部 门对工程项 目实施质量监督 , 当严格依 照程序进行。工程竣 应
政 区域 内监督 机构 每三 年进 行 一 次考核 。监 督 机构 经考 核合 格
后 ,方可 依 法对工 程 实施质 量 监督 ,并对 工程 质量 监督 承担 监

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人全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发布日期:[发布日期]一、招标公告1.1 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人全称]。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具体工程内容或服务内容1];(2)[具体工程内容或服务内容2];(3)[具体工程内容或服务内容3];(4)[具体工程内容或服务内容4]。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名称];(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行贿犯罪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条件。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获取1.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1.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套。

1.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1.4.4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1.5 投标报名1.5.1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报名。

1.5.2 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报名结束时间]。

1.5.3 投标报名地点:[投标报名地点]。

二、投标文件编制2.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7)资格审查文件;(8)投标报价文件;(9)施工组织设计或服务方案;(10)合同主要条款;(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文件。

高新区辰光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区辰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XX-2023-A-0001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高新区辰光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高新区辰光工程项目2. 项目地点:XX省XX市高新区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4.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宿舍楼、研发楼、食堂、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办公楼:XX层,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 宿舍楼:XX层,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 研发楼:XX层,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 食堂: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 停车场: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5.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XX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智能化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7.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省XX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省XX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15•【字号】合发改投资〔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巢重建管〔2023〕8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

我委委托民力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2308-340100-04-02-418546。

二、该项目位于巢湖市黄麓镇,拟对合肥理工学院周边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完善,并对学校用地红线范围内市政排水检查井进行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1600-d1800雨水管长约805米,新建d800污水管长约1116米,改造学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85座市政排水检查井。

三、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各专项设计方案,结合区域规划,做好与沿线路网、雨污水管网等工程衔接。

四、经评审,本次工程投资概算为2199.81万元。

五、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

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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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020)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由西藏昌都市财政局以昌财建字(202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资金来源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护奖励)资金预算指标通知》(藏财经指(2019)58号),超投资部分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粗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0生化池、二沉池、马草坝泵站等;新建建(构)筑物有:综合处理车间(MBBR反应车间、中间提升泵房、巴士计量渠、加药间、生物除臭车间、换热间、配电室)、深度处理车间(含磁混凝土沉淀池、紫外消毒渠)等。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2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马草坝。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要求近3年内曾顺利完成1个(含1个)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9:30至2020年4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略)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4月9日9:30至2020年4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略)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其它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开标现场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等原件参与开标。

8.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要求计取税金。

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藏建招)〔2017〕256号)以及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7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8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六部门下发的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的通知的文件。

8.9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10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光盘份数。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招标人: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西藏昌都市马草坝社区体育路190-1号联系人:洛松登增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昌都地区农牧局对面3单元6-2室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略)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7日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KR-CTSZ-2020040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由西藏昌都市财政局以昌财建字(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资金来源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护奖励)资金预算指标通知》(藏财经指(2019)58号),超投资部分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址:西藏昌都市马草坝2.2建设内容及规模: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粗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0生化池、二沉池、马草坝泵站等;新建建(构)筑物有:综合处理车间(MBBR反应车间、中间提升泵房、巴士计量渠、加药间、生物除臭车间、换热间、配电室)、深度处理车间(含磁混凝土沉淀池、紫外消毒渠)等。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对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5其它说明: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近三年承接过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9:30至2020年4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略)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4.2报名条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不得报名。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4月9日9:30至2020年4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略)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日10:00,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其它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开标现场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等原件参与开标。

8.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要求计取税金。

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藏建招)〔2017〕256号)以及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7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六部门下发的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的通知的文件。

8.8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总监)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光盘份数。

8.9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总监)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光盘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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