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第八章 社区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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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的推进与实践

社区居民自治的推进与实践

社区居民自治的推进与实践社区居民自治是指社区居民在自治机构的引导下,依法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公共事务决策,为社区发展和居民福利负责。

推进和实践社区居民自治有助于增加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提高社区管理效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本文将从制定自治规定、加强居民参与和推动社区建设三个方面探讨社区居民自治的推进与实践。

一、制定自治规定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首要任务是制定统一的自治规定,为居民参与决策提供依据。

自治规定应包括社区治理结构、居民参与机制、决策程序和权力范围等内容。

社区自治机构应当依据自治规定进行合理组建,确保各层居民的利益得到平衡和充分体现。

自治规定的制定需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可以通过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自治规定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二、加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为了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热情,需要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

可以通过组织居民培训班、举办社区文化活动等形式,提高居民对社区自治的了解和认同。

此外,还应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让居民了解社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可以设立居民咨询电话、建立社区论坛等,方便居民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和解决。

三、推动社区建设社区居民自治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社区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社区民生需求,切实解决居民关切的问题。

社区建设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社会服务等方面。

可以通过建设公共图书馆、健身器材区、休闲公园等提供更多的社区活动场所;加强社区环境整治,提高垃圾分类处理和绿化覆盖率;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居民提供便利和帮助等途径来推动社区建设。

同时,还需要注重社区居民之间的和谐关系,鼓励居民互助互爱,加强邻里关系。

可以举办居民联谊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亲近和谐的社区氛围。

社区自治章程

社区自治章程

社区自治章程第一章自治原则与目标一、自治原则本社区实行居民自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尊重并保护居民的主体地位,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二、自治目标通过社区自治,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构建宜居、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社区自治组织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会等。

二、职责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社区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策,处理社区日常事务,提供公共服务。

社区协商议事会:负责收集居民意见,组织协商,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第三章居民权利与义务一、权利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的权利。

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对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义务遵守社区自治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维护社区公共利益,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支持社区发展。

第四章决策程序与规则一、决策程序涉及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应遵循“民主提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决策规则决策应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决策须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五章资源管理与分配一、资源管理社区公共资源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二、资源分配社区公共资源的分配应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社区发展的需要,确保资源的合理使用和高效配置。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机制一、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监督机制,包括居民监督、社区组织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等,确保社区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有效。

二、考核机制对社区自治组织和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第七章纠纷调解与处理一、纠纷调解建立社区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八、社区居民自治

八、社区居民自治

八、社区居民自治(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及其要素1.自治的基本含义基本内涵: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自治是有条件、有限度的2.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要素①自治区域②自治组织③自治事权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⑴委办事务:含义: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

特点:委办事务多与该地区居民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在政策上必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规定;决定权在中央或上级政府,执行权属于地方政府或自治组织;所需经费自治组织可请求上级政府予以拨付⑵自治事务:①财产自治②财务自治③人事自治④管理自治⑤教育自治⑥服务自治(二)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及基本原则1.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①群众自治原则②直接民主原则③居民做主原则2.社区居民自制的特点和特性(1)居民自治的特点①自治组织本身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或辅助机构,不向国家承担财务责任,主要行使自治职能;②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是由自治组织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对全体居民负责;③自治的对象是全体居民,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④自治的范围限于基层的社会生活,以人民群众生活的社区为自治单位;⑤自治的目的是使该居住区内的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好本居住区中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2)居民自治的特性直接性、有限性、有序性3.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①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②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③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④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⑤利于政府与社区履行各自的职能与任务(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1.居民会议制度⑴居民会议的特征权威性、广泛性、直接性⑵居民会议的地位居民会议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整个自治组织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

居民自治组织机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必须接受居民会议的监督,同时居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制度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制度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制度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基于居民参与和协作的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居民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实现社区的良好运营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本文将围绕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运行机制和实施策略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社区居民自治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社区居民自治能够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通过居民的参与和管理,可以形成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加强社区的凝聚力,提高居民的归属感。

其次,社区居民自治能够促进居民的参与和民主决策。

居民作为社区的一部分,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通过自治管理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居民参与的主体性。

最后,社区居民自治有助于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社区居民通过自治管理制度可以更加了解并满足自身需求,提高社区内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率,增强社区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运行机制社区居民自治的运行机制是指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的方式和程序。

首先,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可以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负责居民的代表和管理事务。

其次,设立社区居民议事会。

社区居民议事会是居民参与管理的平台,居民可以通过议事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决策过程。

再次,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的管理规则和程序。

社区居民自治的管理规则和程序应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最后,完善社区居民参与的机制和方式。

社区应当提供多种参与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意见征集等,使居民能够方便地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

三、社区居民自治的实施策略要实施有效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一定的策略和措施。

首先,加强居民自治的宣传教育。

社区应当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自治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自治管理。

其次,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

社区应当依法建立并完善与居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居民自治提供法律支持。

再次,提供居民参与自治的机会和平台。

社区应当定期召开居民会议、论坛等活动,搭建居民与自治组织的沟通桥梁,鼓励居民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

居民自治章程

居民自治章程

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自治,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第二章居民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居民享有以下权利: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对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依法享受社区服务和福利的权利;了解社区事务和财务状况的权利;其他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居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遵守社区规章制度,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参与社区活动,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配合社区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区自治组织架构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会等。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事务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社区重大。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第八条社区议事会是社区自治的咨询机构,负责收集居民意见,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章民主选举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选举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章民主决策第十一条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应当经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表决。

第十二条决策过程应当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尊重多数居民的意见和利益。

第六章民主管理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居民的监督。

第七章民主监督第十五条居民有权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社区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表决。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处理。

居民自治

居民自治

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第一节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关于自治有多种不同的定义。

《辞海》解释为:“自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民族、团体、地区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旳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

”《百科大词典》解释为:“某一地区人民,在主权国家或宗主国家的授权与监督下,自己订立规章制度,自己组织机关,以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行为。

”上述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

即自治是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

任何国家的自治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

自治组织的自治权,每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如果自治不受限制,就会导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目的,在于社区居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资源,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事务,以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区域、自治组织和自治事权。

(一)自治区域就是实行自治的辖区或范围,一般是经过法定的程序,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自治活动的范围。

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村民自治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在建制村范围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自治一般在一定的居民居住范围内。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必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否则居民自治将无所依附。

自治区域不仅关系自治组织行使权力的范围,同时也关系地方居民身份的确定,也就是自治组织服务的主体。

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与指导原则

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与指导原则

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与指导原则社区居民自治是指在社区内,由居民自行组织、管理和处理相关事务的一种行为。

它在当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于社区的和谐发展、居民的福祉以及民主治理的推进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指导原则。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性社区居民自治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性:1.1 加强社区凝聚力和稳定性社区居民自治可以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邻里关系,提升社区凝聚力和稳定性。

通过自治,居民可以有效地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社区事务,提高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增加社区居民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1.2 提升社区发展水平社区居民自治为社区发展提供了更为灵活和高效的机制。

居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政策和行动计划,提高社区资源的利用效率。

自治还可以激发居民的创新和创造力,促进社区的创新发展,提升社区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1.3 实现民主治理和社会稳定社区居民自治是民主治理的基础和扩展,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和管理机制。

通过居民自治,社区的事务可以更为符合居民的利益和意愿,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提升社区的和谐稳定性,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指导原则为了确保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几个指导原则:2.1 平等参与与共享社区居民自治应基于平等和共享原则,所有居民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和决策社区事务。

自治组织和机制应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居民参与的权利,避免权力集中和个别居民的垄断。

2.2 公正决策与管理社区居民自治需要建立公正的决策和管理机制。

决策应该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并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达成共识;管理应依法行使权力,注重公平和公正,充分保障居民的权益。

2.3 合法合规与责任追究社区居民自治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具备合法合规的性质。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应该及时追究责任,确保自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关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

关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

关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是指由社区居民自行管理、自治和参与社区事务的一种制度。

它是一种基层民主的体现,能够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增进居民的幸福感,并且有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

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平等、民主、法治和协商。

平等原则意味着社区居民在自治事务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任何隐性的特权。

民主原则是指社区居民通过选举、民主协商等形式来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保证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管理具有充分的民主参与权。

法治原则下,社区居民在自治事务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社区的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协商原则是指解决社区事务的过程中,要保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社区中的各种利益冲突。

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社区居民代表选举机制。

社区根据居民人口数量和面积设立合适的居民代表数量,采取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居民代表。

选举方式可以通过居民大会、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保证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机构,负责决策和管理社区事务。

居民代表会议要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在会议上讨论并决定社区事务的相关事宜。

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才能生效。

三、社区自治规章制度。

社区要制定适当的自治规章制度,包括居民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章制度要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利益诉求。

四、居民参与机制。

社区要建立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机制,通过居民投诉、意见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需求。

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履行义务、提供建议和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

六、社区治安和纠纷解决机制。

社区要建立防治犯罪和纠纷解决的机制,通过社区巡逻、安全宣传等方式预防犯罪,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

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和居民的满意度提升。

通过居民代表选举机制,可以保证社区事务的民主化决策,增加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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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第一节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关于自治有多种不同的定义。

《辞海》解释为:“自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民族、团体、地区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旳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

”《百科大词典》解释为:“某一地区人民,在主权国家或宗主国家的授权与监督下,自己订立规章制度,自己组织机关,以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行为。

”上述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

即自治是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

任何国家的自治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

自治组织的自治权,每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如果自治不受限制,就会导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目的,在于社区居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资源,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事务,以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区域、自治组织和自治事权。

(一)自治区域就是实行自治的辖区或范围,一般是经过法定的程序,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自治活动的范围。

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村民自治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在建制村范围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自治一般在一定的居民居住范围内。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必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否则居民自治将无所依附。

自治区域不仅关系自治组织行使权力的范围,同时也关系地方居民身份的确定,也就是自治组织服务的主体。

必须先划定自治区域,然后才能确定是何地方的居民,以及有多少居民。

(二)自治组织自治组织是实行自治的物质依托或组织基础。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在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是居民委员会。

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有一定的自治组织形式来实现,否则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将无法通过固定的组织形式去落实、去执行。

凡居住在一定区域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不论行业职业,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定居的事实,在法律上即被称为居民。

我国的居民一般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即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二是居住条件,即必须居住在该区域内的人。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是自治的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自治的客体。

也就是说,居民既是组成自治组织的成员,又是自治组织服务的对象。

(三)自治事权自治事权是自治组织处理的自治事务,也是居民自治的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取得通常是宪法或法律授权的。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又颁布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作了专门的规定。

居民自治事权的广泛或大小,与自治功能的发挥、自治事业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联。

自治事权是自治的核心。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居民委员会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

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对基层群众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因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可以分为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两个方面。

(一)委办事务就是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

委托事务有三个特点:(1)委托事务与该地区居民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在政策上必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规定;(2)委托事务的决定权在中央或上级人民政府,执行权属于地方政府或自治组织;(3)执行委托事务所需经费,自治组织可请求上级政府予以拨付。

(二)自治事务是自治组织固有的事务,即自治组织本身应办理的事务,是为了维护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自行处理的事务。

自治事务主要有六项内容:1.财产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可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居民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开展有关居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事业,对自己的财产拥有所有权,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可侵犯。

2.财务自治主要是指居民委员会对自己兴办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所取得的利润,除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外,其他所剩款项可以自由支配。

另外,根据需要兴办的公益事业所需费用,也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居民筹集。

经收益单位同意,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收益单位筹集。

居民委员会的收支项目要及时公开,接受居民监督,真正体现居民自治的原则。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目前还需要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拨付。

因为国家委托居民委员会承担了大量的国家事务,如公共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而且居民委员会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这些委办事务上,因此,上级政府应当承担一定的工作经费。

当然,民办生产和社区服务事业比较发达、有条件的居民委员,在向上级政府要求拨付外,经居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开展活动的经费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

3.人事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三款都是关于居民委员会人事自治权的规定。

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的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的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

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管理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十条、第十八条都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管理自治权的规定。

例如,居民委员会必须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由居民会议监督执行。

全体居民必须遵守居民会议的决定和居民公约。

居民委员会及时调解居民纠纷,化解矛盾,建立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5.教育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十二条都是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居民委员会要教育居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政策,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要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全民族团结。

6.服务自治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办适合本地特点和居民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方便居民生活,解除居民的后顾之忧。

第二节社会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和意义社区居民自治,是指社区居民群众通过民主管理形式实现自行处理自己内部事务的实践活动。

但这种活动必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组织形式下进行,社区居民自治活动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一)群众自治原则所谓群众自治原则,就是由居民群众自己组织起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共同办理好本居住区的各项事务。

群众自治原则,体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许多条文规定中。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就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办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居民委员会的规模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本着精干、效能和便利群众开展自治活动及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等方面来确定;制定居民公约必须由居民委员会议讨论通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由居民委员会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以上这些规定,就是为了切实保障群众自治这一重要的原则。

(二)直接民主原则直接民主是相对间接民主而言的。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居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这种居民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方式就是直接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最高形式。

直接民主原则主要体现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中。

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由居民充分酝酿、提名推荐,并且经过反复协商,按照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

二是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由本居住区年满18周岁的居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以获得参加投票过半数选票为当选。

三是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是年满18周岁的本居住区的居民,都有参加选举居民委员会委员和被选举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直接民主原则,不仅体现在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上,还体现在对不称职、严重违法乱纪的居民委员会委员的罢免上。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因此,只要本居住区参加居民大会的年满18周岁的居民、户代表或者由居民小组推荐的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罢免和撤换那些不称职、严重违法乱纪、失去民主信任的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居民做主原则居民做主原则,就是关系全体居民利益和本居住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由全体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选的代表组成。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对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理解居民做主原则时,必须明确居民自治的主体是居民群众。

因此,关系全体居民利益的事情,应当由全体居民会议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只要坚持群众自己当家做主,才能把大家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自觉地去做,社区的各项工作才能取得成效。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特点和特性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基层社会生活中,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实行直接民主的一种制度。

这种自治制度是我国独有的自治形式,是我国基层民主实践的产物。

(一)居民自治的特点(1)自治组织本身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或辅助机构,不向国家承担财务责任,主要行使自治职能。

(2)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是由自治组织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并对全体居民负责。

(3)自治的对象是全体居民,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

(4)自治的范围限于基层的社会生活,以人民群众生活的社区为自治单位,如村庄、街巷、里弄等。

(5)自治的目的是使该居住区内的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好本居住区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

(二)居民自治的特性1.直接性社区居民自治与居民群众的利益直接相关,居民通过履行自治权利,直接参加基层民主实践,表达群众的利益诉求,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依法有效保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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