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治理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隐患治理制度(五篇)

隐患治理制度(五篇)

隐患治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梯隐患排查与治理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1电梯隐患排查是指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现场作业人员自行对电梯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3.2、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____一次对全单位所有在用电梯安全大检查并亲自带队;电梯安全管全管理人员及电梯现场作业人员每天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巡查,是否存在隐患。

3.3、本单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要及时向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通知监管部门。

3.4、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电梯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

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

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相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

3.5、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电梯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逐项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如实填写《电梯隐患管理台账》。

严格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注销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

隐患治理制度(二)是指为了预防和解决隐患问题而建立的一套制度规定和管理方法。

隐患是指潜在的、尚未发生的安全风险或安全隐患。

隐患治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前发现、评估和管理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隐患治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隐患排查和报告: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和周期,定期对各类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 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进行跟踪和监督。

3. 隐患防范措施:建立隐患防范制度,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定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5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1、为扎实做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隐患分一般除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能够处理,需要费用相对较少,整改相对简单,对安全生产威胁相对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结束,需要大量资金,整改相对复杂,需要停产整改,对安全生产威胁较大隐患2、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本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参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

4、查出隐患必须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还有落实整改应急预案。

5、排查出重大隐患,要按规定要求上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6、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及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2)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和专项行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3)安全生产____机构是否建立;(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7)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专项检查;(8)应急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应急演练;(9)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10)处理安全隐患时,是否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11)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7、隐患排查频次:无特殊情况,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如遇重大节假日,或上级有要求,还应进行专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8、隐患排查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隐患整改制度1、检查人员排查出事故隐患后,要立即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对较大事故隐患还有落实整改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五篇)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五篇)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0-____年____月实施)、《____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____》(鲁政办字〔____〕____号)、《____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____》(鲁安发﹝____﹞____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____发〔____〕____号)、《____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____》(东安发〔____〕____号)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把握“危害较大”和“整改难度较大”两个要点。

化工企业的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2)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3)甲、乙类及____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6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6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

非此情况为一般安全隐患。

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矿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____整改,矿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____整改,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

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1、总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⑴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____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现场办公会汇报。

⑵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生产部分管采掘机运通的副部长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队队长____队干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⑷每班由当班值班队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在班前会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1、通风系统每月负责____检查防突头面“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三专两闭锁”是否按规定安设及机构是否灵敏,两个风井的主扇风机和瓦斯抽放站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6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6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责(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2、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二、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一)事故隐患分类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检查、反馈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的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问题,包括设备故障、工艺不合理、管理漏洞等。

第四条责任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制度的最终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五条排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汇报上级。

第六条排查内容隐患排查应包括设备状态、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排查高风险环节和关键设备。

第七条排查频率隐患排查应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一般不少于每月一次,并将排查情况记录。

第八条排查记录每次隐患排查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并留存备查。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九条治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排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治理措施治理措施应包括设备维修、工艺改进、流程调整、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内容,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的解决。

第十一条治理时间治理措施应按照隐患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确定相应的时间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治理效果治理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真正的消除,并将治理情况记录。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监督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十四条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进行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进展情况记录。

第十五条考核评估本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根据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违规行为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管理要求: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事业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 隐患排查责任:企事业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责任人应及时排查隐患,并上报相关部门。

3. 隐患整改责任:对于发现的隐患,企事业单位应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4. 隐患排查报告:企事业单位应每年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编制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5. 隐患排查结果处理:相关部门应及时对企事业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6. 隐患排查奖惩:对于隐患排查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屡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进行严厉的处罚。

四、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企事业单位上级和相关部门。

五、制度解释:本管理制度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到各企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学习和贯彻本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4定义4.1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一、通防专业组为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专业副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科、调度室、安监科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通防科技术员为成员的专业领导小组。

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安全副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三)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四)安监科长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五)专业副总工程师是本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六)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落实检查责任;(七)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是本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八)区队技术员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九)区队长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事故隐患排查(一)煤矿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矿区(队)、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3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436字)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2054字)一、主任安全职责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中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防雷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1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评价目的为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单位的隐患治理,包括风险分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

3职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到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措施4.1各类型安全检查、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风险评价(包括加油站内部检查、上级检查、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隐患治理台账》(AQBZH-JL/3-14)中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

4.2加油站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

4.3加油站能整改的,应制定隐患整改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整改。

加油站在选择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时,在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工程技术措施;(2)管理措施;(3)培训教育措施;(4)个体防护措施。

4.4加油站无法自行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4.5加油站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4.6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加油站站长,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

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AQBZH-JL/3-15)及时送达加油站领导批准。

4.7排除隐患所需经费,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费用中解决。

4.8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隐患治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任务与要求2.1、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准备会,服从检查组负责人的安排。

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

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

3.6、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情况的处理工作。

3.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4、安全检查的内容4.1、安全管理检查4.1.1、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4.1.2、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4.1.3、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4.2、现场安全检查4.2.1、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现场。

4.2.2、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2.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4、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2.5、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检查的形式5.1、综合安全检查5.1.1、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加。

5.1.2、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部门每月不少于二次。

5.1.3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部门由各部门部长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5.2 日常安全检查5.2.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5.2.2、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5.2.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3、专项安全检查5.3.1、季节性安全检查5.3.1.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5.3.1.2、季节性检查安全员或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5.3.2、节假日安全检查5.3.2.1、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值班干部、值班检维修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3.2.2、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5.3.3、专业性安全检查5.3.3.1、主要是对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备设施、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等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5.3.3.2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自专业管理范围内的检查。

6、隐患治理6.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经被安全员确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部门应督促隐患的整改。

6.2、各部门必须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并按要求回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6.3、对于涉及面较广,整改时间较长,投入资金较多的事故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建立管理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6.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登记建档,并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

6.5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一)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二)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四)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六)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七)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八)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九)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

包括: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3、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的。

4、助燃气体氧气与油脂类物质混合贮存的。

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混合贮存的。

6、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未单独存放的。

(十)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布置在防火堤内,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十一)甲B、乙类液体固定顶罐未按要求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的;甲B、乙类液体为喷溅式卸车(进液)方式或进液管伸至罐底的距离不足的。

(十二)液氯生产、储存、装卸区无泄漏后的吸收、破坏措施的;液氯储罐未按规定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的;液氯储罐与罐车之间的装卸管线上未设置止回阀和紧急切断阀的;液氯的灌瓶及装车装置未按要求设置防超装装置的;液氯的装卸软管未按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测和更换的;硫酸、硝酸等强腐蚀性介质储罐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的。

(十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

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

(十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十五)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

(十六)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

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十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十八)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十九)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未设置静电专用接地线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二十)未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的,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十一)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式水(或泡沫)喷淋灭火系统的或未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及设置方式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二十二)厂区内的消防道路(环行通道或回车场地、道路宽度、净空高度、转弯半径)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二十三)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隐患:1、生产或使用氟化氢等剧毒物质(气态或蒸汽)的生产装置,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厂外主要道路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硫酸、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偏氯乙烯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1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厂外主要道路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氯、氟化氢储罐,以及大于或等于1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

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偏氯乙烯、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氟化氢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1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5、存在其他可能导致特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的。

6.5.1、重特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

6.5.2、公司应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经评估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制定治理方案。

6.5.3、治理方案内容包括,治理期限和目标、治理措施、责任机构和人员及经费和物质保障、应急救援预案。

6.5.4、确认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由安全员在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5.5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由安全环保科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