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版本)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6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咨询人)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合法性,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范围1.1 乙方按照国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定,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分析、施工图预算、施工计价和结算、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概算编制等服务。

1.2 乙方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全面、专业、客观的服务,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如甲方需要延长合同期限,应提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延期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咨询人提供服务后的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或外传。

4.2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造成乙方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变更6.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6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咨询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二、合同目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保障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建设质量。

三、服务内容1.咨询人将对建设工程进行详细的造价分析,包括工程预算、施工图审核、工程结算等环节的造价咨询服务。

2.咨询人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和经济的建议,保障工程的经济合理性。

3.咨询人将提供工程造价监理服务,对施工方提出的变更、索赔等事项进行审核,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四、服务费用1.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咨询人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工程阶段性支付等。

2.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服务费用,双方需经过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

3.如因咨询人原因导致的服务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还服务费用。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1.双方若需变更合同内容,需经过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3.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要求赔偿。

六、保密条款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造价的信息属于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八、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直至服务结束。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请双方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篇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1. 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文件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公司乙方(咨询方):____咨询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项目的建设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1.1 确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概算和预算;1.1.2 编制招投标文件中的造价相关资料;1.1.3 对投标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造价进行审核和核算。

二、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

2.2 如因项目的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发生变更,乙方有权要求相应的服务费用调整。

三、服务标准3.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认真履行咨询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2 乙方应逐步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确保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及时的成本控制和风险评估。

四、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如需延长合同期限,应提前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延期手续。

4.2 若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应及时进行服务成果的交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或诉讼。

6.2 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其他约定,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工作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合理、科学、高效。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造价审核、成本控制分析等工作。

二、双方基本信息及人员安排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双方应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并确保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三、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咨询任务。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3. 支付时间:按照项目进度和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咨询成果的署名权。

六、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1.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

七、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8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8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8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指定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准确、及时、专业的咨询服务。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1.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及审查;2. 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查;3. 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查;4. 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5. 工程造价相关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支持;6. 其他工程造价相关的专业服务。

三、合同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咨询服务。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双方约定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2)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2. 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3. 乙方应提供正规的发票或收据作为收款凭证。

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豁免:如保密信息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公开或被第三方披露,则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若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损失或纠纷扩大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一8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一8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一8篇篇1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内容:工程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审核、评估等。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本次咨询服务范围包括:1.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预算;2. 审核工程造价预算及变更;3. 评估工程造价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4. 提供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咨询。

三、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为止。

进度安排如下:1. 合同签署后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编制;2. 预算编制完成后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审核;3.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评估工程造价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4. 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___%作为预付款;(2)咨询服务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3. 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费用明细见附件《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明细表》。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篇2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与特点,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及实施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意向,特签订本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标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标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咨询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1、项目名称:工程项目。

2、服务类别: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等。

二、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议定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四、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建筑法》、《民法典》、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委托人应在五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六、酬金支付方式: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标准收费。

八、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九、违约责任1、咨询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相关工作报告,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咨询报酬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咨询人及其工作组成员出现下列情况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业务合作关系,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且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1)存在问题经警告或通报后未认真整改的;(2)发现管理松散、审核服务差且短期内未改变的;(3)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4)出现重大审计遗漏事项的;(5)获得审核业务后进行转包或分包的;(6)发生影响自身资质信用的其他重大事件。

3、咨询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永久取消咨询人在委托单位的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1)借用、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2)出卖、出借、转让造价咨询服务资格;(3)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造价咨询服务资格;(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不正当交易行为;(5)串通施工单位,对工程签证等造价确定依据存在弄虚作假以修改审计结果的行为;(6)审核过程中存在其他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其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咨询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鉴于委托人拟进行_______项目的投资建设,现委托咨询机构就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咨询内容及服务范围1.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代理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前期工作。

2.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控制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工作。

3. 工程后期阶段: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编制、审核等与工程后期有关的所有工作。

4. 其他服务:委托人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

二、咨询报酬咨询报酬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其中项目前期工作与工程建设阶段的咨询报酬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后期阶段的咨询报酬应在结算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如因委托人原因需更改服务范围或增加工程量,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咨询报酬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服务细则1. 委托人须及时向咨询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协助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 咨询机构在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并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密信息。

3. 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或出现其他问题,咨询机构有权要求委托人给予相应处理或赔偿。

4. 咨询机构应配备符合资质标准的工程造价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咨询团队。

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如需要延长,应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四、合同解除1. 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对咨询机构经济利益和商誉的损失,咨询机构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2. 咨询机构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对委托人经济利益和商誉的损失,委托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咨询机构赔偿损失。

五、争议解决因各种争议所产生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应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F—2002—02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湖北浩华工程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结算审核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

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 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一.收费约定:1、施工合同价(248万元)以内的审核内容咨询收费按审减额的10%计算;2、送审造价中施工合同价以外的变更造价内容(约70多万元),审核咨询收费由两部分组成,即(1)基本收费按施工合同外送审造价金额的0.5%计算,审减收费按审减造价金额的8%计算;3、若审核过程中出现经委托方确认的施工方少报漏报的情况,经委托方同意,此部分内容作为补充送审内容,其收费按补充送审造价金额的0.5%计算基本收费,审减另外按审减造价金额的8%计算。

(审减造价金额=送审造价金额-审定造价金额)二.付款约定:1、咨询合同签定后,即支付基本收费(约4000元);2、提交咨询报告书七天内一次付清所有余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

《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

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

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