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标题: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3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2.1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2建立安全生产知识库: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知识库,包括安全生产手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并学习。
2.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事故记录、隐患排查等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3.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3.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4.1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更新和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3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体系: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体系,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二、奖励(一)积极宣传奖1. 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表彰奖励,如证书、奖金等。
2. 在公司内部刊物或会议上撰写优秀安全经验和事故案例的文章,将根据文章质量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发放奖金或出版奖励等。
3. 参与组织或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二)安全管理奖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将给予奖励,如电视台或报纸媒体宣传、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工作中积极参与或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取得显著成绩的,将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3. 安全督导员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隐患并及时纠正,达到一定数量及质量要求的,可给予奖励。
(三)事故处理奖1. 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参与救援、处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快速、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3. 在事故调查工作中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责任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三、惩罚(一)警告1. 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口头警告,并对违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2. 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且违反行为较轻的,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适当的培训教育。
3. 对持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且违反行为情节较轻的人员,给予警告,并进行进一步培训教育。
(二)罚款1. 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一般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造成的损失和违反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2. 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且违反行为较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可给予较高数额的罚款,并进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根本原则是奖励先进、惩罚失职、守法用人、激励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具体方式包括:表彰奖励、警告处分、罚款、停工整顿、法律追究等。
第五条奖励和处罚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保护。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有效防范事故等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个人奖;(二)先进团队奖;(三)安全生产贡献奖;(四)嘉奖;(五)其他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评选要公平、公正,应当由专业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并由企业进行公示。
第八条奖励的具体细则由企业独立制定,应当明确奖励的条件、奖励的金额或者奖品等。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九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可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处分;(二)记过处分;(三)降级处分;(四)辞退处分;(五)其他处罚。
第十条处罚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
第十一条处罚的力度应当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同时兼顾员工的个人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并登记记录,由企业保留备案。
第四章法律追究第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破坏环境的员工,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向员工宣传和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改。
XX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XX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中国XX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公司集团制〔2015〕47)、《中国XX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公司集团制〔2015〕48号)、《中国XX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XX公司集团制〔2015〕49号)等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用于规定公司及各党支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
第三条“党政同责”指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未全面履行或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党政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四)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五)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组织党工团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公司行政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三)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四)建立覆盖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合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检修部 (项目部)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 坚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实现稳定长周期安全生产。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公司应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公司应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消除或者减少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公司应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因素的管理和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公司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定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照职责分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全员参预”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二)公司安全监察部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指示,建立和完善公司三级安全网络和安全监督体系,制定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与责任追究。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公司名称】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 安全责任制度:(1) 公司及各部门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 部门安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安全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3) 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负有安全责任,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
2. 安全培训:(1) 公司将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时需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参与工作。
3. 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各岗位的安全风险,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2) 进行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4.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1)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 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除或损坏。
5. 应急预案和演练:(1) 公司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应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和演练内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出正确的处理和应对。
6. 事故报告和调查:(1) 发生事故时,员工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2) 公司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事故防范和再次发生。
7. 安全奖惩制度:(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和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奖励或处罚。
(2) 故意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以上为【公司名称】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安全可靠发电,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3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目标是建立、完善和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职工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价等内容。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其纳入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积极落实并推进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实施遵循科学、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划,明确实施目标、任务、措施,确保标准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二)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任务;(三)制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四)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预算和资金保障;(五)制定标准化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充分调研,了解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实际相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划。
第十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划的制定应广泛征求各级负责人和员工的意见,形成充分民主参与的决策过程。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起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二)制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三)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四)协助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责任,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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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联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联达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公司2014年下发的《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多种经营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设备安全、产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联达公司领导及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在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层层负责管理要求。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单位其他负责人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奖惩结合”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效的部门及个人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实施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要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密切挂钩,贯彻分级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做到权责对应,奖惩适度。
第六条发生事故、障碍、异常等,都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程序要求,逐级组织调查、分析、定性,并根据本细则对事故责任者认定原则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扩大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分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可同时执行第八条联达公司全体从业人员须遵守本细则,对照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履行相应的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细则适用于联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联达公司)。
第十条本细则由联达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目标第十一条安全目标管理1.1 各级安全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人身安全目标生产安全目标火灾事故目标交通事故目标环境保护目标食品安全目标1.2 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1)公司控制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主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食物中毒、环保事件和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
2)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3)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4)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失误和差错。
1.3 安全目标的确定公司级安全目标应根据上级单位目标,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和形势确定。
部门级安全目标由部门在公司安全目标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合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报生产主管领导审核后公司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部门《安全责任状》。
班组级安全目标由班组根据部门目标,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初步明确后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班组与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确定。
个人级安全目标由个人根据班组目标,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初步明确后报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在班组《安全责任状》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个人与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确定。
1.4 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各级组织必须根据自身安全目标制定具体、可行的保证措施,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在安全目标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监察部。
保证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组织措施,并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计划执行程序和责任人。
管理措施,应包括管理措施改进、责任制落实措施、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安全目标管控措施、具体生产活动开展等。
技术措施,可以包括技术改造、设备定修、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计划、危险因素整改计划、安全隐患排查及管控措施等,应保证各类技术措施、计划之间的关联性和整体性。
1.5 安全目标的管控1)各部门、班组应建立目标分解、管理、控制、考核管理制度,将自身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到每个月,每月按管理层级对目标进度、措施执行中存在的偏差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2)各部门应在公司的月度安全分析会汇报材料中体现目标的统计、偏差和措施落实情况。
3)目标和措施可以根据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适当调整。
4)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和措施的调整必须由本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向上一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领导申请,得到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
5)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生产主管领导有权根据公司安全形势等因素调整目标,公司目标调整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本制度分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第三章责任制第十二条联达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1.1董事长是公司法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具体安全责任如下:1)对公司安全生产和本责任制的执行,以及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多种经营与主业的关系,保证公司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3)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兼顾主业制定的安全目标。
4)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监察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5)董事长每季度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委员会议,同时信电公司多经监管委员会届时参与指导。
董事长与信电公司多经监管委员会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6)督促检查总经理部署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7)在配置公司部门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公司总经理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1.2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安全责任如下: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目标计划,部署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轻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兼顾主业制定的安全目标。
3)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监督体系,并协调本公司党、团和工会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管理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监察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5)至少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周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一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严格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直属单位及有关上级部门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防火委员会的工作。
8)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董事会成员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9)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并结合本公司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10)对“两措”、安全奖励及相关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负全部责任,与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11)总经理按要求每月主持召开月度安全风险防控会议,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1.3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长期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及各政令畅通负责。
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工作理念,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宣传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正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经常了解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听取现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的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参加一次部室或班组的安全活动。
经常参与分析、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参加重大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情况分析会。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直属部门及有关上级部门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检查,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治安工作会议。
7)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后勤生活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门及上级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为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1.4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具体安全责任如下: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支持安全监督体系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力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4)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经多经安全委员会批准后负责实施;5)审批重大技术改造、科技进步、信息项目、特殊检修项目及资金计划;6)负责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活动及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深入基层班组,了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7)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职能部门监督所辖范围新建、扩建项目及时配备、培训合格的生产准备人员,实现无缝交接;8)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探索安全生产新的管理模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0)审批由公司及各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报告,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监督相关部门和基层企业做好落实工作;12)参加或主持(总经理缺席时主持)月度安全风险分析会和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公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检查、落实,积极接受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