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入职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一年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九条餐厅食材应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需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的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第十一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第四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厅应定期对加工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
第六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餐厅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餐厅应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
餐饮店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店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餐饮店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入职本店的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入职必须办理健康证。
2. 在本店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且每隔六个月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3.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4.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三、食材管理1. 本店食材都是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已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故任何员工不得从别处来源不明的地方进购食材。
2. 食材须保证新鲜,如发现腐败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可立刻要求退还,不得流入店内。
3. 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4. 工作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必须佩戴口罩,头发须包裹在工帽内。
四、场所管理1. 店内桌椅在每天开始营业和下班时必须擦拭一次,在每位客人用餐后必须重新擦拭。
2. 店内餐具必须经过仔细清洗后存放在消毒柜内。
3. 厨房内的所有烹饪工具要做到用完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4. 厨房地面、操作台、设备设施等需定期清洁,确保卫生。
5. 厨房垃圾要及时清理,防止异味滋生细菌。
五、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需保持手部清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禁将生食与熟食交叉污染。
3. 生食食材必须确保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滥用或添加过量。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1. 餐饮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保餐饮具卫生。
2. 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存放于消毒柜内,防止再次污染。
3. 禁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供顾客使用。
七、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存温度等要求,分别存放于冷库、冰箱等设施中。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具有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选择食品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要求,定期检查和清理储存设施。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确保加工设备和器具的卫生和安全。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配送车辆和人员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被污染或变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完整、真实,制止过期食品销售行为。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对新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再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食品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1】一、行为规范1、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服从领导安排。
2、仪表端庄、大方,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
有客人时不得大声喧哗、谈笑、玩手机;工作时间合理使用手机,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影等。
3、待客热情礼貌、端庄大方。
主动指引或解决客人问题,路遇客人要笑脸相迎、主动让路。
4、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
5、严禁假公济私、盗窃公司食物及财产!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不影响他人工作。
二、工作纪律1、每日准时到岗。
偶尔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正常,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未批假不来上班按旷工2天处理。
因偶然突发事件(如暴雨、家中急事等)迟到15分钟以上,需及时告知事因并查明属实。
提前下班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工作时间无店长批准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者,按迟到的旷工处理方法。
旷工1天扣发2日工资,旷工超过2天开除。
2、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应提前通知店长,具体公休日期由店长统一安排。
3、除公休外,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事假超过2天建议与同事调班解决。
4、春节歇业4天(除夕-初三),全体员工放假。
春节、国庆等长假请假需提前2周以上便于统筹安排。
三、服务员每日工作1、洗菜、串菜、泡茶、摆盘,保鲜柜菜品摆放,调料台调料摆放。
2、确保所用餐具、器皿清洁、卫生、明亮、完好,并按标准摆放。
3、及时保持桌面、地面等店面环境卫生。
4、负责就餐客人的带位和点餐接待工作,熟悉菜单内容,善于推销推荐菜品及酒水。
5、负责传菜,按照厨房出单的顺序上菜。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环境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就餐,警惕找茬客人、有意见的客人和潜在隐患事件。
8、晚间开餐后,客流高峰时注意相互呼应、协助,提高效率,注意脚下及手上安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则(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则(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则(篇1)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1.单位负责人;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餐厅卫生制度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8.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初(粗)加工间制度1.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进货检验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进货检验,检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的管理,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配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和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标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3. 食品原料贮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卫生等符合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4. 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注食品安全发展趋势,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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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
(含
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不得加工使用。
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得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进行;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按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⑵烹调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
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的操作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
油炸食品时避免油温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使用。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
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已消
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⑸冷食(裱花蛋糕、生食)制作:设置冷食(裱花蛋糕、生食)加工制作专间,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
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
专间工作人员应主要个人卫生,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
30分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2.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建立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并按规定进行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
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
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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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封存处理。
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对不合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处置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称、规格、处置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
食品原料不合格的及时与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履行交接手续,由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在处置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按照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字样,必须索证索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