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独立董事意见(二) 2011-02-18
广宇发展财务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概述广宇发展(股票代码:000537.SZ)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多个省市。
本报告将对广宇发展的财务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揭示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
二、财务报表分析(一)资产负债表分析1. 资产结构分析截至2023年,广宇发展的总资产为XX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XX%,非流动资产占比XX%。
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占比XX%,应收账款占比XX%,存货占比XX%。
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XX%,无形资产占比XX%。
从资产结构来看,广宇发展的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同时,存货占比也较高,需关注存货周转情况和跌价风险。
2. 负债结构分析截至2023年,广宇发展的总负债为XX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XX%,非流动负债占比XX%。
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占比XX%,应付账款占比XX%,预收款项占比XX%。
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占比XX%,应付债券占比XX%。
从负债结构来看,广宇发展的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表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同时,长期借款占比也较高,需关注公司偿债风险。
(二)利润表分析1. 营业收入分析近年来,广宇发展的营业收入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XX亿元,同比增长XX%。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业务拓展和市场份额的提升。
2. 毛利率分析广宇发展的毛利率近年来保持在XX%左右,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但需关注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分析影响毛利率的因素。
3. 净利率分析2023年,广宇发展的净利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净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上升。
需关注公司费用控制情况。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近年来,广宇发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X%。
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0-005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情况概述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注: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变更前后具体如下:1、变更前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 20-50 3-4 4.85-1.92机器设备 5-10 3-419.40-9.60运输设备 5-8 3-419.40-12.00电子设备 5-8 3-419.40-12.00其他设备 4-10 3-424.25-9.602、变更后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 5-30 5 3.17-19.00运输设备 6-10 5 9.50-15.83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设备及5-8 5 11.88-19.00仪器仪表通信线路及设备 10 5 9.50生产管理用工器具 7 5 13.57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广宇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11-01-2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参与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并以不超过2.60亿元的价格竞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宗地具体情况如下: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位于临平新城海澜半岛北侧、南大街东侧,东至贝利集团土地,南至贝利集团土地,西至南大街,北至规划道路。
总出让土地面积为10,889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
宗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1年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1年1月13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购买经营性土地46,800万元。
本次公司拟参与的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合计权益出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公司将上述土地使用权竞拍相关事宜授权公司副总裁胡宁先生全权办理。
由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尚未结束,该事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暂不宜公开披露。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6号:关于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文件精神,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议案。
二、《关于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8月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7010241的《借款合同》,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经贸”)名下位于杭州市建国北路471、471-1、471-2号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进行经营性物业贷款,贷款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已于2010年4月7日归还1000万元借款、于2010年8月12日归还1000万元借款,截至2011年1月13日贷款余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2007年8月7日至2017年7月25日。
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煤炭运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煤炭运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预付煤炭运费合计不超过9,000万元,煤炭承运价格不超过天富易通中标公司2021年度煤炭运输项目价格0.53元/吨·公里;为保障公司燃煤稳定供应,锁定煤炭成本及运输能力,保证生产正常运营,预付煤炭运费合计不超过9,000万元,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考虑。
本次交易价格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王世存陈建国易茜
2021年8月2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世存陈建国
易茜。
广宇发展:关于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批复的公告 2010-06-12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423号)文件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1289.5359万股,其中山东鲁
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281.0744万股,占总股本的63.15%。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12日。
某公司备考资料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电话:+86(10)8809118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Beijing PRCTel:+86(10)88091188传真:+86(10)88091199邮政编码:100140 Post Code:100140Fax:+86(10)88091199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933号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发展公司”)编制的2010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
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11 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广宇发展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
这些假设已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
而且,我们认为,该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中所述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广宇发展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重大资产重组和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使用。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4月7日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重要提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是本公司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 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07-018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在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牟秀睿因公无法亲自到会,委托监事长马兆祥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马兆祥监事长主持,经监事会研究决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推荐马兆祥、仵苍峰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洪林为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后附简历),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7年6月16日附监事候选人简历马兆祥 男 1964年4月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1999.11-2000.08天津南开戈德印章公司总经理2000.08-2002.08 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2.08-2004.03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03-2006.02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助理 2006.03-今 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兆祥先生现就职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仵苍峰 男 1973年10月生 中共党员 硕士 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1997.07-1997.10 山东省送变电工程公司1997.10-1998.03鲁能商贸公司贵和购物中心 收银主管助理1998.03-1999.10山东鲁能房地产总公司青岛分公司 出纳、会计、主管会计1999.10-2006.08鲁能仲盛置业(青岛)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财务经理2006.08至今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主管、主管仵苍峰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宁维武) 2010-08-0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 宁维武,作为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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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0217号十分关注。
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截至2010年末没有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截至2010年末也没有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经我们检查,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619,526.25元,被担保单位为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历史遗留问题。
望公司管理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采取措施解决为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遗留问题。
独立董事签字:
冯科
宁维武
田昆如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