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公共服务论文
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浅析虚拟社交网络中的社会互动行为

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浅析虚拟社交网络中的社会互动行为-教育心理学论文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浅析虚拟社交网络中的社会互动行为张记洁(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摘要: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IM)和人人网、开心网等社交网络服务平台(SNS)成为用户能够通过各种文本展示自我并与各类“熟人”之间交流互动的一种方式。
如果把这些社交工具及网络平台视为一个巨大的“虚拟剧场”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舞台上进行精心表演,目的是为了建构在朋友圈好友中“理想的形象”。
本文根据戈夫曼的“拟剧理论”解释一些现象,理解我们自己及他人是如何通过社交工具及网络平台建构“公共形象”的。
关键词:戈夫曼拟剧理论印象管理社会互动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IM)和人人网、开心网等社交网络服务平台(SNS)组成的现代网络社交工具,正是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时代产物,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市场取向。
这些新兴的网络社交工具借助其易于掌握、方便快捷、辐射面广等优势,在现代社会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愈发重要的角色,并逐渐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和习惯。
随着这些网络社交工具被普遍接受和使用,一种新的社交形态,即“虚拟社交”应运而生。
本文将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来浅析虚拟社交网络中的这些社会互动行为。
1.戈夫曼的“拟剧理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戈夫曼较为详细地阐述了这一戏剧思想,并试图用它来解释人们之间互动的动力学。
他认为人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相互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表演。
我们每一个人就像演员一样,在某种特定的场景下,按照一定的角色要求在舞台上表演给观众看。
在整个表演过程中,我们总是尽量地使自己的行为接近我们想要呈现给观众的那个角色,观众看到的是那个表现出来的角色而不是演员本身。
当表演结束,演员回到后台以后他的真实面目才展现出来,演员才又恢复其本来的自我。
而后台是观众所看不到的地方,用于分隔舞台与后台的屏幕把通过表演展现出来的世界与真实的现实世界隔离开来,也把演员与观众分隔开来,从而造就出一个表演中的世界,使观众暂时忘记现实的存在而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表演出来的世界中去,跟着演员所呈现出来的那个角色去体验另一种生活。
浅谈虚拟社区的“治理”(一)

浅谈虚拟社区的“治理”(一)论文关键词:虚拟社区;治理;互联网论文摘要:虚拟社区来源于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它是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社会的重要社会结构之一。
然而,虚拟社区的形成具有偶然性与短暂性,社区的成员不确定,成员的行为也没有共同的规范。
隐匿的自由和自由的隐匿实现了种种快乐并最终导致了虚拟社区的混沌状态,这种混沌状态容纳了太多的东西甚至是藏污纳垢。
为此,本文指出要摈弃传统的统治思维,引入“治理”新概念,以适应互联网本身的特性,追求网民的协商与认同,以真正的达到善治。
最后本文从良好的传统社区治理的基本要素参与、分权、制度、标准出发,逐一分析并提出如何进行虚拟社区“治理”的相应思路与对策。
一、虚拟社区的形成及其问题虚拟社区来源于互联网的发展过程当中,包括互联网上的公告栏、群组讨论、社区通讯、社区成员列表、在线聊天等。
虚拟社区是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社会的重要社会结构之一。
“虚拟社区”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霍华德·里恩戈德的1993年专着《虚拟社区》(Virtualcommunities)一书,他认为,虚拟社区是指以虚拟身份在网络中创立的由志趣相同的人组成的均衡的公共领域,这一社区是以共享的价值和利益为中心,将人群聚集在线上①。
传统的社区定义注重地缘或血缘关系,虚拟社区则认为社区的界限不应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应该看到,无论是传统社区还是新出现的社区形式都是与人们之间的互动紧密相联的。
没有互动就不可能形成任何群体和组织,更不用说社区。
由于网络最大的特点在于互动,因此虚拟社区的形成就有其客观存在的可能。
那么,虚拟社区的出现,将给现实社区带来了什么样的冲击与影响呢?对于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就有多种多样的相关探索。
学者巴里·威尔曼通过经验研究得出,“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并不一定对立,两者是社区的不同形式,具有特殊的法则和动态,和其他形式的社区互动②。
因此,有的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几乎一样,既有社会等级,也有官僚制度。
中国特色虚拟社会管理综治模式引论

中国特色虚拟社会管理综治模式引论作者:谢俊贵来源:《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05期〔摘要〕虚拟社会管理综治模式是系统、全面、综合地解决虚拟社会的社会问题,维护虚拟社会的良性运行,确保虚拟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虚拟社会管理模式。
虚拟社会管理综治模式的特征主要有中国特色特征、综合治理特征、重视专能特征、易为接受特征。
我国之所以有必要建构和实行虚拟社会管理综治模式,主要原因在于:虚拟社会问题复杂,虚拟与现实互构互动,越区跨境治理艰难,管理部门多头多样。
根据我国虚拟社会管理的现实要求,构建和实行虚拟社会管理综治模式,关键要做到:综合考量,公共治理;统筹规划,建管并举;虚实结合,标本兼治;政社协力,全程管理。
〔关键词〕虚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模式;中国特色〔中图分类号〕C91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5-0014-08〔基金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网络群体事件的预防、引导与治理研究”(11ZGXM84002);广州市属高校“羊城学者”首席科学家科研项目“社会良性运行视域中的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研究”(12A012S)〔作者简介〕谢俊贵,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市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 510006。
一、引言20世纪末期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网络利用的广泛普及,一种新兴的社会场域或社会形态——虚拟社会正在网络空间中逐步形成。
虚拟社会也称为网络虚拟社会,是建基于互联网网络平台,经由网民之间的网络交往和互动关系而形成的具有虚拟特性的社会空间或社会场域。
虚拟社会是网络技术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社会产物,是社会学、传播学、政治学、公共信息学、信息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管理学等众多学科密切关注的一个新的学科范畴和新的科研领域。
虚拟社会借助互联网的高速化和多样化传播功能,因其信息扩散极快、网民聚集迅速、社会冲击力强、影响牵涉面大,并在技术上具有很强的虚拟性、隐蔽性、扩散性和跨境性等,而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社会公共服务应该得到更多改善辩论辩题

社会公共服务应该得到更多改善辩论辩题正方:社会公共服务应该得到更多改善,因为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了满足人民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
然而,当前社会公共服务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教育资源不均衡、医疗资源匮乏、交通拥堵严重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改善力度,以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和社会的发展水平。
首先,教育是国家的未来,而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了教育质量的差异化。
据统计,一些地区的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条件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这直接影响了孩子们的受教育权利。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公共服务的投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
其次,医疗资源匮乏是当前公共服务领域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在一些偏远地区,医疗资源严重匮乏,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人民的健康权利,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公平性。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医疗公共服务的改善力度,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医疗资源投入,确保人民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最后,交通拥堵严重也是当前公共服务领域的一个难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交通公共服务的改善力度,加大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提高城市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综上所述,社会公共服务应该得到更多改善,这不仅符合人民的利益,也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
正如马克思所说,“公共服务是国家的基石,没有良好的公共服务,就不可能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改善力度,以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反方:社会公共服务不需要得到更多改善,因为当前的公共服务已经能够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而且过度改善公共服务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
因此,我们有必要理性看待公共服务改善的问题,不能一味要求更多的改善。
首先,当前的公共服务已经能够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
虽然公共服务领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育资源不均衡、医疗资源匮乏等,但总体来说,人民的基本需求已经得到了满足。
辩论辩题的公共服务

辩论辩题的公共服务正方辩手:公共服务对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责任之一,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如教育、医疗、交通等。
这些服务的提供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其次,公共服务可以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通过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可以弥补市场机制无法覆盖的领域,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福利和权利。
最后,公共服务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例如,良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平等现象。
名人名句,林肯曾说过,“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当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性。
另外,美国前总统肯尼迪也曾说过,“问问你自己能为国家做些什么,而不是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
”这也表明了公共服务对于社会的重要性。
反方辩手:尽管公共服务有其重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依靠税收,这就意味着纳税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负担。
其次,公共服务的提供可能会导致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影响市场的竞争性和效率性。
最后,公共服务的提供也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政府机构的效率和透明度也存在问题。
经典案例,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公共医疗系统存在长时间等待、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这导致了一些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治疗。
另外,一些公共教育系统也存在着教育资源不均等、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也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对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否认,但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以实现更加有效和公平的公共服务体系。
社会公共服务的创新演讲稿

社会公共服务的创新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有关社会公共服务创新的话题。
社会公共服务是国家和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
而如何创新这些公共服务,使其更加高效、便捷、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是我们当前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注重技术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有了更多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比如,在医疗领域,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疾病的早期预警和精准诊断;在教育领域,我们可以借助互联网和在线教育平台,为更多的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技术创新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还可以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这些服务。
其次,我们需要注重制度创新。
公共服务的创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创新,更需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和创新。
比如,在社会保障领域,我们可以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在教育领域,我们可以建立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教育制度,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制度创新可以让公共服务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让更多的人受益。
最后,我们需要注重服务意识的创新。
公共服务的本质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而服务意识的创新是最重要的。
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需要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主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也需要倡导全社会的公民意识,让每一个人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的建设和改进中来,共同推动公共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总而言之,社会公共服务的创新是一个复杂而又紧迫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制度和服务意识的创新,我们才能够建立更加完善和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共服务的红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创新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辩论辩题

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是必要的。
首先,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
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建设和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如果公共服务得不到改善,将会导致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剧,增加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影响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其次,公共服务的改善可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
例如,加强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可以提高人民的素质和健康水平,从而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
而且,改善交通、环境等公共服务,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流入,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另外,公共服务的改善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满意度。
只有政府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保持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而且,公共服务的改善也可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综上所述,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国家的竞争力,还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满意度。
反方观点,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并非必要。
首先,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需要耗费大量的财政资源和人力物力,而且改善的效果并不一定能够立竿见影。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政府需要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公共服务并非当务之急。
其次,公共服务的改善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降低。
例如,过度投入教育和医疗等领域,可能会导致人才的过剩和医疗资源的浪费,而且可能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增加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另外,公共服务的改善可能会导致政府的过度干预和市场的扭曲。
如果政府过度介入公共服务领域,可能会导致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错配,影响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综上所述,社会公共服务的改善并非必要,政府需要更加注重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有效运作,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经典名言,罗斯福曾说过,“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可以从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态度中看出来。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智慧社区平台策划及实践

1 前言1.1 选题背景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下一步要将有效拉动国内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工作重点。
意见中提出促进公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民生领域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三方面来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做出了引导,从国家政策层面到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层面的具体部署对智慧城市、智能社区、智能安防和智能家居类企业的发展是极大的利好。
新城镇的意义在于进的来,留得下。
进的来是要求城市有容纳的空间,留得下是进来后能够有生活有就业,而且是就近生活、就业,我们要为这样的新城镇建设提供信息化消费就业服务。
总而言之,智慧社区云平台的建立符合国家战略、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符合未来国家新城镇建设的趋势,是实现未来智慧城市的一个分支。
本文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通过建设完善智慧社区平台体系来实现智慧社区的各个功能,最终达到信息服务家庭的目的。
1.2 国内外发展趋势国外早在上世纪末网络营销发展初期,就已经有学者对这项活动进行了充分的研究。
后期更是开始对网络营销这项活动的发展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因此在网络营销方面的研究经验也相对深厚,尤其是零售企业的网上营销活动这一研究方面,都已趋于成熟和完善。
网络营销在智慧社区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智慧社区平台能持续运营的主要盈利手段。
在我国,智慧城市的理念同样获得中央和很多地方政府的认同,关于智慧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如雨后春笋,越来越多的城市将智慧城市建设视为重中之重。
智慧城市的建设正在逐步扩散不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东部还是中西部,无一例外都在发散扩展,以上海为例,上海市为进一步延伸世博的后续效应,在“十二五”期间率先提出构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
当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为城市建设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挑战,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设备尚不健全,还不具备能够大规模建设的条件和要求,这也是圈内权威人士心照不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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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会公共服务论文一、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走向(一)从供给导向转为需求导向大数据与微时代改变了原有的虚拟社会公共服务方式,以“公共需求为中心”替代了原有的以“政府为中心”,合理使用信息技术加速构建服务型政府成为各方共识,公众的需求被放在了首位。
“毫无疑问,公共服务是政府的第一职责。
”[3]能否准确判断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走向,选择与之匹配的公共服务模式,是对当代政府服务水平的一种检验。
随着虚拟社会的高度繁荣,人们对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建立在传统电子政务系统上的公共服务模式饱受诟病。
大量公共数据资源处于闲置封闭状态,政府提供虚拟公共服务的出发点主要是围绕自身业务供给,社会公众的需求屈居其后,移动化、人性化的服务应用屈指可数。
政府提供虚拟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拉近与公众的距离,补充现实社会中公共服务体系的不足,但供给导向服务模式却让社会公众遭遇到并不理想的公共服务使用体验,一些未实现的个体需求被进一步强化,来自虚拟空间的社会舆论让政府承受了更多的压力。
大数据与微时代推动着公共服务理念发生转变,以需要为基础的整体主义受到重视,虚拟社会公共服务被赋予了“互动式信息搜寻和提供、以顾客和功能为基础的组织重建、一站式服务、数据库、结果到结果的服务再造、灵活的政府过程、可持续性”[4]等新的建构元素。
政府开始以技术创新推动服务创新,多元化需求通过大数据与微应用被精确感知,公共需求在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增加,传统的供给导向逐渐转为需求导向。
(二)从个人利益驱动转为公共利益驱动虚拟社会公共领域本就被赋予了一定的理想化色彩,平等、自由、个性等社会思潮泛滥,相对现实社会中被动化的公共事物参与模式,虚拟社会公众更加注重个体权利的使用效果,主动参与公共事务是虚拟社会的常态化现象。
在大数据与微时代的共同作用下,社会网络化、网络社会化的演变趋势骤然加速,虚拟社会公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悄然转变,对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剖析更为透彻。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百姓的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觉醒以后,就开始了对个人参与社会事务的追求。
”[5]早期的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承载了过多的个人利益诉求,以至于公众把参与虚拟社会公共事务当成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便捷通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以个人利益驱动为主。
大数据和微时代,增强了政府与民众、社会与个体之间的联系。
在自主表达、平等沟通、协商合作的社会氛围中,虚拟社会公众的公共意识明显提升,狭隘的个人意识有了突破性的自我超越,人们开始用公共视角看待公共事务、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
人们利用获取的数据信息实行自主分析,借助微时代背景下的自媒体平台展开充分讨论,注重的重点囊括了政府、公民社会、市场等多个方面,政治诉求、民生诉求、经济诉求等多元化诉求内容,共同构成了虚拟社会公众对新时期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
受益于大数据与微时代带来的改变,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责任感被有效激发,此时个人利益不再是驱动虚拟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主要力量,公共利益驱动特征明显,个人需求和公共需求形成了共鸣与耦合。
二、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防碍(一)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推送途径有待完善与迅速拓展的网络空间相比较,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生产、推送、转型和完善等环节进展缓慢。
面对大数据与微时代引发的诸多改变,从政府到公众都没能完全适合。
对相当数量的政府机构来说,“大数据”仍停留在概念阶段,受到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这些政府部门在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还扮演着有限服务生产者、公共服务被索取者的角色,公共服务产品主要依托传统政务网站实行推送。
大量的公共数据资源处于封闭状态,政府尚没能完成由数据管理者向数据挖掘者、数据分析者、服务推送者的转变,基于大数据与微时代的治道变革和服务变革仅表现在政务微博、公共微信等浅层应用方式。
我国学者曾指出:“中国缺乏的不是可供收集的数据,也不是收集数据的手段,而是收集数据的意识。
”[6]意识不到位导致行动力不足,大数据与微时代作为当前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建构因素,其创新推动作用没能充分发挥。
即使是有限的公共服务产品和内容,也因为虚拟社会公共服务推送途径狭窄,造成用户满意度偏低。
“大数据”对于普通社会大众来说同样显得陌生,通过何种途径获取数据,以及该如何准确使用数据,都需要政府给予引导和培训。
在微时代,人们更倾向于使用微博、微信等微应用方式获取公共服务,部分对“大数据”有所了解的虚拟社会公众,往往以微应用为载体获取和使用数据,但新媒体碎片化的传播特征,制约了大数据的实际应用效果,也降低了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更加凸显出公共服务推送途径有待完善的问题。
如何把大数据、微应用与传统虚拟社会公共服务推送方式相结合,完成从理念到实践的转换,已经成为建构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必须克服的防碍。
(二)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参与机制有待健全当治理理念被引入到虚拟社会管理体系之后,主体多元成为一个典型特征。
受此影响,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参与主体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政府包揽公共服务需求和供给的一元化传统模式被打破。
政府、社会、市场乃至个人,共同构成了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参与主体。
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不同参与主体的身份角色会在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实行转换。
不过,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参与机制并没有和迅速拓展的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参与体系同步前行,亟待健全的参与机制已经防碍了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
政府作为建构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主导性力量,对于多元主体的参与渠道、参与方式、角色定位和服务范围等,缺乏体系化的整体安排。
不同部门、不同地域的政府机构往往根据自身需要和自身水平来安排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各自为政的局面造成了虚拟社会公共服务被条块化分割。
“民众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中最艰巨一环”[7],同样,个体参与也是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参与机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在微时代背景下,虚拟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服务具有偶发和即兴的行为特征,长效化、规范化、有序化的参与机制较为匮乏,社会个体参与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实际效果相对有限。
虚拟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更是处于非制度化生存状态,因为没有获得合法的身份地位,这些自发形成的虚拟社会组织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和发展障碍,参与虚拟社会公共服务时身份尴尬、公信较低、作用有限,与其相关的参与机制几乎为空白。
很多本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出现空缺或者仍然由政府承担,这种情况导致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多样性和完整性大打折扣。
(三)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数据基础有待巩固以大数据提升虚拟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正在成为一种趋势,但大数据并非万能,任何新型技术的应用总会带来正反双重效应,大数据也不例外。
在大数据资源的积累过程中,因数据采集标准、数据采集样本、数据挖掘手段、数据分析方法存有较大差异,“数据打架”现象时有发生。
即使是作为大数据公共资源主要掌控方的政府机构,也经常出现数据标准不一致和公布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数据质量有待提升。
如果以此为基础来决策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和供给,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偏差与位移。
就连高度推崇大数据作用的英国学者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也提醒人们应辩证看待这个新型工具,指出“大数据提供的不是最终答案,仅仅参考答案,为我们提供暂时的协助,以便等待更好的方法和答案出现。
”[8]市场对于大数据的经济价值有着敏锐的商业嗅觉,越来越多的盈利性商业机构注意到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对大数据的依赖越来越强,于是他们以公共服务参与者的身份为政府和公众提供数据资源。
如何通过大数据应用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是商业机构考虑的首要问题。
随着经济利益向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渗透,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取向受到严重冲击,大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值得商榷。
虚拟社会公众是大数据的另一产生途径,很多与个体信息相关的数据资源往往来自公众采样。
受到微时代虚拟社会娱乐化氛围的影响,虚拟社会公众在提供数据和数据产品的二次传播过程中,往往以非正式、随意化的心态消极对待。
这进一步加重了大数据的失真现象,给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数据基础带来了隐患。
(四)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有待增强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离不开完备的保障措施,网络生态环境、网络法制体系、网络治理方式等因素,都与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息息相关,而这些因素恰恰是当前虚拟社会有待增强的方面。
现阶段网络空间的社会环境并不理想,现实中的社会冲突向网络空间蔓延,网络舆论经常会受到非理性情绪主导,虚拟社会公众的话语表达具有非常明显的底层叙事特征,网络流行文体以戏谑化的方式对特定社会现象和社会群体展开污名建构,网络民粹主义幽灵般在虚拟社会中徘徊。
这些状况导致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多元参与主体间难以达成互信合作,也无法保障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能够顺利建构。
更为严重的是,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网络色情等虚拟社会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绝,尚不理想的网络生态文明现状无法保障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
本应对虚拟社会行为实践起规制作用的网络法制体系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虚拟社会的发展水准,成为困扰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构的主要防碍。
受到社会公众网络综合素养的制约,虚拟社会的自律体系同样作用有限,只能依靠公众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觉加以维系,没有任何的强制效力。
在他律体系和自律体系仍需健全的情况下,虚拟社会公共服务难以获得全面保障。
而大数据和微应用在促动虚拟社会公众服务体系建构的同时,也让社会整体透明度变得越来越高。
透过大数据和实名制的自媒体平台,政府能够非常轻易地把“虚拟人”转变为“现实人”,对社会的控制力度有所增强,存有产生“网络利维坦”的潜在可能。
“大数据造就的数字化记忆作为一种全景控制的有效机制,不但支持了对等级森严的机构和社会的控制,并且还会去寻求对他们自身的支持,从而巩固并加深现有的(不平等的)信息权力分配。
”[9]虚拟社会公众会因担心自身隐私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对网络空间的契约精神产生怀疑,造成参与虚拟社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被严重消解。
三、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路径(一)培育公共服务精神公共服务精神是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向性建构因素,它出自于全体参与者的内心自觉,指引着多元参与主体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实行服务体系建构。
“公共服务精神的内核就是按照公共利益来行动的理念”[10],这种精神是一种理念、一种意识、一种价值观,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构需要有适度的公共服务精神与之匹配。
与现实中的人情社会不同,虚拟社会中的利益冲突和观点碰撞更为直接,这就要求多元利益主体在“差异认同”的基础上参与虚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构。
政府、公民社会和市场都需要破除狭隘的利己主义、机会主义、功利主义,以“包容性发展”和“面向社会整体”的公共精神实行虚拟社会公共服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