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月24日防突纪要
9月防突例会会议纪要

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纳雍县鬃岭镇永兴煤矿2017年9月份防突专题会议纪要
时间:2017年9月2日
永兴煤矿防突例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7年8月4日
地点:调度会议室
主持人:刘志营
参会人员:于春来、林学令、褚润祥、李鹏
王泽刚、雷泽富、杨晖、何登禄
会议议题:总结8月防突工作,部署9月防突计划,平衡解决当前防突工作中存在问题,实现矿井抽、掘、采工作平衡。
1、8月防突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防突队通报7月份防突工程完成情况及7月防突监控重点。
8月份防突队配合平安公司对22803运输巷、回风巷及切眼按照平安公司的设计进行了取芯孔施工,共施工了24个钻孔,完成了22803采掘工作面的区域瓦斯治理工作,由平安公司出具了22803采掘工作面利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在对22803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
2、9月防突工作计划
9月份解决的22803运输巷已经平安公司出具了区域预测报告,不在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按照防突管理规定进行局部防突措施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2018.8.24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9点
地点:派出所一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议程: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主要内容:
张书记在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当前火宅事故高发的态势,扎实推进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要紧紧抓住预防关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组织,明确任务,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网格好管理,各个部门既要强化履职,也要加强部门间联动,确保今年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派出所、安监、综治办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发放消防宣传页,消防宣传车要进行巡回宣传,坚决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2号)现发布《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自199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5年2月11日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的管理,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应急机构第六条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地震应急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七条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为其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本部门的地震应急机构。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九条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伊州政办发[2013]115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3〕115号)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新修订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8月1日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13年8月5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2.2 县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 分级响应3.1 地震灾害分级3.2 应急响应分级4 监测报告4.1 地震监测预报4.2 震情速报4.3 灾情报告5 应急响应5.1 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5.1.1 先期保障5.1.2 灾区应急处置5.1.3 自治州应急处置5.2 较大地震灾害5.2.1 灾区所在地应急处置5.2.2 自治州应急处置5.3 一般地震灾害5.3.1 灾区所在地应急处置5.3.2 自治州应急处置5.4 应急结束6 恢复重建6.1 恢复重建规划6.2 恢复重建实施7 保障措施7.1 队伍保障7.2 指挥平台保障7.3 物资与资金保障7.4 避难场所保障7.5 基础设施保障7.6 宣传、培训与演练8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8.1 强有感地震事件8.2 地震传言事件应急8.3 对区域外地震灾害事件应急9 附则9.1 奖励与责任9.2 预案管理与更新9.3 预案解释9.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安全会议记录2013.4.15

(4)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5)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6)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9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பைடு நூலகம்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10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不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记录人: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有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6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7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8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注: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比表内数值增大50%。
(7)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8月份“一通三防”例会会议纪要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4〕74 号签发人:付二军会议名称:8月份“一通三防”例会时间:2014年8月20日地点:调度中心会议室参加人:张军韩栋李自雄张俊俊王崇智郝胜利王志瑞李彦春丁燕峰宗利成王文志杨永金各区队技术员主持人:付二军记录:赵帅8月20日,公司总工程师付二军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8月份“一通三防”例会,对前段时间“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对接下来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会议纪要如下:一、通防队技术员吴二雄对8月份“一通三防”现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9月份的现场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
二、生产口各部门及各分管领导就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1.8月18日安全健康环保部对生产单位“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地面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内因资料缺失较多,特别是最基本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都没有(现场拿出一份电子版资料,但是许多地方与我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合,且也不是正式文件)要求协作单位尽快配齐,确保在第三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前完成。
2.20302(1)刨煤面回撤期间,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要尽快进行,需要砌筑的通风设施要求生产单位在搬家前必须完成;为了确保刨采面回撤期间通风系统稳定,要求生产单位与20306工作面一并每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检查该区域的风量以及有害气体浓度,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安全健康环保部。
3.通防队每日调度汇报计划必须与当天的实际工作安排一致,以便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区队日常工作情况。
4.井下巷道贯通前,要每日将剩余量早调会进行通报,便于业务部门及时掌握掘进情况,及时确定需贯通巷道是否具备贯通条件,制定相应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同时要求通防队提前准备好该区域的通风设施,能够提前砌筑的必须在贯通前砌筑完成。
5.鉴于小煤窑的采掘影响,要求对201盘区的密闭墙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井下,此工作由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
6.针对20306综采工作面采空区上隅角存在CO的问题,生产单位要每班安排安检员、跟班队长分别检测机头、工作面中部、机尾和机尾超前支护处的CO浓度,观测是否存在异常,并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三次。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 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 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 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 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 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 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 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 府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 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 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 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 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第三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 责任。
防洪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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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景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周工作例会会议纪要时间: 2013年8月24日地点:总调二层会议室主持人:张燕斌参加人:马俊丽张俊生刘晓鹏张维滨韩军军王友杰许佳庆王成祥李志锋符晓东刘继旺白文林李辉陈小健武树江刘飞刘宏伟张历平卢素琴田志刚杨建斌王绪昇张海兵江松会议内容:根据近期各防突工作面的瓦斯、煤层、地质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周的防突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贯彻、落实,特纪要如下:上周各防突面瓦斯涌出情况:上周各防突工作面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喷出)及瓦斯异常涌出。
一、本周各防突工作面瓦斯地质预测预报情况防突工作面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芦南8#煤2114工作面单斜,整体处于未卸压区内,煤层倾角变化较大,小错动发育,现80架揭露一落差0.5米的逆断层,进风侧处于预测高瓦斯区W2(将逐渐向进风侧缩小),中部(47-82架)进入打钻盲区,区内可能揭露坑透预测断层,需加强顶帮管理和防突工作。
芦南二区7204工作面单斜,将进入坑透异常区E1,工作面中部24-65架处于预测高瓦斯区W1(向前推进范围将逐渐向回风侧扩大),区内可能揭露小断层及陷落柱X1,需加强顶帮管理和防突工作。
芦南二区7212切巷背斜,处于冲刷区,煤层酥软,构造煤发育,受冲刷影响煤层变薄,最薄1.50米左右,可能伴生小型断裂构造,应加强瓦斯抽放,严格落实防突措施。
芦南8#煤北六单斜,处于保护层未开采卸压区,副巷瑞利波探测显示异常,掘进过程中还可能会揭露陷落柱及断裂构造,煤厚2.75-2.88米,应加强瓦斯监测和顶板管理,落实防突措施。
芦南二区南八背斜轴部,煤厚2.50米左右,掘进过程可能揭露小型断裂构造及陷落柱,现副巷处于瑞利波探测异常区,应加强瓦斯监测及两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突措施。
芦南二区北八背斜,煤厚2.55米左右,现两巷均处于瑞利波探测异常区域,据三维地震资料分析,预计掘进过程中可能揭露断裂构造,应加强瓦斯监测及两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突措施。
8#煤东一处于一单斜构造、上覆3#煤未开采卸压区及瑞利波探测异常区,煤厚2.86-3.05米,煤层节理发育,可能揭露小型断裂构造,需加强瓦斯抽放及防突测试工作。
3#煤保安南四处于一向斜构造的轴部及冲刷区,煤厚2.05-2.18米,构造煤发育,预计该区域小型断裂构造发育,瓦斯含量异常,应加强瓦斯监测,严格落实防突措施。
保安3#煤煤层轨道巷单斜,构造煤发育,瓦斯含量异常,现处于三维地震预测冲刷区及瑞利波探测异常区,预计该区域小型断裂构造发育,且有可能揭露陷落柱及冲刷,应加强瓦斯监测,严格落实防突措施。
二、本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措施1、回采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1.1芦南8#煤2114工作面(1)区域防突措施:在2114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施工本煤层顺层预抽钻孔预抽,即在进风顺槽共施工1089个顺层钻孔,孔深70米;回风顺槽共施工1088个顺层钻孔,孔深130米,钻孔间距1-1.5米。
目前,工作面进风顺槽剩余本煤层瓦斯预抽孔457个,工作面回风顺槽剩余本煤层瓦斯预抽孔470个。
经测试达标,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
(2)局部防突措施:①在工作面煤壁施工短壁排放孔措施,排放孔布置在煤层中部,3-40架、88-119架每米1个排放孔,41-87架每架3个排放孔,钻孔深度15米,钻头直径为∮94mm;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8米(中午班3刀,零点班3刀),预留超前距离7米。
机头-40架、88-机尾割煤速度控制在1.5m/min,如割煤期间瓦斯断电两次以上,割煤速度变为1m/min,41-97架割煤速度控制在0.7m/min.②当瓦斯排放孔预留超前距离小于7米并见矸时,抽采工区必须在距排放孔500mm处,调整打钻角度进行补孔;如钻孔仍不能保证预留超前距7米时,在异常区及左、右各延伸5架采用放炮落煤的回采工艺进行采煤,直至通过构造区。
1.2芦南3#煤7204工作面(1)区域防突措施:在7204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施工本煤层顺层预抽钻孔预抽,即在进风顺槽共施工1115个顺层钻孔;回风顺槽共施工954个顺层钻孔;孔深75米,钻孔间距1-1.5米。
目前,工作面进风顺槽剩余本煤层瓦斯预抽孔997个,工作面回风顺槽剩余本煤层瓦斯预抽孔846个。
经测试达标,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
(2)局部防突措施:在工作面煤壁施工短壁排放孔措施,排放孔布置在煤层中部,3-23、66-89架每架施工1个排放钻孔,24-65架每架施工2个排放钻孔,钻孔深度15米,钻头直径为94mm,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8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中午班4刀,零点班4刀)由生产队组负责在工作面抽采工区钻机队所施工3-23、66-89架的排放孔内进行注水,每两架一个注水孔,封孔深度3米,注水压力不低于12Mpa,注水效果必须达到煤壁或邻孔出水,方可停止注水,若提前漏水,则在邻近钻孔0.7米处补打钻孔重新注水,必须等煤壁没有厥炮等异常声响或注水压力下降30%后方可停止注水。
如队组推进度未达措施要求,局部排放孔深度最少预留距不少于7米。
2、掘开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2.1芦南3#煤7212切巷掘进工作面(1)区域防突措施:3#煤7212切巷煤头施工36个钻孔,钻头直径∮89mm,中部施工12个主孔,孔深60米,左右两侧各施工12个偏孔,孔深分别为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经测试达标后,方可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根据钻孔实际施工情况预留20米超前距离后确定允许推进距离。
(2)局部防突措施:①排放钻孔措施:7212切巷煤头各施工20个排放孔2个地质探测孔,分三排布置,中部14个正孔深12米,左右两侧各施工3个偏孔深13米,地质探测孔深17米,钻头直径∮75mm,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5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②炮眼布置参数:7212切巷煤头施工8个炮眼,分两排布置,分别距巷道底板0.9m、1.4m,眼深3m(眼深误差不超过0.1m);每眼装药量为3-5块,封孔长度不小于1.5m,掘进工作面每放一次炮推进不超过3m。
排放孔与炮眼布置图具体见专项措施。
2.2芦南3#煤南八掘进工作面(1)区域防突措施:①南八正巷超前副巷时,执行如下区域防突措施:正巷施工36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2个主孔深60m,左右侧各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副巷施工28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6个主孔深60m,右侧施工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
②南八副巷超前正巷时,执行如下区域防突措施:副巷施工36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2个主孔深60m,左右侧各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正巷施工28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6个主孔深60m,左侧施工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
经测试达标后,方可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根据钻孔实际施工情况预留20米超前距离后确定允许推进距离。
(2)局部防突措施:正巷煤头施工22个排放孔2个地质探测孔,分三排布置,每排8个孔,16个正孔,孔深13米,左右两侧各施工3个偏孔,孔深14米,地质探测孔深18米,距底板1.4米,据左右两帮各2.2米,探测孔间距0.6米,终孔间距5米;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6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副巷煤头施工22个排放孔2个地质探测孔,分三排布置,每排8个孔,16个正孔,孔深14米,左右两侧各施工3个偏孔,孔深15米,地质探测孔深19米,距底板1.4米,据左右两帮各2.2米,探测孔间距0.6米,终孔间距5米;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7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如施工局部排放孔不达措施深度,则排放孔最少预留距不少于7米。
如遇瓦斯异常区,执行预裂爆破专项措施推进。
(3)掘开工区负责施工千米钻场。
钻场执行短壁卸压孔措施:煤头施工4个卸压孔,距底板1.3米,孔深10米,孔间距1米,钻头直径∮75mm,执行一次措施允许扩帮3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2.3芦南3#煤北八掘进工作面(1)区域防突措施:①北八正巷超前副巷时,执行如下区域防突措施:正巷施工36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2个主孔深60m,左右侧各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副巷施工28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6个主孔深60m,右侧施工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
②北八副巷超前正巷时,执行如下区域防突措施:副巷施工36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2个主孔深60m,左右侧各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正巷施工28个预抽钻孔,中部施工16个主孔深60m,左侧施工12个偏孔深61、62、63、64、57、52、48、43、38、34、29、25m。
经测试达标后,方可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根据钻孔实际施工情况预留20米超前距离后确定允许推进距离。
(2)局部防突措施:正巷煤头施工22个排放孔2个地质探测孔,分三排布置,每排8个孔,16个正孔,孔深13米,左右两侧各施工3个偏孔,孔深14米,地质探测孔深18米,距底板1.4米,据左右两帮各2.2米,探测孔间距0.6米,终孔间距5米;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6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副巷煤头施工22个排放孔2个地质探测孔,分三排布置,每排8个孔,16个正孔,孔深14米,左右两侧各施工3个偏孔,孔深15米,地质探测孔深19米,距底板1.4米,据左右两帮各2米,探测孔间距0.4米,终孔间距4.4米;执行措施后允许推进7米,预留超前距离7米。
如施工局部排放孔不达措施深度,则排放孔最少预留距不少于7米。
如遇瓦斯异常区,执行预裂爆破专项措施推进。
2.4芦南8#煤北六掘进工作面(1)区域防突措施:施工25个钻孔,钻头直径∮89mm,中部施工9个主孔,孔深60米,左右两侧各施工8个偏孔,孔深分别为64、63、62、61、54、47、39、32米;经测试达标后,方可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根据钻孔实际施工情况预留20米超前距离后确定允许推进距离。
(2)局部防突措施:正、副巷煤头施工6个注水孔,分两排布置,每排3个孔,中部2个正孔18米深,两侧各2个偏孔19米深,钻孔直径∮75mm,封孔距离3米,单孔注水时间不低于9min。
执行注水措施要分次注水:注水钻孔施工完毕后,先注中部后注左、右侧。
要求注水枪外露煤壁不超过0.1米,注水效果必须达到邻孔出水,方可停止注水。
若提前漏水,则在邻近钻孔1米左右处补打注水钻孔,必须等煤壁没有厥炮等异常声响或注水压力下降30%后方可停止注水,注水压力控制在8-12Mpa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