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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湘西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湘西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湘西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6•【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湘西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为践行双碳国家战略,全面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24〕106号)要求,州发改委拟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第三方审核。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委托项目湘西自治州能源审计报告第三方审核项目三、工作内容1、能源审计报告审核审核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提出审核意见、进一步优化整改措施和要求,针对能源审计存在的问题编制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措施和完成时限,编制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节能改造项目清单。

2、“双碳”工作培训协助采购人组织一次全州范围内的“双碳”培训,培训讲师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丰富双碳战略研究经验。

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师资力量强大,课程全面且结合湘西自治州实际。

四、预算金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五、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后开始相关工作,2023年4月5日前完成重点用能单位审计工作,7月底前完成“双碳”工作培训。

六、申请条件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单位必须在所申报的领域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对参与编制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关。

3、工作负责人应具有所申报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1.05•【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为做好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按照《河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公开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认定工作二、工作内容及要求开展项目制定、评审工作,包括制定评审办法、评审程序安排、评分设计、专业分组、专家聘请、作品评审和技艺实操评审和评审结果报告等与评选认定有关的各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一)河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省一级社会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四)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报材料(一)项目评审承办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符合报名单位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 2022-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评审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6.包含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详细报价等相关内容的承办方案。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出具材料真实承诺书,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水利工程施工遴选公告

水利工程施工遴选公告

水利工程施工遴选公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现对水利工程施工进行遴选,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施工单位。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XX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二、项目概况:XX水利工程项目位于XXXXX,总投资XXXX万元,包括XXXXXX等工程内容。

三、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XXXX万元以上;2.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水利工程施工经验和实力;3. 具备相关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施工管理经验;4.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5. 具备全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资质证书。

四、遴选流程:1. 报名阶段: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经验、施工方案等;2.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资格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3. 技术标、商务标报价:合格的施工单位将分别提交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报价,并经评审确定中标单位;4. 中标公示: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1. 报名时间: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2. 报名地点:XXXXX。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七、公告声明:1. 对于提交虚假资料或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2. 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情况请及时向主办方举报;3. 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欢迎有实力、有信誉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踊跃报名,共同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XX水利局XXXX年X月X日以上就是水利工程施工遴选公告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关于我院临床试验第三方现场管理组织(SMO)遴选的公告【模板】

关于我院临床试验第三方现场管理组织(SMO)遴选的公告【模板】

关于我院临床试验第三方现场管理组织(SMO)遴选的公告为规范SMO供应商合作管理流程,保障我院的临床试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57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5号)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医院临床试验项目的实际情况,现拟遴选一批合格的临床试验第三方现场管理组织(SMO)作为我院注册类临床试验的合作单位,并加强研究协调员(CRC)统一管理,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SMO公司报名参与,相关说明如下:一、报名单位资质要求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本次遴选项目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3、在广州地区设立办事处,且临床研究协调员(CRC)不少于10人;4、2018-2020年承接过国内外药企的创新药I、II、III期临床试验项目;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携带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大学附属第一医院SMO合作意向调查表(详见附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机构邮箱ctc1983@。

三、报名时间:纸质资料接收时间及要求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四、报名地点**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11号楼603室)五、报名结果获取以纸质资料接收顺序为准,20家SMO公司名额,报满即止。

报名后,另行通知后续遴选流程。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11号楼603室)七、附件:1、**大学附属第一医院SMO合作意向调查表2、关于我院临床试验第三方现场管理组织(SMO)遴选的公告**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021年1月20日**大学附属第一医院SMO合作意向调查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物临床试验行为,确保临床试验质量,拟遴选一批合格的临床试验第三方现场管理组织(SMO)作为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合作单位。

云南税务遴选公告

云南税务遴选公告

云南税务遴选公告
云南税务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云南省内的税务从业人员进行遴选。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岗位分类:本次遴选共涉及A岗、B岗、C岗三个岗位。

A
岗为税务审查人员,B岗为税务征收人员,C岗为税务管理人员。

2.遴选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
周岁以上,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且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3.遴选程序:申请人需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
初审后进行面试,最终经过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

4.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
XX日。

5.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为云南税务局办公大楼,具体地址为XXXXXXXXX。

6.联系方式:如需咨询,可拨打电话XXXXXXX,或发送邮
件至XXXXXXXX。

请各位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云南税务遴选的申请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启动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本次遴选专业包括:(一)固体矿产类:地质矿产(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煤炭资源储量核算、金属和非金属资源储量核算、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测量、物探(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化探、水工环、采矿(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选冶、矿产经济。

(二)地热矿泉水类:水工环、物探、矿产经济。

二、遴选条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二)熟悉矿产资源储量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三)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专家职称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至少具有附件1相应评审专业的相关工作经历之一;(五)承诺服从评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截至2024年2月29日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咨询以及野外现场核查工作;(七)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常住地在河北省,年龄超过70周岁,专业能力强,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经省级评审机构推荐,本人确认,报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同意后,作为特邀专家纳入专家库,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领域的咨询工作。

三、遴选程序专家遴选程序包括申请和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选、公示、公告、入库、培训。

(一)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

2023年外部遴选董事公告

2023年外部遴选董事公告

2023年外部遴选董事公告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司名称]外部董事。

一、职位基本信息1. 遴选人数:[具体人数]。

2. 岗位基本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尽相应义务。

二、岗位基本要求1.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 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 有五年以上相当规模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财务审计、重组兼并、教学研究等领导经历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的工作经验,或具有履行外部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经济、金融、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5. 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至[具体日期])。

三、遴选程序1. 报名推荐:请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推荐表》,并发送至[邮箱地址]。

2. 初步审查: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将进入下一环节。

3. 面试:通过初步审查者将接到面试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 背景调查:对于面试通过者,公司将进行背景调查,以核实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5. 公示与聘用:经过背景调查后,公司将向社会公示拟聘任的外部董事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将正式聘任为[公司名称]外部董事。

四、其他事项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报名截止时间为[具体日期]。

2. 请在提交报名信息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

3. 联系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摘要:1.公告背景和目的2.遴选条件和标准3.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4.相关政策支持5.申报材料和联系方式正文:根据我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公告,为了加强2023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告背景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加快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现代化高素质农民队伍,现决定开展2023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开遴选工作。

二、遴选条件和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涉农企业等;2.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有丰富的农业培训经验和成功案例;3.具备良好的培训设施和条件,能够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4.熟悉农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业生产技术;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教育培训质量。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1.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期间,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 年1 月10 日前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3.复审: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于2023 年1 月20 日前将复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4.评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23 年1 月31 日前将评审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5.公示:农业农村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6.确定:公示期满后,农业农村部确定2023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名单。

四、相关政策支持1.纳入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享受相关政策资金支持;2.优先承担农业农村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3.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五、申报材料和联系方式1.申报材料: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师资力量、培训设施和条件、培训成果等相关材料;2.联系方式: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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