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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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员工个人能力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需求分析1.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分析,了解各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意愿,根据培训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培训计划制定1.公司将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底公布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参训人员和培训内容。

参训人员应根据计划提前报名,并经过公司的批准方可参加培训。

四、培训组织与实施1.公司将设置专门的培训组织和实施机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调配和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培训组织和实施机构应提供培训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师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培训经验。

3.培训组织和实施机构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培训活动效果,提供有效的培训方法和手段,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五、培训管理1.公司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2.公司将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3.对于参加培训的员工,公司将制定员工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对于不参加或无故缺席培训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六、经费保障公司将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培训计划的执行和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部门应按照制定培训计划的安排,提前安排和预算培训经费,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奖励与评价对于参加培训且取得明显成绩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评价,包括晋升、加薪、奖金等。

对于未取得培训成绩或参加培训效果不佳的员工,应及时进行培训补充,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和改进。

八、违纪处理对于故意破坏培训活动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九、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落实具体的执行细则。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职工培训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促进职工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不断提升,有效规范培训经费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培训以符合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企业、学以致用,注重前瞻性和系统性。

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

公司所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培训管理办法。

第二章培训分类第四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本办法所述培训不包括职工业余参加个人爱好、与所从事岗位工作业务无关或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和培训。

第五条根据培训组织单位、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不同,职工教育培训分为A类、B类、C类、D类共4种类别。

(一)A类培训:国资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培训。

包括国资委和国家其他部委组织的央企负责人业务培训、贯彻中央精神培训班、所属企业党政负责人业务培训、后备领导干部业务培训、大师论坛等。

(二)B类培训:公司企业内部培训。

包括质量安全保密等专项培训、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培训、新员工入职岗前教育培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任职培训、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的管理提升和日常工作培训。

(三)C类培训:与个人相关的学历学位、专业课程进修、专业资格证书培训。

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及竞赛培训、执业资格考前及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培训。

与个人相关的学历学位、专业课程进修、专业资格证书培训费用应由个人自费,不再计入培训费用。

(四)D类培训:其他社会机构培训。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公司对职工开展培训的总体规划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预算。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1目的: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加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进一步严格完善培训审批流程工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条培训制度规定各公司应按短、中、长期制定各种培训计划,并坚定不移的落实执行,培训分为内训及外训两种,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各分公司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规定内容如下:1、内训新员工必须经岗前无薪培训,培训期限为3-10日,并且考核合格后,经培训师送到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其部门领导安排适合岗位进行工作。

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

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公司不予聘用。

所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均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涉及参加授课、受训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业务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可由主管业务经理依据培训计划安排时间进行培训,课程、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必要时可申请参加社会相关培训。

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内容及实际需要,由授课人出题,人事部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所有培训记录在培训结束后应上交至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2、外训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以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所有培训所需各种费用、物品、资料等由公司承担;外出培训签订培训协议。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者,应由本人承担培训费用,其额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一、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会议、考察、调研以及技术性培训等人员均统一填写《外出培训事项审批单》进行OA流程审批。

待审批流程结束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

同时其他原因需出差的人员仍继续使用原OA审批表单《出差申请单》审批流程。

二、具体审批流程:发起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此次培训事件内容的真实性必要性并备案)---如涉及差旅费与行政部审核费用核定---公司人事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要求:建立培训、会议资料归档工作,1.培训: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待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培训材料、书籍、光盘、电子版培训内容;受训后7个工作日内将荣获的相关资格证书《培训心得》统一归档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档。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包括新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员工培训的目标是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员工培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规划。

第五条员工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实现培训和工作的紧密结合。

第六条员工培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等。

第七条员工培训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评价员工培训的效果和实际应用。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

第九条培训计划应当与企业的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规划相衔接,满足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培训计划应当参照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岗位,培训内容适应员工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发展规划,培训内容符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条培训计划应当经过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十四条培训计划实施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培训实施应当建立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岗后培训的全过程培训体系。

第十六条培训实施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讲座、讨论、案例分析、实地考察、模拟操作等。

第十七条培训实施应当采用内外部讲师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第十八条培训实施应当注重员工的实际应用,在培训中针对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和操作演练。

第十九条培训实施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成绩和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培训实施应当建立员工的参与评价机制,包括培训前评估、培训中评价、培训后总结,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国有企业。

第三条培训原则1. 培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发展战略。

2. 培训应注重实效,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 培训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培训管理部门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培训计划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和预算等。

第六条培训师资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企业可聘请外部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也可组织内部优秀员工进行授课。

第七条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发展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八条培训效果评估国有企业应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培训对象与内容第九条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全体员工,重点是中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和一线员工。

第十条培训内容1. 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

3. 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4.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培训。

5. 其他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培训内容。

第四章培训时间与方式第十一条培训时间企业应保障员工每年一定的培训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培训方式1. 脱产培训:组织员工参加专门的培训课程,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

2. 在职培训:结合员工本职工作,进行岗位技能提升、业务知识学习等。

3. 网络培训:利用企业内部或外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学习。

4. 其他培训方式:如实践锻炼、交流学习等。

第五章培训激励与考核第十三条培训激励1. 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培训成绩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作为晋升、晋级、评优等的依据。

第十四条培训考核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引言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员工个人发展。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完善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机制;•规范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和评估;•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发展。

3. 教育培训计划3.1 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的原则•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培养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充分考虑员工个人发展需求;•突出目标导向和实效性;•综合运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源。

3.2 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的程序1.调研员工培训需求:通过员工调研、个人发展规划等方式,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意愿。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员工培训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形式、方式、时间等。

3.审批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准,确保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

4.实施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并记录培训情况。

5.评估教育培训计划:对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以便不断改进。

4. 教育培训实施4.1 教育培训方式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内部培训:由企业内部专家、领导或员工开展的培训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

•外部培训:由外部专家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如培训班、工作坊等。

•在线培训:通过网络平台或应用程序进行的培训活动,如在线课程、视频教程等。

4.2 培训资料和资源教育培训中使用的培训资料和资源应具有以下特点:•准确、可靠:教育培训资料应来源于权威渠道,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更新、适用:培训资料需要定期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技术要求。

•多样、易用:教育培训资源应具有多样性,包括文档、视频、案例等形式,易于员工使用和获取。

4.3 培训效果评估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有助于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培训内容的实际应用情况;•员工的学习效果和能力提升情况;•培训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加深以及国内外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促进员工的继续学习和成长,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需求分析1.企业发展需求: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员工的培训需求也会有所不同。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分析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的培训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2.员工能力差距:通过绩效考核、岗位调研和个人发展计划等方法,了解员工的实际能力和不足之处,确定培训的方向和内容。

3.岗位变化和技能更新: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员工的岗位和职责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通过培训来适应新的岗位要求。

4.专业技能提升: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1.素质教育培训: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训,培养员工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技术操作、管理知识、业务理论等方面的培训。

3.管理培训:针对管理层员工,培养其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等管理素质,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4.软技能培训:如沟通技巧、人际关系管理、时间管理等培训,帮助员工提高个人素质和适应工作环境。

5.在职学习培训:鼓励员工通过在职学习、学历提升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四、培训管理流程1.需求调研:通过定期调研和员工反馈,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意愿,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2.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

3.培训实施:确定培训方式和教学设计,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4.培训评估: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包括培训满意度调查、知识掌握程度测试等,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案。

国有企业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培训制度国有企业培训制度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员工实施的一套培训规定和方案,旨在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本文将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评估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培训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培训目的国有企业培训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其对企业业务和发展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培训内容国有企业培训内容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员工的特点进行科学规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培训:包括行业背景、市场分析、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对企业所处行业的了解程度,为其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2. 技能培训: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职业要求,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比如,对于生产岗位的员工可以进行生产操作、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对于销售岗位的员工可以进行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3. 管理培训: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包括企业战略、领导力、团队管理、决策分析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4. 职业素质培训: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三、培训形式国有企业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和特点。

常见的培训形式包括:1. 内部培训:由企业内部的专业培训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培训,更加贴近员工的实际工作需求。

2. 外部培训:借助外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常会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解和指导,能够让员工接触到更多的行业动态和前沿知识。

3. 在线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培训,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员工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4. 多元化培训:采用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如培训课程、项目实践、研讨会、座谈会等,使员工在培训过程中获得更丰富的学习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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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

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

法定假日安排
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60元计算。

3.1.3.14 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安排组织的出题费用,每类试卷按50元计算,阅卷按每份0.5 元计算。

3.1.4 培训形式管理
3.1.
4.1 岗前(转岗)培训
3.1.
4.1.1 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1.
4.1.2 员工可以在原岗位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选择其它岗位申请培训,员工岗位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处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培训计划进行。

3.1.
4.1.3 人力资源处负责员工培训的效果跟踪、考核、评价。

经培训合格,员工业务技能没有提高,人力资源处应充分分析原因,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后,业务技能还没有提高的,进行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徐州市最低生活费执行)。

3.1.
4.2 岗位适应性培训
3.1.
4.2.1 员工根据岗位要求,可提出岗位适应性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按计划进行。

3.1.
4.2.2 人力资源处负责员工岗位适应性培训的效果跟踪、考核、评价。

培训后员工业务技能没有提高,经人力资源处分析原因,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后,业务技能还没有提高的进行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徐州市最低生活费执行)。

3.1.
4.2.3 岗前(转岗)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可以由员工个人申请,也可以由部门主管安排员工进行培训。

待岗培训合格后,可安排员工试岗,如果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1.
4.3 企业内招聘过程的培训
3.1.
4.3.1 人力资源处负责企业内招聘过程的培训工作。

3.1.
4.3.2 人力资源处根据企业岗位招聘要求,组织人员对竞聘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经培训后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及综合考核,并择优录用。

3.1.
4.3.3 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知识要求,对聘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本岗前培训适用于岗前培训各条款。

3.2 继续教育管理
3.2.1 报考程序
3.2.1.1 凡利用业余时间报考函授、夜大、电大及参加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者,其年龄不限,本企业工龄需满1年;报考研究生的本企业工龄需满两年。

3.2.1.2 凡进行继续教育者,应先到人力资源处领取员工外出学习审批表,本人填写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研究生要经分管领导审批。

3.2.1.3 员工外出学习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处存档,一份由员工本人保存
3.2.1.4 学习毕业后,凭毕业证到人力资源处登记备案,并交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

3.2.2 继续教育费用管理
3.2.2.1 凡进行继续教育者其所有费用自理(公派学习按有关规定执行,其费用应纳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

费用报销原则上先由本人支付,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单位承担80%,个人承担20% )。

3.2.2.2 凡所学专业对口并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可享受相应奖励(不含公派学习)。

3.2.2.3 凡所学专业不对口,或未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不享受相应奖励。

3.2.2.4 根据徐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人事局、财政局联合颁发的徐委组通(1994)18 号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达到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 达到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600元(本奖励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2.2.5 外出培训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的应有相关文件,经人力资源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2.2.6 外出培训费用由企业支付,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费用自理。

3.2.3 继续教育的假期规定
3.2.3.1 各单位领导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员工参加自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

3.2.3.2 考试前要妥善安排、调度好应考员工的工作,并视情况给予应考者一定的复习时间(控制在一周以内)。

3.2.3.3 应考员工在考试前应向本部门申请假期,并相应处理好手头工作,交验注明考试日期的《准考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

其所报考课程考试的当天和赴考路程的往返时间,作公假处理。

考试日期与本单位休假日(包括双休日)相重的,不再补假。

3.2.3.4 凡经批准的给假日,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应考员工如在批准给假日缺考,又未到单位上班者,均做旷工处理。

3.3 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规定
3.3.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评定或考试合格者须到人力资源处登记,人力资源处审核原件后将复印件统一管理。

3.3.2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企业组织的职称、技术等级考试,其费用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3.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合格后,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70%,个人承担30%;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合格后,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70%,个人承担30%。

3.3.4 所有参加培训者,评审费、考务费自理。

所有培训费用报销原则上先由本人支付,毕业后或结业后凭证书报销。

3.4 未在人力资源处登记的职称及技术等级发生的培训等费用全部自理。

3.5 技校毕业满一年,职高毕业满两年可申请参加相应技术等级的考试。

3.6 技术工人工种变换应进行相关培训。

4 附则
4.1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4.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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