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256篇)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4)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唐某和麦克是生意伙伴,两人常年经营澳洲海鲜贸易,因为债务纠纷,作为美国人的麦克将中国人唐某诉至M市中院,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关于该案上诉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A、依据民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唐某和麦克上诉期限均为15日B、由于为涉外诉讼,诉讼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所以另一方当事人唐某的上诉期也为30日C、唐某现在在澳洲居住,美国人麦克居住在M市,虽然属于涉外诉讼,但唐某和麦克的上诉期均为15日D、如唐某不能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可以向M市法院申请延期>>>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D【解析】:考查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某县法院对张某诉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张某和李某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
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中某处将支付房租的数额5000元误写成了50000元。
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并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组成合议庭审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应当适用裁定,A项正确,3.某甲雇某乙帮其更换家里的纱窗,某乙在将新纱窗从车里搬到某甲家的过程中,不慎将楼道里的小溪(8岁)碰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溪的父母准备通过诉讼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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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十分相信律师乙的业务水平,便将自己与丙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于乙并写了一份委托书,写明案件由乙全权代理。
那么乙能够做的丁作是:( )A、收集证据B、变更了甲的诉讼请求C、与丙达成和解D、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答案】:A【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故乙能够做的工作只有A收集证据。
2.黄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于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法院依照黄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无法直接送达也无法留置送达,此种情形下,法院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是哪一个?A、以被告下落不明为由裁定驳回起诉B、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完成送达C、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D、裁定诉讼终结>>>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审理前准备【答案】:C【解析】:①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对被告的要求为明确即可,未要求下落不明,法院不可以以被告下落不明为由不予受理案件,故也不可以据此作出驳回起诉裁定。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简易程序不适用公告送达,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对被告无法直接送达也无法留置送达说明被告下落不明,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3.甲公司与乙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时案件可能的处理方式是哪一个?A、法院依据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自调解书送达生效之日起,一审判决视为被撤销B、乙公司撤回上诉,之后若和解协议未被自觉履行,甲公司可以申请法院依照和解协议进行执行C、乙公司撤回上诉,之后若和解协议未被自觉履行,甲公司可以针对该和解协议起诉D、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将各自提起之诉予以撤回,之后若和解协议未被自觉履行,甲公司可以重新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答案】:A【解析】:①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据和解协议请求制作调解书,二审中的调解书一旦生效,一审判决视为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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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审判人员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C、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D、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自程序转化之次日起起算审限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根据《民诉解释》第260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故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正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3款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2.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
3.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情形中,属于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是哪一个?A、人民陪审员方某在审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皮包一只B、鉴定人黄某接受当事人赠送的加油卡并出具了有利于该当事人的鉴定意见C、在某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并想尽一切办法隐匿财产D、法官谢某就某建筑合同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利民公司有利的法律咨询意见,利民公司以专家咨询费的名义付给谢某8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检查监督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检察监督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和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不属于检察监督的对象,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故人民陪审员方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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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庭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无需质证B、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也需在庭审中进行质证C、质证一律应公开进行D、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质证【答案】:D【解析】:考查质证。
根据《民诉解释》第103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故B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11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可推定其所记载的事项为真实,但仍需经过质证。
A项错误。
2.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
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
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
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
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B、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C、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D、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答案】:D【解析】: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
《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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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以下有关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田某与张某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结案,该市市民范某向法院申请查阅生效的调解书,被法院告知不予查阅,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公开审判制度B、证人马某在庭审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言,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C、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处分原则的具体要求D、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体现了民事检察监督原则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生效调解书本身不属于公众可申请查阅的法律文书范围,故法院告知不予查阅的做法未违反公开审判制度。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包括证人,故证人马某故意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而非处分原则。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检察监督原则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审判行为与执行行为,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或检察建议,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属于检察机2.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A、放弃诉讼请求B、变更诉讼请求C、撤回起诉D、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3.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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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4题,单选)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起诉行为的法律后果。
A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曰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2)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
可见,C选项属于受理的法律后果,而非起诉2."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害者难以确定。
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C、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D、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答案】:B【解析】:①本案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诉法解释》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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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A、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B、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C、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D、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不作为义务的执行,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超过6个月执行机构未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2节>申请执行【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1条的规定,A、B、C项正确。
D项应自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计算,而非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计算。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仍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
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在一起侵权纠纷中,被告刘某承认是其打伤了原告孙某,但法院查明的事实是纠纷发生当天刘某在外地,其不可能打伤孙某。
此时,应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答案】:D【解析】:考查自认。
《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253篇).doc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面关于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A、刘某接到一审判决书后,由于胜诉方王某故意电话挑衅,导致刘某昏迷住院,错过上诉期间,法院依职权决定延长刘某上诉期间,受理其上诉申请B、甲由于意外事件造成超过法定期间,法院依职权裁定顺延甲因意外事件耽误法定期间C、《民事诉讼法》中,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依当事人申请决定其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问,为可变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问,具有法定性,为不可变期间D、甲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顺延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的期限,但当事人必须在10日内提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2.甲、乙两公司于2014年10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套水处理设备。
甲公司于2014年12月自行派车运回了全套设备,当即安装调试,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于2015 年6月按期交付了货款。
2017年8月甲公司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退货。
下列何种处理意见是正确的?()A、申请未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并裁决B、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和裁决,仲裁活动中不考虑仲裁时效C、因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可不予受理D、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经审理因申请超过仲裁时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3.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
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
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
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4.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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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各情形中,哪一个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王华诉衡新健康权纠纷一案,M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B、大明与潇潇因儿子的探望权问题发生争议,大明将潇潇诉至K区法院,K区法院认为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遂告知大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C、贾某以违约为由将黄某诉至S区法院,法院审查后发现该案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但仍旧受理了贾某的起诉,之后裁定驳回贾某的诉讼请求D、范某以财产权遭受损害为由,将下落不明的殷某诉至法院,法院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殷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同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答案】:B【解析】:①法院在立案受理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裁定移送管辖,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法院在受理案件前就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诉相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选项B中的做法正确,当选。
③选项C中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且超过诉讼时效而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应主动释明,因此选项C中的做法错误。
④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并且简易程序案件不得适用公告送达,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先生因情况紧急向甲市B区法院申请对赵先生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赵先生居住地为甲市C区。
甲市B区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先生未在法定期间内向赵先生提起诉讼,赵先生因财产被保全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赵先生欲起诉王先生,请求王先生就自己遭受的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则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B、应当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C、应当由甲市C区法院管辖D、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C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答案】:B【解析】:考查诉前保全造成损害的管辖确定,《民诉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故B项正确。
3.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44题,单选)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7章>第3节>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选项B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选4.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
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1题,单选)A、法律上没有途径可对张弟上诉权予以补救B、因意外事故耽误上诉期限,法院应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C、张弟可在清醒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D、上诉期限为法定期间,张弟提出顺延期限,法院不应准许>>>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1节>期间的耽误和延展【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本题中,张弟被撞昏迷不醒的事由显然属于正当理由,可以适用期限顺延的规定。
从上述规定可知,顺延期限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而不能由法院依职权。
因此,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5.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B、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C、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D、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4节>申请再审的条件【答案】:B【解析】:考查再审程序中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
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
6.以下有关起诉与受理的说法中,哪一个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A、赵强与尹丽之间的借款纠纷,赵强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B、桑某诉谭某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院以事实理由不具体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之后桑某完善了事实理由并再次起诉,若该次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准许撤回起诉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答案】:B【解析】:①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胜诉权,而非程序上的起诉权,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因为桑某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此时法院并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处理,若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选项B的说法正确,当选。
③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选项C须同时满足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否则不受禁诉期的限制。
④当事人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7.森也化工厂长期超标偷排废气,导致某省F市的大气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公益环保组织M 向F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森也化工厂停止侵害、恢复环境状况并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后,在审前准备阶段公益环保组织W也向F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A、对环保组织W的起诉,法院应当将之与M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B、F市中级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但不得适用陪审制C、如果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森也化工厂提出了反诉,法院不予受理D、如果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环保组织与森也化工厂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申请撤诉,法院应当准许撤诉申请>>>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公益诉讼【答案】:C【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
"故公益环保组织也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下,只有法院准许其参加诉讼的,才会列为共同原告,而非应当合并审理。
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不适用于简易程序,故民事公益诉讼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予以审理。
此外,《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审案件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故第一审8.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
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答案】:C【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9.以下有关诉的分类的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小花和小草均为九零后,二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一见钟情并"闪婚",婚后两个月,小花因不满小草整日迷恋网络游戏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B、某娱乐杂志上刊登的一篇自由撰稿人小六所写的文章中,称某位明星在十六岁时就到韩国进行了大整容,该明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小六诉至法院,要求小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合并C、某工厂退休职工老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小李将抚养费从每月800元增加为每月1500元,属于给付之诉D、王某与刘某因使用小区的公共晒台发生争执,王某将刘某推倒,导致刘>>>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3节>变更之诉【答案】:A【解析】:①选项A为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说法正确,当选。
选项B为给付之诉,其中包括了给付财物和给付行为的内容,诉的三种类型相互排斥,给付之诉中可能包含确认的内容,但这并不影响诉的种类的判断,选项B的说法错误。
②选项C中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选项D中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属于特别程序案件的一种,在性质上是非讼案件,因此不涉及诉的种类判断问题。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