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精细化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是煤矿的重要工作之一,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有利于责任的落实和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井下作业场所一旦发现瓦斯超限,现场任何人必须做到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而后汇报生产调度室。
为落实瓦斯管理责任,制定如下规定。
1.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时,瓦斯检查员应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值班员。
2.监测调度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员和通防科。
3.生产调度室值班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停产撤人程序,并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领导。
4.通风部门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值班领导根据瓦斯超限情况组织处理,并分别汇报矿总工程师、矿长。
5.汇报、记录内容规定
接受汇报和向上汇报瓦斯超限,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
瓦斯检查员汇报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等。
生产调度室、通风调度室值班员接受瓦斯检查员、监测值班员汇报记录: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向上汇报及领导安排记录:汇报时间、接受汇报人、
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治理措施、谁制定的措施、谁下达措施执行命令、谁在现场指挥、瓦斯治理结果、谁下达恢复供电和复产命令等。
监测值班员记录包括:超限传感器编号、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断电时间、复电时间、超限时长等。
6.瓦斯超限逐级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或专职爆破工)电话汇报通风调度值班员,通风调度值班员应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值班领导、矿调度室,生产调度值班员应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领导。
瓦斯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制度瓦斯管理制度1、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超限时,瓦检员有权先撤人停电再汇报处理。
对瓦斯超限冒险作业的给予责任人开除,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处理。
2、矿调度、项目部调度所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随时注意监控系统所反映的各地点瓦斯浓度等变化情况,发现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及其它异常现象时,立即由监控中心切断有关区域电源,并通知项目部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3、瓦检员负责用瓦斯机校核工作地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便携仪)及甲烷传感器显示值,相差超过0.1%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4、造成瓦斯积聚的,矿值班人员必须当班组织安全、调度、机电、通风等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并给予责任人罚款并离岗培训,直至开除留用处理。
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
5、在巷道布置、技术和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避免产生盲巷。
一旦出现盲巷,必须及时封闭。
超过3个月的盲巷要实行永久封闭。
废弃巷道要尽快回收,并及时永久封闭。
6、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悬挂瓦斯便携仪,由施工单位负责。
7、通风部门必须对扩散通风的硐室采取措施,保证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积聚。
8、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9、认真落实过断层和瓦斯异常带的“五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
即:地质部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地质资料;钻孔施工部门在打钻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掘进部门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立即停头;监控部门保证瓦斯超限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器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调度室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4篇)

调度室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瓦斯是矿井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危险气体,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生产安全都带来很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控矿井瓦斯的危害,必须建立健全的瓦斯防治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本文将就调度室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进行详细探讨。
一、岗位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的目的是为了将瓦斯防治工作的责任明确到每个岗位上,确保每个岗位的人员都能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生产。
具体来说,岗位责任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责任:通过岗位责任制,可以明确各个岗位在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并加以落实。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从而更加激发工作积极性。
2.形成合力:瓦斯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岗位协同作战,共同努力。
岗位责任制可以将各个岗位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形成合力,提高瓦斯防治的效果。
3.强化安全意识:岗位责任制可以通过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责任,来强化每个人对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更是为了整个矿井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调度室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调度室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调度室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责任。
以下是调度室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1.调度长:调度长是调度室的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和指挥调度室的瓦斯防治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安排瓦斯监测员进行瓦斯测量和记录;(2)负责调度室的瓦斯监测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3)对矿井瓦斯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负责编制瓦斯防治工作的统计和报表。
2.瓦斯监测员:瓦斯监测员是调度室的核心工作岗位,负责瓦斯浓度的监测和测量,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
具体职责包括:(1)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定时对矿井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和测量;(2)及时报告瓦斯浓度异常情况,向调度长汇报瓦斯浓度的变化趋势;(3)协助调度长对矿井瓦斯防治工作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煤矿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调度汇报制度

煤矿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调度汇报制度一、目的规范汇报程序,使安全生产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为矿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煤矿范围内各生产、施工及管理单位。
三、调度汇报管理规定1.当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汇报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接报后立即向面值班领导和相关矿领导汇报。
2.当日全矿原煤、综掘总进尺、开拓进尺、煤炭销售量、库存量、当日领导下井带班情况、当日人员出勤情况、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3.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为规范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调度协调作用,对我矿调度指挥中心遇重大隐患、紧急重大问题、突发重大事件时的情况汇报作如下规定:3.1人身伤亡事故汇报:井下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概况汇报到上级。
3.2非伤亡重大事故汇报:发生影响全矿安全生产的重大机电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矿井主扇停电停风、通风系统发生变化、瓦斯涌出异常、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井下发生火灾以及地面变电站、供电线路、采区变电所、主扇、大型提升设备、主排水系统等发生故障),都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同时向上级调度中心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3.3突发性事件汇报:对影响矿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较大的自然灾害,都要立即向上级调度中心汇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三大监控系统”即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主要包括瓦斯超限达3分钟以上,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不能正常上传10分钟以上等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5.重要情况汇报5.1巷道贯通:地测科要认真掌握巷道贯通进度,对巷道贯通要在贯通前2天将情况汇报调度指挥中心。
5.2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以及火区密闭:矿通风科要提前两天将安全技术措施报调度指挥中心。
5.3与老空打透、透水预兆: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指导处理。
燃气异常及时报告调度系统

燃气异常及时报告调度系统
1、瓦斯检查员对井下通风巷道和采掘工作面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下列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井口调度室电话汇报,由矿系统总工程师1人指挥,通风安全、采掘技术部门立即进入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当矿井总回风巷或1翼回风巷的风流中气体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时。
75%,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处理。
(2)当采区和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
5%,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作业等作业场所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用电钻停止打钻。
当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气体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4)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瓦斯检查员根据年度瓦斯等级评比结合日常检测有害、有毒气体排放情况,了解排放规律,对于时间不作业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呈现异样情况,向通风队进行讲评,通风队采用加强复测,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及时调度局部通风机动力等通风设备。
3、严格执行瓦斯检测班轨制度,重点对井下瓦斯和二氧化碳排放较奇怪的作业面进行班前班后,加强检测和复测工作。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维护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监控系统能实时监测煤矿内部的各项指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通过上报制度迅速将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
这样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安全运营。
下面我们将从制度的内容、目的以及实施方式来详细探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一、制度内容1.异常情况定义:通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的与煤矿生产安全相关的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瓦斯浓度异常、煤尘浓度异常、温度过高、压力超标、风量异常、设备故障等。
2.异常情况上报时限:监控系统发现异常情况后,需要及时上报,以便相关人员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
上报时限应在异常情况发生后30分钟内完成。
3.上报信息内容:异常情况上报应包含以下信息:异常情况发生时间、异常情况类型、异常情况所在位置、异常情况的具体描述、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5.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制度应明确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包括异常情况上报的接收人员、上报后的处理人员、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后续跟进的流程。
6.系统异常情况的记录和跟踪:制度应规定对异常情况的记录和跟踪,包括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反馈意见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同时,应对系统的故障进行记录和分析,以及及时处理。
二、制度目的1.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通过制度的实施,能够迅速发现监控系统所监测到的异常情况,避免因监控盲区或漏报导致问题的发生。
2.防止事故发生: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能够使相关人员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
3.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使得相关人员能够快速响应,及时做出应对措施,提高了应急响应的能力。
4.异常情况的记录和分析:异常情况的记录和分析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实施方式1.制定明确的制度文件:制度文件应明确异常情况的定义、上报时限、上报信息内容、上报渠道、异常情况处理流程等内容。
瓦斯日报制度(5篇)

瓦斯日报制度1、认真监控煤矿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2、当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报警区域瓦检员及队长速作出处理,并将瓦斯报警情况报告当班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将矿长下达的处理指令及时传达至瓦斯报警区域。
3、煤矿通信中断或出现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上级监控中心进行联系并汇报断线或异常原因。
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后要立即向分管矿长和当班值班矿长进行汇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对不能处理及时恢复运转时要及时联系服务公司进行处理。
7、发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频繁超限等重大隐患,监控主任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情况向矿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科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分管领导或公司分管领导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矿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科。
8、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00—9:30前必须将前一天监控中心系统运行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汇总报分管副矿长及矿长审阅。
重大隐患要进行跟踪处理。
瓦斯日报制度(2)是指某个组织或机构内部设立的一种制度,旨在每天记录、汇总和公布该组织或机构相关的信息、新闻、事件等重要内容。
通常,瓦斯日报会包括一些重要新闻和动态、关键业务数据、市场信息、内部消息等,以便员工和管理层了解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瓦斯日报制度的具体安排和形式可以根据组织的需求和特点而定。
一般来说,瓦斯日报会由特定的团队或负责人负责撰写和发布,其内容可以通过内部邮件、在线平台、公司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
对于一些大型组织,他们可能会采用专门的软件或平台来管理和发布瓦斯日报,并且设立一个编辑团队来处理和审核相关内容。
瓦斯日报制度的目的是增强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组织的业务运营能力。
通过及时、准确地向员工传递重要的信息和动态,瓦斯日报可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发展动向、市场变化和竞争态势,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公司的发展和决策中。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本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瓦斯环境存在的煤矿,所有从事矿井作业的工人,以及与矿井相关的运营和管理人员。
三、工作内容1.瓦斯异常观测和报告(1)所有从事矿井作业的人员都应该随时注意瓦斯异常的观测,如瓦斯浓度的升高、瓦斯流量的变化等。
(2)如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个人安全,并尽快向所在工作区的负责人报告。
(3)工作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到现场查看瓦斯异常情况,并进行记录和评估。
2.负责人处理和汇报(1)工作区负责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瓦斯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调整工作计划、更换设备、收紧安全措施等。
(2)工作区负责人应及时将瓦斯异常情况报告给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并注明处理措施和结果。
3.矿井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措施(1)矿井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近期瓦斯异常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
(2)矿井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对汇报的瓦斯异常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矿井安全管理部门需要根据瓦斯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及时制定相应的矿井应急预案,并将其传达给各工作区负责人。
四、奖惩措施1.奖励(1)对于发现并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的个人,矿井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对于工作区负责人判断正确,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瓦斯异常情况的,也应给予相应奖励。
2.惩罚(1)对于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后不及时报告,造成事故的个人,矿井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如罚款、停职等。
(2)对于工作区负责人对瓦斯异常情况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或处理不当的,也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五、制度执行该制度的执行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定期组织检查和督促执行,对未能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的人员和单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六、制度的评估和完善以上是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和矿井的需求,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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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精细
化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精细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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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精细化制度
为加强瓦斯管理, 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 落实各单位、科室的管理责任和提升防范事故的能力, 杜绝瓦斯事故, 特制定《潘津工业煤矿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
一、严格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规定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 必须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 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 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0.8%时, 严禁爆破。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 撤出人员, 进行处理。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 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 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 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 方可通电开动。
二、瓦斯异常汇报程序
1、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中心、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的, 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
2、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 必须按下列要求向有关领导汇报:
(1)凡发生瓦斯超限达到0.8%及以上、小于1.5%的, 必须立即向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生产科、安检科、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
要求发生瓦斯超限地点立即停止生产, 查明现场超限原因。
(2)凡发生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的, 必须立即向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生产科、安检科、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汇报。
并要求瓦斯超限地点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查明现场超限原因。
(3)发生瓦斯超限后, 生产技术科(调度)要在下列时间内报告新疆公司调度室:瓦斯浓度≥3%的10分钟内, 瓦斯浓度<3%的30分钟内。
3、所有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统计记录。
井下各工作地点预计可能造成超限的, 必须编制措施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 由生产技术科(调度)填报瓦斯超限计划申请单, 经矿长签字批准, 提前向
新疆公司调度室传报, 否则均视为无计划超限。
生产技术科(调度)每周必须对瓦斯超限进行统计汇总, 并在每周五下午5点之前报新疆公司生产技术部。
三、瓦斯异常汇报、记录内容规定
1、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汇报和向上汇报瓦斯超限情况时, 必须认真填写瓦斯超限记录, 并保存备查。
2、瓦斯检查工汇报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等。
3、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受瓦斯检查工、监控信息中心值班员汇报后, 做好汇报记录: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向上汇报及领导安排记录:汇报时间、接受汇报人姓名、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治理措施、瓦斯治理结果、恢复供电和恢复生产情况等。
4、监控信息中心值班人员记录包括:瓦斯超限传感器地
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断电时间、复电时间等。
四、瓦斯异常或超限的界定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照瓦斯异常统计: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
≥0.8%;
(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0.8%;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0.8%;
(5)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
(6)有计划排放瓦斯, 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
度≥1.5%;
(7)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